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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9-01-14  

						股票简称:向日葵     股票代码:3001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向日葵投资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路 199 号 1 幢 104 室-13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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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
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
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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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
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项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对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
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交
易对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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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承诺:保证为本次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且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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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中介机构承诺 ............................................................................................................... 4
目录 ............................................................................................................................... 5
修订说明 ....................................................................................................................... 8
释义 ............................................................................................................................. 13
重大事项提示 ............................................................................................................. 1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6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定价 ..................................................................................... 16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 17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减值测试 ..................................................................... 19
五、过渡期期间损益安排 ......................................................................................... 22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
七、本次交易的合规情况 ......................................................................................... 22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 25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9
十、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 30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9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43
重大风险提示 ............................................................................................................. 4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4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46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 49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5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50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2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53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65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5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65
七、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作价 ................................................................................. 67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7
第二章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72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72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9
三、其他事项说明 ..................................................................................................... 81
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 ............................................................................................... 83
一、基本情况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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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 83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人员构成及核心技术人员 ................................................. 92
四、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概况 ..................................................................................... 97
五、贝得药业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情况及或有负债情况
.................................................................................................................................... 100
六、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概况 ................................................................................... 106
七、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 141
八、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以及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说明 ............................................... 141
九、债权债务转移及获得债权人同意情况 ........................................................... 141
第四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42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42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 142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 144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45
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 147
一、评估总体情况 ................................................................................................... 147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 147
三、评估假设 ........................................................................................................... 148
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 150
五、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 219
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 219
七、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 226
八、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 227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29
一、购买资产协议 ................................................................................................... 229
二、利润补偿协议 ................................................................................................... 232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36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36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40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 242
四、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 243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45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的讨论与分析 ....................... 253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287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311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 319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 ....................................................... 319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 ............................................... 322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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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业竞争 ........................................................................................................... 327
二、关联交易 ........................................................................................................... 328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 33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34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336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 339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40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40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 340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 340
四、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341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 343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344
七、利润分配政策 ................................................................................................... 346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48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涨幅是否超过 20%的说明 .......................................... 349
十、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50
十一、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51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52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52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53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54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356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56
二、律师 ................................................................................................................... 356
三、审计机构 ........................................................................................................... 356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57
第十五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8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9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声明 ....................................................................................... 360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 36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6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3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 364
一、备查文件 ........................................................................................................... 364
二、备查地点 ........................................................................................................... 364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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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说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910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根据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审核期间发生的情
况,本公司对重组报告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重组报告书更
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七、本次交易的合规情况/(三)本次交易
不构成重组上市”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准确、合
理性。
    二、重组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三)股份
发行方案”和“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补充披露了
向日葵投资在锁定期内质押通过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以及保障其
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四)交易
对方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补充披露了贝得药业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下滑的
原因、截至目前的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
性。
    四、重组报告书“第二章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补充
披露了 2018 年 6 月 6 日吴建龙将所持向日葵投资股份转让给胡爱的原因和必要
性。
    五、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的情况/二、历史沿革/(二)历次增资、
股权转让情况”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是否就 2016 年 4 月和 2018 年 4 月两次股权
转让足额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相关税款缴纳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税务机关
追缴或处罚风险。
       六、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二、历史沿革/(二)历次增资、股
权转让情况”补充披露了 2015 年 3 月和 2015 年 7 月两次债转股的以下事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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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增资的背景、原因及定价依据,是否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当时的市场价值,
与本次交易的估值差异及其合理性,本次交易作价与标的资产业绩是否相匹配。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2)债转股增资是否符合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是否履行了债权评估及验资等
程序。3)债转股增资程序是否存在瑕疵,相关股权的权属是否清晰,后续股权
转让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七、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二、历史沿革/(二)历次增资、股
权转让情况”补充披露了 2017 年 1 月减资弥补亏损的以下事项:1)减资的具体
原因,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减资
金额的确定依据。3)减资事项的合理性和对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
    八、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六、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概况/(二)
与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荣誉”补充披露了境外资质认证续期程序、进展,当前是否
符合认证续期条件,有无续展风险;补充披露了若日本、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的
资质认证无法续展,对贝得药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九、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六、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概况/(二)
与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荣誉”补充披露了 1)相关资质证书、批件的续期程序及进
展,当前是否符合续期条件,有无续期风险。2)贝得药业克拉霉素片、辛伐他
汀片等制剂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进展及,是否符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要求,取得药
品注册的风险及对贝得药业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十、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六、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概况/(四)
主要经营模式”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各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国内销售、
国外直接销售、国外间接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收入金额、收入占比、毛利率情况;
补充披露了其收入成本确认政策;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在不同地区对原料药采取
不同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对拉西地平分散片和其他制
剂分别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十一、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预测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量的预测依据
及合理性。
    十二、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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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等产
品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补充披露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
他汀片等产品在不同地区预测销售数量的预测依据及可实现性。
    十三、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预测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价格的预测依
据及可实现性;补充披露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单价的合理性。
    十四、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甲基化物报告期内产能及产能利用
率、产销率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内甲基化物销售单价及销售数量的预测依据及
可实现性。
    十五、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克拉霉素原料药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
现性;补充披露了预测期内克拉霉素毛利率水平与甲基化物毛利率水平变动不一
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十六、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拉西地平分散片预测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
及合理性。
    十七、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预测期内销售费用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十八、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预测期内标的资产资本性支出预测的充分性,
并量化分析了其对本次评估作价的影响。
    十九、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补充披露了折现率确定过程中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
理性。
    二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
分析/(二)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贝得药业定价合理性”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定
价的合理性及交易作价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十一、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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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分析/(三)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分析本次贝得药业定价
的合理性”披露了市盈率指标计算的合理性。
    二十二、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主要管理体制”补充披露了标的
资产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要产品名称、报告期内各期及预测期各期的收入及占
比情况、目前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预计办毕风险,是否存在不能通过一致性评
价的风险。
    二十三、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
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一)财务状况分析”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标的资
产向关联方借款形成的相关背景及原因、报告期内借款金额、利率约定、产生利
息、目前清理情况、是否已消除影响,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0 号》相关规定;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是否存在主要依靠关联方借款
取得收益的情形及上述关联方借款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二十四、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
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一)财务状况分析”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将排污
许可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入账价值、摊销期限;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
将排污许可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二十五、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
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二)盈利能力分析”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销售
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是否存在在标的资产体外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二十六、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影响分析”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现有主营业务有无显著协同
效应及具体体现;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经营发
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
    二十七、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四、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
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 2018 年 8 月 13 日和 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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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3 日出售两项资产的原因。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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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向日葵/上市公司/本公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指
司/公司                     证券代码:300111
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
                       指   绍兴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
向日葵投资
贝得药业/标的公司      指   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贝得药业 100%股权

香港德创               指   香港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优创               指   香港优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盈凖投资               指   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本报告书               指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贝得药业
本次交易               指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国浩所、法律顾问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立信所、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中联、评估机构     指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以及 2018 年 1-6 月

报告期末               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交割日                 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向向日葵交付标的资产的日期。

承诺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

国家药监局/CFDA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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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股
《购买资产协议》   指
                        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附条件生效协议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
《利润补偿协议》   指
                        偿协议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释义
                        卫生部制订的药物目录,旨在推动以公平价格出售必要药物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指
                        消费者,并确保普罗大众都能买到基本药物
医保目录           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是指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到配送商开一次发票,配送商到医院
两票制             指
                        再开一次发票
                        国家药监局依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
药品注册           指   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
                        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
药品注册批件       指   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
                        价,并决定同意其申请后颁发的批准证明文件,时效为五年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
新药               指
                        的药品
仿制药             指   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由微生物产生的一种化学物质,其稀释液可阻碍细菌的生长或
抗生素             指
                        杀灭细菌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即药物活性成份,具有药理活
原料药             指
                        性可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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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药典或药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为适应治疗或预防的需
制剂                    指
                             要而制备的药物应用形式的具体品种,又称药物制剂
                             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而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体制
片剂                    指
                             剂,包括普通片、分散片、缓释片、控释片等
                             在水中可迅速崩解均匀分散的片剂,具有服用方便、崩解迅速、
分散片                  指
                             吸收快和生物利用度高等特点
                             一种混合活性药物原料提炼物和辅料并封存在明胶软胶囊内的
胶囊                    指
                             口服药剂
                             药物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溶液(包括乳浊液和混悬液)以
针剂                    指
                             及供临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悬液的无菌粉末或浓溶液
心血管疾病              指   涉及心脏或血管的疾病
                             心血管疾病之一,以体循环动脉血压(收缩压和/或舒张压)增
高血压                  指   高为主要特征(收缩压≥140 毫米汞柱,舒张压≥90 毫米汞柱),
                             可伴有心、脑、肾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
光伏                    指   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
                             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
                             一种利用太阳光能、采用特殊材料诸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
                             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
光伏电站                指
                             电系统。光伏电站是目前国家鼓励力度最大的绿色电力开发能
                             源项目之一。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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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向日葵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向日葵投资持有的贝得药业 100%股权。
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并经交易
双方协商,交易标的作价 75,000 万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
为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3,018,867 股。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折合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向日葵投资                       75,000.00                   283,018,867
            总计                             75,000.00                   283,018,867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与定价


       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贝得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8,732.3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 44,845.51 万元,增值率为 56.08%;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 75,100.00 万元,增值率为 161.38%。评估结论采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贝得药业 100%股权评估值为 75,100.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参考天津中联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贝得药业 100%股权
交易对价为 7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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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发行数量及锁定期


(一)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向日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2.93 元/股、3.12 元/股和 3.27
元/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创业板证券交易市场的整体波动情况,经交易各方
协商,同意将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
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向日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65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另行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
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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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贝得药业
股东向日葵投资。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金额为 75,00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
283,018,867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折合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向日葵投资                       75,000.00                   283,018,867
            总计                             75,000.00                   283,018,867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因前述事项
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锁定期

       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向日葵投资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
得转让。
       向日葵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向日葵送股、配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但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尚未解锁的股份不得进行质押。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还需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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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减值测试


(一)业绩承诺

    向日葵投资承诺贝得药业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以下
简称“承诺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为计算依据,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4,650万
元、6,450万元、8,600万元和10,650万元。


(二)利润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对于每年补
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如补偿义务
人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股份的数量不足,应当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向
向日葵进行补偿。


(三)利润补偿方式计算

    ①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如贝得药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数不足截至
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补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对价总额÷承诺年度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a)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b)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②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上
述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
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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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③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义务人当年度(即某一承
诺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应无偿赠予向日葵,前述分红收益的计算公
式:在该承诺年度其每股已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
偿股份数。
    ④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义务人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因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新
增获得的向日葵股份数应一并纳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围。
补偿义务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本次发行价
格”应当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
    ⑤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在股份锁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向日葵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或其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偿。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①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向日葵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已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应对向日葵另行补偿。
    ②减值测试补偿的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
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另需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金额。
    另需补偿股份数量=另需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额=另需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
    ③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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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五)补偿的实施

    ①在承诺年度,如果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净利润承诺数,则向
日葵应在计算出利润差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及会计师的专项审核意
见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
    ②向日葵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
董事会会议,并确定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
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数量划转至向日
葵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或者以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锁
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如依据上述计
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该承诺年度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
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
    ③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补偿义务人应将应补偿股份对应
的股息及分红收益支付至向日葵指定的银行账户。
    ④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在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日葵应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承诺年度内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补偿义
务人应补偿的金额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并就定向回购该等补偿股份事宜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偿义务人应在向日葵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
补偿现金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一并支付至向日葵指定银行账户。向日葵
应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补偿股份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股
份一并进行划转和锁定。
    ⑤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通过向补偿义务人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将以
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中存放的补偿股份,并予
以注销。
    ⑥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应在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述
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向日葵赠送股份实施
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
有的股份数量占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向日葵扣除补偿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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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六)补偿数额的调整

    上市公司与向日葵投资一致同意,在承诺年度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补偿协
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
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
事件,导致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双方可协商
一致,免除或减轻向日葵投资的补偿责任。



五、过渡期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交割日(含实际交割日当日)期
间产生的盈利归向日葵享有,亏损由标的公司各股东承担,以现金补足。标的资
产的责任和风险自实际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截至本次交易完成日向日葵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全体新
老股东按照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本次交易的合规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贝得药业 100%股权。根据向日葵 2017 年度合并
财务数据、贝得药业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资产总额、净资
产金额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比较项目        向日葵       贝得药业           成交金额        财务指标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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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269,568.10         38,164.08          75,000.00            27.82%
   营业收入           153,002.10         18,868.09                   -           12.33%
    净资产            131,298.57         28,732.38          75,000.00            57.12%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总资产、净资产取值分别
以标的资产对应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孰高为准。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
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的股东为胡爱和吴灵珂,胡爱与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吴建龙为夫妻关系,吴灵珂与吴建龙为父子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龙先生,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
向日葵 17.37%股份,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向日葵 1.36%股份,合计控制向日
葵 18.73%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前,虽然吴建龙所持向日葵股票系吴建龙和胡爱的夫妻共同
财产,但是吴建龙之妻胡爱未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不能对向日葵股东大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未在向日葵任职,同时也不参与向日葵经营管理,不宜
将胡爱披露为向日葵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前,向日葵将实际控制人披露为吴建龙系准确、
合理的。
    本 次 交 易 预 计 发 行 股 份 为 283,018,867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直接及通过盈凖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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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葵 14.95%的股份,胡爱通过向日葵投资间接控制向日葵 20.18%的股份,又因
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也即吴建龙和胡爱共计控制向日葵 35.13%的股份,
为向日葵所支配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和胡爱系向
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吴建龙和胡爱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均能够对向日葵股东大会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又因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
吴建龙和胡爱系向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向日葵实际控制人披露为吴建龙、胡爱系
准确、合理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从立法意图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发行人最近
3 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旨在以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为标准,判断公司是
否具有持续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以便投资者在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
力拥有较为明确预期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
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
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胡爱补充认定为向日葵实际控制人,但是鉴于:1)
吴建龙与胡爱于 1994 年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吴建龙所持向日葵股份
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该等股份的最终支配权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本次交
易完成后,虽然吴建龙和胡爱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但是该等股份亦
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支配权仍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2)本次交易前,
向日葵投资 99%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葵投资亦为夫
妻共同财产;3)胡爱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行使作为向日葵股东
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
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和吴建龙保持一致行动,如未来其担任
向日葵董事的,行使其作为向日葵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应与吴建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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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双方在重要事项上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胡爱均以吴建龙的意见为准;4)向日
 葵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吴建龙、胡爱共同控制向日葵不会影响向日葵的规
 范运作。
         本次交易会进一步增强实际控制人对向日葵的控制,符合立法意图,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向日葵目前主要业务为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
 近年来,受国外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国内调控
 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指标、调整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等因素,特别是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光伏
 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波动较大。
         医药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潜力巨大,周期性相对较弱。
 贝得药业是实际控制人旗下优质的医药行业资产,自成立以来,坚持市场化产品
 开发策略,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多个核心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通过
 本次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至医药制造业,实现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和医药
 双主业发展的格局。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平滑光伏行
 业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119,800,000 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83,0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吴建龙                 194,495,217        17.37%             194,495,217            13.86%

盈凖投资                15,279,000         1.36%              15,279,000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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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投资                       -                -           283,018,867            20.18%
吴建龙及其一
                       209,774,217         18.73%             492,793,084            35.13%
致行动人合计
其他股东               910,025,783         81.27%             910,025,783            64.87%

    合计             1,119,800,000        100.00%           1,402,818,867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龙先生,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
 向日葵 17.37%股份,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向日葵 1.36%股份,合计控制向日
 葵 18.73%的股份。
      本 次 交 易 预 计 发 行 股 份 为 283,018,867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直接及通过盈凖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向
 日葵 14.95%的股份,胡爱通过向日葵投资间接控制向日葵 20.18%的股份,又因
 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也即吴建龙和胡爱共计控制向日葵 35.13%的股份,
 为向日葵所支配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和胡爱系向
 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鉴于:1)吴建龙与胡爱于 1994 年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吴建龙所
 持向日葵股份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该等股份的最终支配权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
 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吴建龙和胡爱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但
 是该等股份亦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支配权仍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2)
 本次交易前,向日葵投资 99%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
 葵投资亦为夫妻共同财产;3)胡爱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行使作
 为向日葵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
 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和吴建龙保持一致行动,
 如未来其担任向日葵董事的,行使其作为向日葵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应与吴
 建龙保持一致。若双方在重要事项上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胡爱均以吴建龙的意见
 为准;4)向日葵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吴建龙、胡爱共同控制向日葵不会
 影响向日葵的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会进一步增强实际控制人对向日葵的控制,符合立法意图,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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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将导致向日葵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
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
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
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
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
续。
       向日葵投资承诺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向其发行的新股,经公司股东大
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向日葵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后,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三)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
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经立信所审阅的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资产、盈利
质量进一步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增幅      实际值        备考值         增幅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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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241,533.09      279,697.17       15.80% 269,568.10            314,418.86        16.64%

    总负债         129,443.60      138,875.30        7.29% 138,269.53            155,895.77        12.75%

  股东权益         112,089.49      140,821.87       25.63% 131,298.57            158,523.09        20.73%

  营业收入          38,050.40       50,246.01       32.05% 153,002.10            171,870.19        12.33%
  利润总额         -19,505.33      -17,730.61        9.10%           537.96        3,233.72       501.11%
    净利润         -19,500.28      -17,992.42        7.73%         2,162.49        4,696.04       11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363.54      -17,855.68        7.79%         2,370.20        4,903.75       106.89%
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每股收益          -0.17             -0.13     26.59%             0.02               0.03     64.71%
  (元/股)
     注:备考数据假设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贝得药业系公司子公司,下同。
     1、对公司财务状况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状况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实际值                 备考值
      流动比率                        0.96                    1.10                 1.04               1.15
      速动比率                        0.74                    0.81                 0.82               0.92
  资产负债率(%)                  53.59%                  49.65%               51.29%              49.5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公司整
 体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得到优化。
     2、对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盈利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实际值                备考值

      毛利率                      5.44%                10.56%                 12.00%             13.99%

     净利润率                   -51.25%                -35.81%                1.41%               2.73%

 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0.02                0.0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净利润率及每股收益均较交易前上升,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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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与深交所批准,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
    2、2018 年 8 月 31 日,贝得药业唯一股东向日葵投资决定,同意贝得药业
与向日葵的并购重组方案;向日葵投资以持有的贝得药业 100%股权参与本次交
易;同意签署相关协议及出具相关承诺和声明。
    3、2018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同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
署了《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
    4、2018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股
东行使表决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
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
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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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日葵投资
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保证就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就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公司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三、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或全体董
                     四、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员
                     五、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
                     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
                     性。
                    关于合法合规情况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
                    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四、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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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
                    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七、本公司最近两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八、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
                    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及申请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及/或全体董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员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向日葵披露有关本次
                     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
                     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六、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向日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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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向日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任职资格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之承
                     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上市公司及/或全体董 合法权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二、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员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承诺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
                     四、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五、本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
                     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如有表决权)。
                     六、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
                     成(如有表决权)。
                     七、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纪律管
                     理措施。
                     八、本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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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
             效性。
             关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绍兴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作出如下不可
             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交易对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
             其他情形。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向日葵投资
             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
             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向日葵投资
             五、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1-3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承诺人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事宜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本承诺人持有向日葵股权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
             减少并规范与向日葵及其子公司、贝得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
             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向日葵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向日葵、贝得药业及其
             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人和利润补偿义务承担人,绍兴向日葵投
             资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完成后取得的向日葵股票的锁定期限相关事
             宜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
             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向日葵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
             诺人持有向日葵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之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向日葵送股、配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承诺人持有向日葵股份期间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
             的股票。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向日葵投资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向日葵的股份。
             关于近五年未受过处罚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遭受处罚
             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及诚信情况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本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本声明出具日:
             一、不存在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二、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公司之违法违规进行立案
             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
             裁;
             三、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关于认购及持有股份真实性的承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后真实持有向日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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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事宜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向日葵的股份系本公司以真实
             持有的资产认购取得,不存在以委托或信托等方式代第三人持有的
             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委托或信托等方式代为持有向日
             葵股份的情况。
             二、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真实、亲自持有取得的向日葵的股
             份,不会委托其他第三方管理本人持有的向日葵的股份,亦不会要
             求向日葵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向日葵的股份。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事宜出
             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除持有贝得药业股权外,本公司及关联方没
             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借用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义从事
             与贝得药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贝得药业存在相同或类
             似业务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投资、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或有其他任何与贝得药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后,本公司及关联方不拥有、管理、控
             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贝得药业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
             项目(“竞争业务”),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与贝得
             药业构成竞争的竞争业务,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
             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贝得药业构成竞争的竞争业务;
             三、若本公司及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贝
             得药业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在实质性竞争的,则本
             公司及关联方将立即通知贝得药业,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将该商
             业机会让渡给贝得药业;
向日葵投资
             四、若因本公司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贝得药业权益受到损
             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持有股权合法、有效、完整等无权属瑕
             疵事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贝得药业设立及历次变更均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
             其历史上的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法律行为均不存在瑕疵或争议,不存
             在任何其他第三方可能主张持有贝得药业股权的情况或被有关部门
             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贝得药业的出资足额到位。贝得药业目前的股权由本公司合法、
             有效持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
             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
             财产保全等其他权利限制。
             三、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贝得药业或本公司持有的贝得药业股权作
             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
             任何可能导致贝得药业或本公司持有的贝得药业股权被有关司法机
             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
             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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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及保证系真实、自愿做出,对内容亦不存
                   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贝得药业合规经营事项特承诺如下:
                   若贝得药业于本次资产交割日前因药品监督、质量、社保、住房公
                   积金、安全生产、环保、税务、市场监督、海关、外汇、消防、房
                   屋等问题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实缴、追缴或处罚的,本公司将全额
                   承担因此而需支付的罚款及/或需要补缴的费用,保证贝得药业不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关于按照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事宜出具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
                   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如担任)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
                   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向日葵投资       关于保密及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保密及不存在内幕交易作出以下不可
                   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一、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
                   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
                   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二、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
                   为。
                   关于不存在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况的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不存在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况作出
                   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贝得药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
                   或使用贝得药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贝得药业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实际控制人吴建龙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
                   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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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向日葵披露有关本次
                   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
                   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本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六、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向日葵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向日葵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实际控制人吴建龙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一)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
                   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本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
                   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二)保证上市公司具
                   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三)
                   保证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
                   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一)保证上市公司具
                   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二)保证上
                   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
                   情形。
                   三、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一)保证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
                   计制度。(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四)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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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
                   四、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一)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
                   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二)
                   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
                   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二)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三)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四)
                   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
                   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目
                   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向日葵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本承诺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
                   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也不会存在下列情形:(一)以任何形式从
                   事与向日葵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二)以任何形式支持向日
                   葵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向日葵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三)
                   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向日葵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
实际控制人吴建龙
                   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一)将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向日葵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
                   独立性;(二)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向日葵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三)将不利用向日葵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向
                   日葵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四)如向日葵认定本人或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向日葵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
                   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
                   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向日
                   葵及其控股企业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向日葵及其
                   控股企业的利益。
                   四、本承诺人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向日葵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合规性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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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函
                   本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人保证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日葵《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尊重向日葵的独立法人地位,
                   保障向日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承诺人的关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二、本承诺人保证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向日葵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向日葵及其控制的企业向
                   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承诺人保证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向日葵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按照向日葵《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向日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承诺人保证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向日葵造
                   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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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
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保障条件。
   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实行单独计票,计票
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四)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
进行核查,并且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
具审计、审阅、评估报告。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对于本次交易,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
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资产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参考具有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天津中联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为定价依据,综合考虑标的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的业务资格,天津中联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经办评估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除正常业务
往来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够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
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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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定价参考依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
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一致。
    本次资产评估选取的主要评估参数符合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和评估结果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交易价格的
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交易价
格公允。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程序完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利润补偿

    公司与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交易对方
向日葵投资在标的公司未能完成业绩预测的情形下对公司的补偿方式及补偿安
排。该等安排切实可行,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贝得药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3 元,较重组完成前每股收益 0.02 元有所增长,本次交易不会摊薄即期回报。
但若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
本的增长幅度,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仍面临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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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大规格的高效晶体硅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和
销售,以及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主营业务拓展至医药制造业,实现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产品制造和医药制造双主
业发展的格局。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整合自身的管理经验、资本运作
能力,以及贝得药业在医药制造领域的资源和技术积累,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重视和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
     根据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承诺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承诺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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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
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纪律管理措施。
    八、本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浙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经证监会批准
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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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
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本次
交易的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
取消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
中,如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交易各方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
要求和相关政策指导进一步完善交易方案,但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的,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如果本次交
易需重新进行,则本次交易将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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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向日葵投资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向日葵投资承诺标的公
司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各年度净利润数(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2,600 万元、4,650 万元、
6,450 万元、8,600 万元和 10,650 万元。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贝得药业目前的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
断。若盈利预测补偿期内,贝得药业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
变化,经营业绩受到影响,则贝得药业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利润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虽然上市公司和向日葵投资已经在《利润补偿协议》中,就贝得药业的利润
补偿义务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并就股份锁定期进行了严格安排,但如果向
日葵投资届时无法履行利润补偿义务,则存在利润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
资者注意。

(五)交易标的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贝得药业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100.00 万元,较净资产账
面价值增值 161.38%,增值幅度较大。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值与交易价格较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增
值较高,主要是标的公司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未来较高的业绩增长预期等
因素所致。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
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系基于一系列假设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
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估值
定价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较高的风险。

(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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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加强完善各项管
理流程,统一内控制度,财务体系在整体上纳入上市公司管理,接受上市公司的
监督。由于全新产业的注入将对上市公司原有治理格局产生一定冲击,对上市公
司合理管控多产业的能力提出挑战。上市公司已为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整合计
划,但是整合计划的实施程度及效果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的整合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自设立以来,在产品布局、研发和生产管理上,通过持续创新不断
构建产品竞争优势。贝得药业产品应用范围主要涵盖抗感染药物、抗高血压等多
个领域,并在各细分市场占有领先或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所涉及的原料药及制
剂两大业务板块未来均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1、原料药产品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克拉霉素原料药,行业规模较大,且集中度较高,
以贝得药业为代表的少数几家企业占据了上述产品国内主要的市场份额。尽管贝
得药业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但由于传统化学法合成工艺的低门槛导致许多小厂
商加入生产行列,部分企业依赖价格手段,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如果市场竞
争进一步加剧,将对标的公司在国内市场的产品销售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制剂产品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的制剂产品主要包括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等抗高血压及血
脂调节类制剂;克拉霉素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等抗感染类制剂;注射用奥美拉唑
钠等消化系统类制剂。
    尽管贝得药业在拉西地平分散片等产品上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占据了一定
的市场份额,但如果行业内竞争对手未来推出更具疗效优势或性价比优势的产
品,甚至是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将削弱贝得药业的现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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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为 83.53%、82.08%和 85.54%,占比较高。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为硫氰
酸红霉素,未来如果主要的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贝得药业将面临生产成本上升
的风险,会对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
发[2016]8 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
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予再注册。
    标的公司的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等制剂产品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如其
生产的产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或逾期未完成一致性评价,则该产品不再准予注
册。如出现此等情况,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2016 年 11 月 21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
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向贝得药业核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3000044),有效期为三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
税税率。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标的公司将无法
享受现有的税收优惠,标的公司的利润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质量风险

    贝得药业质量控制的标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办法》、《药品生产治疗管理规
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 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循
上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贝得药业同时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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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质量放行拒收管理程序》《生产日期、批号与有效期管理》等相关的内
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公司对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可
能存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采购环节,如果采购的原材料无法满足标的公司的
质量标准,或是未能检测出含有缺损、杂质或是其他有害物质,则可能会严重影
响产品的质量。在生产及销售环节,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不当处理,如药
品被污染或变质,均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并直接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
重大不利影响。

(六)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制造行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标的公司接受多个政府部门及机关(尤
其是与 GMP 批准有关的部门)的检验、审查或审核。若标的公司无法通过有关
检验、审查或审核,可能产生额外成本以纠正检验、审查或审核中发现的任何问
题,甚至会暂停或终止部分制造及生产流程。发生任何该等情况均可能对标的公
司的声誉、业务、盈利能力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药品作为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其价格受国家政策影响较
大,随着药价形成机制、医药体制、药品采购招标机制等改革的推行,价格的变
化可能对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新政策的实施,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及时、较
好地适应政策调整变化,则现有的业务可能遭到限制或会失去潜在的业务机会,
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以外币结算的出口销售额
分别为 9,572.85 万元、6,651.54 万元、4,848.06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46.38%、35.25%及 39.75%。因汇率波动贝得药业 2016 年度、2017 年
度及 2018 年 1-6 月产生的汇兑收益分别为-139.51 万元、95.67 万元及-45.19 万元。
贝得药业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
率波动的影响。
    自 2005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改革政策以来,人民币汇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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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更加市场化,汇率波动幅度有所加大。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保持持续上
升趋势,将有可能削弱贝得药业出口产品的价格吸引力,影响贝得药业进一步开
拓国际市场,进而影响出口销售收入增长。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贝得药业及向日葵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医药行业相关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向日葵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
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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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光伏行业受政策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
    向日葵目前主要业务为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
近年来,受国外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国内调控
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指标、调整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
利水平波动较大。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18 年 6 月起下调各类资源区光伏电站
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调整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同时,暂不安排 2018
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安排 10GW 左右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公司预
计光伏行业又进入新一轮调整期。
    2、医药工业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
    工信部等六部委于 2016 年 11 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明确指出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 2025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
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将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安全
水平等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的开发,促进产品、技术、
质量升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医药工业企业的融资成本。
    医药工业在“十二五”期间迅速发展,根据《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的统
计,“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3.4%,占全国工业增
加值的比重从 2.3%提高至 3.0%。“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 17.4%和 14.5%,
位居工业各行业前列。在实现规模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医药工业的产品种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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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富,产量大幅提高,营收水平及盈利能力持续提高。
    我国的医药工业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仍然巨大。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中高
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医
保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部分疾病的发病率不断升高和全
面两孩政策实施,都将继续推动我国医药市场保持较快增长。
    3、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创造了有利条件
    并购重组是企业之间通过资源整合激发战略协同效应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
实施并购重组,能够将优质资源和业务嫁接到资本市场,以资本力量推动上市公
司和被并购企业融合发展、做强做大,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双赢。
    近几年,我国持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企业并购重组的政策,资本市场
并购重组非常活跃,大量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2013 年 1 月,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
组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
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2018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
要点》,提出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并购
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基于产业整合的并购重组的支持力度;稳妥给予资
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坚持市场“三
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并购医药行业的优质企业,实现对医药行业的战略布
局,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响应国家战略,推动上市公司产业拓展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医药产业的发展。
其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
量,确保用药安全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要求。此外,“健康中国 2030”规划
纲要及《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政策陆续出台,鼓励以
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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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创新发展。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实现向日葵进入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医药行业,
并借助资本市场不断提升公司的创新发展能力。
    2、平滑周期性波动影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在原有光伏业务的基础上,注入盈利能力较强、
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广阔的医药业务,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改善公司
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
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实现同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标的公司的
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并
借助资本市场的并购整合功能为后续发展提供推动力。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与深交所批准,公
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
    2、2018 年 8 月 31 日,贝得药业股东会决议,同意贝得药业与向日葵的并
购重组方案;贝得药业全体股东同意以持有的贝得药业股权参与本次交易;同意
签署相关协议及出具相关承诺和声明。
    3、2018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同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
署了《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
    4、2018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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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行使表决权。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
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
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拟购买资产及交易对方

    公司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向日葵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贝得药业 100%的
股权。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之“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贝得药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以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天津中联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贝得药业 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 75,100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贝得药业 100%股权的作价为 75,000 万元,全部由公司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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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股
份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方式
    本次股票的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向日葵审议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宜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票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标的公司交易价格中所需支付的股票对价为 75,000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拟发行股数为 283,018,867 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4、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向日葵投资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
得转让。
    向日葵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向日葵送股、配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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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还需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发行股份的质押安排
    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但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尚未解锁的股份不得进行质押。
    根据向日葵投资的说明,向日葵投资目前无质押通过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但是考虑未来资金运用的需求,不排除未来会质押通过本次交
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但已做出承诺,确保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1)承诺保障措施
    为保证向日葵投资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向日葵投资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补充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质押;12 个月届满后,本承诺
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新增股份如需质押,质押数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期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量: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其
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就 2018 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经履行完毕的,
其本期可质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
    (2)第二期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量: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其
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就 2019 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经履行完毕的,
其本期可质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
    (3)第三期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量: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其
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就 2020 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经履行完毕的,
其本期可质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
    (4)第四期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量: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且其
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就 2021 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经履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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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期可质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2021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
    (5)第五期可以质押的股份数量: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60 个月且其
在《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就 2022 年度对应的补偿义务(如有)已经履行完毕的,
其本期可质押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额/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量。
    2、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向日葵送股、配
股、转增股份等股份,亦适用上述承诺。
    3、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本承诺人承诺不会通过超额质押本承诺人基于本
次交易取得的股票以逃避本承诺人应承担的补偿义务。
    4、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本承诺人承诺会于质押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取
得的股票时书面告知质权人:所质押股份涉及业绩承诺,如果出现需要本承诺
人承担补偿义务的情况,向日葵有优先回购权。”
    根据上述承诺,向日葵投资仅能对其业绩补偿后的相应股份进行分期质押,
可以保障其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程序保障措施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向日葵投资如果要质押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必须经向日葵书面同意,在程序上可以进一步限制向日葵
投资超额质押,以保障其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3)协议保障措施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如果向日葵投资违反《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完全履
行本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的,向日葵投资应向向日葵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
准为当年的应补偿金额与向日葵投资实际以股份形式补偿的金额的差额的 30%,
向日葵有权要求向日葵投资在 30 日内支付违约金,向日葵投资承担上述违约责
任后,并不当然免除其利润补偿责任,向日葵投资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
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综上所述,向日葵投资保障其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措施是切实、
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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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向日葵投资承诺贝得药业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以下
简称“承诺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者为计算依据,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4,650万
元、6,450万元、8,600万元和10,650万元。
       2、补偿安排
       利润补偿期间如贝得药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向日葵
投资应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向日葵进行补偿,补偿方原则为:
       ①补偿义务人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对于每年
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即向日葵
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
       ②如补偿义务人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股份的数量不足,应当以现金或向日葵
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向日葵进行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度,如贝得药业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足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向日葵投资应当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
下: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对价总额÷承诺年度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a)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b)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
易价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
上述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
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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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
格。
       ②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义务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
出的当年度(即某一承诺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应无偿赠予向日葵,
前述分红收益的计算公式:在该承诺年度其每股已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
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③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义务人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因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新
增获得的向日葵股份数应一并纳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围。
补偿义务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本次发行价
格”应当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每股送股或
转增股本数)。
       ④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在股份锁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向日葵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或其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偿。
       3、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向日葵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
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应对向日葵另行补偿。
    减值测试补偿的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
偿的,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另需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金额。
       另需补偿股份数量=另需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额=另需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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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
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4、补偿的实施
    在承诺年度,如果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净利润承诺数,则向日
葵应在计算出利润差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及会计师的专项审核意见
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
    向日葵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董
事会会议,并确定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在
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数量划转至向日葵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或者以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锁定;
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如依据上述计算公
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该承诺年度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少原
已锁定股份数量。对于补偿义务人确认的需现金补偿的部分,补偿义务人应在补
偿股份划转当日以现金补足差额。
    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补偿义务人应将应补偿股份对应的
股息及分红收益支付至向日葵指定的银行账户。
    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在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15 个工作
日内,向日葵应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承诺年度内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补偿义务
人应补偿的金额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并就定向回购该等补偿股份事宜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偿义务人应在向日葵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补
偿现金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一并支付至向日葵指定银行账户。向日葵应
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补偿股份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股份
一并进行划转和锁定。
    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通过向补偿义务人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将以总
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中存放的补偿股份,并予以
注销。
    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应在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述
书面通知后 2 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向日葵赠送股份实
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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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向日葵扣除补偿义务
人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5、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系交易双方参考天津中联收益法评估结果协商确定。结合
标的公司历史经营业绩和增长趋势、主要产品的未来发展规划、标的公司的核
心竞争优势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增强,2018 年度完成情况超过业绩承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波动,其中 2017 年度由于印度、韩国等
市场因客观原因导致销量下降及克拉霉素原料药产品价格上升滞后于原材料价
格上升等短期因素影响,导致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均较 2016 年度有所
下降。但自 2018 年度以来,标的公司已克服各项短期因素的不利影响,各类产
品销售情况良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2018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284.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974.59 万元(未经
审计),经营业绩较 2017 年度大幅增长,并已超过 2018 年度承诺的利润水平。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未来发展预期良好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由原料药和制剂构成,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占
主要构成部分。随着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等产品逐步打开市场,制剂销售
占比逐步提升,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分别为 13.01%、20.19%、25.67%。
未来标的公司将形成以克拉霉素原料药和拉西地平分散片为主,其他产品作为
补充的业务格局,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发新品种,丰富产品结构。
    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中,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
克拉霉素原料药和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与标的公司业务发展趋势一致。
    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以评估报告出具日的合同单价为基础,在标的公司保
持现有市场占有率及产能释放的情况下,该产品在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
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目前克拉霉素市场规模仍处于增长阶段,贝得药业从事克
拉霉素原料药生产经营多年,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此外,贝
得药业已陆续通过欧盟、美国、日本的药品资质认证,未来通过对欧美等发达
国家市场的拓展,在稳定销量的基础上其收入规模仍有望取得进一步增长。


