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5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
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的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2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4、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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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
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财务部门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无虚假记载
和重大遗漏;无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
实、客观的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经核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
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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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
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
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相
应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运行中均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出具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建立
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并审核后,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在授予条件满足后,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
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八)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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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监事会将做
好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
出意见,防患于未然,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将做好对公司
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高管人员
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
否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
监事会的作用。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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