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02-24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
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任大龙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我们认
为董事会选举任大龙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大龙先生满足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
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任大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事
宜。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王实刚先生、毛海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王实刚先生、毛海湛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3、王实刚先生曾担任公司高管,对公司多个对外投资项目比较熟悉、又具
有一定的管理经验,2019 年 1 月 31 日离职至今,王实刚先生及其近亲属未买卖
公司股票,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的要求;毛海湛先生具备丰富的市场开发、
经营管理等方面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实刚先生、毛海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康熙雄:____________ 吴德军:____________ 周彤: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