                                   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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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增长的重要驱
动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销售增长趋势未来将得以继续维持,具体如
下:
       ①抗高血压药物及拉西地平未来发展预期良好
       随着全球肥胖和老龄化的趋势,估计全球高血压患病人口将达到 15 亿。目
前每年全球范围内高血压导致死亡的人口数达到 750 万,占到每年总死亡人口
数的 12.8%。我国是高血压发病大国,高血压患病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目前,
我国高血压患者人数已突破 2.7 亿(《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7)》)。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及人民健康养生意识的提高,高血压的知晓率、
治疗率也逐渐提高,我国高血压的治疗率从 2002 年的 24.7%上升至 2012 年的
41.1%,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因此,受高血压患者人数及治疗率同时上升的影响,抗高血压药物未来发
展预期良好。根据米内网统计,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血压药物市场规模达
到 516 亿元,年同比增长 10.92%。
       钙离子通道拮抗剂是最主要的抗高血压药物之一,占高血压药物市场份额
30.38%。拉西地平作为第三代钙离子通道拮抗剂中具有独特优势的品种,能够
保持 24 小时高质量平稳降压,有效控制清晨血压,有效降低“晨峰现象”,并
且对心率影响不大,最终降低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对于年龄较大的高血压
患者具有更好的适用性。随着药品的更新换代和拉西地平的优势逐步被认识和
接受,拉西地平的市场份额将逐步增大。
       ②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的盈利水平快速提升,未来将继续保
持增长趋势
    2016 年至 2018 年,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盈利水平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收入(万元)           4,073.55            1,637.81               272.02
        成本(万元)             381.02               217.92               99.42
        毛利率                   90.65%               86.69%              63.45%

       标的公司于 2014 年取得拉西地平分散片药品注册证书,2015 年底开始主要
通过代理模式投放市场,陆续获得市场认可。2017 年以来,随着医药销售流通
体制改革和“两票制”的逐步推行,标的公司聚焦于“两票制”执行较好的地

                                     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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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采用投标模式开展产品销售,产品单价及毛利率均有提升。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取得了良好成绩,中标省份及开展销售的医院数量
持续增加,销量快速增长。截至 2018 年 12 月,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在 27
个省份中标,在售的有 18 个省份,根据集中采购平台的查询情况,除福建省及
北京市以外覆盖的医院数量达 895 家。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拉西地平分散片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272.02
万元、1,637.81 万元及 4,073.55 万元(未经审计),产品盈利能力快速提升。
未来随着标的公司市场推广计划的实施及产品品质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可,贝得
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产品销售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成为标的公司重要的利润
增长点。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未来发展预期良好,为实现本次交易业绩承
诺提供了保障。
    (3)标的公司针对主要产品制定了相应的市场拓展及渗透计划
    为了促进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收入实现持续增长,贝得药业一方面及时把
握“两票制”带来的市场机会,通过投标模式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一方面
制定了具体的推广计划,未来将根据相关计划稳步实施,以促进拉西地平分散
片销售的进一步增长。
    贝得药业未来将继续采用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将销售区域划
分为三个营销大区,各区配备区域经理、商务代表、学术代表、市场专员等专
职销售人员,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在
此基础上,标的公司将借助配送商的网络,利用配送商与医院的联系进入医院
的采购目录;再以当地市场对拉西地平分散片的熟悉程度选择推广商,视情况
组织宣传、教育、学术推广等相应的推广活动。与此同时,构建全国商业网络,
实现已开发二级以上医院附近的药店重点布局,百强连锁、省级有影响力的连
锁、区域性强势单体药店铺货。此外,打造样板诊所,开展 VIP 特色活动,通
过产品疗效印证、产品价值宣讲与品牌传播,逐步形成口碑,逐步打造终端高
血压用药知名品牌和黄金单品。
    贝得药业将逐步加强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患者对慢性病药物存在的长期依赖
性特点,以保障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


                                 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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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标的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突出,能够保障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
    标的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形成了医药中间体-克拉霉素原料药-克拉
霉素制剂、医药中间体-拉西地平原料药-拉西地平制剂一体化的业务模式,目
前已拥有较为完整的抗感染、抗高血压药物产业链,能够同时从事相关原料药
和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产业链集成提高了标的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发挥
了产能协同效应,有利于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高标的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贝得药业一直注重技术工艺创新,提升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和
生产效率,不断增强新产品开发力度,积极跟踪药品的生命周期,拓展产品研
发与生产的范围并延伸产品生产价值链。贝得药业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具有近 20
年的医药行业从业经验,在医药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等领域具有较深厚的
积淀。截至报告期末,贝得药业取得药品生产批件 20 个,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16
项。
       标的公司具有产业链集成优势、工艺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有利于提升相
关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促进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5)可比产品市场竞争缓和,为标的公司业绩增长创造良好环境
    克拉霉素原料药作为成熟产品,其市场竞争格局较为稳定,标的公司未来将
继续保持现有市场份额,提高产品利润贡献水平。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标的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点,目前国内具有拉西地
平生产资质并实现销售的生产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
公司的产品为普通片剂,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及贝得药业为分
散片剂;另外葛兰素史克集团公司也在国内市场销售普通片剂,但其产品价格
较高,定位于高端市场。2017 年以来,随着全国“两票制”的陆续落地,原有
的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采用
投标模式进行销售,产品在 27 个省份成功中标,并已在 18 个省份实现销售,
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高。
       总体来看,拉西地平产品市场竞争对手较少,且该产品在竞争对手的业务
中比重较低,因此行业竞争程度较为缓和,标的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相关产品
的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并为未来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6)主要产品无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相关风险不会对标的公司未来实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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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承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
发[2016]8 号)和《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范
围为“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化
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新药,无须开展一致性评价;除拉西地平
分散片外,贝得药业的其他制剂产品属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
的仿制药,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由于贝得药业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克拉霉素原料药和
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此两种产品均不属于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药品
一致性评价的相关风险对标的公司未来实现业绩承诺的影响较小。
    此外,尽管除拉西地平分散片外的其他制剂产品销售占比较小,贝得药业
在相关规定发布后仍制定了一致性评价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将一
致性评价的影响降到最低。目前,贝得药业有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 2 种制
剂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克拉霉素片已完成 BE 试验,处
于申报阶段,辛伐他汀片已完成工艺验证阶段。从上述产品销售占比来看,即
使未来未能通过一致性评价,也不会对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五)过渡期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交割日(含实际交割日当日)期
间产生的盈利归向日葵享有,亏损由标的公司各股东承担,以现金补足。标的资
产的责任和风险自实际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于公司,自实际交割日后,上述
未分配利润所有权转让予公司。标的公司过渡期内向标的公司股东分配上述未分
配利润的,应由向日葵投资以实缴出资的方式向标的公司全额补足已分配的未分
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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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向日葵投资股东为胡爱和吴灵珂,向日葵投资的股东
胡爱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为夫妻关系,股东吴灵珂与吴建龙为父子关系,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贝得药业 100%股权。根据向日葵 2017 年度合并
财务数据、贝得药业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和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资产总额、净资
产金额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比较项目         向日葵         贝得药业           成交金额        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269,568.10        38,164.08         75,000.00            27.82%
   营业收入          153,002.10        18,868.09                  -           12.33%
    净资产           131,298.57        28,732.38         75,000.00            57.12%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财务指标占比时,总资产、净资产取值分别
以标的资产对应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孰高为准。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
员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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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龙先生,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
向日葵 17.37%股份,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向日葵 1.36%股份,合计控制向日
葵 18.73%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前,虽然吴建龙所持向日葵股票系吴建龙和胡爱的夫妻共同
财产,但是吴建龙之妻胡爱未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不能对向日葵股东大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未在向日葵任职,同时也不参与向日葵经营管理,不宜
将胡爱披露为向日葵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前,向日葵将实际控制人披露为吴建龙系准确、
合理的。
    本 次 交 易 预 计 发 行 股 份 为 283,018,867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直接及通过盈凖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向
日葵 14.95%的股份,胡爱通过向日葵投资间接控制向日葵 20.18%的股份,又因
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也即吴建龙和胡爱共计控制向日葵 35.13%的股份,
为向日葵所支配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和胡爱系向
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吴建龙和胡爱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均能够对向日葵股东大会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又因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
吴建龙和胡爱系向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向日葵实际控制人披露为吴建龙、胡爱系
准确、合理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
从立法意图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发行人最近
3 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旨在以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为标准,判断公司是
否具有持续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以便投资者在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
力拥有较为明确预期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
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
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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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胡爱补充认定为向日葵实际控制人,但是鉴于:1)
吴建龙与胡爱于 1994 年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吴建龙所持向日葵股份
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该等股份的最终支配权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本次交
易完成后,虽然吴建龙和胡爱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但是该等股份亦
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支配权仍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2)本次交易前,
向日葵投资 99%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葵投资亦为夫
妻共同财产;3)胡爱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行使作为向日葵股东
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
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和吴建龙保持一致行动,如未来其担任
向日葵董事的,行使其作为向日葵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应与吴建龙保持一致。
若双方在重要事项上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胡爱均以吴建龙的意见为准;4)向日
葵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吴建龙、胡爱共同控制向日葵不会影响向日葵的规
范运作。
    本次交易会进一步增强实际控制人对向日葵的控制,符合立法意图,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作价

    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贝得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8,732.3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 44,845.51 万元,增值率为 56.08%;
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 75,100.00 万元,增值率为 161.38%。评估结论采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贝得药业 100%股权评估值为 75,100.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参考天津中联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贝得药业 100%股权
交易对价为 75,000 万元。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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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日葵目前主要业务为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销售。
 近年来,受国外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国内调控
 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指标、调整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
 利水平波动较大。
         医药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潜力巨大,周期性相对较弱。
 贝得药业是实际控制人旗下优质的医药行业资产,自成立以来,坚持市场化产品
 开发策略,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多个核心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通过
 本次交易,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至医药制造业,实现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和医药
 双主业发展的格局。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平滑光伏行
 业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119,800,000 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83,0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吴建龙                    194,495,217         17.37%             194,495,217            13.86%

盈凖投资                   15,279,000          1.36%              15,279,000             1.09%

向日葵投资                          -                 -          283,018,867            20.18%
吴建龙及其一
                          209,774,217         18.73%             492,793,084            35.13%
致行动人合计
其他股东                  910,025,783         81.27%             910,025,783            64.87%

    合计                1,119,800,000        100.00%           1,402,818,867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龙先生,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
 向日葵 17.37%股份,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向日葵 1.36%股份,合计控制向日
 葵 18.73%的股份。
         本 次 交 易 预 计 发 行 股 份 为 283,018,867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直接及通过盈凖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向
 日葵 14.95%的股份,胡爱通过向日葵投资间接控制向日葵 20.18%的股份,又因
 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也即吴建龙和胡爱共计控制向日葵 35.1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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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日葵所支配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和胡爱系向
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鉴于:1)吴建龙与胡爱于 1994 年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吴建龙所
持向日葵股份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该等股份的最终支配权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
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吴建龙和胡爱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但
是该等股份亦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支配权仍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2)
本次交易前,向日葵投资 99%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
葵投资亦为夫妻共同财产;3)胡爱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行使作
为向日葵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
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和吴建龙保持一致行动,
如未来其担任向日葵董事的,行使其作为向日葵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应与吴
建龙保持一致。若双方在重要事项上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胡爱均以吴建龙的意见
为准;4)向日葵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吴建龙、胡爱共同控制向日葵不会
影响向日葵的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会进一步增强吴建龙对向日葵的控制,符合立法意图,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将导致向日葵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
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
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
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
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
续。
    向日葵投资承诺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向其发行的新股,经公司股东大
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向日葵投资免于发出要约后,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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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
 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
 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经立信所审阅的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资产、盈利
 质量进一步优化,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增幅       实际值        备考值         增幅

    总资产       241,533.09     279,697.17    15.80% 269,568.10      314,418.86      16.64%

    总负债       129,443.60     138,875.30     7.29% 138,269.53      155,895.77      12.75%

  股东权益       112,089.49     140,821.87    25.63% 131,298.57      158,523.09      20.73%

  营业收入        38,050.40      50,246.01    32.05% 153,002.10      171,870.19      12.33%
  利润总额       -19,505.33     -17,730.61     9.10%      537.96       3,233.72     501.11%
    净利润       -19,500.28     -17,992.42     7.73%     2,162.49      4,696.04     11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363.54     -17,855.68     7.79%     2,370.20      4,903.75     106.89%
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每股收益        -0.17          -0.13    26.59%         0.02          0.03      64.71%
  (元/股)
     注:备考数据假设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贝得药业系公司子公司,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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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公司财务状况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状况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实际值               备考值
    流动比率                     0.96                 1.10              1.04               1.15
    速动比率                     0.74                 0.81              0.82               0.92
资产负债率(%)               53.59%               49.65%         51.29%               49.5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公司整
体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得到优化。
    2、对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盈利指标
                    实际值               备考值              实际值               备考值

    毛利率                   5.44%               10.56%         12.00%               13.99%

   净利润率              -51.25%                 -35.81%         1.41%                2.73%

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0.02                 0.03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净利润率及每股收益均较交易前上升,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




                                        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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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7191496X7
    注册资本:111,9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相明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
    邮政编码:312071
    电话号码:0575-88919159
    传真号码:0575-88919159
    公司网址:www.sunowe.com
    电子信箱:michelle.li@sunowe.com
    经营范围:从事电力业务(详见《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33 年 4
月 22 日)。生产、销售大规模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
发、投资、建设、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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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向日葵系由成立于 2005 年 3 月的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而来。2009 年 5 月 22 日,经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外资函[2009]34 号文《浙江
省商务厅关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批准,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截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8,336.85 万元为基准折股 40,800.00 万
元,其余 7,536.8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整体变
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 23715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5 月 31 日 , 公 司 领 取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为
330600400004037。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优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333.32                     79.24
   2            浙江鸿盛投资有限公司                   2,792.90                      6.85
   3           绍兴县创基投资有限公司                  1,061.42                      2.60
   4          河北华戈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978.22                      2.40
   5           绍兴县致瑞投资有限公司                    909.76                      2.23
   6            环贸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870.66                      2.13
   7          香港新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8.77                      1.79
   8          浙江光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94.50                      1.70
   9          杭州悦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0.45                      1.06
                  合计                                   40,800                       100

       (2)股份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权变更情况
    股份公司自 2009 年 5 月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共进行过 1 次增资,
1 次股份转让。
       ①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增资至 45,800 万
    2009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骨干共 71 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认
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45,800 万元。
       ②2010 年 6 月,公司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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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5 月 31 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资函[2010]175 号《关于浙江
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公司股东香港优创以 0 元价格
将持有公司的 32,333.32 万股中的 20,608.52 万股转让给吴建龙;公司股东孙章康
按每股 1 元的价格将持有公司的 250 万股全部转让给吴建龙;公司原股东刘洋的
50 万股股权全部由其家属继承,其中,继承给父亲王世磷 6.25 万股、妻子吴玉
娟 37.5 万股、女儿吴沁怡 6.25 万股,同时,吴玉娟将其继承所得的公司 37.5 万
股中的 25 万股按每股 1.5 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建新。201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取得
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2010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056 号文批准,向日葵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 万股,发行价格 16.80 元/股。经深交所深证上
字[2010]269 号《关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批准,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向日葵”,
证券代码为“300111”,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0,900 万股。新股发行后,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持股数量                  序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股)                  号                  (万股)
 1       吴建龙      20,858.52     40.98%      43      徐铁军              5       0.01%
      香港优创国际
 2    投资集团有限   11,724.80     23.03%      44       王斌               5       0.01%
          公司
      浙江鸿盛投资
 3                    2,792.90      5.49%      45      林利萍             50       0.10%
        有限公司
      绍兴县创基投
 4                    1,061.42      2.09%      46      宋勇萍              5       0.01%
        资有限公司
      河北华戈化学
 5                     978.22       1.92%      47       余晶               3       0.01%
      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县致瑞投
 6                     909.76       1.79%      48      周军增              5       0.01%
        资有限公司
      环贸国际资本
 7                     870.66       1.71%      49      胡宗培              5       0.01%
        有限公司
      香港新乐投资
 8                     728.77       1.43%      50      虞伯龙              5       0.01%
      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光华担保
 9                     694.50       1.36%      51      高海民              3       0.01%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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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悦畅投资
10                  430.45   0.85%      52     黄燕              5       0.01%
     管理有限公司
11      俞相明        450    0.88%      53     赵明              5       0.01%
12      吴建新        394    0.77%      54     高杨明            5       0.01%
13      郦伟国        330    0.65%      55     楼佳伟            5       0.01%
14      胡放鸣        330    0.65%      56     许皇涛           15       0.03%
15      韩松良        330    0.65%      57     房剑峰            5       0.01%
16      周其林        250    0.49%      58     吴杭佳            5       0.01%
17      冯秋生        250    0.49%      59     何旭江            3       0.01%
18      平伟江        250    0.49%      60     俞汶蔚            3       0.01%
19      吴才苗        250    0.49%      61     罗晓燕           10       0.02%
20      黄伟江        250    0.49%      62     何忠伟            8       0.02%
21      陈国其          5    0.01%      63     蒋狄峰            5       0.01%
22      陈海涛        200    0.39%      64     梁光淼            5       0.01%
23      丁国军        320    0.63%      65     毕晴晴            3       0.01%
24      董方          200    0.39%      66     俞红林            5       0.01%
25      周晓兵        320    0.63%      67     梅文峰            5       0.01%
26      潘卫标         50    0.10%      68     何海炳            3       0.01%
27      杨旺翔         85    0.17%      69     林丹萍            5       0.01%
28      吴君华         30    0.06%      70     龙晶梅            5       0.01%
29      俞水东         60    0.12%      71     王富祥            3       0.01%
30      王晓红         10    0.02%      72     张勇              5       0.01%
31      魏利萍         10    0.02%      73     魏晓峰            5       0.01%
32      强来根         10    0.02%      74     章琦              5       0.01%
33      陈燕           15    0.03%      75     章建声            5       0.01%
34      陈姣珍         25    0.05%      76     俞越敏           10       0.02%
35      王海燕          3    0.01%      77     张子仪            3       0.01%
36      陈一科          3    0.01%      78     任燕              3       0.01%
37      李岚           10    0.02%      79     阮琦             30       0.06%
38      封建军          5    0.01%      80     吴玉娟          12.5      0.02%
39      俞彩燕          4    0.01%      81     吴沁怡          6.25      0.01%
40      喻高峰          5    0.01%      82     王世磷          6.25      0.01%
41      郦惠宁          6    0.01%      83   社会公众股      5,100      10.02%
42      吴奇高          5    0.01%           合计           50,900       100%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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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市后股本变更情况
    2013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3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 2013 年 9 月 3 日为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 509,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19,800,000 股。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吴建龙一直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最
近三年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4,495,217 股,占本次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17.37%,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5,279,000 股,占本次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1.36%,吴建龙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209,774,217 股,占本次发
行前股份总数的 18.7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关系如下所示:




    吴建龙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MBA。吴建龙曾就职于绍兴县华舍镇政府,多次
被市政府授予“年度绍兴市市长奖”。2011 年 4 月被评为“绍兴市劳动模范”。
现任浙江龙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优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香港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杭


                                   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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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优瑞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伏能源产品研发制造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生
     产、销售、研发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与此同时,公司顺应行业
     趋势,抓住国内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契机,积极开拓太阳能电站的投资运行和销售,
     包括海外太阳能电站以及国内的分布式并网发电项目,实现从单一的太阳能电池
     及组件的生产和销售拓展到硅片生产线配套建设和综合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的战略升级。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分产品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电池片及其组件       347,916,288.84      91.44%     1,399,427,424.73       91.46%       1,457,300,606.40   90.92%
    硅片               3,699,449.03       0.97%       36,973,364.92         2.42%         39,090,437.04       2.44%
    加工费                        -             -                     -           -             2,820.51      0.00%
  发电收入            20,099,980.28       5.28%       48,332,757.48         3.16%         45,500,837.30       2.84%
其他(非主营)         8,788,312.52       2.31%       45,287,461.78         2.96%         60,908,142.17       3.80%


     (六)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所为向日葵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18]第
     ZF10427 号)以及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向日葵最近两
     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15,330,930.72             2,695,680,963.72         2,803,786,891.75
           负债总额                      1,294,435,992.14             1,382,695,281.50         1,503,064,671.8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23,241,137.61             1,314,007,847.64         1,300,607,413.70
       少数股东权益                         -2,346,199.03                 -1,022,165.42               114,80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0,894,938.58             1,312,985,682.22         1,300,722,219.89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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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80,504,030.67            1,530,021,008.91           1,602,802,843.42
          营业利润                 -195,819,881.64                 3,701,383.21            82,984,411.73
          利润总额                 -195,053,330.97                 5,379,592.48            51,539,268.99
           净利润                  -195,002,823.61                21,624,918.97            29,960,36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3,635,371.43                23,702,025.62            30,643,784.9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79,367.65              205,463,889.02           365,144,513.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722.47            -68,690,020.67          -33,054,07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03,478.61              -239,084,066.12         -248,725,665.26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7,066.23            -96,141,745.69           87,626,295.17


         4、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6 月末                   年末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2                 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00                   1.17                 1.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1                   0.18                 0.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36                47.35                  51.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9                     1.81                 2.39


     (七)上市公司未受到证监会立案稽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向日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
     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




                                              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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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系贝得药业的股东向日葵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绍兴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B933H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路 199 号 1 幢 104 室-13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创意路 199 号 1 幢 104 室-13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法定代表人                                        吴峰


       2、历史沿革情况
       (1)设立
    向日葵投资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由吴建龙、胡爱2名自然人共同组建。其
中吴建龙认缴出资4,500万元,胡爱认缴出资500万元。向日葵投资的股权情况如
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吴建龙                    4,500.00             90      货币
   2                  胡爱                       500.00              10      货币
                   合计                         5,000.00            100        -

       (2)历次股权转让
       ①2018 年 6 月 6 日股权转让
    2018 年 6 月 6 日,向日葵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吴建龙将其持有的向
日葵投资 4,50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90%)全额转让给胡爱。本次转让后,
向日葵投资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来,受国外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国
内调控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指标、调整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等因素,特
别是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影响,向日葵盈利

                                       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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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波动较大。向日葵为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拟筹划收购实际控
制人吴建龙控制的贝得药业。
    当时吴建龙正在忙于引进技术实施机器人领域的投资项目,而且该投资项
目正在进行中且需要吴建龙经常境内外出差。为避免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的控股股东无法及时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而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吴建
龙决定将其持有的向日葵投资股权全部转让给胡爱。吴建龙、胡爱已经就本次
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2018 年 6 月 6 日吴建龙将所持向日葵投资股份转让给胡爱系其基于
其自身需要作出的行为,吴建龙与胡爱为合法夫妻,所转让的股权为夫妻共有
财产,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②2018 年 6 月 21 日股权转让
    2018 年 6 月 21 日,向日葵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胡爱将其持有的向日
葵投资 50 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转让给吴灵珂。本次转让后,向日葵投
资股权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人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胡爱                     4,950.00            99       货币
   2             吴灵珂                       50.00               1      货币
              合计                          5,000.00           100         -

    (3)交易对方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向日葵投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1-8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胡爱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系夫妻关系,吴灵珂与吴建龙系父子关
系。
       3、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自成立以来,向日葵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4、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1,777,238.60             448,901,195.26          355,237,761.59
负债总额                 360,593,835.95             377,654,985.47          349,102,846.20
所有者权益                21,183,402.65              71,246,209.79             6,134,915.39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21,956,105.59             188,680,904.55          206,420,916.80
营业利润                  16,241,376.73              21,499,839.98           28,362,276.12
利润总额                  16,526,271.30              25,933,423.35           27,976,444.19
净利润                    13,846,113.86              24,311,294.40           27,926,230.52

       向日葵投资 2017 年、2018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贝得药业的股权外,向日葵投资无其他对外投
资。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的股东胡爱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夫妻关系,股
东吴灵珂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亦不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

                                          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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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状况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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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
    主要办公地点: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
    法定代表人:唐小波
    注册资本:255,635,685 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65236277X
    经营范围:生产: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
类)、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阿德福韦酯、拉西地平、泮托拉唑钠、
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副产品(年回收:丙酮 1500
吨、二氯甲烷 34000 吨、甲醇 2000 吨、乙醇 4000 吨、甲基叔丁基醚 3800 吨、
六甲基二硅醚 100 吨)、二甲基亚砜、溴化钾、硫氰酸钠、对甲苯磺酸钠、亚硫
酸钠和硫酸钠混合物;销售自产产品;医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1、2004 年 11 月,贝得药业设立
    2004 年 8 月 11 日,绍兴袍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外经贸局出具《关于同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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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外资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的批复》(袍委外[2004]81 号)同意贝得药业
向工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2004 年 8 月 13 日,贝得药业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绍字[2004]02746 号)。
       2004 年 11 月 10 日贝得药业经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设立
时投资总额为 2,500 万美元,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
       贝得药业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优创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历次实际出资
       2004 年 11 月 30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4]第 681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100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100 万美元。
       2005 年 3 月 28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5]第 162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200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300 万美元。
       2005 年 8 月 11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5]第 519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12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425 万美元。
       2005 年 12 月 23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5]第 870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17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600 万美元。
       2006 年 12 月 20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6]第 833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112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712 万美元。
       2007 年 11 月 22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07]第 549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实缴出资 288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实
收资本为 1,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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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情况

       1、2007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5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决定并由股东决定通过,同意香港
优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德创。
       同日,香港优创与香港德创签署《关于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香港优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德创,价格为 1 美元/
出资额,股权转让价格总价为 1,000 万美元,转让原因主要系同一控制下股权架
构调整。香港优创与香港德创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设立的境外法人机
构。
       2007 年 12 月 7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本次变更后,贝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香港德创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3 年 11 月,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2013 年 10 月 18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决定并由股东决定通过,总投资
由 2,500 万美元增加到 6,1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1,000 万美元增加到 2,200 万美
元,增资价格为 1 美元/出资额。
       2013 年 11 月 5 日,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外
资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以上事项。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13]第 220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香港德创出资 1,197.73075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
资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为 2,197.730755 万美元。
       2013 年 12 月 2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13]第 223 号
《验资报告》对股东香港德创出资 2.26924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
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为 2,200 万美元。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3、2015 年 5 月,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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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3 月 12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决定并由股东决定通过,注册资本
由 2,200 万美元增加到 4,480 万美元,增加部分由香港德创以出借给贝得药业
2,280 万美元的债款转为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每份出资额。
    2015 年 5 月 11 日,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外
资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以上事项。
    2015 年 6 月 23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15]第 13 号《验
资报告》对股东香港德创出资 2,280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
实收资本为 4,480 万美元。
    2015 年 5 月 12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4、2015 年 7 月,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① 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程序
    2015 年 6 月 12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决定并由股东决定通过,总投资由
6,100 万美元增加到 9,8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4,480 万美元增加到 6,100 万美元,
增加部分由香港德创以出借给贝得药业 1,620 万美元的债款转为注册资本,增资
价格为 1 美元/出资额。
    2015 年 7 月 7 日,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外
资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以上事项。
    2015 年 7 月 22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15]第 19 号《验
资报告》对股东香港德创出资 1,620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截止本次验资标的公司
实收资本为 6,100 万美元。
    2015 年 7 月 8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② 2015 年 5 月和 2015 年 7 月通过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背景、原因、定
价依据及合规性
       A.债转股增资的背景、原因及定价依据,公允反映了标的资产当时的市场
价值
       一方面,由于贝得药业生产、研发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贝得药业 2015
年以前持续亏损,资金非常紧张。2013 年,贝得药业向香港德创分两次借款合
计 3,900 万美元用于贝得药业经营所需。上述两笔外债均于 2015 年到期,考虑
到贝得药业的资金压力并看好贝得药业的发展前景,贝得药业股东香港德创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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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将该等外债转增注册资本,以消除贝得药业偿还外债的压力。
    贝得药业上述债转股增资系按照 1 美元/每美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贝得药业的净资产为负数,贝得药业上述债转股增资价格
不低于净资产值,系公允价格。
    B.与本次交易的估值差异合理,本次交易作价与标的资产业绩相匹配
    2015 年 3 月和 2015 年 7 月贝得药业以股东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每份出资额,估值分别为 4,480 万美元和 6,100 万美元。本次交易的估值
为 75,000 万元人民币,以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
率(1 美元=6.4379 人民币)计算,本次估值为 11,649.76 万美元,相对于 2015
年 7 月增资价格的估值增值 5,549.76 万美元,增值率为 90.98%。
    2015 年 3 月和 7 月以 1 美元/每份出资额的价格债转股增资是结合贝得药业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贝得药业的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的。首先,由于前期投
资较大,多年一直处于亏损、2014 年净资产为负;其次,2014 年度贝得药业净
利润为 2.5 万元人民币,虽然实现扭亏,公司仍处于初创期阶段,拉西地平分
散片尚未实现销售,因此,2015 年 3 月和 7 月以 1 美元/每份出资额的价格增资
系合理的,2015 年 3 月和 7 月的估值分别为 4,480 万美元和 6,100 万美元系合
理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净利润分别为 2,792.76 万
元、2,533.55 万元和 1,507.86 万元,相对于 2014 年的财务状况进步明显,拉
西地平分散片的市场拓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且交易对方提供了业绩承诺。
天津中联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贝得药业进行评估的价
值为 75,100.00 万元。结合贝得药业进入成长期,发展较快,参考评估机构的
评估价值,本次交易作价定为 75,000 万元系合理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净利润分别为 2,792.76 万
元、2,533.55 万元和 1,507.86 万元,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 2,600 万元,本次
交易作价为 75,000 万元。本次贝得药业交易价格以 2018 年度承诺的净利润计
算的市盈率约为 28.85 倍,对应的市净率为 2.61 倍。
    贝得药业研发拉西地平原料药和制剂的周期超过十年,在 2004 年贝得药业
设立之初即开始准备。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依赖股东不断进行投入,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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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几乎无法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在研发完成前,以前年度长期处于亏损状
态。
       自 2014 年起,贝得药业开始扭亏为盈,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并于 2017 年
度弥补了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初至今,贝得药业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成长期,
尽管净利润基数较小,但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增长潜力较大,预测期的
收入和利润均将保持较快增长,本次交易作价与标的资产业绩匹配。
       C.上述债转股增资无需履行债权评估及验资等程序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令第 64 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规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011 年 11 月 2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
法》同时废止。据此,贝得药业上述债转股增资不适用《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
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令第 64 号)第七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该规定取消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债权评估及验资程序。据此,贝得药业上述债转股增资无需履
行债权评估及验资等程序。
       D.债转股增资程序不存在瑕疵,相关股权的权属清晰,后续股权转让不存
在法律障碍
       根据贝得药业的工商登记材料,上述债权转股权均系原贝得药业唯一股东
香港德创以其对贝得药业的债权转增股权,系其真实持有,相关股权的权属清
晰,后续股权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
       5、2016 年 6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①股权转让程序
    2016 年 4 月 6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并由股东决定通过,同意香港德
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75%的股权转让给向日葵投资。
    同日,香港德创与向日葵投资签署《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香港德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75%的股权转让给向日葵投资,股权转让总价为
4,575 万美元,价格为 1 美元/出资额,转让原因主要系同一控制下股权架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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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6 月 15 日,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外
资企业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以上事项。
       2016 年 6 月 24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本次变更后,贝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向日葵投资                            4,575.00           75.00
  2                    香港德创                            1,525.00           25.00
                     合计                                  6,100.00         100.00

