建新股份:建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1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权/授予安排、
行权/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权/授予日、行权/归属条件、行权/授予价格、
行权/归属期、禁售期等)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成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
划。
二、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两者达成其一,能有效
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规模,是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
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以及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
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2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兑现的条件。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
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起到应有的激励效果。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宁宁 李胜楠 张先中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