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三济生物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三济生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方案;同意公司为三济生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康熙雄:____________ 吴德军:____________ 周彤: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