       ②股权转让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2016 年 4 月,香港德创将持有贝得药业 75%股权转让予向日葵投资。截至
转让时最近一年度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贝得药业净资产为 21,898.21 万元
人民币,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1 美元=6.4936 人民币)
折合为 3,372.28 万美元,而当时注册资本为 6,100 万美元,因此净资产低于注
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 1 份注册资本,其原因系标的公司尚存在未弥补亏
损。
       因此,香港德创以原始出资成本的 1 美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转让股权,未
因该次股权转让产生投资利得,不涉及股权转让导致的税务缴纳及代扣代缴相
关税费的问题。
       标的公司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备案,
并且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取得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无违法
违规证明。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无需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不存在被税务
机关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6、2017 年 1 月,减少注册资本
       (1)减资的程序
       2016 年 11 月 6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决定通过,同意注册资本
由 6,100 万美元减资至 3,980 万美元,各股东同比例以 1 美元/出资额进行减资,
减资后向日葵投资出资为 2,985 万美元,香港德创出资为 995 万美元。
       2016 年 11 月 15 日,贝得药业在《市场导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2017 年 1 月 12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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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贝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向日葵投资                           2,985.00           75.00
  2                    香港德创                             995.00           25.00
                     合计                                 3,980.00         100.00
       (2)减资的具体原因、减资金额的确定依据、减资的合理性及对标的资产
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
       ①减资的具体原因
       贝得药业自 2004 年成立以来,由于研发克拉霉素原料药和制剂、拉西地平
原料药和制剂及其他药品的生产工艺,申请 GMP 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批件
等资质许可,持续参与市场药品展销会及招投标活动整个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
和较大的资本投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
       另一方面,贝得药业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为 6,100 万美元,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汇率(1 美元=人民币 6.9370 元)折合人民币注册资本为 42,315.70
万元人民币,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24,690.97 万元人民币,2016 年每份
出资额的净利润为 0.07 元,每份出资额的净资产为 0.58 元,均不能准确反映
标的公司目前的发展状态。为了让每份注册资本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更好地反
映贝得药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再结合标的公司考虑未来发展战略,更好地对接
国内资本市场,贝得药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弥补历年累积的亏损,没有
将减资部分支付予股东,不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标的公司的资产
质量、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状况。
       ②减资金额的确定依据。
       由于标的公司减资主要为了弥补历年累积的亏损,仅仅为了使财务指标更
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态,减资金额确定亦依据能使财务指标更能真实
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态为原则,即以覆盖历年累积的亏损金额为依据。由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为-14,489.38 万元,2017 年 1 月减资 2,120 万
美元,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汇率(1 美元=人民币 6.9370 元)折合人民币为
14,706.44 万元人民币,减资金额覆盖了历年累积的亏损金额,符合贝得药业减
资的目的,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③减资的合理性及对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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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 2017 年 1 月减资未将减资部分支付予股东,不涉及经营现金的流
出,而是用减少注册资本数额弥补历年累积的亏损,以实现目前的财务指标更
能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状态,因此,该次减资不会影响标的资产的业务开展情况、
未来年度的资金需求、及业务拓展情况。
       标的资产报告期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 1-6 月,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收入
分别为 20,642.09 万元 18,868.09 万元 12,195.6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792.76
万元、2,533.55 万元、1,507.8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75.67 万元、913.03 万元 2,235.22 万元。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务发展
稳健,经营较为顺利。标的资产未来年度资金需求依据标的公司稳健发展的需
求及业务拓展实际情况进行调节,不受本次减资的影响。2018 年度,标的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24,284.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974.59
万元(未经审计),已超过 2018 年度承诺的利润水平。

       7、2018 年 6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①股权转让程序
       2018 年 4 月 28 日,贝得药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决定通过,同意香港德创
将持有贝得药业 25%的股权转让予向日葵投资。
       同日,香港德创与向日葵投资签署《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香港德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25%的股权转让给向日葵投资,股权转让总价为 995
万美元,价格为 1 美元/出资额,转让原因主要系同一控制下股权架构调整。
       2018 年 6 月 22 日,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绍宏会验字[2018]第 11 号《验
资报告》,对股东香港德创将其持有贝得药业 25%的股权转让给向日葵投资,股
权转让总价为 99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股东变为向日葵投资,注册资本变为
255,635,685.30 元。
       2018 年 6 月 22 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通过了上述工商变更申请。
       2018 年 7 月 27 日,贝得药业就上述变更事项取得了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出
具的袍委外资备 201800027《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本次变更后,贝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向日葵投资                      255,635,685.30           100.00
                      合计                            255,635,685.30           100.00

                                      2-1-9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股权转让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或处罚的风险
    2018 年 4 月,香港德创将持有贝得药业 25%股权转让予向日葵投资。截至
转让时最近一年度末(2017 年 12 月 31 日),贝得药业净资产为 27,224.52 万元
人民币,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1 美元=6.5342 人民币)
折合为 4,166.47 万美元,当时注册资本为 3,980 万美元,则每份出资额净资产
为 1.047 美元,与 1 美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非常接近。
    标的资产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备
案,并且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取得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无
违法违规证明。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无需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追缴或处
罚的风险。

(三)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贝得药业自成立以来,历次股权转让、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均依法上报工商
管理部门并获得相应批准,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情况

    贝得药业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即天津中联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中联评报字
[2018]A-0067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
贝得药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8,732.3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
44,845.51 万元,增值率为 56.08%;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 75,100.00 万元,增值
率为 161.38%。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贝得药业 100%股权评估值为
75,100.00 万元。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人员构成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2-1-9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编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向日葵投资                   255,635,685.30              100.00

                   合计                          255,635,685.30              100.00


       贝得药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向日葵投资为唯一股东。向日葵投资的股东
胡爱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夫妻关系,股东吴灵珂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
子关系。

(二)贝得药业组织结构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

议以及本次交易是否经原有股东同意

       贝得药业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也不存在可能
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2018 年 8 月 31 日,贝得药业股东决定,同意贝得药业与向日葵的并购重组
方案;贝得药业股东同意以持有的贝得药业股权参与本次交易。




                                    2-1-9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人员情况

   1、员工人数情况
     时间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                     246                     232                      230

   2、人员结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共有员工 246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构成
    员工专业构成                    人数(人)                     比例(%)
      管理人员                            88                         35.77%
      销售人员                            23                         9.35%
    技术研发人员                          49                         19.92%
      生产人员                            86                         34.96%
        合计                             246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文化程度                      人数(人)                     比例(%)
    硕士以上学历                          4                               1.63%
      本科学历                            51                              20.73%
      大专学历                            44                              17.89%
    大专以下学历                         147                              59.76%
        合计                             246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                        人数(人)                     比例(%)
      30 岁以下                           70                              28.46%
       31-40 岁                           58                              23.58%
       41-50 岁                           82                              33.33%
      50 岁以上                           36                              14.63%
        合计                             246                             100.00%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董事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设董事 5 名,董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韩松良                   男               董事长
            2          唐小波                   男           董事、总经理
            3          吴君华                   女                董事
            4        吴峰[1]                    男                董事
            5          章宝祥                   男          董事、常务副总裁



                                      2-1-9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韩松良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至今,在浙江龙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至今
任贝得药业董事长。
    唐小波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杭州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03
年至 2005 年自由职业,2005 年至今任贝得药业总经理,2015 年 11 月 16 日开始
任董事职位。
    吴君华女士,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工程师。2000 年 8 月至今,在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分析员、
总经理秘书、董事会秘书职务,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浙江向日葵光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职务,2015 年 11 月 16 日开始任贝得药业董事职位。
    吴峰[1]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中国银行绍兴县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团队主管,中国银行绍兴县东升路支
行、马鞍支行行长。现任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1 月 16
日开始兼任公司董事职位,2016 年 4 月,任向日葵投资执行董事。
    章宝祥先生,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7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在柯桥供销合作社任经理,1997 年 1 月至 2005 年
10 月在绍兴县龙华超市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今在贝得药业任常务
副总裁,2010 年 3 月 15 日开始任董事职位。
    (2)监事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贝得药业设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郑士楚               男               监事

    郑士楚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2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职于浙江三山化肥厂,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
任职于浙江龙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贝得药业,现任贝
得药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设高级管理人员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
简历如下:

                                   2-1-9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唐小波                男               总裁
           2          章宝祥                男           常务副总裁
           3          邓佰能                男              副总裁
           4          杨自英                女              副总裁
           5          潘卫标                男            财务总监

    唐小波先生任职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三、产权及控
制关系、人员构成及核心技术人员/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情况/(1)董事任职情况”。
    章宝祥先生任职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三、产权及控
制关系、人员构成及核心技术人员/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情况/(1)董事任职情况”。
    邓佰能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浙江新安化工有机硅厂,2003 年 6 月
至 2010 年 9 月任职于浙江华义医药有限公司,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自由
职业,2011 年 10 月至今任贝得药业副总裁。
    杨自英女士,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1999 年 7 月至 2005 年在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任 QC 主管,2005 年 9
月至今,在贝得药业任副总裁。
    潘卫标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1997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8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8 年 8 月至今,在贝得
药业任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贝得药业的核心技术人员有唐小波、吴峰、杨自英、邓佰能、章宝祥,上述
人员均从事医药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且均在贝得药业任职多
年,具备任职的稳定性。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唐小波                男               总裁
           2          吴峰[2]               男            技术总监
           3          邓佰能                男              副总裁
           4          杨自英                女              副总裁

                                  2-1-9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            章宝祥                   男               常务副总裁

        吴峰[2]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任研发课题组长,
 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杭州华东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实验室主管,2005
 年 6 月至今,在贝得药业任研发部经理、技术总监。
        唐小波、杨自英、邓佰能、章宝祥等 4 名核心技术人员简历请参见本报告书
 “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三、产权及控制关系、人员构成及核心技术人员/人员情
 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均在贝得药业任职多年并且均与公司签署竞业禁止
 协议,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稳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资产重组后,贝得药业整体纳入向日葵管理范畴,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
 司的利益,根据实际需要由上市公司提名并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使贝得药
 及更好更快地纳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范畴,将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
 的规定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进行统筹安排。

 (六)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不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者其他安
 排。



 四、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概况


 (一)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4,506.67                  31,378.04                  21,792.03
非流动资产                      13,657.41                  13,472.73                  13,729.34
资产总计                        38,164.08                  44,850.76                  35,521.37

                                            2-1-9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                               9,431.70                       17,626.24                     10,830.40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9,431.70                       17,626.24                     10,830.40
所有者权益                            28,732.38                       27,224.52                     24,690.97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2,195.61                         18,868.09                      20,642.09
营业成本                            8,958.32                         13,192.44                      14,730.54
营业利润                            1,746.23                          2,252.41                       2,769.77
利润总额                            1,774.72                          2,695.77                       2,797.78
净利润                              1,507.86                          2,533.55                       2,792.76
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归属于母
                                    1,082.74                          1,588.00                       2,406.10
公司股东净利
润

      3、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5.22                 913.03             3,275.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1.44            -6,944.52              -6,33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6.17             5,194.92               3,667.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26                   35.43                47.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0.25               -801.13                 660.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91.38             3,692.51               3,032.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1.13             2,891.38               3,692.51

      4、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                                           2.60                     1.78                         2.01
 速动比率                                           1.54                     1.29                         1.35
 资产负债率                                    24.71%                     39.30%                     30.49%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7                     6.20                         8.28
 存货周转率                                         0.97                     1.68                         2.02

      5、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1-9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30                -1.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1.58               455.77                66.59
向关联方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408.09               606.45               376.0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16                51.17                37.86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0.68                  0.32             -24.28
小计                                   500.15             1,112.41               454.89
所得税影响额                            -75.02             -166.86               -68.23
合计                                   425.12               945.55               386.65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非经常性损益为 386.65 万元、945.55 万元及 425.12
万元,占贝得药业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3.84%、37.32%及 28.19%。

(二)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贝得药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①标的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标的公司;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1-9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①国内销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已发至客
户并经客户签收;
    ②国外销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
向海关报关出口,并已装船或送至保税区后。
    (3)成本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
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
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
平均法计量。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
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3、比较分析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
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贝得药业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贝得药业利润无
重大影响。
    4、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利润的影响
    贝得药业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5、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贝得药业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会计处理政策。



五、贝得药业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主要负债情况及

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615 号),截至 2018


                                  2-1-10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总资产为 38,164.0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4,506.67 万元、
     非流动资产 13,657.41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10,680.23 万元、无形资产
     1,307.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额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355.50            3,869.00          5,486.50             58.64%
机器设备                         10,709.29            5,663.50          5,045.79             47.12%
运输设备                           209.01               89.90             119.11             56.99%
电子及其他设备                     121.99               93.16                28.83           23.64%
           合计                  20,395.79            9,715.56         10,680.23             52.36%

           其中贝得药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下:
序      房屋所有权                                       面积
                         坐落位置        登记时间                            设计用途        他项权利
号          证号                                       (平方米)
       绍房权证袍       绍兴袍江越                                     55.27 平方米泵房
                                         2008 年 8
1      江字第 08972     东路与三江                      17,495.15     /17439.88 平方米为          已抵押
                                          月 28 日
           号             路西南角                                           车间
       绍房权证袍       绍兴袍江越                                    8716.80 平方米为车
                                         2008 年 8
2      江字第 08971     东路与三江                      12,442.13     间/3725.33 平方米为         已抵押
                                          月 28 日
           号             路西南角                                           仓库
                                                                      4913.36 平方米为食
       绍房权证袍       绍兴袍江越
                                         2008 年 8                    堂宿舍/4483.23 平方
3      江字第 08973     东路与三江                      10,371.87                                 已抵押
                                          月 28 日                    米为综合楼/975.28
           号             路西南角
                                                                       平方米为研发中心

           除上述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外,贝得药业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                          位置                用途           面积(㎡)

                                             绍兴袍江越东路与三
       1              工程楼                                            工程楼           2,097.28
                                                 江路西南角
                                             绍兴袍江越东路与三
       2              危险品库                                        危险品库            728.22
                                                 江路西南角
                                             绍兴袍江越东路与三
       3            污水处理房                                       污水处理房             300
                                                 江路西南角
                                             绍兴袍江越东路与三
       4            高压配电房                                       高压配电房           350.00
                                                 江路西南角

                                                 2-1-10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绍兴袍江越东路与三
      5          门卫房(3 间)                                  门卫               88.67
                                          江路西南角

          贝得药业已就上述工程楼、危险品库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取得了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站袍江工业区分站和绍兴市规划局袍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的验收意见,但是由
    于厂区容积率未达到指定要求,暂时无法就上述工程楼、危险品库办理房产证。
    贝得药业确认,该等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待贝得药业厂区容积率达到指定要求后,贝得药业会统一根据法律法规办理该等
    房屋的权属证书。上述污水处理房、高压配电房和门卫房系由于历史原因缺少相
    关审批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
          向日葵投资承诺若因贝得药业于本次交易完成前因房屋问题被有关部门处
    罚的,向日葵投资将全额承担因此而需支付的罚款,保证贝得药业不因此遭受任
    何损失。
          2、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土地使用                        建筑面积      地类(用    权利                        他项权
                       坐落位置                                           终止日期
号      证号                          (m2)          途)      类型                          利
      绍兴国用       袍江工业区三江
                                                                        2054 年 11 月
1     (2008)       路与越东东路交    18436.70     工业用地    出让                        已抵押
                                                                            9日
      第 4059 号       叉口分块一
      绍兴国用       袍江工业区三江
                                                                        2054 年 11 月
2     (2008)       路与越东东路交    31263.80     工业用地    出让                        已抵押
                                                                            9日
      第 4055 号       叉口分块二
      绍兴国用       袍江工业区三江
                                                                        2054 年 11 月
3     (2008)       路与越东东路交    52585.80     工业用地    出让                        已抵押
                                                                            9日
      第 4058 号       叉口分块四

          3、商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                                                  商标
          商标权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2009 年 02 月 14 日 至
 1        贝得药业                      4932479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2-1-10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商标
     商标权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4932350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2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4932348            2009 年 06 月 28 日至
3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6 月 27 日
                           4932347            2009 年 06 月 28 日至
4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6 月 27 日
                           4932346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5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4932345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6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4932344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7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4932148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8    贝得药业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2009 年 06 月 28 日至
9    贝得药业              4932147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6 月 27 日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10   贝得药业              4932146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2009 年 06 月 28 日至
11   贝得药业              4924003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6 月 27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2   贝得药业              4924002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3   贝得药业              4923993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4   贝得药业              4923992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5 月 21 日至
15   贝得药业              4923991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5 月 20 日
                                              2009 年 08 月 14 日至
16   贝得药业              4923990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8 月 13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7   贝得药业              4923989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8   贝得药业              4923988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19   贝得药业              4923987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20   贝得药业              4923986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5 月 21 日至
21   贝得药业              4923985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5 月 20 日




                             2-1-10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商标
     商标权人          商标图案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别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22   贝得药业                        4923984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2 月 21 日至
23   贝得药业                        4862995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20 日

                                                         2009 年 01 月 14 日至
24   贝得药业                        4862994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1 月 13 日
                                                         2009 年 01 月 14 日至
25   贝得药业                        4862988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1 月 13 日
                                                         2009 年 02 月 14 日至
26   贝得药业                        4862987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2 月 13 日
                                                         2009 年 01 月 14 日至
27   贝得药业                        4862986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1 月 13 日
                                                         2009 年 03 月 07 日至
28   贝得药业                        4824705      5                                原始取得
                                                         2019 年 03 月 06 日

     4、专利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已经取得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人           有效期限
号
     拉西地平分散片及其                                                   自 2011 年 05 月
1                           ZL201110127674.4          发明    贝得药业
           制备方法                                                       18 日起 20 年
     一种阿德福韦酯的制                                                   自 2010 年 07 月
2                           ZL201010235305.2          发明    贝得药业
           备方法                                                         21 日起 20 年
     一种克拉霉素中间体                                                   自 2014 年 05 月
3                           ZL201410201178.2          发明    贝得药业
         的制备方法                                                       12 日起 20 年
                                                                          自 2017 年 06 月
4      一种薄膜包装机       ZL201720647093.6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6 日起 10 年
                                                                          自 2017 年 06 月
5       一种制剂设备        ZL201720647363.3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6 日起 10 年
                                                                          自 2015 年 11 月
6       药厂用输料泵        ZL201520863336.0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3 日起 10 年
                                                                          自 2015 年 11 月
7     物料转移平衡系统      ZL201520863784.0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3 日起 10 年
     反应罐的固体投料装                                                   自 2015 年 11 月
8                           ZL201520867152.1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置                                                           03 日起 10 年
                                                                          自 2015 年 08 月
9     一种药物干燥装置      ZL201520621303.5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18 日起 10 年
     一种药物粉碎回收装                                                   自 2015 年 08 月
10                          ZL201520621304.X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置                                                           18 日起 10 年
11   一种药物渗透式按摩     ZL201520621401.9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自 2015 年 08 月


                                       2-1-10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权利人         有效期限
号
             器                                                          18 日起 10 年
     一种软胶囊机的充料                                                  自 2015 年 08 月
12                        ZL201520621475.2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射流装置                                                      18 日起 10 年
     一种药物浓缩薄膜蒸                                                  自 2014 年 04 月
13                        ZL201420182315.8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发系统                                                        15 日起 10 年
                                                                         自 2017 年 06 月
14     一种自动装盒机     ZL201720646837.2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6 日起 10 年
     一种反渗透纯化水设                                                  自 2017 年 06 月
15                        ZL201720646947.9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备                                                          06 日起 10 年
                                                                         自 2017 年 06 月
16     一种一步制粒机     ZL201720646956.8       实用新型     贝得药业
                                                                         06 日起 10 年

     5、授权使用的专利和技术许可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不存在专利许可和技术许可的情况。
     6、特许经营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未拥有相关特许经营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对外担保如下:
序                                 主债权数额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方式              有效期限
号                                   (万元)
     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                                          2017 年 3 月 14 日-2019
1                         向日葵        5,000      连带保证
             支行                                                     年 3 月 13 日
     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9
2                         向日葵        5,000      连带保证
             支行                                                    年 10 月 12 日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城                                          2017 年 8 月 8 日-2018
3                         向日葵        7,200      连带保证
           西支行                                                     年8月7日
                                                                 2018 年 3 月 13 日-2020
4     中国银行柯桥支行    向日葵        9,500      连带保证
                                                                      年 3 月 12 日
     绍兴银行高新开发区                                          2018 年 6 月 25 日-2023
5                         向日葵        10,000     连带保证
             支行                                                     年 6 月 24 日


 (三)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贝得药业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18年6月30日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2-1-10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短期借款                                              1,500.00                     15.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073.45                     75.00%
    预收款项                                               134.15                       1.42%
    应付职工薪酬                                           241.24                       2.56%
    应交税费                                               230.08                       2.44%
    其他应付款                                             252.77                       2.68%
    流动负债合计                                          9,431.70                     15.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9,431.70                   100.00%

        截至2018年6月30日,贝得药业的负债均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因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银行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不存在或有负债。

    (四)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最高抵押                     权属证书号
序                                       抵押物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额                                               有效期限
号                                         名称
                              (万元)
       绍兴银行高                                   绍房权证袍江字第 08971、 2017 年 4 月 26
                     贝得药              厂房和
1      新开发区支              9,000                08972 号;绍市国用(2008) 日-2018 年 12 月
                       业                土地
           行                                           第 4058、4055 号            31 日
       绍兴银行高                                     绍房权证袍江字第 08973      2017 年 4 月 26
                     贝得药              厂房和
2      新开发区支              2,400                号;绍市国用(2008)第 4059   日-2018 年 12 月
                       业                土地
           行                                                   号                     31 日

        除上述情形外,贝得药业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六、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概况


        贝得药业主营业务为抗感染、抗高血压等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
    以来,贝得药业坚持市场化产品开发策略,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多个核心
    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主导产品涵盖抗感染药物、抗高血压等领域,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共计取得了 20 个制剂、原料药生产批准文件,其
    中 2 个品种被列为甲类医保目录,3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
        贝得药业生产严格按 GMP 要求进行,原料药(克拉霉素)、原料药(拉西


                                          2-1-10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地平)、冻干粉针剂、片剂胶囊剂 4 条生产线均已通过国家 GMP 认证,产品质
        量稳定。同时,自成立以来贝得药业始终追求环境与效益的双平衡,建立了日处
        理能力 1,000 吨的污水车间,采用 COD、pH 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实施 24 小时全
        方位监控。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要产品概况
序号      类别       药品通用名    剂型              外观图像                      用途




 1                   克拉霉素     原料药

                                                                       抗感染类药物,适用于克拉
                                                                       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鼻咽感
                                                                       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感
                                                                       染、伤口感染等症状。


 2                   克拉霉素片   片剂




       抗感染类



                     阿奇霉素分
 3                                片剂
                     散片

                                                                       抗感染类药物,主要用于敏
                                                                       感菌所致的呼吸道、皮肤软
                                                                       组织感染和衣原体所致的传
                                                                       播性疾病。

                     注射用阿奇
 4                                针剂
                     霉素




                                           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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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药品通用名    剂型             外观图像                       用途


                                                                      抗感染类药物,主要适用于
                                                                      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急
                    头孢克洛胶                                        性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
 5                               胶囊
                    囊                                                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和尿路感染
                                                                      等。




                                                                      抗感染类药物,主要用于革
                    罗红霉素胶
 6                               胶囊                                 兰氏阳性菌、厌氧菌、衣原
                    囊
                                                                      体和支原体等。




                                                                      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
                    拉西地平分                                        的药物,如β -阻滞剂,利尿
 7     抗高血压类                片剂
                    散片                                              药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
                                                                      剂合用,治疗高血压。



                                                                      辛伐他汀片适应症为高脂血
                                                                      症、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
                                                                      症以及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
                                                                      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结合
 8     血脂调节类   辛伐他汀片   片剂
                                                                      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
                                                                      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
                                                                      固醇、载脂蛋白 B 和甘油三
                                                                      酯。


                                                                      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
                                                                      列病症的替代疗法,主要用
       调节胃酸分   注射用奥美
 9                               针剂                                 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
       泌药品       拉唑钠
                                                                      反流性食管炎及 Zollinger-Ell
                                                                      ison 综合征。



             (1)克拉霉素(片剂、原料药)
             克拉霉素是红霉素的衍生物,20 世纪 90 年代初由日本大正公司开发成功,

                                         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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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 10 月获 FDA 批准定为 IB 类新药上市,并在临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
前生产的剂型还有颗粒剂、分散片、缓释片、注射剂和干混悬剂。常用于敏感菌
所致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感染和衣原体所致的传播性疾病。
    (2)阿奇霉素(片剂、针剂)
    阿奇霉素是在红霉素结构上修饰后得到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同罗红霉素一样
属大环内酯类第二代抗生素,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感染和衣
原体所致的传播性疾病。
    (3)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的化学品,微臭,本品在水中微
溶,在甲醇、乙醇、三氯甲烷或二氯甲烷中几乎不溶。头孢克洛是β -内酰胺类
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其是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
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和
尿路感染等。
    (4)罗红霉素(胶囊)
    罗红霉素是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厌氧菌、
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
1~4 倍。其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同,主要是与细菌 50S 核糖体亚基结合,通过阻
断转肽作用和 mRNA 移位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起抗菌作用。其特点
是能较快进入巨噬细胞、肺细胞、肺泡、多形核白细胞内。
    (5)拉西地平(片剂)
    拉西地平为特异、强效持久的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主要选择性的阻滞
血管平滑肌的钙通道,扩张周围动脉,减低周围血管阻力,减低心脏后负荷,降
低血压。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的药物,如β -阻滞剂、利尿药和血管紧张
素转化酶抑制剂合用,治疗高血压。
    (6)辛伐他汀(片剂)
    辛伐他汀是由土曲霉内提炼而得,最早是由默克药厂所开发,并于 1992 年
开始进入医疗用途。该药列名于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清单,属于基础医疗体系
必备药物之一。作为一种口服降血脂药物,常见商品名“Zoctor”。该品会在运
动、节食和减肥时服用,以避免发生血脂升高,此外辛伐他汀也可降低高心脏病


                                  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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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者发作的机会。
      (7)奥美拉唑钠(针剂)
      奥美拉唑是一对活性旋光对映体的消旋混合物,籍由高目标性的作用机制来
降低胃酸的分泌,是胃壁细胞中酸泵的特殊抑制剂。适应症为主要用于:①消化
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非甾体类
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③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
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等;④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
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及 Zollinger-Ellison 综合征。
      2、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医保目录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甲类医保、乙类
医保目录的名单情况如下:
      (1)国家基药产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类型
  1      克拉霉素片              片剂                 0.25g              国家基药
  2      辛伐他汀片              片剂                 10mg               国家基药
  3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冻干粉针                40mg               国家基药

      (2)甲类医保产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分类
  1      阿奇霉素分散片         分散片                0.25g              甲类医保
  2      辛伐他汀片              片剂                 10mg               甲类医保

      (3)乙类医保产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分类
  1      克拉霉素片              片剂                 0.25g              乙类医保
  2      头孢克洛胶囊           胶囊剂                0.25g              乙类医保
  3      罗红霉素胶囊           胶囊剂                0.15g              乙类医保
  4      拉西地平分散片         分散片                 4mg               乙类医保
  5      注射用阿奇霉素       冻干粉针                0.25g              乙类医保
  6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冻干粉针                40mg               乙类医保


(二)与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荣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已取得如下业务资质: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6 年 11 月 21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
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向贝得药业核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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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633000044),有效期为三年。
     2、药品生产许可证
序                  生产地址和生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产范围
                   绍兴市袍江工
                   业区三江路:冻
                   干粉针剂、片剂
                                    2015 年 12 月 31   至 2020 年 12     浙江省食品药
1    浙 20050286   (含头孢菌素
                                           日             月 30 日       品监督管理局
                   类)、胶囊剂(含
                   头孢菌素类)、
                       原料药

     3、药品 GMP 证书
序                 资质内容/适用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范围
                                                                         浙江省食品药
                                    2018 年 5 月 21    2023 年 5 月 20
1    ZJ20180061     片剂、胶囊剂                                         品监督管理总
                                         日                 日
                                                                               局
                                                                         浙江省食品药
                   原料药(克拉霉   2015 年 8 月 18    2020 年 7 月 6
2    ZJ20150092                                                          品监督管理总
                       素)              日                 日
                                                                               局
                                                                         浙江省食品药
                                    2014 年 2 月 18    2019 年 2 月 17
3    CN20140070      冻干粉针剂                                          品监督管理总
                                         日                 日
                                                                               局
                                                                         浙江省食品药
                   原料药(拉西地   2014 年 5 月 28    2019 年 5 月 27
4    ZJ20140038                                                          品监督管理总
                       平)              日                 日
                                                                               局

     标的公司持有的上述药品 GMP 证书中,冻干粉针剂证书将于 2019 年 2 月 17
日到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经申请复认证,现场检查已完成;原
料药(拉西地平)证书将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到期,标的公司预计于 2019 年 2
月申请复认证。结合药品 GMP 证书的续期程序及标的公司具体情况,标的公司
预计能够顺利完成上述证书的续期。
     (1)药品 GMP 证书的续期程序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 号)第八条的规定,已取得《药品 GMP 证
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药品 GMP 认证。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的公示系统,药品 GMP
证书的办理流程图如下:

                                     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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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标的公司 GMP 证书无法续期的风险较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
订)》,并经核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相关办事要求,GMP 证书续期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药品生产企业《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
    ②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中对质量管理、机构与人
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

                                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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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自检等方面的要
求。
       根据贝得药业的说明,贝得药业严格按照药品 GMP 的标准运营,符合《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要求,且贝得药业《药品 GMP 证书》历
次续期均成功通过,因此,贝得药业药品 GMP 认证续期风险较低。
       4、海外资质认证
       (1)资质认证情况
序                     资质内容/适用                                         认证国家
         证书编号                          认证日期            有效期
号                         范围                                              或地区
       NO.R1-CEP
                       原料药(克拉霉   2015 年 7 月 23
1      2008-078-Rev                                          长期有效           欧盟
                           素)              日
       00
                       原料药(克拉霉   2007 年 4 月 30
2      DMF 20501                                             长期有效           美国
                           素)              日
       EIR300760701    原料药(克拉霉   2017 年 5 月 23
3                                                            长期有效           美国
       4                   素)              日
       OF2-28-11-200   原料药(克拉霉   2008 年 5 月 27
4                                                            长期有效          加拿大
       8098                素)              日
                       原料药(克拉霉   2017 年 3 月 29    2020 年 3 月 27
5      RC/BD-002128                                                             印度
                           素)              日                 日
       20110630-62-A   原料药(克拉霉   2017 年 1 月 24
6                                                            长期有效           韩国
       -247-18             素)              日
                       原料药(克拉霉   2011 年 2 月 16
7      Φ C-000073                                           长期有效           俄国
                           素)              日
                       原料药(克拉霉   2018 年 12 月 14   2024 年 1 月 21
8      AG10500503                                                               日本
                           素)                日               日
       FDA 药 字 第    原料药(克拉霉   2014 年 10 月 24    2019 年 10 月
9                                                                               台湾
       1036005156 号       素)                日              23 日

       (2)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资质认证程序和进展,及对贝得药业盈利
能力的影响。
       ①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资质认证程序和进展
       A、认证程序及进展
       根据日本、印度和我国台湾地区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贝得药业应于
当地资质文件到期前 6 个月提出续展申请,贝得药业准备相应资料后提交给当
地代理机构,然后由代理机构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
通过后下发新的资质文件。


                                        2-1-11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贝得药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取得新的日本资质文件,有效期续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由于贝得药业所持印度、台湾地区资质文件尚未至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贝得药业尚未就该等资质文件提出续期申请。
       B、续期条件及续展风险
       a.台湾资质认证续期条件及续展风险
       根据贝得药业的说明及公开渠道检索结果,台湾资质认证续期需要于原资
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通过代理商提交如下资料:
       i、申请函文;
       ii、原料药主档案(DMF)技术性资料查检表及药品技术性资料,持有国产
原料药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间内者,可免检附。
       iii、该原料已经经过美国 FDA、欧洲 EDQM、欧盟各会员国卫生主管机关、
日本 PMDA 或药品查验登记审查准则所称之十大医药先进国审查通过,且已有上
市之制剂产品使用该原料药,检附相关文件证明。
       贝得药业已经取得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资质,台湾资质认证续期条件相对
于其初次认证条件也无实质性变化,认证续期风险较低。
       b.印度资质认证续期条件及续展风险
       根据贝得药业的说明及公开渠道检索,印度资质认证续期需要于原资质文
件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通过代理商在第一次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补充提交如下资
料:
       i、关于在原产地国或其他药品销售国家药品质量的承诺或声明;
       ii、执法机关采取的不良药品记录、市场召回、取消授权等行政行为的具
体情况;
       iii、关于最近三年在生产过程、包装、标识、检测等方面的声明或文件;
       iv、关于公司组织及注册地址变化的陈述和保证。
       根据上述分析,贝得药业自取得印度相关资质文件以来已于 2011 年、2014
年、2017 年多次成功续期,印度资质认证续期风险较低。
       ②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资质认证对贝得药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贝得药业已取得了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资质认证续期,根据上述对办理认
证程序及申请文件要求的分析,以及贝得药业以往办理认证方面的经验,贝得


                                   2-1-11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药业在印度、我国台湾地区不能取得认证续期的风险较低,对贝得药业盈利能
            力不存在现实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自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销售数据分析
            如下:
                                                                                                               单位:万元

国家或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印度          2,507.53      2,299.92         207.61       3,839.22      3,162.76        676.46      4,609.04         3,393.80      1,215.24

中国台湾          39.87          32.70          7.18          44.28          28.44        15.83          138.99          91.04         47.95

 日本                  -             -              -              -               -            -              -                -           -

 合计          2,547.40      2,332.62         214.79       3,883.50      3,191.20        692.29      4,748.03         3,484.84      1,263.19

当期数据    12,195.61        8,958.32       3,237.29    18,868.09       13,192.44      5,675.65     20,642.09        14,730.54      5,911.55

当期占比         20.89%         26.04%         6.63%         20.58%          24.19%      12.20%          23.00%         23.66%        21.37%

                   贝得药业外销产品主要为克拉霉素原料药,随着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
            的收入快速增长,克拉霉素原料药的销售收入和毛利贡献在逐年下降,因此来
            自于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营业收入和毛利占贝得药业全部营业收入和
            毛利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鉴于克拉霉素原料药仍然为贝得药业的重要产
            品之一,如果印度、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认证续期失败,对贝得药业的销售
            收入和毛利亦存在重要影响,因此贝得药业非常重视认证续期工作,积极研究
            认证要求,积极准备认证续期程序等相关工作,确保即将到期的国家和地区的
            认证顺利得到续期。
                   5、药品注册批件
           序     药品名                            剂      药品批准
                                   批件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称                              型        文号
                  头孢克                            胶囊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1                    2018R000052                                  2018/3/26      2023/3/25
                  洛胶囊                            剂      H20083278                                       监督管理局
                  罗红霉                            胶囊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2                    2018R000060                                  2018/3/26      2023/3/25
                  素胶囊                            剂      H20083279                                       监督管理局
                  阿奇霉
                                                            国药准字
           3      素分散        2018R000051         片剂                     2018/3/26      2023/3/25       浙江省食品药品
                                                            H20083280
                      片                                                                                    监督管理局
                  克拉霉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4                    2018R000061         片剂                     2018/3/26      2023/3/25
                    素片                                    H20083281                                       监督管理局
           5      辛伐他        2015R003750         片剂     国药准字        2015/7/22      2020/7/21       浙江省食品药品


                                                                   2-1-11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药品名                   剂     药品批准
                  批件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称                     型       文号
       汀片                          H20103498                             监督管理局
     拉西地
                                     国药准字
6    平分散     2013S00986    片剂                 2014/2/19   2023/12/4   浙江省食品药品
                                     H20100129
       片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注射   国药准字
7    阿奇霉     2016R000228                        2016/5/26   2021/5/25   浙江省食品药品
                              剂     H20065690
     素 0.25g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甲磺酸                   注射   国药准字
8               2016R000247                        2016/5/31   2021/5/30
     培氟沙                   剂     H20066034                             浙江省食品药品
       星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阿奇霉                   注射   国药准字
9               2017R000067                        2017/9/15   2022/9/14
       素                     剂     H20073769                             浙江省食品药品
     0.125g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注射   国药准字
10   阿奇霉     2017R000068                        2017/9/15   2022/9/14   浙江省食品药品
                              剂     H20073770
     素 0.5g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注射   国药准字
11   法莫替     2017R000069                        2017/9/15   2022/9/14   浙江省食品药品
                              剂     H20073889
       丁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注射   国药准字
12   奥美拉     2018R000169                        2018/8/31   2023/8/30   浙江省食品药品
                              剂     H20084263
     唑钠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头孢哌                   注射   国药准字
13              2016R000083                        2016/4/5    2021/4/4
     酮钠舒                   剂     H20064492                             浙江省食品药品
     巴坦钠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注射   国药准字
14   头孢噻     2016R000082                        2016/4/5    2021/4/4    浙江省食品药品
                              剂     H20064971
     肟钠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头孢曲                   注射   国药准字
15              2016R000081                        2016/4/5    2021/4/4
     松钠                     剂     H20065049                             浙江省食品药品
       1.0g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
     头孢呋                   注射   国药准字
16              2016R000241                        2016/5/31   2021/5/30
     辛钠                     剂     H20065940                             浙江省食品药品
     0.75g                                                                 监督管理局
     拉西地                   原料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17              2018R000008                        2018/1/12   2023/1/11
       平                     药     H20083068                             监督管理局


                                         2-1-11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药品名                 剂     药品批准
                批件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称                   型       文号
     克拉霉                 原料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18            2015R004807                        2015/9/18   2020/9/17
         素                 药     H20064143                             监督管理局
     泮托拉                 原料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19            2015R004764                        2015/9/10   2020/9/9
       唑钠                 药     H20066217                             监督管理局
     阿奇霉                 原料   国药准字                              浙江省食品药品
20            2015R004769                        2015/9/10   2020/9/9
         素                 药     H20065809                             监督管理局

      (1)药品注册批件的续期程序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
 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
 届满前 6 个月申请再注册。
      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的公示系统,国产药
 品再注册的办理流程图如下:




                                       2-1-11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药品注册批件续期的条件及续期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并经核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国产药品再注册”相关办事要求,药品
注册批件再注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药品注册批件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
    ②持有有效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③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④申请人合法登记证明;
    ⑤不存在如下情形:A. 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
有关要求的;B.未按照要求完成 IV 期临床试验的;C.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


                                 2-1-11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反应监测的;D.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
 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E.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
 准证明文件的;F.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G.未按规定履行
 监测期责任的。
     根据贝得药业的说明,贝得药业符合药品注册批件续期的条件,且贝得药
 业药品注册批件历次续期均成功通过,因此,贝得药业药品注册批件续期风险
 较低。
     6、其他资质
序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构
号
                           (ZJ)WH 安许证     2017 年 8 月   2020 年 8 月 5    浙江省安全生
1      安全生产许可证
                           字[2017-0-1530]      6日              日           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
                                             2018 年 8 月   2021 年 8 月 27   监督管理总局
2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30612134
                                                28 日            日           化学品登记中
                                                                                    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SXWAB—1600       2016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27   绍兴市安全生
3    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
                               3                28 日            日           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
          环境管理
                                             2018 年 8 月   2021 年 8 月 30   杭州万泰认证
4    GB/T24001-2016idtIS   15/18E7456R40
                                                31 日            日             有限公司
      O14001:2015 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GB/T28001-2011idtO                      2018 年 8 月   2021 年 3 月 12   杭州万泰认证
5                          15/18S7457R40
     HSAS18001:2007 认                          31 日            日             有限公司
            证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       浙科发条                                        浙江省科学技
6                                            2018 年 1 月        长期
         究开发中心         [2017]215 号                                          术厅
     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    绍市科[2017]5                                      绍兴市科学技
7                                            2016 年 1 月   2018 年 12 月
             中心                号                                               术局
     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                       2016 年 10    2018 年 10 月     浙江省科学技
8                           UE20161002
           中小企业                            月 11 日        10 日              术厅

     标的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将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到期,该证书期限尚未届满,届满后符合一定条件可直接换发,标的公司
 预计不能获得续期的风险较低。
     (1)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续期程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

                                         2-1-11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3 年有效期届满前,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续期的条件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 号)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
企业,3 年有效期届满前,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满足以下条件,
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①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②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
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
改自报;
    ③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④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
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⑤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根据贝得药业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贝得药业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
监总办[2014]49 号)的要求,不存在续期风险。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下图为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工序的简化流程图:




                                 2-1-12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物料                           入库



     反应
                                   外包装

     萃取

                                   内包装
     浓缩



     结晶                           干燥



     离心
                                    离心

     粗品

                                    结晶
     溶解



     压滤                           浓缩




图例:



         D级洁净生产区




                         2-1-12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图为片剂产品(克拉霉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
汀片)的主要生产工序的简化流程图:


                                                      原料、辅料



                                                      粉碎、过筛



                                                      配料、称量



                                                      制粒、干燥



                              辅料                       总混



                                                       颗粒检验



                              冲模                       压片



                                                      半成品检验



                           内包装材料                   内包装


                         说明书、小盒、                 外包装
                               大箱


                                                       成品检验
           图例:


                                                       成品入库
                    D级洁净生产区




                                     2-1-12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图为胶囊剂产品(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的主要生产工序的简化
流程图:

                                                  原料、辅料



                                                  配料、称量



                                                     制粒



                                                     总混



                                                   颗粒检验



                         空心胶囊                  胶囊填充



                                                  半成品检验



                        内包装材料                  内包装


                      说明书、小盒、
                            大箱                    外包装



           图例:                                  成品检验



                                                   成品入库
                    D级洁净生产区




                                     2-1-12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图为针剂产品(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主要生产工序的
简化流程图:

                                                                          辅料、水
                                                           原料




                                           管制瓶                  配料



               压缩空气、水                 清洗                   过滤

                                         干燥灭菌

                                                                   灌装
                   胶塞                 胶塞清洗灭菌
                                                                  半加塞


                                    压缩空气、水、
                                        纯蒸汽                     冻干

                                                                   加塞



                        铝盖                铝盖灭菌               轧盖



                                                                   目检



                                                    标签           贴签


                                               说明书、
                                                                  装盒、箱
                                               盒、大箱
      图例:

                                                                  成品待检
        D级洁净生产区 C级洁净生产区


        B级洁净生产区     A级层流保护                             产品入库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贝得药业采取“以销定购”采购模式,并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由采购部具
体负责。每月下旬,贝得药业销售部根据当月订单情况和市场预测制定下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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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产部则根据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情况,同时结合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并编制次月的原辅料消耗计划;物流部根据原辅料消耗计划和原辅料库存情况制
定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询价、采购。
    采购部门在下达采购订单时,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供应绩效,包括质量稳定
性、价格、交货期控制、内部质量管理能力等。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遵循 GMP
标准进行原辅材料的采购。原辅材料进公司后,由采购部门、仓储部门按 GMP
规定进行初步验收;由质量部对原辅料进行取样、检验;经检测合格的原辅料按
不同性质分类、分库(或分区)、按批存放。同时,贝得药业建立了定期盘点机
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保证原辅料的安全。
    2、生产模式
    贝得药业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并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销售部
月末根据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组织召开次月生产计划会议,制定月度总生产
计划并下达各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总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生产过程严格按国家 GMP 规范与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与生产操作
规程进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质量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生产过程
的中间产品、半成品、成品均进行质量检验。
    3、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模式
    贝得药业主要产品克拉霉素(原料药)等产品根据销售地区不同采取不同销
售模式。不同销售模式下定价方式无明显差异。




    具体模式如下:
    ①直接销售:贝得药业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销售合同》、《购货合同》、
《订单确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合同文件约定,直接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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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客户直接向贝得药业支付货
款。
       ②通过外贸公司销售: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药品注册及认证制度、药品销
售渠道以及客户沟通方式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为降低销售成本、扩大产品销量,
贝得药业在尊重当地市场客观事实和行业惯例的基础上,以有利于向下游原料药
或制剂厂商的业务拓展为原则,恰当选择国内外贸易公司,出口部分产品。
    此销售模式下,贝得药业与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生产并检验合格后
销售给外贸公司,再由外贸公司出口到国外。
    (2)制剂销售模式
       贝得药业制剂销售模式包括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拉西地平分散片主要
采用投标模式,克拉霉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头孢克洛胶囊、
罗红霉素胶囊、辛伐他汀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其他制剂则采取经销商代理模
式。
       ①投标模式
       投标模式指贝得药业通过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的销售模式。该
模式下,贝得药业对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标,若产品顺利中标,则在该省
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合格配送商目录中寻找合作的配送商,医院可在省级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单采购药品,配送商确认后向贝得药业下单,贝得药业根据
订单发货给配送商,配送商再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中标价基础之上,部分医院会进行第二次议价,因此贝得药业销往各家医院的价
格可能会有所不同。该种模式下贝得药业与合作配送商进行货款结算,产品交付
配送商或配送商指定地点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即确认销售收入。
       ②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下,贝得药业将产品销往全国各省代理商,再由代理商进行分销。
贝得药业在全国各省进行招商,选择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药品流通企业签订产品
区域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中一般约定代理期限、代理区域、销售任务、结算方式
等,一般情况下,代理商在约定的代理区域内享有产品代理权的独占性。由于该
种销售模式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终端客户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外的
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有药店和私人诊所等。贝得药业向代理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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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3)标的资产在不同地区对原料药采取不同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贝得药业原料药销售业务流程及收入成本确认方法
       A.直接销售
       a.业务流程
       贝得药业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销售合同》、《购货合同》、《订单确
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合同文件约定,直接向客户销售相关产品,在约定
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或出口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b.收入成本确认政策
       收入确认时点:
       国外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
经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并取得提单;
       国内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产品已发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
       成本确认:
       国外客户:根据各类别产品销售出库数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销售成
本同时计算出口不予抵扣税额计入营业成本;
       国内客户:根据各类别产品销售出库数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销售成
本。
       B.贸易销售
       a.业务流程
       贝得药业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生产并检验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再由
客户销售给最终用户。
       b.收入成本确认政策
       收入确认时点:
       国外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产品
经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并取得提单;
       国内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产品已发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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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确认:
       国外客户:根据各类别产品销售出库数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销售成
本同时计算出口不予抵扣税额计入营业成本;
       国内客户:根据各类别产品销售出库数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认销售成
本。
       ②贝得药业采取不同销售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生产的原料药主要是克拉霉素原料药,原料药面对的
终端客户主要是国内外的制剂药生产企业。
       对于国内销售:客户均为国内较大的制剂生产商,企业具备全面覆盖的销
售力量,因此采用直接销售的形式。
       对于国外销售:部分大客户采用直接销售,以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而通过
贸易公司销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部分客户需要从中国同时采购多种原
料,因此整体委托贸易公司为其提供采购服务;第二,从成本效益考虑,对于
规模较小的客户,通过贸易公司进行销售更便利,回款风险更小,可以使更多
的中小客户接触到贝得药业的产品,实现产品销售最大化;第三,由于不同国
家或地区的药品注册及认证制度、药品销售渠道以及客户沟通方式等存在一定
的差异,贝得药业在尊重当地市场客观事实和行业惯例的基础上,以有利于向
下游原料药或制剂厂商的业务拓展为原则,选择合适的贸易公司出口部分产品。
       因此,基于企业的营销资源、客户群体特征、行业特性等因素,针对国内
外销售采用不同的销售策略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4)标的资产对拉西地平分散片和其他制剂分别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的合
理性
       贝得药业针对制剂产品采用不同销售模式主要是因为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
新药,而其他制剂属于仿制药,分别适合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及销售渠道。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新药,采用投标模式销售进入医院市场具有必要性。
除了拉西地平分散片以外,其他产品均为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用多年的
常规药品。这类产品一方面患者知晓率较高,适合通过代理模式在药店销售;
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厂家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标的公司凭借自身的品牌知名度
和推广能力,很难通过投标模式进入公立医院市场。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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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该产品患者知晓率相对较低,难以在药店渠道产生主动购买行为,需要医
              生予以引导,而由于包括贝得药业在内的国内拉西地平分散片生产厂家只有两
              家,在现有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下,能够顺利进入医院市场,所以更适合通过
              投标模式销售。
                     “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为拉西地平分散片采用投标模式销售提供了可
              行性。拉西地平分散片上市之初,和其他制剂产品相同,均通过代理模式进行
              销售,标的公司通过较低的价格实现销量的提升,初步打开市场,取得了一定
              的市场认可度。而随着 2017 年以来全国各省份“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原
              有的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转向采
              用投标模式进行销售拉西地平分散片,产品在 27 个省份成功中标,并在 18 个
              省份实现销售,该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高。
                     因此,基于标的公司的制剂产品性质、市场竞争状况、药品采购政策等因
              素,针对不同的制剂产品采用不同的销售策略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22.14 万元、18,758.76 万
              元、12,101.21 万元,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克拉霉素原料药           8,693.21    71.84%       14,735.00     78.55%     17,684.32      86.17%
           原料药
                     其他原料药                471.75       3.90%        213.50         1.14%     152.97        0.75%
                     拉西地平分散片           1,812.50    14.98%        1,637.81        8.73%     272.02        1.33%
           制剂
                     其他制剂                 1,123.75      9.29%       2,172.44     11.58%      2,412.84      11.76%
                      合计                   12,101.21   100.00%       18,758.76   100.00%      20,522.14     100.00%

                     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按不同销售模式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模式
                     金额         比例       毛利率       金额           比例      毛利率        金额           比例    毛利率
国内销售            3,845.15      31.53%     18.79%      8,084.15       42.85%     26.67%       8,114.41       39.31%   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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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直接销售   2,063.25      16.92%    8.03%      2,382.01       12.62%      18.54%     3,730.33      18.07%   26.56%
国外间接销售   2,784.81      22.83%   11.69%      4,268.84       22.62%      23.92%     5,839.58      28.29%   30.32%
    合计       8,693.21      71.28%   13.96%     14,735.00       78.09%      24.56%    17,684.32      85.67%   28.83%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克拉霉素原料药(单位:吨)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                          100.00                     200.00                 200.00
                   产量                          107.80                     164.30                 181.50
                产能利用率                     107.80%                     82.15%                90.75%
                   销量                           91.31                     157.37                 181.17
                  产销率                         84.71%                    95.79%                99.82%
                 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克拉霉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单位:万片)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                        25,000.00               50,000.00               50,000.00
                   产量                         7,025.45                  11,293.97            11,240.08
                产能利用率                       28.10%                    22.59%                22.48%
                   销量                         6,360.02               12,085.35               10,569.71
                  产销率                         90.53%                   107.01%                94.04%
                                  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单位:万粒)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                        25,000.00               50,000.00               50,000.00
                   产量                          975.05                    1,167.16             1,310.99
                产能利用率                        3.90%                      2.33%                 2.62%
                   销量                          772.43                    1,315.28             1,461.37
                  产销率                         79.22%                   112.69%               111.47%
                               注射用阿奇霉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单位:万瓶)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                         2,000.00                   4,000.00             4,000.00
                   产量                          345.61                     473.58                 472.68
                产能利用率                       17.28%                     11.84%               11.82%
                   销量                          335.68                     501.39                 520.91
                  产销率                         97.13%                   105.87%               110.20%



                                                       2-1-13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克拉霉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
胶囊、辛伐他汀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制剂产品采用招商代理的销售模式,贝
得药业未开展大规模推广,因此销售规模一直较为稳定,产能利用率较低。
     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贝得药业重点发展的制剂产品,是未来的利润增长点,
由于该产品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因此现阶段产能未充分释放。
       (1)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等产品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
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制剂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由制剂产品的
销售推广情况、产品市场地位及制剂产品产能建设特点等因素所形成,具体如
下:
       ①贝得药业各类制剂产品的上市时间、推广和销售情况导致目前产销规模
较小
       贝得药业各类制剂产品取得注册批件的日期情况如下:
序
         药品名称       剂型       药品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发证部门
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
1       头孢克洛胶囊    胶囊剂   国药准字 H20083278      2008/5/4
                                                                       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
2       罗红霉素胶囊    胶囊剂   国药准字 H20083279      2008/5/4
                                                                       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
3      阿奇霉素分散片    片剂    国药准字 H20083280      2008/5/4
                                                                       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
4        克拉霉素片      片剂    国药准字 H20083281      2008/5/4
                                                                       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
5        辛伐他汀片      片剂    国药准字 H20103498     2010/8/31
                                                                       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
6      拉西地平分散片    片剂    国药准字 H20100129     2014/2/19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阿奇霉素                                                  浙江省食品药品
7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65690     2006/6/18
           0.25g                                                       监督管理局
       注射用奥美拉唑                                                  浙江省食品药品
8                       注射剂   国药准字 H20084263     2008/9/22
             钠                                                        监督管理局

       贝得药业制剂产品的销售模式包括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拉西地平分
散片主要采用投标模式,克拉霉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头
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辛伐他汀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其他制剂则采
取经销商代理模式。


                                     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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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西地平分散片于 2014 年批准上市,该产品目前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产
能尚未充分释放,目前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但产销量增长迅速,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销量分别为 873.96 万片、2,062.16 万片及 3,706.45 万片。随
着该产品销量的扩大,其产能利用率逐步提高。
       除拉西地平分散片以外,贝得药业其他制剂产品取得上市许可时间较早,
但该等产品均属于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用多年的常规药品,生产厂家较
多,竞争较为激烈,标的公司凭借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推广能力,很难通过投
标模式进入公立医院市场,因此通过代理模式进行销售,终端客户为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有药店和私人诊所等,该类产品的市场地
位不高,生产销售规模有限。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因上述产品市场开拓阶段及所处细分市场特点等原因,
尚未就上述制剂产品进行大量商业推广,客观上导致目前产销规模较小,产能
利用率较低。
       ②拉西地平分散片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尚在提升,其他产品市场地位相对
不高
       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新药,该产品生产厂家较少,包括贝得药业在内的国
内同剂型生产厂家只有两家,在现有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下,主要通过投标模
式顺利进入医院市场。贝得药业的拉西地平分散片产品目前尚处于市场开拓阶
段,根据米内网统计数据,拉西地平制剂最近三年样本公立医院终端的年平均
销售总额为 40,922 万元,由此测算的贝得药业相应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低,但
报告期内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贝得药业实
现的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收入分别为 272.02 万元、1,637.81 万元、4,073.55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86.98%,该产品是标的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点,随着市
场开拓的进展,其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将持续提升。
       除拉西地平分散片以外的其他制剂产品均属于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
用多年的常规药品,标的公司受限于自身资本实力、品牌知名度等因素影响,
在细分领域中的市场地位不高,报告期内产销规模有限,也不是标的公司收入
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③可比药品市场竞争环境为标的公司未来扩大生产销售、提高产能利用率


                                   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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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了空间
    目前国内具有拉西地平生产资质并实现销售的生产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哈
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为普通片剂,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以及贝得药业同为分散片剂;另外葛兰素史克集团公司也在国内市场销
售普通片剂,但其产品价格较高,定位于高端市场。总体来看,拉西地平市场
竞争较为缓和。2017 年以来,随着全国各省份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原有的
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采用投
标模式进行销售,产品在 27 个省份成功中标,并在 18 个省份实现销售,报告
期内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高,未来拉西地平扩大生产销售、提高产能利用
率将有较大空间。
    除拉西地平分散片外的其他制剂产品均为成熟产品,竞争较为激烈,大规
模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标的公司未来将在保持该等产品现有市场份
额的基础上努力争取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
    综合上述情况,标的公司未来将积极利用拉西地平竞争格局,扩大产品的
生产销售规模,同时努力争取其他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从而提升整体
产能利用率。
    ④制剂产能建设通常具有冗余的特点
    和原料药生产不同,制剂生产以物理加工、包装为主,多种产品共线生产。
和新建原料药车间相比,制剂车间在一定范围内的不同产能规模所需的资金投
入规模差异较小,基于该方面的考虑,生产企业在筹建生产线时通常会保留一
定的产能冗余。标的公司在现有生产线建设时设计了较大的产能规模,在现阶
段生产所需之外,为未来的制剂生产留足了产能,因此也导致了目前总体产能
利用率较低。
    综上所述,由于制剂产品的销售推广情况、产品市场地位及制剂产品产能
建设特点等因素,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制剂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但随着拉西地
平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未来标的公司总体的产能利
用率将持续提升。
    (2)甲基化物报告期内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
    甲基化物为医药中间体,系化学合成克拉霉素原料药前一步反应的产物,


                                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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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克拉霉素原料药的半成品,贝得药业应部分境外客户的产品定制化要求,
销售该产品给客户,客户再根据自身的工艺标准生产克拉霉素。报告期内,甲
基化物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06.62 万元、210.31 万元、471.75 万元。
       因此,理论上甲基化物的产能和克拉霉素具有固定的投入产出比例,不适
用于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分析。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均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名称     计量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克拉霉素原料
                 Kg         952.01        1.68%          936.30            -4.08%     976.12
药
拉西地平分散
                 片           1.08       36.71%            0.79           154.84%       0.31
片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平均价格 2017 年较 2016 年涨幅较大,
主要原因是 2017 年该产品开始通过投标模式销售,而 2016 年由于大部分省份尚
未执行“两票制”,因此标的公司主要通过代理模式进行销售。
       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8 年 1-6 月
                  客户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394.97               11.53%
ESSIX BIOSCIENCES LTD                                          1,023.90                8.46%
SINOLITE INDUSTRIAL CO,LIMITED                                  874.24                 7.22%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580.89                 4.80%
ALEMBIC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520.86                 4.27%
                  合计                                         4,394.86              36.28%
                                       2017 年度
                  客户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644.78              14.02%
SINOLITE INDUSTRIAL CO,LIMITED                                 1,219.82                6.46%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1,191.88                6.32%


                                        2-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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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I CO.,LTD                                                     1,178.21               6.24%
 ESSIX BIOSCIENCES LTD                                           1,046.21               5.54%
                       合计                                      7,280.90             38.58%
                                         2016 年度

                       客户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SINOLITE INDUSTRIAL CO,LIMITED                                  2,965.97              14.3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637.79              12.78%
 IND-SWIFT LABORATORIES LIMITED                                  1,569.95               7.61%
 ALEMBIC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1,482.39               7.18%
 深圳市远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1,212.30               5.87%
                       合计                                      9,868.40             47.81%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前五大客户保持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重大客户依赖的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客户与向日葵及贝得药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向日葵及贝
 得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均不在上述
 客户中持有股份。

 (六)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采购额计,贝得药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硫氰酸红霉素、2-乙氧
 基丙烯、盐酸羟胺、溴甲烷、烷化助剂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价格变化趋
 势如下表所示:
                                                                                     占采购总额
   年度        原材料类别     单价(元) 采购数量(千克) 采购金额(元)
                                                                                       比例
              硫氰酸红霉素      304.11          179,975.00           54,731,933.39       55.48%
              2-乙氧基丙烯      137.95              34,200.00         4,717,970.70        4.78%
2018 年 1-6
              盐酸羟胺           30.30              111,000.00        3,363,707.64        3.41%
    月
              溴甲烷             49.12              39,000.00         1,915,783.78        1.94%
              烷化助剂          138.89              48,000.00         6,666,666.66        6.76%
              硫氰酸红霉素      258.38          312,850.00           80,833,867.54       58.72%
2017 年度     2-乙氧基丙烯       53.58              73,800.00         3,954,423.09        2.87%
              盐酸羟胺           22.08          177,000.00            3,908,888.89        2.84%


                                          2-1-13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溴甲烷                 42.85               75,600.00        3,239,756.04             2.35%
            烷化助剂               28.50               89,550.00        2,551,756.40             1.85%
            硫氰酸红霉素          241.70            352,000.00         85,078,632.49             63.64%
            2-乙氧基丙烯           46.04               80,250.00        3,694,743.61             2.76%
2016 年度   盐酸羟胺               12.61            170,000.00          2,143,376.05             1.60%
            溴甲烷                 40.68               78,400.00        3,189,646.00             2.39%
            烷化助剂               18.40            101,400.00          1,865,960.18             1.40%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蒸汽,采购金额及价格变动趋势如
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单价(元/度)                              0.65                  0.66                0.69
电力        数量(度)                       6,540,212.00         10,872,949.00        10,327,136.00
            金额(元)                       4,237,144.97          7,150,522.81         7,119,784.24
            单价(元/吨)                         158.17                156.78               129.65
蒸汽        数量(吨)                         12,694.00              19,042.00            16,004.00
            金额(元)                       2,007,762.81          2,985,488.10         2,074,919.92

       3、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成本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直接材料占比                          85.54%                        82.08%                   83.53%
直接人工占比                             2.98%                       3.42%                    2.44%
制造费用占比                          11.48%                        14.50%                   14.03%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018 年 1-6 月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硫氰酸红霉素                       3,652.68                37.03%
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硫氰酸红霉素                       1,820.51                18.4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烷化助剂                            574.36                  5.8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
                                  电力                                423.71                  4.30%
供电公司
山东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羟胺                            336.37                  3.41%



                                             2-1-13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6,807.63              69.01%
                                    2017 年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硫氰酸红霉素                8,083.39              58.7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
                             电力                          715.05               5.19%
供电公司
山东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盐酸羟胺                      344.74               2.50%

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       溴甲烷                        311.23               2.26%

绍兴中成热电有限公司         蒸汽                          298.55               2.17%
                   合计                                  9,752.96              70.85%
                                    2016 年度
          供应商               采购产品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硫氰酸红霉素                7,336.92              54.88%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硫氰酸红霉素                1,170.94               8.76%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
                             电力                          711.98               5.33%
供电公司
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       溴甲烷                        308.06               2.30%
绍兴中成热电有限公司         蒸汽                          207.49               1.55%
                   合计                                  9,735.39              72.82%

    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与向日葵及贝得药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向日葵及
贝得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均不在上
述供应商中持有股份。

(七)贝得药业的安全生产、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贝得药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组织生产经营,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程,员工经培训后上岗。报告期内,贝得药
业未出现安全事故。
    2、环保情况
    (1)环保管理制度
    在遵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贝得药业制定了《RTO 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废水处理站安全操作规程》、《污水站尾气吸收系统安全
操作规程》、《水溶性废气吸收系统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环保制度文件。同时

                                      2-1-13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设立 EHS 部负责环境保护的统筹管理,协调生产、项目等各部门严格执行
并落实上述内部环保制度。
       (2)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贝得药业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治理情况如下:
       ①废气
       贝得药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气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尾气吸收放空、高空
烟囱、真空泵排气口、反应釜、贮罐放空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及渗漏的反应釜、
贮槽、循环泵、真空泵及输送管道(包括阀门)等。贝得药业现有的主要废气治
理设施包括树脂吸附、喷淋吸收塔、RTO 焚烧炉等。相关部门对产生废气的重
点设施、设备进行合理安排,加强设备密封检漏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控制和
执行相应作业指导书和设备点检规程,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各项措施。EHS 部门
根据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废气治理设施吸收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危害性废气,
各部门加强对废气产生和处置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
       ②废水
       贝得药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由贝得药业
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车间或部门内的雨水、污水等实施控制和管理,EHS 部
门负责对所有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等排放进行监督管理。贝得药业对生产污水进
行严格监督管理并由污水站集中处理。各车间生产污水经污水管道排放,污水先
排入各车间污水暂存池中,经污水管网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或循环使
用。
       ③固体废弃物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贝得药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包
装物、生活及办公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设置专区存放,定期处理。EHS 部门对
固废设置分类存放容器,并在厂区设置固定的固废堆放场所。废弃物产生部门负
责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存放,不定期由专人送至固废仓库分类存放并
办理相关转移记录。对于危险废弃物,当危险废弃物堆场达到一定量后,由 EHS
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并做危废处理台账登记和接收危险物转移联单;
对一般废弃物,由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
       (3)排污许可证情况
  资质名称            证书号       许可/备案范围       发证/备案机关         有效期

                                   2-1-13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质名称           证书号         许可/备案范围       发证/备案机关         有效期
                                                                              2016/0106-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   浙 D02012A0120   化学需氧量、氨氮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20/12/31

     (4)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而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八)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贝得药业质量控制的标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办法》、《药品生产治疗管理规
 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 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循
 上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贝得药业同时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风险管理
 程序》、《质量放行拒收管理程序》《生产日期、批号与有效期管理》等相关的内
 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对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措施
     贝得药业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生产过程之外活动三大环节的质量控制体
 系,具体如下:
     (1)原材料采购环节:贝得药业根据 GMP 标准建立了供应商准入与评价
 体系,所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均通过质量管理部门的质量审核。并且,在购销合作
 中,质量部对已纳入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进行审计、年度供货质量评定,保持供
 应商名单的持续性、有效性。
     (2)在生产环节,贝得药业质保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所有产品的中
 间控制程序、《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管理程序》、《质量风险管理程序》等高
 效内控制度。对实际生产中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人员、厂房、公共设施、设备、
 物料、卫生、验证、文件等各个方面。在执行过程中,贝得药业以良好的记录规
 范确保了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被真实、准确、及时和连续记录,使质量管理行为
 具有可追溯性;同时,贝得药业注重高密度的培训及考核,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科学的计量评测方法安全生产。




                                      2-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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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生产活动之外,贝得药业同样重视对销售渠道中产品质量控制,建立
了问题产品回溯制度,真实、准确建立了客户档案和销售记录,做到产品生产、
去向可查。并定期对客户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收集,组织生产、研发、质保部门
组成技术管理团队进行问题查证,及时分析、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未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4、质量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九)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模式
       贝得药业通过科学、系统的市场研究和分析,选择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并符合
自身资源能力的药物类别作为研发的目标品种,采用“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
作研发”并举的开放型研发模式,推行“提升已有产品、研发拳头产品、布局领
先独家产品”的研发战略。
       对于已有产品的技术提升,贝得药业根据国家提升药品质量的相关要求,结
合自身品种实际情况,从工艺和技术上提升已有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于新
品种的研发,贝得药业依据新品种开发的技术要求、所需研发资源及资质、代理
商的销售能力及合作意愿等因素,选择自主研发、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方式进
行。
       2、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                   现处开发
       产品名称                         治疗领域                          概述
号                     阶段
                                                         贝得药业与恩福(上海)监测
                                                         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根据
     注射用艾司                 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 原研药处方进行处方开发,结
1                    申报注册
     奥美拉唑钠                 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法。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生 产 优
                                                         化,生产出与原研药药学一致
                                                         的产品。
2    克拉霉素片      仿制药一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       贝得药业与杭州和泽医药科技


                                         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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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性评价   引起的感染:鼻咽感染、下   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根据原研
                             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   药处方对现有处方进行优化,
                             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开
                             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   发,生产出与原研药生物等效
                             尿道炎及宫颈炎,也用于军   的产品。
                             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
                             合用于鸟分支杆菌感染、幽
                             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贝得药业与杭州和泽医药科技
                             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 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根据原研
                  仿制药一   压的药物,如 β-阻滞剂、利 药处方对现有处方进行优化,
3    辛伐他汀片
                  致性评价   尿药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生产开
                             抑制剂合用,治疗高血压。 发,生产出与原研药生物等效
                                                        的产品。



七、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八、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九、债权债务转移及获得债权人同意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向日葵收购贝得药业全部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
况。

                                     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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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向日葵拟向贝得药业的股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贝得药
业 100%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向日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2.93 元/股、3.12 元/股和 3.27
元/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创业板证券交易市场的整体波动情况,经交易各方
协商,同意将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
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向日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65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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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另行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
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2、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选择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市场参考价,系交易双方基于上市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停牌前的股价走势、
停牌后创业板证券交易市场的整体波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在兼顾交易双方利益
的基础上综合协商确定,有利于双方合作共赢和本次重组的成功实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对象及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贝得药业
股东向日葵投资。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金额为 75,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
283,018,867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折合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向日葵投资                        75,000.00                  283,018,867
            总计                              75,000.00                  283,018,867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因前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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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向日葵投资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
得转让。
    向日葵投资同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向日葵送股、配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但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尚未解锁的股份不得进行质押。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还需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119,800,000 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83,0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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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吴建龙                    194,495,217         17.37%             194,495,217            13.86%

盈凖投资                   15,279,000          1.36%              15,279,000             1.09%

向日葵投资                          -                 -          283,018,867            20.18%
吴建龙及其一
                          209,774,217         18.73%             492,793,084            35.13%
致行动人合计
其他股东                  910,025,783         81.27%             910,025,783            64.87%

    合计                1,119,800,000        100.00%           1,402,818,867           100.00%




 四、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建龙先生,吴建龙先生直接持有
 向日葵 17.37%股份,通过盈凖投资间接持有向日葵 1.36%股份,合计控制向日
 葵 18.73%的股份。
         本 次 交 易 预 计 发 行 股 份 为 283,018,867 股 ,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402,818,867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直接及通过盈凖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向
 日葵 14.95%的股份,胡爱通过向日葵投资间接控制向日葵 20.18%的股份,又因
 为吴建龙和胡爱系夫妻关系,也即吴建龙和胡爱共计控制向日葵 35.13%的股份,
 为向日葵所支配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吴建龙和胡爱系向
 日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鉴于:1)吴建龙与胡爱于 1994 年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前吴建龙所
 持向日葵股份均系夫妻共同财产,该等股份的最终支配权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
 享有,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吴建龙和胡爱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向日葵股份,但
 是该等股份亦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支配权仍属于吴建龙和胡爱共同享有;2)
 本次交易前,向日葵投资 99%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
 葵投资亦为夫妻共同财产;3)胡爱出具承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在行使作
 为向日葵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
 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应和吴建龙保持一致行动,
 如未来其担任向日葵董事的,行使其作为向日葵董事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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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促使其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董事权利时应与吴
建龙保持一致。若双方在重要事项上出现不一致意见时,胡爱均以吴建龙的意见
为准;4)向日葵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吴建龙、胡爱共同控制向日葵不会
影响向日葵的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会进一步增强实际控制人对向日葵的控制,符合立法意图,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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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机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为天津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
格。


(二)标的公司与评估范围

       本次标的公司是贝得药业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范围为贝得药业的全部资产
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设备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8,164.08 万元、9,431.70
万元和 28,732.38 万元。


(三)评估方法与结果

       天津中联根据标的公司、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标的公司的最
终评估结论。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100.00 万元,增值
46,367.62 万元,增值率 161.38%。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标的公司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
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标的公司业务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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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
算,可以采用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由于在股权交易市场上难以找到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
例,同时在证券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标的公司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
利水平等方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不宜用市场法。
    综上分析,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在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
法得出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可靠性的基础上,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
司的评估结论。



三、评估假设


(一)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标的公司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标的公司的交
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标的公司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
计。
    2、公开市场假设: 假设标的公司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
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
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标的公司及其所
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二)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标的公司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预测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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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能按照规划的经
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预测;
    2、假设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耗费的物资的供应及价格无重大变化;标的公
司的服务价格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假设标的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标的公司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
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4、假设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与成
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标的公司预测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
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
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
虑该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6、假设标的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
化;
    7、假设预测期标的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
并取得预期效益;应收款项能正常收回,应付款项需正常支付;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9、假设预测期收入和成本均在一年内均匀发生;
       10、假设预测期标的公司继续享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1、假设预测期标的公司能够按照计划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
    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四)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机构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
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机构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
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标的公司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
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3、除评估机构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及其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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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
  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
  响。


  (五)限制性假设

         1、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料均
  真实可信。评估机构亦不承担与标的公司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察的现
  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
  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四、贝得药业的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
  估值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1、评估概况
         贝得药业评估基准日单体财务报表的资产账面价值 38,164.08 万元,评估价
  值 54,277.21 万元,评估增值 16,113.13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9,431.70 万元,评估
  价值 9,431.7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28,732.38 万元,评估价值 44,845.51
  万元,评估增值 16,113.13 万元,增值率为 56.08%。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4,506.67         24,982.67          476.00             1.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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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固定资产                       10,680.23         17,983.40        7,303.17            68.38
其中:建筑物                    5,284.57         11,839.84        6,555.27           124.05
设备                            5,395.66          6,143.56          747.90            13.86
工程物资                            7.59              7.59
在建工程                         763.93            773.66             9.73             1.2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144.00            144.00
商誉
无形资产净额                    1,307.96         10,257.76        8,949.80           684.26
长期待摊费用                     622.61               0.00         -622.61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8.10            128.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8              0.03            -2.95          -98.99
资产总计                       38,164.08         54,277.21       16,113.13            42.22
流动负债                        9,431.70          9,431.70
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总计                        9,431.70          9,431.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8,732.38         44,845.51       16,113.13            56.08

       2、主要差异情况的说明
       在资产基础法下,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异主要是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和无
  形资产评估增值。

  (二)收益法评估情况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标的公司价
  值的评估方法,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后,再
  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非经营性负债,计算得出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
       1、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标的公司,采用折现现金流法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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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并分析标的公司溢余资产、非营运性资产的价值,对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进
行修正确定标的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标的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标的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非经
营性负债的价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增加额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

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n
                               CFFt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Pn  (1  rn )tn
                          t 1(1  rt )
                                       ti




    式中: n  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t  第t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r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t  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中的第t年

              ti、tn  第t年的折现期

             Pn  第n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2、收入及成本预测

    (1)营业收入的确定
    ①历史期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20,642.09         18,868.09          12,195.6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522.14         18,758.76          12,101.21
                  销量(吨)                 181.17             157.37              91.31
克拉霉素          单价(万元/吨)              97.61             93.63              95.20
                  收入(万元)              17,684.32         14,735.00           8,693.21
                  销量(吨)                    1.50              3.00                6.25
甲基化物          单价(万元/吨)              70.94             70.09              75.47
                  收入(万元)                106.62             210.31             4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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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销量(万片)         873.96           2,062.16            1,677.96
拉西地平分散
                  单价(元/片)             0.31              0.79              1.08
片
                  收入(万元)         272.02           1,637.81            1,812.50
                  销量(万片)      7,578.86           8,625.25           3,992.82
辛伐他汀片        单价(元/片)         0.09               0.09                0.09
                  收入(万元)         691.96             792.73             368.44
                  销量(万片)      1,251.33           1,383.99             534.39
克拉霉素片        单价(元/片)         0.47               0.41                0.41
                  收入(万元)         588.05             567.36             219.09
                  销量(万瓶)        385.13             361.94             264.24
注射用阿奇霉
                  单价(元/瓶)             0.84              0.84              0.88
素
                  收入(万元)         325.17             303.81             232.85
其他产品          收入(万元)         854.00             511.74             303.37
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万元)         119.95             109.33               94.40

    贝得药业产品主要分为两类,原料药类和制剂类,原料药主要包括克拉霉素、
甲基化物等,制剂类主要包括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等。从上表可以看出,
贝得药业历史年度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原料药克拉霉素的销售。克拉霉素 2017 年
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贝得药业在 2017 年一季度末印度证书到期,贝得药
业办证用了近两个月,故影响了 2017 年的年销售额,2018 年 1-6 月较去年同期
有所上涨。拉西地平分散片为标的公司新药,2014 年拿到文号,目前处于成长
初期,故呈飞速增长趋势。拉西地平分散片单价较 2016 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主
要系 2016 年主要采用代销模式的方式进行销售。2017 年开始逐步稳定,基本按
照各省份的中标价格进行销售。其他各项产品增降幅度差异不大。
    ②主要产品预测分析
    A.克拉霉素
    a.概况
    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克拉霉素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 70%以上。标的公
司主要生产销售克拉霉素原料药,同时有少量的克拉霉素片进行销售,占比不高。
标的公司克拉霉素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销售给医药生产商,包括江苏
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等,部分销售给贸易公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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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伊鹤田科技有限公司等。外销主要销往中东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包括医药
生产商和贸易公司。
    b.市场分析
    我国抗生素类用药市场规模仍保持逐年上升的态势,2015 年的市场规模达
到 1,316.51 亿元,同比增长率为 8.80%,2010 至 2015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
6.08%。

                  2010 年-2015 年我国抗生素药物销售额




    目前,我国抗生素药物市场中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和碳青酶
烯类的销售额位于前四位,市场份额合计达 88.28%。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够与
细菌 50S 核糖体亚体结合,阻止细菌蛋白质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抗菌作用,是抗
感染药物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军团菌病、链球菌感染、衣原
体和支原体感染、棒状杆菌感染等疾病。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大环内酯类药
物的市场销售额从 59.63 亿元增加至 73.04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4.14%,呈现
稳定增长状态。
    克拉霉素是第二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上、下
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疖、丹毒、毛囊炎、伤口感染等,也可用于沙眼
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所致生殖泌尿系感染、艾滋病患者的非典型分支杆菌感染
等。
    克拉霉素制剂具有抗菌谱广、杀菌力强、血浆半衰期长、毒副作用较小等特
点,在临床使用中显示了良好的效果,在抗感染药物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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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可与其他一些药物联用,无明显不良的相互作用,因此适用于治疗疗程
较长的感染性疾病。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克拉霉素制剂市场销售额由 10.52
亿元增长到 16.1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8.99%。
                      2010 年-2015 年我国克拉霉素市场销售额




       c.销量的预测及合理性
       从历史期来看,克拉霉素销量 2017 年下降了 13%,主要由于 2017 年印度的
证书到期所致,2018 年 1-6 月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标的公司在克拉霉素原
料药市场占有率及市场份额基本较为稳定,克拉霉素销售取决于克拉霉素药品的
市场情况。结合目前克拉霉素市场情况来看,总体市场呈增长趋势,标的公司销
售克拉霉素多年,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由于标的公司克拉霉素
原料药取得的批复为 200 吨每年,结合标的公司产能,本次预测销量以 200 吨为
限。
       本次评估预测克拉霉素原料药年销量 200 吨是合理的,是因为:
       I、克拉霉素原料药仍具备成长空间,具有不可替代性
       i、产品生命周期

       克拉霉素属于大环内脂类抗生素,通常所说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指链霉
菌产生的广谱抗生素,具有基本的内酯环结构,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
有效,尤其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螺旋体和立克次体有较强的作用。截
至目前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其中第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是指红霉素及其酯类衍生物,产品包括红霉素、琥乙红霉素、硬脂酸红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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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霉素碳酸乙酯、醋硬脂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依托红霉素等;第二代大环
内酯类抗生素品种则包括阿奇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地红霉素和氟红霉
素等;而第三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上市品种目前仅有泰利霉素。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大环内酯类药物的市场销售额从 59.63 亿元增加至 73.04 亿元,年复
合增长率为 4.14%,呈现稳定增长状态。
    克拉霉素是第二代大环内脂类衍生物,1982 年日本大正公司从改造 6-羟基
入手,成功合成了克拉霉素,其后将技术转让给美国雅培公司,1991 年 10 月
31 日雅培公司生产的克拉霉素获 FDA 批准上市。克拉霉素因其优越的抗菌性及
安全性,加之雅培公司良好的促销,销量节节攀升,成为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的
“重磅产品”。
    克拉霉素制剂具有抗菌谱广、杀菌力强、血浆半衰期长、毒副作用较小等
特点,在临床使用中显示了良好的效果,在抗感染药物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
地位;克拉霉素可与其他一些药物联用,无明显不良的相互作用,因此适用于
治疗疗程较长的感染性疾病。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克拉霉素制剂市场销售额
由 10.52 亿元增长到 16.1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8.99%。
    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克拉霉素的市场用量稳步增长,目前在发展中国家仍
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该产品已成功收录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国
医保目录》。
    ii、克拉霉素具备不可替代性
    克拉霉素具有高效、口服易于吸收,对酸稳定性好的特点,该药对革兰阳
性菌的活性强,对酶稳定,在血清和肺组织中浓度高。临床证明体内活性是红
霉素的 6-10 倍,是交沙霉素的 14-35 倍。并以改善生物利用度为特征,组织和
细胞内分布极好、半衰期长,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仅为 3%,适用于治疗上呼吸道
及下呼吸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已成为取代红霉素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品种。
此外,美国 FDA 已批准将克拉霉素与洛赛克合用,作为幽门螺旋杆菌引起的胃
及十二指肠溃疡的治疗方案;该药也是治疗艾滋病患者感染的首选药物;因此,
该药已经是较为畅销的抗菌药物之一。
    克拉霉素已成功收录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国医保目录》,属
于已拥有成熟市场地位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另外药物适应症和疗效亦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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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特性和优势,该药品目前在其应用的领域具备不可替代性。
    II、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克拉霉素原料药(单位:吨)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能                    100.00                  200.00                200.00
      产量                    107.80                  164.30                181.50
   产能利用率                107.80%                  82.15%                90.75%
      销量                     91.31                  157.37                181.17
     产销率                   84.71%                  95.79%                99.82%

    目前克拉霉素市场规模仍处于增长阶段,贝得药业从事克拉霉素原料生产
经营多年,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
素原料药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新增市场的拓展,预计未
来产销量均有进一步增长的空间,因此本次评估预测年销量 200 吨具有合理性。
    III、新增市场开拓取得良好成效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对外销售主要销往印度、巴基斯坦等
地。此外,标的公司积极拓展欧美日等发达地区的销售市场,该等市场对于同
等产品来说具有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同时对于产品的资质认证要求也制定了更
严格的标准。
    针对美国市场,贝得药业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向美国 FDA 递交了克拉霉素
的 DMF(药品主文件)。2018 年,贝得药业向 FDA 递交了克拉霉素 DMF 文件完整
性评估的申请,并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正式进入 FDA 完整性评估的目录,意味
着贝得药业的克拉霉素可以被任何一家进入美国市场的制剂厂商直接参引。
    针对欧美市场,贝得药业克拉霉素的欧盟注册文件于 2008 年完成递交,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首次获得 COS(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2015 年 7 月 23 日顺利完成该证书更新,该证书长期有效。2018 年 8 月 30 日正
式获得 EDQM(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关于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工艺调整变更
申请的批准。
    针对日本市场,贝得药业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向日本 PMDA(医药品医疗器
械综合机构)递交医药品外国制造业者认定申请,并获得 AFM(医药品外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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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5 年。2018 年 12 月 14 日顺利完成 AFM 证书的更
新工作,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2016 年 2 月 9 日,日本 PMDA 正式受理克
拉霉素的产品注册文件,该受理证书长期有效。
    在完成欧美日等发达地区的资质认证的基础上,贝得药业积极开拓该等市
场的销售业务,目前已在塞浦路斯、日本、美国等国家实现了最终销售。
    塞浦路斯终端客户 MEDOCHEMIE(麦道甘美)成立于 1976 年,该公司 2019
年 1 月向标的公司采购了 350KG 原料药产品,目前已发货。
    日本终端客户 SAWAI 系日本最大的仿制药厂商之一,该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对贝得药业进行现场考察,并采购了中试量,在 2019 年将启动 MF(Master
File,原料药等注册原簿)激活,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日本富山化学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完成对贝得药业的现场考察工作,目前
该公司新药已完成三期临床,预计未来对克拉霉素原料药的需求量在 20 吨/年
左右。
    通过印度第三大制药企业 AUROBINDO(阿拉宾度)进入美国市场,该公司
2017 年以来 3 次采购贝得药业的克拉霉素原料药用于放大试验,并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向美国 FDA 递交了 ANDA(简略新药申请)申请,预计未来对克拉霉素
原料药的需求量在 18 吨/年左右。
    因此,贝得药业现有客户及上述新增客户的预计需求量合计可以使其克拉
霉素原料药的产销量达到 200 吨。此外,日本长生堂、TEVA 等客户正在接触过
程中。
    综上所述,未来标的公司将和现有客户进行深度合作,扩大销售规模,并
继续拓展欧美日等市场的终端客户,为标的公司实现克拉霉素原料药销量增长
创造了空间。
    IV、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6 年克拉霉素制剂国内销售金额同比增速 12.61%,
2009-2016 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速 7.92%,国内销售额整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全
球销售额 2015 年度达 10.80 亿美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已取得克拉霉素原料药注册批
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共 22 家,其中目前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较为成熟的企业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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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耐司康药
 业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石
 世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上企业为贝得药业在克拉霉素原料药市场的竞争
 对手,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简介                主导产品
                                                                   喹诺酮类抗菌药、大环
                                        以医药化工技术为核心,
                                                                   内酯类抗菌药、头孢类
                                        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和兽
                                                                   抗菌药,其中盐酸环丙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                 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
 1                        13,880 万元                              沙星、恩诺沙星、阿奇
       公司                             经营,是国内化学合成医
                                                                   霉素、克拉霉素、罗红
                                        药原料、兽药原料的著名
                                                                   霉素、头孢替唑钠、马
                                        生产商
                                                                   波沙星等
                                                                   磷酸奥司他韦(可威)、
                                        抗病毒产品、治疗内分泌     替米沙坦(欧美宁)、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   45,202.285    及代谢性疾病产品、治疗     苯磺酸氨氯地平(欣海
 2
       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          心血管疾病的产品及其他     宁)、苯溴马隆(尔同
                                        产品                       舒)及盐酸西替利嗪
                                                                   (喜宁)
                                        是一家主要集科研与开       阿奇霉素、克拉霉素、
       浙江耐司康药业有   31,443.8094
 3                                      发、生产和销售原料药的     罗红霉素、盐酸苄丝
       限公司             万元
                                        现代化企业                 肼、非诺贝特等原料药
                                        是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集研发、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                                            红霉素、盐酸四环素系
 4                        6,200 万元    生产、销售为一体,具备
       公司                                                        列原料药
                                        原料药和各类中西药制剂
                                        生产能力
                                        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
                                        体的综合性药品生产企
                                        业,目前主要生产小容量 各种小容量注射剂、片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
 5                        21,000 万元   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 剂、硬胶囊剂、软膏剂、
       股份有限公司
                                        软膏剂、原料药等 5 大剂 原料药
                                        型,拥有国药准字药品文
                                        号 128 个
                                        是一家以原料药生产为主     主要生产的品种有琥
       黄石世星药业有限                 的企业,于 2005 年元月底   乙红霉素、依托红霉
 6                        25,000 万元
       责任公司                         通过 GMP 认证,产品技术    素、阿奇霉素、盐酸羟
                                        成熟                       苄唑、右旋酮洛芬等

       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于 2006 年完成首次注册,经过长时间的技术积累,
 贝得药业拥有了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已形成医药中间体-克拉霉素原料药-克拉
 霉素制剂一体化的业务模式,成为了能够同时从事相关原料药和制剂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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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和销售的企业。原料药生产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只有经过长时间
 的技术积累才能实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在克拉霉素原料药领域经过
 10 余年的生产经营,具有工艺技术优势、产业链优势、产品及品牌优势,和竞
 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产品质量得到下游制剂生产企业的高度认可,
 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国内客户系优质上市公司客户,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简介                主导产品
                                       是一家从事医药创新和高
                                       品质药品研发、生产及推
                                       广的医药健康企业,创建
                                       于 1970 年,2000 年在上
       江苏恒瑞医药股   368,244.2449                               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手
 1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份有限公司       万元                                       术用药和造影剂
                                       代码 600276。截至 2016
                                       年底,全球共有有员工
                                       12000 多人,市值超千亿
                                       元
                                       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产品涉及抗生素、抗病
       丽珠集团丽珠制                  公司(000513.SZ)的控股     毒、消化系统、心脑血
 2                      45,000 万元
       药厂                            子公司,是丽珠集团的主      管、生物制剂、中药制
                                       要生产、加工基地            剂等领域
                                       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000705.SZ)的全资子公
                                                                   产品包括大环内酯类、
                                       司,创建于 1958 年 9 月 1
       浙江震元制药有                                              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
 3                      30,000 万元    日,为浙江省抗感染类药
       限公司                                                      类、多烯类抗真菌抗生
                                       物生产基地,有着三十多
                                                                   素原料及相应制剂
                                       年的抗生素、半合成抗生
                                       素生产历史

       下游克拉霉素片剂的市场较集中,长期以来被两家公司占据主要份额,2016
 年,雅培市场份额达 47.48%,恒瑞医药紧随其后,市场份额达 32.66%,其余公
 司均在 10%以下。报告期内各期,恒瑞医药均系贝得药业的重要客户,能够进入
 该等客户的供应链,表明其对贝得药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地位的认可。
       总体来看,国内市场上具备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数量较多,但
 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贝得药业在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的
 市场竞争力,品牌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保持相对稳定。
       V、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量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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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预测克拉霉素原料药的年销量以 200 吨为限,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i、克拉霉素已成功我国收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国医保目录》,
 属于已拥有成熟市场地位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其在药物适应症和疗效方面具有
 一定的独特性和优势,其应用的领域具备不可替代性。
     ii、目前克拉霉素市场规模仍处于增长阶段,标的公司从事克拉霉素生产
 经营多年,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关系及销售渠道。此外,标的公司已通过欧盟、
 美国、日本的药品资质认证,未来通过对欧美市场的拓展,销量及收入规模仍
 有望取得进一步增长。结合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的水平,本次预测年
 销量 200 吨具有合理性。
     iii、国内市场上实现克拉霉素原料药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贝得药业在
 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品牌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
 主要客户保持相对稳定。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克拉霉素原料药年销量 200 吨具有合理性。
     d.单价的预测及合理性
     克拉霉素 2017 年单价略有下降,主要受市场上行业整体情况影响,2018 年
 受克拉霉素原料硫氰酸红霉素的价格上涨有所回升,结合当前情况来看,克拉霉
 素原料硫氰酸红霉素持续上涨,也带动了克拉霉素单价的上涨,截至 7 月底 8 月
 初,标的公司目前克拉霉素单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数量(KG)      含税单价(元/KG)        含税金额(元)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1,300.00              520,000.00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180.00              1,300.00              234,000.00

     克拉霉素及其原料单价变化见下图:
                                                                         单位: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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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图可以看出克拉霉素单价逐步回升,2018 年 6-12 月综合考虑 7 月销售
单价以及目前已签订合同单价进行预测,未来年度按照 1,300 元/KG(含税)进
行预测。
       预测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价格的预测合理,具有可实现性。

       I、报告期内克拉霉素价格传导滞后,期后价格已上升至评估预测水平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主要产品克拉霉素原料药(不含税均价)变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名称      计量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克拉霉素原料药    Kg      952.01      1.68%       936.30          -4.08%    976.12

       报告期内,受供给趋紧影响,贝得药业生产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
硫氰酸红霉素涨价,使得克拉霉素原料药的单位成本随着硫氰酸红霉素价格上
涨而大幅上涨,但由于从原材料价格到产品价格的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性,报告
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价格未能随硫氰酸红霉素的价格上涨而立即上
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标的公司近期签订的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合
同统计,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均价在 1,100 元/公斤(不含税)以上,7-12 月的
销售价格上升,与评估预测的 2018 年下半年克拉霉素单价水平基本一致。
       II、可比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趋势和标的公司一致
       根据 wind 行业数据统计,最近两年国内克拉霉素原料药价格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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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单价为含税价格,折算成不含税单价后基本与标的公司的单价水平一致。

    2016 年以来,wind 行业数据统计的国内克拉霉素原料药单价变动趋势与标
的公司克拉霉素原料药单价变动趋势一致,与评估预测期内销售价格水平一致。
    III、克拉霉素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具有不可替代性
    如前所述,国内市场上实现规模化生产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企业较少,竞争
格局较为稳定。贝得药业在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品牌知名度较高,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保持相对稳定。
    克拉霉素已成功收录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国医保目录》,属
于已拥有成熟市场地位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其药物适应症和疗效具有独特性和
优势,该药品在其应用的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
    IV、下游产品价格变动对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价格的影响较小
    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下游为克拉霉素制剂生产商,截至 2017 年 8 月,国内共
有 130 家药企拥有克拉霉素的制剂批准文号(共计 190 个文号)并上市销售。
从市场份额来看,以片剂为例,长期以来,克拉霉素被两家公司占据主要份额,
雅培 2016 年市场份额达 47.48%,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紧随其后,市场份
额达 32.66%。
    由于制剂产品经营模式的特点,材料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重相对较低,因
此制剂销售价格的波动受上游原料药的价格变动的影响较小。同时,由于下游
生产企业较多,经过多年的充分竞争,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对克拉霉素原料药
的价格的影响较小。
    综上,预测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价格的预测合理,具有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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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拉西地平分散片
    a.概况
    拉西地平片由英国葛兰素公司在 1991 年研发成功后,最先在意大利上市。
国内由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继研发
成功上市,标的公司在 2014 年研发成功并上市。拉西地平分散片具有独特的抗
动脉粥样硬化作用,主要通过长期降压及独特的抗氧化作用来实现。
    标的公司生产的拉西地平分散片主要具备以下优势:
    第三代钙拮抗剂,长效制剂。一天一次,24 小时平稳降压;机理明确,高
脂溶性,降压平稳,长效持久;
    水肿发生率最低,保护靶器官—心、脑、肾,对抗动脉粥样硬化有明显的作
用,能够有效逆转左心室肥厚,副作用少且轻微,生理性降压,用药安全;
    剂型优势,分散片更方便,可吞服、咀嚼含吮或分散于水溶液中,尤其适合
老年人和吞咽困难的患者;
    较适合联合用药,组合较多,能够与 ACEI、ARB、β 受体阻滞剂、利尿剂
组合用药,较有“药缘”;
    性价比高,适应症广泛,治疗达标率高。
    截至评估基准日,拉西地平分散片已中标省份共 27 个,其中标的公司在全
国 19 个省份目前已有销售。近两年及基准日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情况
如下:

              2016 年销售收入       2017 年销售收入           2018 年销售收入
    省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江西                        -                266.96                     511.96
    福建                    10.74                481.71                     337.83
    浙江                     5.98                157.24                     325.71
    山西                        -                217.46                     222.62
    四川                        -                 96.75                     168.12
    安徽                     4.26                 71.24                       44.72
    湖北                        -                 16.41                       36.84
    湖南                   248.65                251.60                       24.23
    河北                        -                  4.84                       23.14
    广东                        -                 30.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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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                      -                      18.98
    河南                       -                 13.46                       15.91
    北京                       -                  1.85                       14.57
   内蒙古                      -                  2.21                        9.13
    吉林                       -                  0.41                        9.00
    辽宁                       -                  9.73                        7.23
    江苏                       -                      -                       7.23
   黑龙江                      -                      -                       3.76
    云南                    2.39                  2.39                        3.76
    陕西                       -                  5.61                        3.70
    重庆                       -                  7.17                        2.45
    山东                       -                      -                       0.83
    海南                       -                      -                       0.69
    甘肃                       -                  0.49                           -
    合计                  272.02              1,637.82                    1,812.50

    从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在江西、福建、山西、浙江、四川这几个省销售
量较大,已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其他省份中标时间不长或执行时间不长,销售
量较少。还有部分省份尚未进行销售。
    b.具体预测过程
    本次预测根据各个省份的市场销售金额以及相应的市场占有率进行预测。
    1)市场销售金额的预测
    高血压是全球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因为起病隐蔽,不易察觉且长期危害巨大,
高血压被称为“无声的杀手”。它是脑卒中、心肌梗死、心衰、外周动脉疾病、
动脉夹层、房颤和终末期肾病最常见的、最容易识别和治疗的病因。血压的高低
和各种心脑血管疾病的死亡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全球肥胖和老龄化的趋势,估
计全球高血压患病人口将达到 15 亿。目前每年全球范围内高血压导致死亡的人
口数达到 750 万,占到每年总死亡人口数的 12.8%。我国是高血压发病大国,高
血压患病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目前,我国高血压患者人数已突破 2.7 亿。
    根据米内网统计,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血压药物市场规模达到 516 亿
元,年同比增长 10.92%。钙拮抗剂是最主要的抗高血压药物之一,市场份额占
30.38%,约为 15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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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钙离子通道拮抗剂研发至今的 50 年中,已经从硝苯地平药品为代表的第一
 代、非洛地平为代表的第二代,进入拉西地平、氨氯地平为代表的第三代。根据
 米内网统计,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血压药物市场规模 516 亿元中,钙拮抗
 剂占 30.38%,约为 156.76 亿元。
      钙拮抗剂药品中主要品种的性能比较和 2016 年医院市场销售量占比如下:

            市场                                  与拉西地平分散      与拉西地平分散
药物名称            代别        药品特点
            占比                                    片相比的优势        片相比的劣势
                                                  起效快,可做为
                                                  速释制剂,用于
                                                  危 重 病 人 的 急 作用时间短,一天
                           作用时间短,但起效
硝苯地平            一代                          救;适应症更多, 多次给药,不良事
                           快,不良反应多。
                                                  除高血压外,可 件较常见。
           25.00%                                 用于冠以病的治
                                                  疗。
                                                                     不良反应更多,药
                           利用药物制剂技术控     适应症更多,可
硝苯地平                                                             物禁忌更多,安全
                    二代   制药物的释放来达到     用于冠心病的治
(缓释)                                                             性更低,耐受性更
                           更好的治疗效果。       疗。
                                                                     差。
                           传统的短效制剂,一天   起效快,可做为 作用时间短,一天
                           多次给药,不良事件较   速释制剂,用于 多次给药,不良事
                           常见。                 危 重 病 人 的 急 件较常见。
尼卡地平            一代                          救;适应症更多,
                                                  除高血压外,可
            4.00%                                 用于冠以病的治
                                                  疗。
                                                                     不良反应更多,药
                           利用药物制剂技术控     适应症更多,可
尼卡地平                                                             物禁忌更多,安全
                    二代   制药物的释放来达到     用于冠心病的治
(缓释)                                                             性更低,耐受性更
                           更好的治疗效果。       疗。
                                                                     差。
                                                  适应症更多,可
                           传统的短效制剂,一天                      作用时间短,一天
                                                  用于冠心病和肥
地尔硫卓            一代   多次给药,不良事件较                      多次给药,不良事
                                                  源性心肌病的治
                           常见。                                    件较常见。
                                                  疗。
            3.50%
                                                  适应症更多,可     不良反应更多,药
                           利用药物制剂技术控
地尔硫卓                                          用于冠心病和肥     物禁忌更多,安全
                    二代   制药物的释放来达到
(缓释)                                          源性心肌病的治     性更低,耐受性更
                           更好的治疗效果。
                                                  疗。               差。
                           长效,不良反应低,降                      降压效果略差,不
非洛地平
            8.00%   二代   压效果好,患者依从性   起效相对较快。     良反应发生率略
缓释片
                           好。                                      高。

尼莫地平    5.00%   二代   可用于脑部的治疗。     治疗脑功能损       适应症不一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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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                                   与拉西地平分散     与拉西地平分散
药物名称              代别          药品特点
              占比                                     片相比的优势       片相比的劣势
                                                     伤、偏头疼等药    适用于全身血压
                                                     物。              的降低。
                             可有效控制原发性高
                             血压,尤其可良好控制
                             清晨高血压,不良反应
                                                     适应症更多,可
                             小、耐受性好的降压药                      不良反应略高;需
贝尼地平     3.00%    二代                           治疗心绞痛;降
                             物,在治疗高血压的同                      多次服用。
                                                     压有效率高。
                             时可有效降低左心室
                             重量指数(LVMI),并防
                             治相关的伴发疾病。
                             普通制剂,长血浆半衰
                             期,延长药物在血浆中    适应症更多,可
                                                                       不良反应更多,药
氨氯地平     30.00%   三代   存在的时间,在细胞膜    用于冠心病的治
                                                                       品安全相对较低。
                             上与受体结合的时间      疗
                             仍较短。
                             普通制剂,降压效果与 适应症更多,可
左氨氯地                                                               不良反应相对氨
             16.00%   三代   氨氯地平相当,但氨氯 用于冠心病的治
  平                                                                   氯地平为低。
                             地平有保护血管内皮。 疗。
                                                                       不良反应发生率
                             长效,不良反应低,降
                                                     血管选择性略      略高,血管保护作
乐卡地平     3.00%    三代   压效果好,患者依从性
                                                     强。              用略差,耐受性与
                             好。
                                                                       拉西地平相当。
                             拉西地平是高脂溶性
                             物质,部分药物渗人脂
                             质中缓慢释放,故该药
                             维持时间较长, 每日
                             只需口服 1 次,降压作
拉西地平     2.50%    三代
                             用强而持久;它的显著
                             特点是剂量小,起效缓
                             慢,比标准的双氢吡啶
                             衍生物有更强的选择
                             性。
  合计      100.00%
     注:上表中的市场占比数据摘自米内网《2017 抗高血压药物市场研究报告(2017 年版)》,
 药品性能比较摘自公开的研究报告。

         从上表的分析比对可见,第一代、第二代钙拮抗剂药普遍存在不良反应多、
 安全性低,耐受性差的问题。第一代药还有作用时间短,一天多次给药的问题。
 米内网资料显示,第一代药加重传导性减弱和负性肌力作用,使高血压患者心脏
 病发作的危险性增高;还可能引起反射性交感神经兴奋,心肌耗氧增加和强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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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失常,并不能有效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改善病人生活质量方面也不惊人满
意。美国 FDA 已对短效硝苯地平的使用作出了限制。专家认为,第三代钙拮抗
剂与钙通道复合物具有特异的高亲和性结合位点,用药次数少,血药浓度较为平
稳,是目前较为安全、有效的该血压药物。第三代钙拮抗剂药品占 2016 年医院
市场销售量的 51.50%,从药品的性能比较和更新换代的需求看,第三代钙拮抗
剂有替代第一代、第二代的趋势,其市场份额的增长潜力很大。
    作为第三代钙拮抗剂,拉西地平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芳香环正位是一个
大的叔丁基,该基团具有高亲脂性,使拉西地平获得高膜分配系数,储存于膜脂
质深层,缓慢释放。研究显示,应用拉西地平降血压时,4mg 剂量下,其收缩压
t/p 比值达 98%,舒张压 t/p 比值达 89%,对老年高血压患者,拉西地平也能 24
小时高质量平稳降压,有效控制清晨血压,有效降低“晨峰现象”,并且对心率
影响不大,最终降低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和氨氯地平的长血浆半衰期、血浆
相控制的长临床半衰期不同,拉西地平属于短血浆半衰期、组织相控制的长临床
半衰期,它通过独特的膜控动力学,使之迅速从血浆中消失,迅速转移至小动脉
细胞壁内,缓慢从细胞膜解离释放,长时间作用于钙通道,达到平缓、持久的抗
高血压作用。
    与其他钙拮抗剂药品相比,拉西地平除了适应症单一(仅适用于高血压症状)
外,其性能尤其是安全性高于其他药品,并且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米内网、华
招医药网的统计数据显示的目前医院市场药品中标平均单价,拉西地平分散片、
氨氯地平片(第三代)、硝苯地平控释片(第二代)的平均价格分别为 1.37 元/
片,1.46 元/片和 1.50 元/片。由于第一代、第二代上市早,市场成熟,第三代中
氨氯地平的市场推广力度大,相比之下拉西地平的市场占有率暂时较小,目前全
国医院市场销售量仅占钙拮抗剂市场规模的 2.5%。随着药品的更新换代和拉西
地平的优势逐步被认识和接受,拉西地平的市场份额将逐步增大。
    拉西地平在各类钙拮抗剂产品中具有明显的产品优势,作为钙拮抗剂中较新
的品种,目前市场销量尚未充分释放。根据米内网的统计,最近三年全国医院市
场钙拮抗剂和拉西地平在样本公立医院终端的年平均市场容量分别为 156.76 亿
元、40,922 万元。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评估未考虑钙拮抗剂整体市场容量的增
长情况,按照目前的市场容量进行测算,以钙拮抗剂市场容量作为拉西地平的潜
在市场容量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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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预测根据每个省份人口及高血压发病率进行分配。根据上海预防医学期
刊《2000-2010 年我国高血压患病率系统综述》所述,不同地区高血压患病率如
下图所示:




       本次采用上述患病率以及各省人口对各个省份的医院市场容量进行分配。具
体市场容量情况如下:

         省份          拉西地平市场容量(万元)        钙拮抗剂市场容量(万元)
江西                                      1,241.05                         47,540.76
浙江                                      1,945.22                         74,515.93
江苏                                      2,758.45                        105,668.37
广东                                      2,205.66                         84,492.98
福建                                      1,265.31                         48,470.74
安徽                                      2,042.45                         78,240.96
山西                                      1,286.82                         49,294.75
河南                                      2,590.39                         99,230.46
山东                                      3,302.54                        126,511.09
河北                                      2,514.98                         96,341.90
北京                                          799.60                       30,630.49
黑龙江                                    1,425.09                         54,591.29
四川                                      2,151.97                         82,435.80
湖南                                      1,914.46                         73,337.72
辽宁                                      1,631.62                         62,502.66
新疆                                          620.93                       23,786.25
云南                                      1,189.93                         45,582.75
广西                                          916.40                       35,104.72
重庆                                          798.73                       30,597.05
贵州                                          856.41                       32,806.68
湖北                                      1,706.43                         65,368.55
内蒙古                                        907.34                       34,7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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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拉西地平市场容量(万元)             钙拮抗剂市场容量(万元)
吉林                                                 995.57                         38,137.79
天津                                                 574.70                         22,015.26
海南                                                 177.25                           6,789.84
宁夏                                                 182.39                           6,986.49
青海                                                 159.12                           6,095.04
上海                                                 873.77                         33,472.01
西藏                                                   77.91                          2,984.33
陕西                                             1,085.22                           41,571.53
甘肃                                                 724.30                         27,745.90
         合计                                   40,922.00                         1,567,607.98

   2)市场占有率的预测
   以下为截至 2018 年 7 月底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市场容量           2018 年 1-7    2018 年目        2018 年市场占有率
  省份
                拉西地平    钙拮抗剂      月销售额      标销售额       拉西地平    钙拮抗剂
江西             1,241.05    47,540.76       790.82            1,100     88.63%         2.31%
浙江             1,945.22    74,515.93       408.85             600      30.84%         0.81%
江苏             2,758.45   105,668.37         6.88              50       1.81%         0.05%
广东             2,205.66    84,492.98       338.01             500      22.67%         0.59%
福建             1,265.31    48,470.74       450.87             700      55.32%         1.44%
安徽             2,042.45    78,240.96        53.40             100       4.90%         0.13%
山西             1,286.82    49,294.75       292.61             550      42.74%         1.12%
河南             2,590.39    99,230.46        29.95              50       1.93%         0.05%
山东             3,302.54   126,511.09         1.62              20       0.61%         0.02%
河北             2,514.98    96,341.90        30.41              56       2.23%         0.06%
北京              799.60     30,630.49        19.80              56       7.00%         0.18%
黑龙江           1,425.09    54,591.29                           28       1.96%         0.05%
四川             2,151.97    82,435.80       201.79             420      19.52%         0.51%
湖南             1,914.46    73,337.72        22.98              56       2.93%         0.08%
辽宁             1,631.62    62,502.66        10.19              28       1.72%         0.04%
新疆              620.93     23,786.25
云南             1,189.93    45,582.75
广西              916.40     35,104.72        26.15              56       6.11%         0.16%
重庆              798.73     30,597.05         3.50              14       1.75%         0.05%
贵州              856.41     32,806.68
湖北             1,706.43    65,368.55        10.35              14       0.82%         0.02%
内蒙古            907.34     34,757.89        10.35              56       6.17%         0.16%
吉林              995.57     38,137.79        10.50              28       2.81%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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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574.70      22,015.26
海南            177.25        6,789.84
宁夏            182.39        6,986.49
青海            159.12        6,095.04
上海            873.77      33,472.01
西藏             77.91        2,984.33
陕西           1,085.22     41,571.53
甘肃            724.30      27,745.90
  合计        40,922.00   1,567,607.98   2,719.03    4,482.00      10.95%          0.29%

       目前市场占有率按照 1-7 月已销售金额及预估 8-12 月金额进行预测,1-7 月
销售额已达全年目标销售额的 56%,完成度较高,故本次按照 2018 全年度计算
目前市场占有率。从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在江西、浙江、福建、山西等地有
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标的公司在这几个省份的销售已逐渐趋于成熟。
       根据标的公司销售及推广方案,标的公司将已中标省份主要划分为三大区
域,具体如下:

   区域等级                                         省份
第一区              江西、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安徽
第二区              山西、河南、山东、河北、北京
                    黑龙江、四川、湖南、辽宁、新疆、云南、广西、重庆、贵州、湖北、
第三区
                    内蒙古、吉林、天津、海南、宁夏、青海

       标的公司在不同区域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力度不一样,根据不同区域制定不
同销售推广方案,同时制定不同的完成目标。

       其中,第一区市场分析如下:
       江西省:市场潜力较大,虽然 2016 年中标后省标迟迟没有执行,但在 2017
年下半年各地区市二次议标后,执行较为彻底且执行情况良好,是全国市场切换
较成功的省份之一。由于江西省是执行两票制以及省标较为彻底的省份,标的公
司在江西省的销售较为成功,谨慎起见,本次预测未来保持目前的市场占有率不
变。

       浙江省:市场潜力大,低价药目录,中标价格是全国市场较理想的省份之一,
低价药政策在浙江执行情况较良性,目前医院切换情况较顺畅。浙江省是 2018
年度标的公司主要发展的重点市场之一,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前段既定销售
指标,为 2019 年度打好基础。同时,标的公司制订细致、科学、务实的拓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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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在有一定市场基础后管理团队细化区域及医院管理。标的公司位于浙江省,
具有较好的地理优势,标的公司在 2016 年至 2018 年 1-6 月的销售额(不含税)
从约 6 万到 157 万再到 330 万左右,增长速度非常快,说明浙江省市场具有较大
的潜力。结合市场上竞争情况及目前浙江省两票制执行情况,预估未来的市场占
有率能够逐步提升,基本能够达到江西省目前的高度。
    福建省:2017 年 5 月,分 7 个片区进行二次议价,7 个片区均议定价格进入
采购目录。会成为全国市场切换占有率最好的省份。福建省与江西省类似,在当
地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结合历史数据来看,福建省销售情况较好,目前市场占
有率较高,经过标的公司的销售计划及推广政策,预计未来能够逐步提高市场占
有率。
    广东省:市场潜力很大,但广东的低价药政策一直执行得不到位,开发切换
上有阻力,2018 年 4 月政策调整后,有明显好转。广东省是 2019 年度的重点市
场之一,也是今后几年重点发展方向,通过经销商控销管理模式提高医院覆盖率,
且目前的低价药政策对标的公司较为有利,标的公司在广东省政策调整这个契机
下,通过自身的产品优势及多年普药商业销售积累的良好商业关系及时推进,逐
步提高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又进行一定的推广,预测未
来能够提升到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江苏省: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入江苏省 2015 年价药目录,低价药政策
一直执行不到位,2018 年上半年各地市二次议标后,执行情况有所好转。江苏
省执行时间较晚,故上半年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额较低,市场占有率也较低。结
合江西省来看,从开始执行低价药政策开始,标的公司销售额增长非常大,江西
省各地市执行时间在 2017 年下半年,江西省在 2016 年无销售收入的情况下,2017
年的销售额达到约 270 万元(不含税),可见政策执行程度对标的公司的销售影
响较大。江苏省在 2018 年 4、5 月均已开始执行,是标的公司发展的一项有利因
素,考虑标的公司为新进入竞争者,本次未来预测虽不能达到江西省的市场占有
率,但能够逐步增长,增加市场占有率。
    安徽省:贝得药业 2014 年在安徽省中标项目为公立医院基本用药标,该省
份 2016 年 11 月开始执行两票制,由于中标价过低且政策一直不稳定,目前仅在
省内五个区域市场开始销售。2018 年 5 月 9 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安徽省关于规范低价药品申报及挂网采购的通知》,2018 年 8 月 1 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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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医改办、安徽省医保办、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的指导意见》,
目前采购联合体应将保障药品供应和执行“两票制”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药品配
送集中度。如政策顺利落实,则该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区市场分析如下:
       除山西省外,其他几个省份目前的市场占有率均不高,第二区 5 个省份目前
执行情况较为缓慢,虽转型速度较慢,但结合其他省份来看,彻底执行两票制的
步伐加快,标的公司结合山西省的发展经验及营销推广计划来预测未来的市场占
有率。
       第三区市场分析如下:
       第三区主要为偏远地区,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同样发展较为缓慢,但第
三区的市场容量较大,未来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目前标的公司在第三区大部分省
份有销售,2018 年 1-6 月在四川省的销售额达到约 170 万元(不含税),医院覆
盖已达到 135 家,是所有省份拥有医院数量最多的,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于第
三区的各个省份,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标的公司制定的目标略低于前两个发展区
域。
       综上分析,未来期间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在拉西地平医院市场的占有率
情况如下:

  省份      市场容量(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江西               1,241.05      88.63%       88.63%      88.63%      88.63%      88.63%
浙江               1,945.22      30.84%       41.13%      46.27%      56.55%      66.83%
江苏               2,758.45       1.81%       10.88%      25.38%      39.88%      47.13%
广东               2,205.66      22.67%       27.20%      36.27%      45.34%      54.41%
福建               1,265.31      55.32%       63.23%      71.13%      79.03%      86.94%
安徽               2,042.45       4.90%        9.79%      17.14%      24.48%      34.27%
山西               1,286.82      42.74%       46.63%      53.23%      53.23%      53.23%
河南               2,590.39       1.93%       11.58%      30.88%      46.33%      54.05%
山东               3,302.54       0.61%        1.51%      15.14%      30.28%      45.42%
河北               2,514.98       2.23%        4.77%      23.86%      35.79%      47.71%
北京                 799.60       7.00%       10.51%      17.51%      35.02%      52.53%
黑龙江             1,425.09       1.96%        3.51%      21.05%      28.07%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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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市场容量(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四川               2,151.97        19.52%       22.31%       26.02%      32.53%      39.96%
湖南               1,914.46          2.93%        5.22%      18.28%      28.73%      39.70%
辽宁               1,631.62          1.72%        3.06%      18.39%      27.58%      39.84%
新疆                 620.93          0.00%        0.00%       9.02%      24.16%      40.26%
云南               1,189.93          0.00%        0.00%      12.61%      25.21%      39.92%
广西                 916.40          6.11%        9.17%      12.22%      21.82%      39.28%
重庆                 798.73          1.75%        3.76%      10.02%      20.03%      40.06%
贵州                 856.41          0.00%        1.63%       3.27%      18.68%      40.87%
湖北               1,706.43          0.82%        1.64%       1.64%       1.64%       1.64%
内蒙古               907.34          6.17%        9.26%      12.34%      22.04%      39.68%
吉林                 995.57          2.81%        4.22%      10.04%      30.13%      40.18%
天津                 574.70          0.00%        0.00%       0.00%       0.00%       0.00%
海南                 177.25          0.00%        0.00%       0.00%       0.00%       0.00%
宁夏                 182.39          0.00%        0.00%       0.00%       0.00%       0.00%
青海                 159.12          0.00%        0.00%       0.00%       0.00%       0.00%
上海                 873.77          0.00%        0.00%       0.00%       0.00%       0.00%

西藏                  77.91          0.00%        0.00%       0.00%       0.00%       0.00%

陕西               1,085.22          0.00%        0.00%       0.00%       0.00%       0.00%

甘肃                 724.3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0,922.00        10.95%       14.46%      23.58%       32.90%      42.25%
       未来期间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在钙拮抗剂医院市场的占有率情况如下:

 省份     市场容量(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江西            47,540.76        2.31%         2.31%         2.31%        2.31%        2.31%
浙江            74,515.93        0.81%         1.21%         1.61%        2.01%        2.28%
江苏           105,668.37        0.13%         0.28%         0.57%        0.85%        1.14%
广东            84,492.98        0.59%         0.83%         1.18%        1.78%        2.25%
福建            48,470.74        1.44%         1.75%         1.96%        2.27%        2.27%
安徽            78,240.96        0.13%         0.26%         0.45%        0.64%        1.09%
山西            49,294.75        1.14%         1.39%         1.39%        1.39%        1.39%
河南            99,230.46        0.28%         0.42%         0.81%        1.21%        1.41%
山东           126,511.09        0.07%         0.24%         0.40%        0.87%        1.34%
河北            96,341.90        0.06%         0.31%         0.62%        0.93%        1.35%
北京            30,630.49        0.18%         0.27%         0.46%        0.91%        1.37%
黑龙江          54,591.29        0.05%         0.27%         0.55%        0.73%        1.04%
四川            82,435.80        0.51%         0.61%         0.68%        0.85%        1.04%
湖南            73,337.72        0.08%         0.20%         0.48%        0.75%        1.04%

                                           2-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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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市场容量(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辽宁            62,502.66        0.04%       0.19%        0.48%        0.77%        1.04%
新疆            23,786.25        0.00%       0.12%        0.24%        0.63%        1.05%
云南            45,582.75        0.00%       0.06%        0.33%        0.66%        1.04%
广西            35,104.72        0.16%       0.24%        0.32%        0.57%        1.03%
重庆            30,597.05        0.05%       0.10%        0.26%        0.52%        1.05%
贵州            32,806.68        0.00%       0.04%        0.09%        0.49%        1.07%
湖北            65,368.55        0.02%       0.04%        0.04%        0.04%        0.04%
内蒙古          34,757.89        0.16%       0.24%        0.32%        0.58%        1.04%
吉林            38,137.79        0.07%       0.11%        0.26%        0.79%        1.05%
天津            22,015.26        0.00%       0.00%        0.00%        0.00%        0.00%
海南                6,789.84     0.00%       0.00%        0.00%        0.00%        0.00%
宁夏                6,986.49     0.00%       0.00%        0.00%        0.00%        0.00%
青海                6,095.04     0.00%       0.00%        0.00%        0.00%        0.00%
上海            33,472.01        0.00%       0.00%        0.00%        0.00%        0.00%
西藏                2,984.33     0.00%       0.00%        0.00%        0.00%        0.00%
陕西            41,571.53        0.00%       0.00%        0.00%        0.00%        0.00%
甘肃            27,745.9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567,607.98       0.31%       0.45%       0.64%         0.92%        1.20%

       从拉西地平的市场容量看,目前贝得药业在部分省份医院市场的占有率较
高,但从整个钙拮抗剂市场容量看,贝得药业的市场占有率很低,其在潜在市场
的占有率上涨空间较大。

       3)销售额的确定
       通过各省份销售情况及各年度各省份的市场占有率确认每年的销售额。
       c.单价分析
       从历史数据来看,标的公司 2016 年单价较低,主要系 2016 年主要以代理模
式销售,故价格较低。2017 年开始主要通过招标销往医院市场,标的公司拉西
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渠道绝大部分为医院,少量线下销售给药店等,故价格比较稳
定,基本以各省份中标价格进行销售,成交价会上下浮动,但差异不大。未来单
价按照目前各省份中标成交均价分别确认。
       d.订单分析
       拉西地平分散片主要通过配送商最终销往医院,一般模式为标的公司通过与
配送商签订大合同,分批履行,配送商通过安全库存来控制货量,低于安全库存
时配送商会要求标的公司发货,合同执行完毕时间不定。截至 2018 年 7 月底,
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大合同执行情况见下表:

                                         2-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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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西地平分散片大合同         数量(万片)               不含税金额(万元)
             签订合同                            4,865.02                    6,456.41
             已执行                               998.03                     1,101.59
             未执行                              3,866.99                    5,354.82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已执行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17%左右,未来
订单较为充足。

    e、预测销量的可实现性
    I、报告期内制剂产品实际产销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制剂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拉西地平分散片                         66.42%               147.21%           92.22%
辛伐他汀片                             97.78%               109.93%           93.88%
克拉霉素片                             80.44%               104.26%           93.15%
注射用阿奇霉素                         116.36%              103.25%           95.87%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制剂产品产销率较高,各类产品的产
销量均持续上升。
    II、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第三代钙拮抗剂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成长空间
    我国人口基数大,高血压患者多,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高血压患者还
将持续增长。根据米内网的统计,抗高血压药物在中国医院用药市场的销售规
模自 2003 年以来一直稳步增长,2011 年受到针对 162 种抗高血压药物降价的政
策影响,增幅有所放缓,但随后增长速度持续恢复。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
血压药物市场规模达到 516 亿元,年同比增长 10.92%。钙拮抗剂是最主要的抗
高血压药物之一,市场份额占 30.38%,约为 156 亿元。
    钙离子通道拮抗剂研发至今的 50 年中,已经从硝苯地平药品为代表的第一
代、非洛地平为代表的第二代,进入拉西地平、氨氯地平为代表的第三代。第
一代、第二代钙拮抗剂药普遍存在不良反应多、安全性低,耐受性差的问题,
使高血压患者心脏病发作的危险性增高;还可能引起反射性交感神经兴奋,心
肌耗氧增加和强化心律失常,并不能有效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改善病人生
活质量方面也不令人满意。美国 FDA 已对短效硝苯地平等第一代药物的使用作
出了限制。专家认为,第三代钙拮抗剂与钙通道复合物具有特异的高亲和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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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位点,用药次数少,血药浓度较为平稳,是目前较为安全、有效的高血压药
物。从药品的性能比较和更新换代的需求看,第三代钙拮抗剂有替代第一代、
第二代的趋势,拉西地平作为第三代产品中具有独特优势的品种,目前市场销
量尚未充分释放,其市场份额的增长潜力很大。
    根据米内网的统计,最近三年拉西地平在样本公立医院终端的年平均销售总
额为 40,922 万元,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III、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市场开拓取得了良好成效
    i、拉西地平市场竞争较为缓和,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
    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新药,该产品生产厂家较少,包括贝得药业在内的国内
分散片剂同剂型生产厂家只有两家,市场竞争比较缓和。在现有的药品集中采
购政策下,标的公司通过投标模式顺利进入医院市场,实现产品销售的增长。
2016 年-2018 年度,标的公司已实现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2.02
万元、1,637.81 万元、4,073.55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86.98%,随着市场开
拓的进展,其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将持续提升。
    ii、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市场渗透率逐步提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抓住“两票制”改革的市场机遇,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
售省份覆盖数量和销售医院覆盖数量均持续增长,市场渗透持续提升。
    目前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在 27 个省份中标,在售的有 18 个省份。除
了福建省及北京市外,其他省份终端医院销售情况均可以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
平台上查询。根据集中采购平台的查询情况,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除福建省及北京市以外的各省份医院数量情况如下:
                                                 医院数量
   序号        省份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          江西                    172                    61
    2          浙江                    226                    83                   3
    3          山西                     98                    57
    4          四川                    183                   135                  59
    5          广东                     85                    37                  19
    6          安徽                     17                    16                   7
    7          湖南                     62                    34                  19
    8          河北                     13                     1
    9          湖北                      7                     7                   6
    10         辽宁                      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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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吉林                1
       12          内蒙古               6                     3
       13           河南                1                     2                    1
       14           广西               12
       15           重庆                1                     4                    1
       16           新疆                3
            合计                      895                   452                  115
注:该数据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查询,包括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两种销售模式下标的公
司拉西地平分散片进入终端医院的数量情况。
    由上表可知, 2017 年全国实施两票制以来,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
售金额迅速增长,销售省份和覆盖的公立医院数量显著增加。
    IV、标的公司为拉西地平分散片未来市场推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场拓展及
渗透计划
    为了促进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收入实现持续增长,贝得药业一方面及时把
握“两票制”带来的市场机会,通过投标模式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一方面
制定了具体的推广计划,未来将根据相关计划稳步实施。
    贝得药业未来将继续采用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将销售区域划
分为三个营销大区,各区配备区域经理、商务代表、学术代表、市场专员等专
职销售人员,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在
此基础上,标的公司将借助配送商的网络,利用配送商与医院的联系进入医院
的采购目录;再以当地市场对拉西地平分散片的熟悉程度选择推广商,视情况
组织宣传、教育、学术推广等相应的推广活动。与此同时,构建全国商业网络,
实现已开发二级以上医院附近的药店重点布局,百强连锁、省级有影响力的连
锁、区域性强势单体药店铺货。此外,打造样板诊所,开展 VIP 特色活动,通
过产品疗效印证、产品价值宣讲与品牌传播,逐步形成口碑,逐步打造终端高
血压用药知名品牌和黄金单品。
    贝得药业制定了具体的产品推广计划,逐步加强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患者对
慢性病药物存在的长期依赖性特点,以保障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收入的持续增
长。
    V、本次评估对未来销售的预测谨慎合理,可实现性较高
    i、2018 年度实际销售数量已超出评估预测数量
    根据贝得药业的销售收入明细账,2018 年 7-12 月,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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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已实现销售数量 2,028.49 万片,目标销售数量为 1,255.11 万片,完成率
161.62%。2018 年度实际销售数量已超出评估报告的预测数量。
    Ii、在手订单能够保障 2019 年预测销售金额的实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在手订单金额为 7,415.65
万元,超过 2019 年度预测的 5,100.00 万元拉西地平销售额,能够保障 2019 年
预测销售金额的实现。
    综上,预测的销售量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f、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单价的合理性
    I、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单价涨幅较大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价格(不含税均价)变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计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名称
                  量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拉西地平分散片   片       1.08      36.71%        0.79       154.84%        0.31

    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 2017 年平均价格较 2016 年涨幅较大,主要原因
是标的公司在 2016 年度主要通过代理模式让利给代理商进行销售。而随着 2017
年以来全国各省份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原有的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
司及时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转向采用投标模式为主销售拉西地平分
散片,产品在 27 个省份成功中标,并在 18 个省份实现销售。由于投标模式下
无需向代理商让利,因此销售价格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II、产品所处市场的竞争格局较为缓和,增长潜力较大
    i、产品所处市场竞争缓和,为标的公司业绩增长创造良好环境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标的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点,目前国内具有拉西地
平生产资质并实现销售的生产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
公司的产品为普通片剂,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及贝得药业为分
散片剂;另外葛兰素史克集团公司也在国内市场销售普通片剂,但其产品价格
较高,定位于高端市场。2017 年以来,随着全国各省份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
原有的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
采用投标模式进行销售,产品在 27 个省份成功中标,并在 18 个省份实现销售,
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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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拉西地平产品市场竞争对手较少,行业竞争程度较为缓和,标的
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迅速,并为未来持续增长奠定了
良好基础。
    ii、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第三代钙拮抗剂,增长潜力较大
    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第三代钙拮抗剂,第三代钙拮抗剂药品占 2016 年医院
市场销售量的 51.50%,从药品的性能比较和更新换代的需求看,第三代钙拮抗
剂有替代第一代、第二代的趋势,拉西地平作为第三代产品中具有独特优势的
品种,其市场份额的增长潜力较大。
    III、药品采购政策变动及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对产品销售的影响
    i、药品采购政策变动对拉西地平产品销售的影响有限
    i)我国药品采购政策的演变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演变以几个重要的文件为标志。2001 年《关于印
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01〕308 号)
的文件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集中采购阶段,到 2009 年新医改推出了“以政府主
导、省为单位、网上采取集中采购”的新阶段;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
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提出“坚持
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
公开透明、分类采购”,由此进入了分类采购的阶段。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 号)
对药品生产流通全环节进行了顶层设计,并进一步落实了药品分类采购方式。
    ii)4+7 带量采购的进展情况
    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
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
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被称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
达到的目标。带量采购是以降低采购价格及保障供应为目的,由买方通过确定
商品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确定相应商品采购价格的商
务活动。
    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
成都、西安 11 个城市(即 4+7 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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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
构实施集中采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
见》(国办发〔2017〕13 号)的规定,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
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逐步扩大谈判品种范围,做好与医保等政策衔接。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8 年 11 月 15 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8 年 12 月 17 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中选结果和
供应品种清单,多省市联合带量采购进入了全面执行的阶段。
    iii)4+7 带量采购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影响有限
    i-i、拉西地平制剂不在 4+7 带量采购药品品种目录之中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第一批带量采购
目录共 31 个品种,不涉及拉西地平制剂产品,在 4+7 城市该批次药品的采购周
期内,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价格影响有限。
    i-ii、根据现行政策,拉西地平不属于带量采购调整的方向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此次带量采购药
品品种基于已批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录
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
公告》〔2016 年第 51 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
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
    据此,目前纳入带量采购的品种备选范围仅包括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化学药品
新注册分类实施后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关于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相关规定,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
前批准上市的新药,不属于带量采购调整的方向。
    综上所述,4+7 带量采购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影响有限。
    ii、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了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
    2017 年 1 月,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8 部门联合下发的一份
通知明确,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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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率先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以期进一步降
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
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
票、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 2
个。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标的公司未来重要的业绩增长点,目前国内具有拉西
地平生产资质并实现销售的生产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
限公司占有主要市场份额,其剂型为普通片剂,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以及贝得药业分列市场二、三位,其剂型为分散片剂。2017 年以来,随着
全国各省份两票制的陆续推出实施,原有的市场格局逐渐打破,标的公司及时
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采用投标模式进行销售,产品在 27 个省份
成功中标,并在 18 个省份实现销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高。
       拉西地平产品市场竞争对手较少,行业竞争程度较为缓和,在两票制改革
使得行业销售模式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标的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相关产品的销
售收入增长迅速,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了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
       IV、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单价的合理性
    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均价分别为 1.63 元/片、1.34 元/片、1.36
元/片、1.37 元/片和 1.37 元/片。贝得药业在投标模式下销售拉西地平分散片,
系通过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投标,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基
础之上,部分医院会进行第二次议价,因此贝得药业销售拉西地平分散片在各
个中标省市的中标价和成交均价有所差异。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均价系根据
各个省份预测销量和历史成交价加权平均计算,在实现同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
各省市区域之间销量的增减变动将导致拉西地平分散片平均单价的波动。
       因此,预测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单价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C、其他产品预测分析
    标的公司除克拉霉素原料药及拉西地平分散片外,还进行辛伐他汀片、抗生
素药的生产销售。预测期内,辛伐他汀片等其他制剂产品收入占比较小,销售增
长率较低。由于辛伐他汀片等其他制剂通过代理模式进行销售,终端客户为非
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主要有药店和私人诊所等,该类市场在
各大医药数据库无公开统计数据,难以获取该类产品在相关市场的情况。结合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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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数据来看,各类药品销量及单价变动不大,本次预测按照历史期水平并考虑一
 定的增长率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技术服务费、副产品销售收入以及房租收入。技术服务
 费未来是否发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不与预测;副产品是克拉霉素原料药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本次按照基准日所占克拉霉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房租收入系
 仓库租赁收入,目前为 8 元每平米每月,未来暂不考虑增长,按照现有水平进行
 预测。

        其中,报告期内甲基化物的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收入                       106.62                 210.31               471.75
 甲基化物             成本                         76.08                170.92               446.71
                      毛利率                     28.64%                 18.73%                5.31%

        甲基化物的销售收入预测如下:
   产品名称/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销量(公斤)              6,250.50     13,126.05     13,651.09     14,060.62       14,341.8
甲 基
         单价(元/公斤)             754.74         754.74       754.74          754.74       754.743
化物
         收入(万元)                471.75         990.68     1,030.30      1,061.21       1,082.44

        a、甲基化物销售具有长期稳定性
        报告期内,甲基化物的主要终端客户系西班牙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报告
 期的业务合作情况以及终端客户的合作意向,该产品销售具有长期稳定性。
        b、预测期甲基化物的毛利贡献占比较低,对业绩承诺的影响较小
        本次评估预测甲基化物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
 项目/年度          年度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7-12月
               收入               471.75         990.68      1,030.30      1,061.21       1,082.44
 甲基化物      成本               446.71         937.56        974.67      1,003.65       1,023.59
               毛利率              5.31%          5.36%         5.40%            5.42%        5.44%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甲基化物的毛利分别为 25.04 万元、53.12 万元、55.63
 万元、57.56 万元、58.85 万元,占预测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61%、0.48%、
 0.40%、0.34%、0.29%。根据报告期的业务合作情况,预测期内甲基化物的收入
 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2-1-18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另一方面,如果甲基化物客户的需求发生变动,贝得药业可以直接生产克
      拉霉素原料药,不再对外销售甲基化物,不会影响业绩承诺的实现。
           因此,甲基化物对标的公司的毛利贡献占比较低,收入实现与否对标的公
      司整体业绩的影响较小。
           ③营业收入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2018 年 7-12
      产品名称/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3,228.06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3,149.72    30,972.52      34,491.05      37,932.28      41,358.98
           销量(吨)              89.67       199.08         200.00         200.00         200.00
克拉霉素   单价(万元/吨)        104.38       112.07         112.07         112.07         112.07
           收入(万元)          9,359.72    22,310.60      22,413.80      22,413.80      22,413.80
           销量(吨)               6.25        13.13          13.65          14.06             14.34
甲基化物   单价(万元/吨)         75.47        75.47          75.47          75.47             75.47
           收入(万元)            471.75       990.68       1,030.30       1,061.21        1,082.44
           销量(万片)          1,255.11      3,804.75      6,134.75       8,475.81      10,888.95
拉西地平
           单价(元/片)             1.63         1.34           1.36           1.37              1.37
分散片
           收入(万元)          2,051.29      5,100.00      8,319.83      11,606.03      14,903.45
           销量(万片)        5,667.46     10,626.31     11,476.41      12,165.00       12,773.25
辛伐他汀
           单价(元/片)            0.09          0.09          0.09           0.09              0.09
片
           收入(万元)            524.24       982.93       1,061.57       1,125.26        1,181.53
           销量(万片)           891.12     1,468.28      1,512.32       1,557.69        1,604.42
克拉霉素
           单价(元/片)            0.41          0.41          0.41           0.41              0.41
片
           收入(万元)            365.36       601.99         620.05         638.65            657.81
           销量(万瓶)           133.89       429.98         455.78         474.01         488.23
注射用阿
           单价(元/瓶)             0.88         0.88           0.88           0.88              0.88
奇霉素
           收入(万元)            117.82       378.38         401.08         417.13            429.64
其他产品   收入(万元)            259.54       607.94         644.42         670.20            690.31
其他业务
           收入(万元)             78.34       173.43         174.08         174.23            174.32
收入

           (2)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的确定
           ①营业成本及毛利率的预测


                                            2-1-18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历史期的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项目/年度             年度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月
                 营业收入(万元)      20,642.09         18,868.09         12,195.61
    合计         营业成本(万元)      14,730.54         13,207.63          8,958.32
                 毛利率                  28.64%           30.00%             26.54%
                 收入(万元)          17,684.32         14,735.00          8,693.21
克拉霉素         成本(万元)          12,586.60         11,116.10          7,479.37
                 毛利率                  28.83%            24.56%            13.96%
                 收入(万元)             106.62            210.31            471.75
甲基化物         成本(万元)                 76.08         170.92            446.71
                 毛利率                  28.64%            18.73%             5.31%
                 收入(万元)             272.02          1,637.81          1,812.50
拉西地平分散片   成本(万元)                 99.42         217.92            141.59
                 毛利率                  63.45%            86.69%            92.19%
                 收入(万元)             691.96            792.73            368.44
辛伐他汀片       成本(万元)             588.52            573.45            278.79
                 毛利率                  14.95%            27.66%            24.33%
                 收入(万元)             588.05            567.36            219.09
克拉霉素片       成本(万元)             298.77            353.16            138.97
                 毛利率                  49.19%            37.75%            36.57%
                 收入(万元)             325.17            303.81            232.85
注射用阿奇霉素   成本(万元)             362.56            294.16            201.07
                 毛利率                 -11.50%             3.18%            13.65%
                 收入(万元)             854.00            511.74            303.37
其他产品         成本(万元)             698.73            466.73            271.82
                 毛利率                  18.18%             8.80%            10.40%
                 收入(万元)             119.95            109.33             94.40
其他业务收入     成本(万元)                 19.86          15.19                  -
                 毛利率                  83.44%            86.11%           100.00%

    从总体毛利率来看,波动不大,从各产品分析,部分产品的毛利率波动较大。
从上表可以看出,克拉霉素原料药的毛利率逐年下降,2018 年更是大幅度下降,
主要系生产克拉霉素的原料硫氰酸红霉素单价上涨所致,原料的上涨幅度高于克
拉霉素销售价格的增长,故毛利率大幅下降。拉西地平分散片毛利率逐年提升,
2016 年主要为代销模式,故毛利率较低,随着拉西地平分散片产量的增长,固
定成本不变,规模效益逐渐体现。故近一年毛利率逐步上升。注射用阿奇霉素
2016 年呈负毛利率情况,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额不大,附带销售,目前已有所
改善,其他产品毛利率变动不大。
    营业成本根据成本类别可以分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其中,

                                    2-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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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分为可变动费用和折旧。
    历史期的产品成本如下表所示:
           项目/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成本合计(万元)              14,730.54         13,207.63            8,958.32
           产量(吨)                    181.17            157.37               91.31
           材料费(万元)              10,824.48          9,348.64            6,567.63
           单位材料成本(元/KG)        597.4807          594.0366           719.2366
           人工费(万元)                 390.18            359.05             191.47
克拉霉素
           单位人工成本(元/KG)         21.5368           22.8150            20.9683
           制造费用(万元)             1,371.94          1,408.41             720.27
           其中:折旧(万元)             570.14            458.04             224.33
           单位变动成本(元/KG)         44.2571           60.3890            54.3116
           产量(吨)                      1.50               3.00               6.25
           材料费(万元)                  73.23            159.91             424.62
           单位材料成本(元/KG)        487.2255          532.9445           679.3377
           人工费(万元)                      0.18             1.35              1.68
甲基化物
           单位人工成本(元/KG)          1.1976            4.4993             2.6878
           制造费用(万元)                    2.67             9.66            20.41
           其中:折旧(万元)                  1.08             3.16              6.35
           单位变动成本(元/KG)         10.5788           21.6631            22.4942
           产量(万片)                   873.96          2,062.16            1,677.96
           材料费(万元)                  58.46            125.65             105.71
           单位材料成本(元/万片)      668.9093          609.3126           629.9912

拉西地平   人工费(万元)                  15.88             32.14              14.34
分散片     单位人工成本(元/万片)      181.7017          155.8560            85.4609
           制造费用(万元)                25.08             60.13              21.54
           其中:折旧(万元)              10.45             19.57                6.72
           单位变动成本(元/万片)      167.3990          196.6870            88.3215
           产量(万片)                7,578.86          8,625.25           3,992.82
           材料费(万元)                 348.82            323.57             129.45
辛伐他汀
           单位材料成本(元/片)         0.0460             0.0375             0.0324
片
           人工费(万元)                  70.73             68.79              47.87
           单位人工成本(元/片)         0.0093             0.0080             0.0120



                                     2-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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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制造费用(万元)             168.97            181.09             101.47
           其中:折旧(万元)            70.24             58.89              31.60
           单位变动成本(元/片)       0.0130             0.0142            0.0175
           产量(万片)                 34.76              38.44              14.84
           材料费(万元)               233.03            301.57             120.86
           单位材料成本(元/片)       0.1862             0.2179            0.2262
克拉霉素   人工费(万元)                12.47             12.24               5.39
片         单位人工成本(元/片)       0.0100             0.0089            0.0101
           制造费用(万元)              53.27             39.35              12.72
           其中:折旧(万元)            22.15             12.82               3.96
           单位变动成本(元/片)       0.0249             0.0192            0.0164
           产量(万瓶)                385.13             361.94            264.24
           材料费(万元)               236.01            189.82             121.37
           单位材料成本(元/瓶)        0.6128            0.5245             0.4593

注射用阿   人工费(万元)                24.78             27.73              25.49
奇霉素     单位人工成本(元/瓶)        0.0643            0.0766             0.0965
           制造费用(万元)             101.77             76.61              54.21
           其中:折旧(万元)            42.28             24.92              16.87
           单位变动成本(元/瓶)        0.1545            0.1428             0.1413
           材料费(万元)               489.11            326.71             190.27
           人工费(万元)                69.87             46.67              27.18
其他产品
           制造费用(万元)             139.75             93.35              54.36
           其中:折旧(万元)            58.08             30.39              16.93
其他业务
           小计                          19.86             15.19               0.00
成本

    从上表可以看出,克拉霉素单位材料费近两年不断上涨,主要系其原料硫氰
酸红霉素价格不断上涨,截至 2018 年 7 月,硫氰酸红霉素价格已达到 390 元/
公斤,本次对克拉霉素未来单位成本按照目前硫氰酸红霉素价格进行预测。拉西
地平分散片随着产量的增加,其变动成本逐步下降,其他产品各单位成本波动不
大,未来预测按照基准日水平并考虑一定的人工增长进行预测。对于折旧,按照
企业会计政策需计入成本的折旧确定。
    根据上述分析,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预测如下:


                                   2-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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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项目/年度        年度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7-12月
               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合计       营业成本    9,146.08     20,179.04    20,657.25    21,056.27       21,472.69
               毛利率      30.86%        35.21%       40.41%        44.74%         48.30%
               收入        9,359.72     22,310.60    22,413.80    22,413.80       22,413.80
克拉霉素       成本        7,636.40     16,917.46    17,006.59    17,019.94       17,033.69
               毛利率       18.41%        24.17%       24.12%       24.06%          24.00%
               收入         471.75         990.68     1,030.30     1,061.21        1,082.44
甲基化物       成本         446.71         937.56      974.67      1,003.65        1,023.59
               毛利率        5.31%         5.36%        5.40%        5.42%           5.44%
               收入        2,051.29      5,100.00     8,319.83    11,606.03       14,903.45
拉西地平分散
               成本         107.61         337.93      568.83        828.29        1,125.57
片
               毛利率       94.75%        93.37%       93.16%       92.86%          92.45%
               收入         524.24         982.93     1,061.57     1,125.26        1,181.53
辛伐他汀片     成本         382.47         724.89      782.09        829.84         873.21
               毛利率       27.04%        26.25%       26.33%       26.25%          26.09%
               收入         365.36         601.99      620.05        638.65         657.81
克拉霉素片     成本         229.10         379.32      390.94        402.93         415.31
               毛利率       37.29%        36.99%       36.95%       36.91%          36.86%
               收入         117.82         378.38      401.08        417.13         429.64
注射用阿奇霉
               成本         110.20         334.73      354.15        368.44         380.04
素
               毛利率        6.47%        11.54%       11.70%       11.67%          11.54%
               收入         259.54         607.94      644.42        670.20         690.31
其他产品       成本         233.59         547.15      579.98        603.18         621.28
               毛利率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收入          78.34         173.43      174.08        174.23         174.32
其他业务收入   成本                -             -            -            -                -
               毛利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②毛利率增长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预测期克拉霉素毛利率逐步回升,目前毛利率较低主要系
 原料价格上涨所致,原料价格上涨也直接导致了克拉霉素销售价格的上涨,根据
 目前市场价格来看,克拉霉素价格正在回升,故预测期毛利率逐步回升至正常水

                                       2-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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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拉西地平分散片未来毛利较基准日有所增长主要有两点原因:1)随着产量
的增长,固定成本不变,边际贡献率会增加,会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故导致毛
利率有所增长。2)拉西地平分散片在每个省份的中标单价不一致,随着未来销
售规模的增长,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部分单价较高的省份销售比例会提高,会相
应提高未来年度的平均单价,从而使毛利率有所上涨。3)标的公司生产拉西地
平分散片所用的原料为标的公司自行生产而非外购,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也包
括这部分原料药的毛利,故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较高。
    总体毛利率上涨主要系高毛利率产品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额占比逐渐扩
大所致。
       ③主要产品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A、克拉霉素原料药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克拉霉素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受硫氰酸红霉素的影响,硫氰酸
红霉素年采购平均单价 2016 年为 241.70 元/公斤,2017 年为 258.38 元/公斤,
2018 年 1-6 月为 304.11 元/公斤,报告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价格 2016 年为
976.12 元/公斤,2017 年为 936.30 元/公斤,2018 年 1-6 月为 952.01 元/公斤,
克拉霉素原料药的销售价格上涨滞后于硫氰酸红霉素价格的上涨。
       克拉霉素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的主要客户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等,外销主要客户位于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市场上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
要生产厂家有: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贝得
药业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同行业公司均未披露克拉
霉素原料药产品的相关财务指标,故选择主要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生产销售的
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数据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海翔药业                26.43%                  34.71%                 29.28%
       福安药业                41.69%                  39.65%                 35.21%
       鲁抗医药                29.24%                  13.47%                        -
       浙江震元                19.51%                  22.42%                   3.36%
       普洛药业                23.56%                  25.62%                 23.24%
  可比公司平均                 28.09%                  27.17%                 22.77%
       贝得药业                28.83%                  24.48%                 13.52%




                                   2-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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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具体产品构成的不同,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
异。报告期内,受供给趋紧影响,贝得药业主要原料药产品克拉霉素原料药的
主要原材料硫氰酸红霉素涨价,由于贝得药业销售原料药售价调整存在一定滞
后性,因此 2018 年 1-6 月克拉霉素原料药毛利率较 2017 年度有所下降。
       2018 年第三季度,国内克拉霉素原料药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产品
毛利率也相应得到恢复。贝得药业自身情况与行业情况一致。2018 年 7-12 月,
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内销月平均单价由 981.02 元/KG 上升至 1,118.08 元
/KG,外销月平均单价由 955.32 元/KG 上升至 1,108.23 元/KG,7-12 月总体平
均单价为 1,051.08 元/Kg,略高于下半年预测期的销售单价。根据近几个月的
报表来看,毛利率出现明显的回升,基本可以达到预测期水平,克拉霉素预测
期的毛利率相对比较合理,基本可以实现。
       B、甲基化物毛利率的预测情况
       报告期内,甲基化物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0.52%、1.11%、3.87%,均低于 5%,
收入占比较低,基于重要性原则,本次未对甲基化物的成本详细展开分析,也
基于谨慎性原则,未来毛利率预测基本维持基准日的毛利率水平不变。若甲基
化物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销售价格上涨,则甲基化物收入、成本、毛利率
如下表:
项目/年份     2018 年 7-12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月
收入                498.42     1,123.76    1,168.71      1,203.77      1,227.85     1,227.85
成本                466.78       979.70    1,018.49      1,048.79      1,069.64     1,069.64
毛利率               6.35%       12.82%       12.85%         12.87%       12.89%      12.89%

       由此计算出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75,700.00 万元,与原评估值
75,100.00 万元差异很小,因此甲基化物毛利率变动对总体评估值影响较小。
       C、拉西地平分散片预测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I、拉西地平分散片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率情况及成本结构如下:
 产品名称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收入(万元)                         272.02         1,637.81        1,812.50
               成本(万元)                          99.42            217.92          141.59
拉西地平分
               其中:材料费(万元)                  58.46            125.65          105.71
散片
                     人工费(万元)                  15.88             32.14           14.34
                     制造费用(万元)                25.08             60.13           21.54

                                          2-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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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其中:折旧(万元)              10.45            19.57              6.72
                  毛利率                              63.45%           86.69%          92.19%

       从上表分析,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成本占收入的比例较低,毛利率
变动主要是收入变动导致的。拉西地平分散片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系 2016 年
度贝得药业主要采用代理模式销售拉西地平分散片,因此单价较低,导致当年
毛利率相对较低;2017 年度开始,随着福建、江西、山西等省全面执行“两票
制”,贝得药业将投标模式作为拉西地平分散片的主要销售模式,单价出现大幅
上升,毛利率也随之大幅上升。另一方面,贝得药业主要制剂产品拉西地平分
散片拥有上、下游的产品线,具备更加完整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制剂产
品的毛利率。
       II、药品采购政策及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对标的公司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如前所述,4+7 带量采购等药品采购政策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影响
有限,而“两票制”等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了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
售。
    III、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水平分析
    由于市场无法找到拉西地平分散片单一品种的毛利率数据,故本次选取制剂
类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进行分析。
    制剂类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见下表:
           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最新一期
         赛升药业                       67.01%                  76.54%                 85.47%
         恒瑞医药                       87.07%                  86.63%                 86.47%
         方盛制药                       49.26%                  59.97%                 72.01%
       可比公司平均                     67.78%                  74.38%                 81.32%
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                  63.45%                  86.69%                 92.19%

    2016 年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系 2016 年主要通过代
理模式销售,销售单价较低使得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2016 年后,随着标的公
司销售模式的调整,标的公司药品的销售的增长,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从而导
致了标的公司产品毛利水平的提高。从历史期看,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是呈
上涨趋势,贝得药业制剂类毛利率预测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可比公
司的毛利率为总体毛利率,既生产原料药又生产制剂,原料药会拉低总体毛利
率,从而造成了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水平高于可比公司总体毛利水


                                            2-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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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
     IV、拉西地平毛利率的确定方法
     本次评估通过预测拉西地平分散片营业收入的基础上,通过对产品报告期内
 的料工费使用情况逐项预测后,得出预测期的毛利率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项目/年度             年度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月
                      收入(万元)             272.02           1,637.81              1,812.50
 拉西地平分散片       成本(万元)              99.42               217.92              141.59
                      毛利率                   63.45%               86.69%              92.19%

        拉西地平分散片毛利率逐年提升,2016 年主要通过代理模式销售,销售单
 价较低使得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此外,随着拉西地平分散片销量的增长,规
 模效益逐渐体现,单位固定成本下降也是毛利率上升的一个原因。
        随着产量的增加,拉西地平分散片单位成本逐步下降,未来年度对于单位
 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在历史年度的水平基础上,逐年考虑了材料涨价因素及人
 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后进行确定。
        根据上述分析,标的公司拉西地平分散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预
 测如下:
                                 2018年
项目/年度         年度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7-12月
             收入(万元)        2,390.95     5,401.72    8,707.76     12,235.34      15,679.31
拉西地平
             成本(万元)          124.93       357.39       584.92          855.11    1,151.24
分散片
             毛利率                94.77%       93.38%       93.28%          93.01%      92.66%

        拉西地平分散片未来年度毛利率较基准日有所增长主要有两点原因:①随
 着产量的增长,固定成本不变,边际贡献率会增加,会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
 故导致毛利率有所增长。②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均价系根据各个省份预测销
 量和历史成交价加权平均计算,由于报告期与预测期各期各省市成交价不同,
 各省市销量占比的变动导致拉西地平分散片平均单价的波动,进而导致毛利率
 有所波动。
        综上分析,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率预测依据相对比较充分,具有合理性。
     ④可比公司毛利率分析
     标的公司分原料药和制剂类综合毛利率见下表:

                                              2-1-19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2018 年
  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7-12 月
  原料药      28.83%    24.48%     13.52%      17.78%     23.37%    23.30%     23.22%    23.15%

  制剂类      25.01%    50.03%     64.84%      70.47%     70.61%    76.46%     79.72%    81.54%

总体毛利率    28.64%    30.00%     26.54%      32.46%     35.77%    41.02%     45.57%    49.19%


    与贝得药业主营业务类似、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生产的主要上市公司的毛利
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海翔药业          原料药                           29.28%             34.71%             26.43%
福安药业          原料药和中间体                   35.21%             39.65%             41.69%
鲁抗医药          抗生素原料药                             -          13.47%             29.24%
浙江震元          原料药                               3.36%          22.42%             19.51%
普洛药业          原料药、中间体                   23.24%             25.62%             23.56%
               平均数                              22.77%            27.17%              28.09 %
  贝得药业               原料药                    13.52%            24.48%              28.83%

    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虽都属抗感染类原料药,但也各有不同。总
体来看,前两年基本接近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2018 年 1-6 月毛利率明显低于行
业水平主要系克拉霉素原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市场上硫氰酸红霉素供不应
求,属于特殊时段的特殊情况,且原料的上涨也加剧了克拉霉素价格的上涨,故
本次未来预测考虑了价格回升等因素,毛利率基本保持 24%左右,较为合理谨慎。
    与贝得药业主营业务类似、从事心血管制剂产品生产的主要上市公司的毛利
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赛升药业                医药制造业                 85.78%             76.54%             67.01%
恒瑞医药                医药制造业                 86.63%             86.66%             87.18%
方盛制药                医药制造                   73.92%             64.24%             55.70%
现代制药                制剂                               -          54.30%             47.94%
誉衡药业                医药制造                   84.67%             75.64%             62.59%
昆药集团                口服剂                     66.77%             63.15%             61.41%
以岭药业                医药制造                   66.62%             68.07%             66.81%
               平均数                             77.40%              69.80%             64.09%


                                             2-1-19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贝得药业            制剂                   64.84%            50.03%          25.01%

    由于上述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非单一产品业务公司且上市公告中无具体某
单一产品的收入及成本信息披露,故仅选取同类型产品或产品线的毛利率进行比
较。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医药工业企业由于承担了较高的研发
费用、市场推广等费用支出,毛利率水平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 年度贝得药
业制剂产品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公司生产制剂产品技术日趋成熟,制剂产品产
量销量规模日益扩大,制剂产品毛利率逐年上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逐年接近。
医药制造企业因产品结构、产品种类的不同,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贝得药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均值逐年接近,符
合行业的特点。
    综上分析,本次预测毛利率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类均较为合理谨慎。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增值税税率为 16%,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附加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率分别
为 3%和 2%,土地使用税 8 元/平方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
    根据财会[2016]22 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6 年 5 月份及以后发生的
下列税费拟重分类进税金及附加,其中包括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
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根据标的公司的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模拟计算其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后
得出当期应交增值税,根据当期应交增值税计算附加税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税金及附加                109.12     333.60           393.49       443.22       508.67


    4、期间费用预测
    (1)销售费用的预测
    ①销售费用的预测情况
    历史期销售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1-19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月
         工资                     265.21                    269.08                149.84
     运输费                        69.50                     69.39                 41.82
         佣金                      91.90                     86.38                 26.15
     差旅费                        40.31                     53.25                 24.98
     参展费                        10.87                     25.30                    8.53
     通讯费                        14.25                     10.59                    6.33
   业务招待费                      11.83                     10.24                    5.22
     广告费                         1.60                      4.55                    1.70
     办公费                         1.20                      1.89                    1.66
     报关费                         0.84                      0.29                    1.37
   劳动保护费                       1.18                      1.23
         税金                       0.96                      0.63                    0.19
     培训费                         0.03                      0.49
         其他                      30.10                     31.48                 24.84
         合计                     539.78                    564.79                292.63

    标的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员工资、佣金、运费、差旅费等。随着标的公
司销售收入的增长,销售费用也逐步增长。
    根据费用的性质,销售人员工资、运费、参展费、广告费、销售佣金等与销
售收入有一定的关联性,本次未来按照所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其他费用按照历
史期水平并考虑一定增长进行预测,税金已在税金及附加中考虑,此处不再重复
考虑。
    推广费主要为标的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一系列营
销计划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市场开发及学术推广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
标的公司宣传活动主要放在以下 2 点上,一是患者教育活动,二是企业形象展示。
患者教育活动主要有:a、社区高血压健康教育活动;b、高血压日公益活动;c、
组织专家义诊咨询。拉西地平分散片系慢性病治疗药物,患者忠诚度对产品销售
有重要作用,标的公司通过组织患者教育活动以提升患者忠诚度。企业形象展示
主要有:标的公司在中国医药集团、CFDA 南方医药研究所、中国医药行业协会
等组织的全国性医药工业、商业、零售等大型展览会议期间召开沟通会、答谢会,
进行企业形象展示。
    销售费用预测如下:

                                     2-1-19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7-12月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12年
工资                  213.72         445.39           495.71          544.92         593.93
运输费                 52.25         115.24           128.26          140.99         153.67
佣金                   90.80         143.27           159.46          175.29         191.05
差旅费                 46.21          87.21            97.06          106.70         116.29
参展费                 24.52          40.49            45.06           49.54          53.99
通讯费                  4.79          11.68            12.26           12.87          13.51
业务招待费              5.53          11.29            11.85           12.44          13.06
广告费                  3.38           6.23             6.93            7.62           8.31
办公费                  0.32           2.08             2.18            2.29           2.40
报关费                  1.37           2.88             3.02            3.17           3.33
劳动保护费              1.29           1.35             1.42            1.49           1.56
培训费                  0.51           0.54             0.57            0.60           0.63
其他                    8.21          34.70            36.44           38.26          40.17
推广费                        -      560.00           891.98        1,230.60       1,570.35
   合计               452.90       1,462.35         1,892.20        2,326.78       2,762.25

       ②预测期内销售费用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克拉霉素             9,359.72     22,310.60        22,413.80      22,413.80      22,413.80
甲基化物               471.75        990.68         1,030.30       1,061.21       1,082.44
拉西地平分散片       2,051.29      5,100.00         8,319.83      11,606.03      14,903.45
辛伐他汀片             524.24        982.93         1,061.57       1,125.26       1,181.53
克拉霉素片             365.36        601.99           620.05         638.65         657.81
注射用阿奇霉素         117.82        378.38           401.08         417.13         429.64
其他产品               259.54        607.94           644.42         670.20         690.31
其他业务收入            78.34        173.43           174.08         174.23         174.32

       从上表分析,未来年度的销售增长主要为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增长,因此未
来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为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增长所致。以下主要通过拉西地平
的销售增长进行分析。
       A、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模式

                                       2-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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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拉西地平销售模式为投标模式,投标模式指贝得药业通过各省级药品
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下,贝得药业对各省级药品集中采
购平台投标,若产品顺利中标,则在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合格配送
商目录中寻找合作的配送商,医院可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单采购药品,
配送商确认后向贝得药业下单,贝得药业根据订单发货给配送商,配送商再将
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即标的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为在完成中标资格入围后,
主要通过配送商的销售网络来完成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和推广。未来年度,
标的公司为了提高利润增长点,更好地提高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收入,标的
公司将在利用配送商销售网络推广的基础上,通过与药品推广服务商进行合作
来进一步对药品进行推广,从而实现收入的增长。
    B、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推广计划
    为了促进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收入实现持续增长,贝得药业一方面及时
把握“两票制”带来的市场机会,通过投标模式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一方
面制定了具体的推广计划,未来将根据相关计划稳步实施,以促进拉西地平分
散片销售的进一步增长。
    贝得药业未来将继续采用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将销售区域
划分为三个营销大区,各区配备区域经理、商务代表、学术代表、市场专员等
专职销售人员,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
在此基础上,标的公司将借助配送商的网络,利用配送商与医院的联系进入医
院的采购目录;再以当地市场对拉西地平分散片的熟悉程度选择推广商,视情
况组织宣传、教育、学术推广等相应的推广活动。与此同时,构建全国商业网
络,实现已开发二级以上医院附近的药店重点布局,百强连锁、省级有影响力
的连锁、区域性强势单体药店铺货。此外,打造样板诊所,开展 VIP 特色活动,
通过产品疗效印证、产品价值宣讲与品牌传播,逐步形成口碑,逐步打造终端
高血压用药知名品牌和黄金单品。
    标的公司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主要活动为:以医院为单位选择有实力的推广
商,拉西地平分散片为高血压等常见疾病用药,且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
种,并被增补进入多省市基本药物目录,目标客户规模较大;及时关注推广商
目标医院的开发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学术推广协助及建议;产品各省市招标,标


                                 2-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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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销售人员需要参与各省市定期的招标工作。
    根据标的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以及目前的竞争格局情况,借助于配送商的网
络和专业推广商的宣传,标的公司能够达到预计的销售额。
    C、可比公司可比模式下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水平情况
    拉西地平目前国内具有生产资质并实现销售的生产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哈
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为普通片剂,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以及贝得药业为分散片剂。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哈药股份的子公司,浙江金华
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康恩贝的子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哈药股份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39%、6.33%、5.33%,其中广告宣传推广费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30.80%、29.07%、7.5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康恩贝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5.53%、43.14%、49.92%,其中市场费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30.04%、
43.05%、52.72%。
    哈药股份、康恩贝的产品结构多元,拉西地平仅是其中之一。2017 年度,
心脑血管产品占哈药股份营业收入的比例仅 4.32%,未单独披露拉西地平所占比
例;康恩贝主要产品系中药(61.53%),化学药品占比合计 23.48%,未单独披露
心脑血管及拉西地平产品所占比例。
    在结合标的公司的推广计划和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标的公司对未来的销售
费用进行了预测,2019 年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12.18%,其中推广费占销售费
用的比重为 38.29%;未来年度,随着标的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销售费用金额
逐年增加,但占收入比例逐步下降,至永续期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10.26%,
其中推广费占销售费用的比重为 56.85%。总体来看,标的公司预测的销售费用
率介于哈药股份与康恩贝之间,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重与哈药股份及康恩贝接
近,基本可以满足标的公司的推广需要,销售费用的预测合理、充分。
    (2)管理费用的预测

    历史期管理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1-19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月
研发费用                       1,163.88                   1,015.90                 496.83
折旧费                             519.58                    529.61                250.96
工资                               209.76                    373.90                186.89
长期待摊费用                       136.21                    205.49                107.15
社会保险费                         110.06                    119.34                 76.08
福利费                              53.22                     40.59                 33.52
邮电通讯费                          94.43                     95.44                 49.09
税金                                43.60
环保费                              82.73                     73.78                 29.78
住房公积金                          31.20                     58.97                 29.75
无形资产摊销                        35.30                     35.30                 17.75
安全费                               7.61                     48.00                    9.11
租赁费                                                        46.00                 26.00
咨询费                              70.71                     28.83                 11.48
汽车费                              15.51                     18.55                    9.48
工会经费                            19.69                     17.47                 13.33
其他                                23.00                      8.38                 10.13
保险费                              13.56                     13.04                    4.33
差旅费                               8.32                     12.03                    4.82
办公费                              11.04                      8.06                    4.54
业务招待费                          12.18                      7.72                    4.89
职业健康费                           1.46                      3.16                    1.27
残保金                               2.51                      1.29                    0.46
低值易耗品摊销                       4.11                      1.02                    1.05
培训费                                                         0.88                    0.84
         合计                  2,669.67                   2,762.75               1,379.53

       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员成本、办公费、折旧、技术开发费等。
       根据费用性质,折旧费用按照企业会计政策测算;研发费用按照基准日所占
收入比例进行预测;税费已在税金及附加中考虑,本次不再重复预测;其他费用
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根据 2016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办发[2016]8 号)和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食药监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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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
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仿制药需进行一致性评价。
       一致性评价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研立项,第二阶段为小试,第三阶
段为中试工艺开发,第四阶段为工艺验证,第五阶段为 BE 备案与 BE 试验,第
六阶段为申请通过。根据标的公司会计政策,第三阶段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
化,前两个阶段进行费用化处理。故一致性评价前两阶段的研究费用在管理费用
中体现。
       管理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7-12 月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研发费用                 537.91    1,267.64      1,410.87        1,550.93        1,690.41
折旧费                   482.33    1,007.23      1,007.23        1,007.23        1,007.23
工资                     205.71     412.23         432.84         454.48           477.20
长期待摊费用             107.15     214.29         214.29          86.88                  -
社会保险费                49.23     131.58         138.16         145.07           152.32
福利费                      9.10     44.75          46.99          49.34            51.81
邮电通讯费                51.12     105.22         110.48         116.00           121.80
环保费                    47.69      81.34          85.41          89.68            94.16
住房公积金                32.17      65.02          68.27          71.68            75.26
无形资产摊销              18.30      36.59         425.39         425.39           425.39
安全费                    38.89      48.00          48.00          48.00            48.00
租赁费                    26.00      52.00          52.00          52.00            52.00
咨询费                    11.48      24.11          25.32          26.59            27.92
汽车费                      9.48     19.91          20.91          21.96            23.06
工会经费                    5.01     19.26          20.22          21.23            22.29
其他                      10.13      21.27          22.33          23.45            24.62
保险费                      9.36     14.37          15.09          15.84            16.63
差旅费                      7.81     13.26          13.92          14.62            15.35
办公费                      3.92      8.88           9.32            9.79           10.28
业务招待费                  3.22      8.52           8.95            9.40            9.87
职业健康费                  2.05      3.49           3.66            3.84            4.03
残保金                      0.89      1.42           1.49            1.56            1.64
低值易耗品摊销              0.02      1.12           1.18            1.24            1.30


                                    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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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年7-12 月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培训费                            0.84                1.76               1.85              1.94             2.04
一致性评价费用               170.00                170.00              40.00
       合计                 1,839.81           3,773.26            4,224.17          4,248.14          4,354.61

       (3)财务费用的预测

       标的公司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利息支出                                    305.08                        421.94                      226.03
利息收入                                    433.83                        639.35                      437.83
汇兑损益                                    -139.51                        95.67                      -45.19
金融机构手续费                               19.52                         25.66                       20.42
         合计                               -248.74                       -96.08                     -236.57

       本次评估采用间接法测算,对未来年度利息支出不进行预测,利息收入主要
由于大股东借款产生,由于大股东借款以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处理,其借款利息本
次不予预测,仅对金融机构手续费进行预测,本次评估根据历史期与营业收入的
比例进行预测。财务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财务费用                 22.49               52.95               58.93              64.78              70.61

       5、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系计提的坏账损失,系非经常性费用,不确定性比较大,本次
评估不予预测。
       6、营业外收入、支出的预测
       营业外收入、支出的发生与否及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不进行预
测。

       7、企业所得税的确定
       (1)所得税优惠情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标的公司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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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 年 11 月 21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
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号为 GR201633000044,证书有效期为 2016 年-2018 年)。
    (2)所得税优惠的可持续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
通知》(浙国税所[2008]21 号)的规定,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取决于
企业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
件,对标的公司是否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判断如下:
                                                                                  是否
            认定条件                            贝得药业具体情况
                                                                                  符合
                                                                                  可持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成立一年以
                                                                                  续符
年以上                               上。
                                                                                  合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标的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形式,获得, 可持
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并运用于核心产品(服务)上。且拥有较多 续符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专利发明。                             合
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标的公司的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生物与新医药”,       可持
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     在可预期的时间范围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续符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不会发生重大变更,所属技术领域也不会发       合
                                     生重大变更。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技术研发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可持
                                     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19.92%,在未来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续符
                                     的员工招聘中,标的公司会进一步加大对研
的比例不低于 10%。                                                                合
                                     发人员的招聘,增强研发能力。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
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
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可持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为 1.89 亿元,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续符
                                     研发支出占收入比例为 5.38%。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                                                合
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
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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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认定条件                            贝得药业具体情况
                                                                                     符合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标的公司 2017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99.42%,而且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         可持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为高新技术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因此,标的         续符
 60%。                                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         合
                                      总收入的比例会持续超过 60%。
                                      标的公司未来会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         可持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
                                      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         续符
 要求。
                                      等四个方面持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合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标的公司在基准日前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         可持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     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未来会严格按照标准         续符
 违法行为。                           进行生产经营。                                 合

      (3)所得税的测算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会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标
 的公司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应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故本次评估未来年
 度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按 15%确定。
      同时,标的公司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经向标的公司确认,及根据标的公
 司 2017 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情况,预计未来的研发费用中的 50%可加计扣除。
 根据上述分析,所得税额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利润总额               1,657.66      5,344.75        7,439.09        9,967.32      12,364.47
可加计扣除费用            353.96      718.82           725.44         775.47          845.21
应纳税所得额           1,303.70      4,625.93        6,713.65        9,191.85      11,519.26
所得税率                   15%          15%              15%            15%             15%
所得税额                  195.56      693.89         1,007.05        1,378.78       1,727.89

      8、息前税后净利润的确定
      息前税后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营业费
 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具体过程及资料见下表:
                                                                                单位:万元


                                        2-1-20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7-12 月
一、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41,533.30
减:营业成本      9,146.08   20,179.04     20,657.25    21,056.27     21,472.69    21,472.69
减:税金及附加     109.12      333.60         393.49       443.22       508.67        538.24
减:营业费用       452.90     1,462.35      1,892.20     2,326.78      2,762.25     2,762.25
减:管理费用      1,839.81    3,773.26      4,224.17     4,248.14      4,354.61     4,242.87
减:财务费用        22.49       52.95          58.93        64.78         70.61        70.61
减:资产减值损
失
加: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加: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1,657.66    5,344.75      7,439.09     9,967.32     12,364.47    12,446.6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1,657.66    5,344.75      7,439.09     9,967.32     12,364.47    12,446.64
减:所得税         195.56      693.89       1,007.05     1,378.78      1,727.89     1,740.21
四、净利润(息
                  1,462.10    4,650.86      6,432.04     8,588.54     10,636.58    10,706.43
前税后)

       9、折旧和摊销的确定
       折旧和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资本性支出-新增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存量资产)
  按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
  量资产),按完工或购入年份的中期作为转固定资产日期开始计提的折旧。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按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原值与摊销年
  限进行预测。
       预测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7-12 月
  折旧及摊销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2,046.14      1,934.40

       10、追加资本的确定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持续经营所需增加


                                         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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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营运资金和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
 (购置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
 须的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未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
 资产的更新支出、新增支出和营运资金增加额。即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资本性支出=新增资产支出+更新资产支出
     (1)新增资产支出估算
     新增固定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中的 RTO 废气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新采
 购的设备,本次按照合同价格以及已支付金额来估算未来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或名称              合同全款     已支付金额   资本化金额     完工时间
RTO 废气工程                        689.66         602.47        87.19   2018 年 9 月
设备-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33.62          11.70        21.92   2018 年 8 月
司
设备-上海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8.97          41.40        77.57   2018 年 8 月
设备-上海协通(集团)有限公司       129.31          75.00        54.31   2018 年 8 月
     新增无形资产主要为药品一致性评价形成的开发支出。
     根据 2016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办发[2016]8 号)和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食药监总局《关
 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
 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象和实施阶段的规定如下:(1)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包括国产仿制药、进口仿制药和
 原研药品地产化品种,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2)凡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
 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原则上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3)上述第 2 款以外的化学药品仿制
 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
 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对照《意见》的要求,贝得药业的制剂产品均无需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
 性评价,目前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有克拉霉素片、


                                     2-1-20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辛伐他汀片,克拉霉素片处于 BE 试验阶段,辛伐他汀片已完成体外研究阶段,
 头孢克洛胶囊正处于体外研究阶段。
      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药制造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克拉霉素片和
 辛伐他汀片分别还需要投入 800 万元和 1,000 万元,今年下半年预计会投入 50%
 左右,剩余的支出在明年投入。具体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2018 年
           药品通用名称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号                           7-12 月
1     克拉霉素片                   400                 400              -               -               -
2     辛伐他汀片                   500                 500              -               -               -
3     头孢克洛胶囊                      20              20         200            400              100
4     罗红霉素胶囊                      20              20             20         200              400
5     阿奇霉素分散片                    20              20             20         200              400
6     拉西地平分散片                    50              50         300            300              500
7     注射用阿奇霉素                    10              10             50             70               30
8     注射用阿奇霉素                    10              10             50             70               30
9     注射用阿奇霉素                    10              10             50             70               30
10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30              30         100            240                  50
            合计                  1,070           1,070            790          1,550            1,540
      综上,资本性支出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7-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机器设备                      153.80
在建工程                       81.19
一致性评价                  1,070.00          1,070.00         790.00        1,550.00         1,540.00
设备款、工程款的支
                              251.19
付
       合计                 1,556.18          1,070.00         790.00        1,550.00         1,540.00

      (2)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①资产更新投资预测
      按照收益预测的前提和基础,在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现有资产状况的前
 提下。预测期内,结合企业历史年度资产更新和折旧回收情况,预计未来资产更
 新改造支出。永续期内,企业更新改造支出保持与折旧金额一致。


                                              2-1-20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7-12
   年度/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月
资本性支出-更新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1,934.40      1,934.40

     ②现有固定资产的成新率情况、现有生产设备利用程度、先进程度、未来
更新或重置计划
     贝得药业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112,627,254.32 元,账面净值合计
53,956,614.36 元,共计 2,329 台(套、项)。其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合计
109,664,153.03 元,账面净值合计 52,511,868.29 元,分别占总金额比例为
97.37%和 97.32%。其中机器设备按原值 5 万元区分,原值 5 万以上部分共计 791
台(套、项),账面原值 98,365,756.12 元,净值 48,713,290.91 元,可见贝得
药业机器设备价值主要集中于生产性设备中。本次对上述 791 台(套、项)进
行分析发现,情况如下:
       年份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2006 至 2009 年购
                       37,613,440.21        3,854,542.84     30,956,860.00      6,793,149.00
入(元)
占比(5 万以上)                 38.24%             7.91%

     由上述统计数据可知:贝得药业主要设备中 8 年以上部分账面原值净值占
比分别为 38.24%及 7.91%,相对较小。可见贝得药业主要设备中超过 60%的设备
均为 2010 年后购入,考虑到标的公司为制药生产企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一般需
要较长的周期,设备的构建及设计方案等变革期相对也较长,标的公司现有设
备主要为行业主流设备,在未来一段时间可满足合规生产的要求。从评估结果
看,本次评估 2006-2009 年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76.24%,结合设备评估人员的现
场勘查数据,贝得药业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故设备的综合成新率相较于
会计折旧年限成新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标的公司车间及相应设备均通过 GMP
认证和海外资质认证,设备先进性及产出比都较好,能够满足现有的生产,短
期内无明显淘汰的迹象。
     (3)资本性支出敏感性分析
     假设资本性质出分别上升或下降一定比例,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1-20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假设资本性支出      原股东全部权益    现股东全部权
                                                               影响额          影响率(%)
     变动比例              价值            益价值
 上升 5%                    75,100.00       74,000.00          -1,100.00               -1.46%
 下降 5%                    75,100.00       76,200.00           1,100.00                1.46%
 上升 10%                   75,100.00       72,900.00          -2,200.00               -2.93%
 下降 10%                   75,100.00       77,300.00           2,200.00                2.93%

      如上表所示,在其他参数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若资本性支出分别变动±
 5%和±1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范围为-2.93%—2.93%,对标的公司估值影
 响较小。
      (4)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
 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
 户垫付购货款(应收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本报告所定义
 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A. 现金营运资金的估算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通常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量。根据
 被评估单位历年生产经营中的付现情况及预测期内付现情况,据标的公司相关负
 责人访谈了解,标的公司的资金周转较快,无需保留过多的现金。本次评估按 1
 个月付现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日常现金保有量,则各年日常现金保有量如
 下表(均按全年计算):

                                                                                    单位:万元

                        2018 年 7-12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月
     主要费用项目          11,765.96    26,495.09    28,233.09          29,517.97      30,896.72
其中:营业成本              9,146.08    20,179.04    20,657.25          21,056.27      21,472.6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9.12        333.60        393.49           443.22          508.67
      营业费用               452.90      1,462.35       1,892.20         2,326.78       2,762.25
      管理费用              1,839.81     3,773.26       4,224.17         4,248.14       4,354.61
      财务费用                22.49         52.95         58.93            64.78           70.61
      所得税                 195.56        693.89       1,007.05         1,378.78       1,727.89
      营业外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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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7-12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月
减:无需现金支付的费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2,046.14
用
其中:折旧及摊销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2,046.14
       合计                  10,851.42          24,623.46        25,972.66      27,384.95      28,850.58
       每月付现支出           1,808.57            2,051.96        2,164.39       2,282.08       2,404.22
       安全资金的月数                1.00             1.00            1.00           1.00           1.00
       安全运营现金           1,808.57            2,051.96        2,164.39       2,282.08       2,404.22

        B.非现金营运资金的预测
        非现金营运资金主要考虑应收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存
  货和应付项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款项)。
        根据历史期应收项目、应付项目和存货所占收入比例,预测期内的营运资金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        基准日余额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7-12 月
营业收入              12,101.21      25,329.27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营业成本               8,958.32      18,104.40       20,179.04      20,657.25     21,056.27    21,472.69
货币资金               1,808.57        1,808.57       2,051.96       2,164.39      2,282.08     2,404.22
应收项目               4,218.51        5,276.09       6,487.70       7,220.75      7,937.59     8,651.39
存货                   9,973.44      11,744.32       13,090.14      13,400.36     13,659.20    13,929.33
应付项目               6,778.53        7,674.46       8,553.90       8,343.46      8,294.06     8,458.09
营运资金               9,221.99      11,154.52       13,075.90      14,442.04     15,584.81    16,526.85
营运资金变动                           1,932.53       1,921.38       1,366.14      1,142.77       942.04

        根据上述分析,未来各年资本性支出和营运资金的增加预测数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7-12 月
资本性支出-更新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1,934.40     1,934.40
资本性支出-新增         1,556.18      1,070.00         790.00       1,550.00       1,540.00
营运资金增加            1,932.53      1,921.38       1,366.14       1,142.77        942.04

        11、付息债务变动额


                                                  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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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采用间接法测算,故不考虑付息债务的变动额。

        12、企业自由现金流的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因本次评估的预测期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因此还需对明确的
 预测期后的永续年份的企业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评估假设预测期后年份企业自
 由现金流将保持稳定,故预测期后年份的企业收入、成本、管理费用、固定资产
 折旧保持稳定且与 2022 年的金额相等,考虑到 2022 年后标的公司经营稳定,营
 运资金变动金额为零。
      根据上述预测,得出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7-12 月
四、净利润(息前税
                      1,462.10    4,650.86    6,432.04   8,588.54    10,636.58     10,706.43
后净利润)
加:折旧与摊销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2,046.14      1,934.40
减:资本性支出(更
                        914.54    1,871.63    2,260.43   2,133.02     1,934.40      1,934.40
新支出)
减:资本性支出(新
                      1,556.18    1,070.00     790.00    1,550.00     1,540.00
增支出)
减:营业资金增加      1,932.53    1,921.38    1,366.14   1,142.77       942.04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2,026.61   1,659.48    4,275.90   5,895.77     8,266.28     10,706.43

        13、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计算方式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将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
 是基于贴现现金流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选取与标的公司类似的
 上市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
 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
 期回报率,计算公式为:
                      E               D
        WACC  Ke         K d  1  T  
                     ED              ED

      式中: 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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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  权益资本成本

         K d  债务资本成本

         T  所得税税率

        D / E  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债务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R f    ERP  Rs = R f    ( Rm  R f )  Rs

    其中: K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无风险报酬率

           Rm  市场收益率

            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风险溢价

            Rs  公司规模调整系数

    (2)选取可比公司
    从同花顺系统中查询与被评估单位同行业且业务尽可能相近的上市公司作
为可比公司,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一:现代制药 600420.SH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品制造,药用原辅料,制药机械批售,药品、保健品
等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业
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大蒜油软胶囊、卵磷脂软胶囊、深海鱼油软胶囊,
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可比公司二:誉衡药业 002437.SZ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针剂(均为头孢菌素类)、粉
针剂(激素类)、干混悬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


                                   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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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菌素类)、栓剂、原料药(秦龙苦素、炎琥宁、依托咪酯、氟比洛芬酯)、进口
药品分包装(注射剂(玻璃酸钠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重组人胰岛素注射
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预混 30/70))),
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可比公司三:昆药集团 600422.SH
    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料,制剂,医药原辅料,中药材(种植、收购),中间体,化工原
料,包装材料,自产自销,批发零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
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比公司四:以岭药业 002603.SZ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保健食
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
(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
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
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农产
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
页核准的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
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比公司五:鲁抗医药 600789.SH
    经营范围:许可范围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医药生产用化工原料、辅料及中
间体、兽用药加工、制造;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医药包装品(不含印刷品)、食品添加剂(纳他霉素)的制造、加工、销售;医
药化工设备制作、安装;医药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比公司六:海翔药业 002099.SZ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化
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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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比公司七:普洛药业 000739.SZ
    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
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股权资本成本的确定

                     Rf
    ①无风险报酬率        的确定
    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长期国债(截止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
到期收益率平均值确定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为 4.13%。
    ②E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
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市场风险溢价是利用 CAPM 估计权益成本时必需的一个
重要参数,在估值项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国内外针对市场风险溢价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结合本评估机构的研
究成果,ERP 测算我们借助 Wind 资讯的数据系统提供所选择的各成分股每年年
末的交易收盘价。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息等产生的收益,
因此我们需要考虑所谓分红、派息等产生的收益,为此我们选用的年末收盘价
是 Wind 数据中的年末“复权”价。
    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计算方法:
    设:每年收益率为 Ri,则:
                                 Pi  Pi 1
                          Ri              (i=1,2,3,….,N)
                                    Pi

      式中:Ri 为第 i 年收益率
            Pi 为第 i 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后复权价)
    设第 1 年到第 n 年的收益平均值为 An,则:
                                   n

                                  R
                                  i 1
                                           i

                          An =
                                       N
    式中:An 为第 1 年(当计算 2014 年 ERP 时即 2005 年)到第 n 年收益率的

                                               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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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平均值,n=1,2,3,…10,N 是计算每年 ERP 时的有效年限,例如计算 2010
年时,N=10,计算 2005 年时由于计算年限是从 1997 年到 2005 年,因此 N=9。
    几何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第 1 年到第 i 年的几何平均值为 Ci,则:

                               ( i 1)
                                        Pi
                        Ci =                 -1     (i=2,3,…N)
                                        P1

    Pi 为第 i 年年末交易收盘价(后复权价)
    通过估算可以看出几何平均值可以更好表述收益率的增长情况,因此我们
认为采用几何平均值计算的 Cn 计算得到 ERP 更切合实际,由于本次评估被评估
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期超过 10 年,因此我们认为选择 ERP =5.80%作为目前国内
市场股权超额收益率 ERP 未来期望值比较合理。
    ③系统风险系数 β
    该系数是衡量被评估单位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
衡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被
评估单位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且样本上市公司每家企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尽相同,
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引用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定与被评估单位处于相似
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于同花顺系统查询获取其评估基准日前 5 年,以月为
计算周期,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后的 Beta,选取 Beta 的平均值,再按选取的可比
上市平均公司资本结构,重新安装杠杆 Beta,具体计算见下表:
                        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 β 系数表
                                        资本结构                     Beta(不剔除   Beta(剔除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所得税率
                                        (D/E)                      财务杠杆)     财务杠杆)
   平均值                                    11.89%                        0.8501        0.7806
600420.SH     现代制药                       12.57%        15.00%          0.6846        0.6185
002437.SZ     誉衡药业                       20.62%        25.00%          0.7133        0.6178
600422.SH     昆药集团                        6.32%        15.00%          0.7095        0.6733
002603.SZ     以岭药业                                     15.00%          0.8866        0.8866
600789.SH     鲁抗医药                       35.16%        15.00%          0.9884        0.7610
002099.SZ     海翔药业                        8.53%        25.00%          1.0210        0.9596
000739.SZ     普洛药业                                     15.00%          0.9473        0.9473



                                             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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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公式 β l =β u ×1+ 1-t  D/E  ,计算被评估单位带财务杠杆系数的 β 系数。

    其中:βu:剔除财务杠杆的 β 系数
             βl:具有财务杠杆的 β 系数
             t:所得税率
             D/E:财务杠杆系数,D 为付息债务市值,E 为股权市值
    本次评估 D/E 采用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D/E=2.00%。
    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 15%,则重构的
               β=0.7806×(1+(1- 15%)×2.00%)
                =0.7939
    ④标的公司规模调整系数 Rs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收益,
一般认为对于单个企业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单
个企业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企业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企业
的特有风险目前国际上比较多的是考虑企业的规模对投资风险大小的影响,企业
资产规模小、投资风险就会相对增加,反之,企业资产规模大,投资风险就会相
对减小,企业资产规模与投资风险这种关系已被投资者广泛接受。
    本次评估超额收益率的估算公式如下:
    Rs = 3.139%-0.2485%×NB
    其中:
    Rs:被评估单位规模超额收益率;
    NB:为被评估单位净资产账面值(NB<=10 亿,当超过 10 亿时按 10 亿计
算)。
    按照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净资产规模估算 Rs 如下:
    Rs=3.139%-0.2485%×NB
         =3.139%-0.2485%×2.8732
         =2.43%
    ⑤ Ke 的确定
    企业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
而要求的风险回报。它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竞争环境分析,包括外部行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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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和内部企业因素,以揭示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地位,以及具有的优势和劣势。
     综合考虑,本次标的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确定为 1.0%。

            Ke  R f    ERP  Rs  Rc

                 =4.13%+0.7939×5.80%+2.43%+1.00%
                 =12.17%
     (4) 债务资本成本的确定
     债务资本报酬率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作为债务的资本报酬率,即一年期
短期贷款利率 4.35%,税后利率为 3.70%。
     (5)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的确定
          项目                  资本成本率              权重                  WACC
        权益资本                        12.17%                 98.04%
                                                                                   12.00%
        债务资本                         3.70%                 1.96%

     通过上述计算分析,得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为 12%。
     (6)可比交易案例的折现率对比分析
     经查询,2016 年以来已披露或实施完毕或的上市公司收购医药工业相关资
产的交易方案,部分案例情况统计如下所示:
序                                                                            WACC(折现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首次披露日期
号                                                                               率)
1     万邦德        万邦德制药 100%股权      2018-04-30         2018-06-15               -

2    南卫股份        万高药业 70%股权        2018-03-31         2018-07-07               -

3     司太立        海神制药 100%的股权      2017-12-31         2018-04-27         11.15%

4    东阳光科       东阳光药 50.04%股权      2017-06-30         2017-02-16         12.79%

5    东诚药业         安迪科 100%股权        2017-06-30         2017-06-30         11.01%

6    金城医药        朗依制药 100%股权       2016-09-30         2015-05-15         13.57%

7     *ST 建峰      重庆医药 96.59%股权      2016-03-31         2016-09-12         10.29%

8    金石东方        亚洲制药 100%股权       2016-03-31         2016-09-03         11.21%

9     赤天化          圣济堂 100%股权        2015-12-31         2016-01-13         12.57%

10   冠昊生物        珠海祥乐 100%股权       2015-10-31         2016-03-15         13.10%

11   福安药业        只楚药业 100%股权       2015-09-30         2015-12-21         10.09%

12   振东制药        康远制药 100%股权       2015-07-31         2015-10-23         12.65%

                                          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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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WACC(折现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首次披露日期
  号                                                                                           率)
  13       德展健康          嘉林药业 100%股权         2015-4-30           2015-12-14             11.54%

                                 平均值                                                           11.82%

                 本次交易评估值                       2018-06-30                                  12.00%

           同期医药企业交易案例中的折现率分别在 10%-13%不等,平均值为 11.82%,
  本次贝得药业折现率取值为 12%,基本在行业平均水平之内,折现率取值能够合
  理反映行业水平以及标的公司自身风险水平。
           当折现率分别为 10%、11%、13%、14%时,评估值情况如下:
   序号               折现率                    评估值(万元)                    变动幅度(%)
       1               10%                                      92,300.00                         22.90%
       2               11%                                      82,900.00                         10.39%
       3               13%                                      68,500.00                         -8.79%
       4               14%                                      63,000.00                        -16.11%

           14、评估值测算过程及结果
       (1)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上述测算,企业自由现金流的评估值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7-12 月
企业自由现金流          -2,026.61      1,659.48        4,275.90      5,895.77     8,266.28         10,706.43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折现期(年)                   0.25         1.00             2.00          3.00         4.00            4.00
折现系数                     0.9721       0.8929         0.7972          0.7118     0.6355           5.2958
折现额                  -1,970.07      1,481.75        3,408.75      4,196.61     5,253.22         56,699.11
现金流评估值                                                 69,069.37

           (2)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贡献”
  的资产。经分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个人借款、保证金等款项与公
  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确认为非经营性资产;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保证金、借款、
  往来款、押金等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确认为非经营性负债。
           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非经营性资产(扣除非经营性负债)为 5,910.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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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确认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其他应收款                 6,238.89             6,228.10                        6,160.79
减:其他应付款               250.41              250.41                          249.94
      合计                                                                      5,910.85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
 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本次按照基准日货币资金扣除现金流保有量后的金额确
 认为溢余资金。经测算,企业存在溢余货币资金 1,602.99 万元。
     (3)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
 值=69,069.37+5,910.85+1,602.99=76,583.21 万元
     (4)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付息债务金额为 1,500.00 万元。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76,583.21-1,500.00
                       =75,100.00 万元(取整)

 (三)评估结果的差异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75,1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44,845.51 万元,
 差异金额 30,254.49 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基数计算差异率 67.46%。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对账面增值的原因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
 力。(2)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反映了会计报表列示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对会计报表之外的资产价值也进行了充分反映,对企业客户资源、企业
 资质、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结合而产生的协同效应,进行了充分揭示,

                                      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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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经分析,评估机构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由于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以预测的收
益为评估基础,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全面的考虑,综合考虑上述原因,本次
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100.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天津中联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贝得药业 100%股权进
行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交易标的贝得药业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
市场价值为 75,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出
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75,00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一)资产评估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中,公司委托天津中联对贝得药业全部权益实施了资产评估。天津
中联拥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并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胜任
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天津中联独立于委托方,不存在独立性瑕疵。接受委托后,
天津中联组织项目团队执行了现场工作,取得了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
报字[2018]A-0067 号)所需的资料和证据。天津中联使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方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收益法下评估值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方法合理,评
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二)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贝得药业定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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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贝得药业交易作价市净率、市盈率状况
    贝得药业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75,100.00 万元,经协商,交易对价为
75,000.00 万元,交易作价对应 2018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市净率水平为 2.61 倍,
交易作价对应 2018 年至 2022 年承诺净利润的平均市盈率水平为 11.38 倍。

    2、本次交易市净率、市盈率与市场可比交易比较情况
    (1)收益法评估情况
    天津中联根据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标的公司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天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100.0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作价 75,000.00 万元。
    (2)贝得药业以前年度的持续投入为未来增长打下了基础
    医药的研发同时具有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特征,研发时间长,投入大,
风险高,但一旦研发成功,则可能取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贝得药业研发拉西地平原料药和制剂的周期超过十年,在 2004 年贝得药业
设立之初即开始准备。贝得药业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做了大量的工艺改进:
①根据产品的分散性、有关物质、溶出度及溶出曲线与原研一致的要求,采用
固体分散技术对产品质量进行了系统提高;②分析改善原辅料对产品质量的影
响,优化产品的纯度;③分析改善生产过程对杂质的影响,优化产品的纯度。
    2011 年,在产品工艺改进、研发提升日趋成熟时,凭借自身在拉西地平产
品工艺的研发成果,贝得药业自主申请注册了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拉西地
平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2012 年,贝得药业筹划立项新的生产项目,并取得了
环评批复,新的生产项目包括了 1 吨/拉西地平(原料药)。2014 年,拉西地平
原料药生产项目取得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的药品生产 GMP 证书,
拉西地平分散片取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件。2015 年 12 月,
该生产项目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竣工验收。
    贝得药业在研发拉西地平原料药和制剂的过程中,主要依赖股东不断进行
投入,原股东累计投入的资本金达到 6,100 万美元,研发项目本身几乎无法产
生收入和利润,因此在研发完成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自 2014 年起,贝得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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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扭亏为盈,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并于 2017 年度弥补了累计亏损。报告期内,
     贝得药业在前期研发成果顺利转化的基础上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成长期,未来
     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增长潜力较大,因此收益法评估时预测期的收入和利润
     均保持了较快增长。
         (3)未来年度预测盈利水平具有可实现性
         本次交易,向日葵投资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2 年度的净利润(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2,600 万元、4,650
     万元、6,450 万元、8,600 万元和 10,650 万元。结合贝得药业报告期内盈利水
     平变动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预期、市场拓展及渗透计划、核心竞争优势、产品
     市场竞争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贝得药业未来年度预测盈利水平可实现性较高。
         从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来看,2018 年度贝得药业实现营业收入 24,284.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974.59 万元(未经审计),已
     超过上述 2018 年度业绩承诺数。随着“两票制”推广和药品销售体制改革的深
     入实施、标的公司推广计划的稳步执行,贝得药业的业绩增长将得到有力保障。
         (4)可比交易案例情况
         经查询,2016 年以来已披露或实施完毕或的上市公司收购医药工业相关资产
     的交易方案,部分案例情况统计如下所示:
                                                                           市盈率(交易作价/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市净率
                                                                           承诺期平均利润)
 1       万邦德    万邦德制药 100%股权    2018-04-30                5.91                13.42

 2      南卫股份    万高药业 70%股权      2018-03-31                8.46                13.01

 3       司太立    海神制药 100%的股权    2017-12-31                3.96                16.30
                                          2017-06-30
 4      东阳光科   东阳光药 50.04%股权                              2.44                10.06
                                             [注]
 5      东诚药业    安迪科 100%股权       2017-06-30                5.42                14.71

 6      金城医药   朗依制药 100%股权      2016-09-30                5.11                11.77

 7      *ST 建峰   重庆医药 96.59%股权    2016-03-31                1.83                10.87

 8      金石东方   亚洲制药 100%股权      2016-03-31                3.55                 7.40

 9       赤天化     圣济堂 100%股权       2015-12-31                9.68                 9.51

 10     冠昊生物   珠海祥乐 100%股权      2015-10-31                2.0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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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福安药业    只楚药业 100%股权     2015-09-30               4.32                 15.00

12   振东制药    康远制药 100%股权     2015-07-31              12.13                 13.23

13   德展健康    嘉林药业 100%股权     2015-4-30                6.58                 13.01

                    平均值                                      5.49                 12.28

           本次交易评估                2018-06-30               2.61                 11.38

     注:东阳光药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补充评估报告》。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对应市净率为 2.61 倍,远低于市场同类交易的 5.49
 倍;交易作价对应承诺期平均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11.38 倍,低于市场同类交易的
 市盈率均值,作价较为公允。
     考虑到:①标的资产处于业务发展的初期,报告期内净利润基数较小,而
 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增长潜力较大;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
 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2.02 万元、1,637.81 万元、1,812.50 万元,年复
 合增长率达 265.05%,另外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毛利率高达 90%以上,因
 此贝得药业较可比交易案例中标的资产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②交易对方对标
 的资产 2018-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进行了承诺,承诺期较可比交易案例长,
 并对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时的补偿方式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承担了
 更多的义务,因此在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分析时,选择交易作价对应承诺期平
 均净利润的市盈率作为比较依据更加合理。本次交易作价对应承诺期平均净利
 润的市盈率为 11.38 倍,低于市场同类交易的市盈率均值 12.28 倍,因此本次
 交易作价合理,保障了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交易方案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1)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为基础,资产评估报告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技术研发投入、
 市场开拓计划、利润获取能力等因素,对标的公司未来盈利情况进行了合理预
 测,参数指标的选取较为谨慎,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且交易对方通
 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完成业
 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得转让,锁定期及锁定金额已经覆盖
 整个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为 2018 年至 2022 年,长达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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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收益法评估预测期的时间及净利润。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新增股份锁
定期限及业绩补偿安排能够切实可行地保障交易对方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3)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承诺
年度期限内已补金额,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4)在本次交易决策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时,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
行使投票权的权益,其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所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2/3 以上通过,并对中小股东
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5)在本次交易达成过程中,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要求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本次交易依据、交易方案设计、交易决策程序及相关
信息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综上,贝得药业以前年度的持续投入为未来增长打下了基础,未来年度预
测盈利水平具有可实现性,本次交易承诺期口径的估值低于可比交易案例,交
易作价合理,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三)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分析本次贝得药业

定价的合理性

    1、选取的可比公司、市盈率计算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分析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主要从事克拉霉素等原料药及拉西地平分散片等药品制
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中原料药的占比逐期下降,报告期内各期销售收入
占比分别为 86.92%、79.69%、75.74%,毛利占比分别为 88.61%、65.60%、39.42%;


                                 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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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的占比逐期上升。因此,公司结合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分
析本次贝得药业定价的合理性时,既选取了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生产的上市公
司,也选取了从事心血管制剂产品生产的上市公司。截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动态市盈率(PE)         市净率(PB)
002099.SZ                  海翔药业                     24.76                     1.60
300194.SZ                  福安药业                     23.12                     1.31
600789.SH                  鲁抗医药                     44.14                     2.33
000705.SZ                  浙江震元                     52.08                     1.52
000739.SZ                  普洛药业                     34.06                     2.71
300485.SZ                  赛升药业                     23.66                     2.90
600276.SH                  恒瑞医药                     83.08                   17.02
603998.SH                  方盛制药                     77.02                     3.66
600420.SH                  现代制药                     25.04                     1.82
002437.SZ                  誉衡药业                     55.39                     3.20
600422.SH                  昆药集团                     28.65                     1.62
002603.SZ                  以岭药业                     28.18                     2.27
                 平均值                                 41.60                     3.50
                贝得药业                                 28.85                    2.61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本次交易贝得药业以承诺的 2018 年度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约为 28.85 倍,
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动态市盈率平均值为 41.60 倍,本次交易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在计算可比公司市盈率时,
按照贝得药业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动态市盈率,计算的市盈率合理、适当。
    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为 3.50 倍,本次贝得药业交易价格对应的
市净率为 2.61 倍,本次交易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市盈率指标计算合理,能够支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的结论
    (1)贝得药业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成长期

    贝得药业研发拉西地平原料药和制剂的周期超过十年,在 2004 年贝得药业
设立之初即开始准备。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依赖股东不断进行投入,研发项目
本身几乎无法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在研发完成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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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4 年起,贝得药业开始扭亏为盈,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并于 2017 年
度弥补了累计亏损。报告期初至今,贝得药业在前期研发成果顺利转化的基础
上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成长期,尽管报告期内净利润基数较小,但未来具有良
好的发展空间,增长潜力较大,预测期的收入和利润均将保持较快增长。
    与标的公司相比,可比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利润规模相对较大。
考虑到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处于不同的成长阶段,本次交易市盈率指标计
算合理,足以支持定价公允合理的结论。
    (2)本次交易利润承诺期限长,且可以切实可行保障交易对方按时、足额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 2018-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进行了承诺,承诺期较
可比交易长,并对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时的补偿方式进行了明确可行的
约定。本次交易对价全部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且交易对方通过
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完成业绩
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得转让,锁定期及锁定金额已经覆盖整
个业绩承诺期及收益法评估预测期的时间及净利润。
    因此,本次交易利润承诺期限长,交易方案的设计可以切实可行地保障交
易对方按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3)预测期内业绩承诺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结合贝得药业报告期内盈利水平变动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预期、市场拓展
及渗透计划、核心竞争优势、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贝得药业未
来年度预测盈利水平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2018 年度,贝得药业实现营业收入
24,284.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974.59 万元(未经
审计),已超过业绩承诺数。随着“两票制”的深入实施、推广计划的稳步执行,
贝得药业的业绩增长将得到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市盈率指标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快速
增长的预期,计算结果合理,能够支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的结论。

(四)从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

分析本次定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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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到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
上市公司的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1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03.75 万元,较重组前分别增长 12.33%和 106.89%;2018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
为 5.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55.68 万元,较重组前分别增
长 32.05%和增加 1,507.8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大幅
改善,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来看,交
易标的定价是合理的。



七、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除正常业务关系外,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
选聘程序合规。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因此,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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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实际
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
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
允、准确。因此,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
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选用恰当,所采用
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结论合理。因此,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定价公允。



八、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
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及交易定价情况,经认真审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资产评估相关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除正常业务关系外,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
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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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程序合规。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因此,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实际
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
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
允、准确。因此,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
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选用恰当,所采用
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
估结论合理。因此,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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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贝得药业股东向日葵投资签署了《购买资产
协议》,对贝得药业 100%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75,100 万元。双方
一致同意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75,0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向日葵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发行价
格为每股2.65元/股。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向日葵投资                    75,000.00           283,018,867
              合计                          75,000.00           283,018,867


(四)标的资产交付、过户的时间安排

    1、贝得药业的股权的交割安排
    《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协商确定交割日并办理标的资产的移交手
续。向日葵应在自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促使贝
得药业召开股东会,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向日葵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毕标的
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股份登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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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后,向日葵应尽快启动向向日葵投资发行股份,在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向日葵投资
以标的资产认购向日葵股份验资并出具报告后 3 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全部登记申请资料,并
尽最大努力在验资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至迟在验资
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股份发行登记。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实际交割日(含实际交割日当日)期
间产生的盈利归向日葵享有,亏损由标的公司各股东承担,以现金补足。标的资
产的责任和风险自实际交割日起发生转移。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截至本次交易完成日向日葵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全体新
老股东按照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鉴于转让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
合同,除向日葵行使股东权利选举董事和任命财务总监外,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
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八)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经向日葵董事会批准签订协议,且向日葵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协议成
立。
    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附条件生效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件需要
取得下列所有部门、单位或机构的审批或核准后生效:
    (1)标的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2)向日葵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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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的公司各股东的权力机构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应负责
赔偿其它各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向日葵应按协议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向标的公司各股东支付价
款,如向日葵不按协议确定的价款及支付时间向标的公司各股东支付转让价款,
除承担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外,每逾期一日,应向标的公司各股东支付应付未付部
分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交易对方应按协议确定的标的资产过户时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交易
对方不按协议确定的资产过户时间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除承担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外,每逾期一日,应向向日葵支付其本次交易应获转让对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
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
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
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
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任何
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协议。


(十)锁定期

    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向日葵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60 个月内且向日葵投资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及减值补偿(如有)前不
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享有的向日葵送股、配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规定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前款规定的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但
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尚未解锁的股份不得进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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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还需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利润补偿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贝得药业股东向日葵投资签署了《利润补偿
协议》。


(二)承诺净利润及利润补偿期间

    向日葵投资承诺贝得药业2018 年、2019 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以
下简称“承诺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4,650
万元、6,450万元、8,600万元和10,650万元。
    如贝得药业在利润补偿期间因对外投资而控制其他企业的,则“净利润”指
贝得药业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利润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对于每年补
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如补偿义务
人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股份的数量不足,应当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向
向日葵进行补偿。


(四)利润补偿方式计算

    1、在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如贝得药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数不足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补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对价总额÷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总和-已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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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a)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b)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2、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
上述股份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应当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
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3、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则补偿义务人当年度(即某一
承诺年度)补偿股份所对应的分红收益应无偿赠予向日葵,前述分红收益的计算
公式:在该承诺年度其每股已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
补偿股份数。
    4、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补偿义务
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因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新增获得的向日葵股份数应一并纳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围。
补偿义务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本次发行价
格”应当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
    5、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在股份锁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向日葵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或其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偿。


(五)减值测试及补偿

    1、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向日葵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金额,补偿义务人应对向日葵另行补偿。
    2、减值测试补偿的义务发生时,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如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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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或向日葵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另需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偿金额。
    另需补偿股份数量=另需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额=另需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
    3、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
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六)补偿的实施

    1、在承诺年度,如果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净利润承诺数,则
向日葵应在计算出利润差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计算结果以及会计师的专项审核
意见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义务人。
    2、向日葵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
董事会会议,并确定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
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数量划转至向日
葵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或者以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锁
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如依据上述计
算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为负数或零,则该承诺年度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
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
    3、如果向日葵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红,补偿义务人应将应补偿股份对
应的股息及分红收益支付至向日葵指定的银行账户。
    4、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在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结果正式出具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日葵应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承诺年度内已经补偿义务人确认的补偿义
务人应补偿的金额及应补偿的股份总数,并就定向回购该等补偿股份事宜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偿义务人应在向日葵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
补偿现金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现金一并支付至向日葵指定银行账户。向日葵
应在董事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另需补偿股份连同最后承诺年度应补偿股
份一并进行划转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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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通过向补偿义务人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将
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中存放的补偿股份,并
予以注销。
    6、如果向日葵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向日葵应在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
述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向日葵赠送股份实
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向日葵扣除补偿义务
人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七)补偿数额的调整

    上市公司与向日葵投资一致同意,在承诺年度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补偿协
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
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
事件,导致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双方可协商
一致,免除或减轻向日葵投资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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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贝得药业 100%股权。贝得药业主要从事医药原料药、制
剂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2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
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
    贝得药业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贝得药业在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土地使用符合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在相关医药制造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未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件,不构成垄断行为,
本次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
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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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变化不再具备上市
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
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402,818,867 股,社会公众持有
的股份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向日葵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参考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天津中
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A-0067 号)为定价依据,综合考
虑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天津中
联及其经办评估人员与贝得药业、本公司以及交易对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
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
的原则,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向日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2.93 元/股、3.12 元/股和 3.27
元/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创业板证券交易市场的整体波动情况,经交易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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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同意将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
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向日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65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
       3、本次交易程序的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向日葵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
将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整个交易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向日葵独立董事关注了本次交易的背景、交易定价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发展前景,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平性给予认可。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依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向日葵投资持有的贝得药业 10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不存在质押、被司法冻结、查
封等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产权纠纷以及可能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争议的情
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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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到医药制造业,进一步推动公
司的业务拓展,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医药制造业务将成
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贝得药业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600
万元、4,650 万元、6,450 万元、8,600 万元和 10,65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改善财务状况、增强
上市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
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向日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
向日葵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向日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
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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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
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上市公司增
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
营业务的情形;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是向日葵在现有光伏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司业务拓展的一项
举措,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提高,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15号),贝得
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2,792.76万元、2,533.55万元、
1,507.86万元。贝得药业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良好,其注入上市公司
后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和产生同业竞争

       向日葵在本次交易前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独立的自主经营能力,与其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在向日葵
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主要依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规章的规定进行,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投资事项
进行认真讨论,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独立作出决策,须经股东大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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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报送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中,向日葵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日葵投资将不会拥有或控制
与标的资产或上市公司类似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上述承诺人与标的资产及上市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立信所对上市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2018]第ZF10427号)。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

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贝得药业100%股权,该等
股权权属清晰,其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六)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

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具体说明详见“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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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
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及其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
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向日葵聘请浙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
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
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资
产评估公司评估,资产评估假设合理、方法恰当,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价格是以评估
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3、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及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扩大资产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升
其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在业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7、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
险,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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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国浩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经核查认为:

       (一)向日葵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向日葵《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向日葵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且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出售资产及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依法具有作
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取得向
日葵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已经向日葵和
交易对方真实签署,协议形式与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即可生效;协议
的签署及履行不会侵害向日葵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
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
制其转让的情形,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本次交易涉及向向日葵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
联交易,向日葵已依法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批准程
序;
       (九)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向日葵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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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和报告义务,根据向日葵及交易对方的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
议、事项或安排;
    (十一)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十二)在获得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授权及核准并履行全部必要的
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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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立信所对向日葵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49 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427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向日葵 2018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公司对比较数据相应调整。非经特别说明,本章的财务数据,均引自
上述财务报告。
    向日葵最近两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41,533.09        269,568.10           280,37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12,324.11        131,400.78           130,060.74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元)              1.00               1.17                1.16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8,050.40        153,002.10           160,280.28

营业利润                            -19,581.99            370.14             8,298.44

利润总额                            -19,505.33            537.96             5,153.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363.54           2,370.20            3,064.3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7               0.02                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7.94          20,546.39           36,514.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1               0.18                0.33
净额(元)
注:上述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是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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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72.36      6.74%      16,760.64       6.22%    21,849.36     7.79%
应收票据及应收
                     52,436.92     21.71%      70,824.90      26.27%    57,085.96    20.36%
账款
预付款项              2,736.72      1.13%       2,232.34       0.83%      792.83      0.28%

其他应收款            2,801.50      1.16%       2,767.72       1.03%      591.91      0.21%

存货                 22,967.68      9.51%      20,718.89       7.69%    35,825.46    12.78%

其他流动资产          2,494.64      1.03%       1,756.11       0.65%     3,161.91     1.13%

流动资产合计         99,709.81     41.28%    115,060.59       42.68%   119,307.42   42.5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800.00     0.33%           800.00     0.30%      800.00      0.29%
产
长期股权投资             838.44     0.35%           807.08     0.30%            -             -

投资性房地产          2,059.32      0.85%       1,862.37       0.69%     1,340.03     0.48%

固定资产            122,931.05     50.90%    134,730.23       49.98%   145,209.25    51.79%

在建工程                 709.87     0.29%           689.37     0.26%      135.36      0.05%

无形资产             10,319.40      4.27%      10,994.18       4.08%    12,031.96     4.29%

商誉                     417.66     0.17%           417.66     0.15%      417.66      0.15%

长期待摊费用             476.99     0.20%           536.51     0.20%      581.41      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0.63      0.95%       2,300.63       0.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9.93     0.40%       1,369.48       0.51%      555.60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823.28     58.72%    154,507.50       57.32%   161,071.27   57.45%

资产总计            241,533.09    100.00%    269,568.10      100.00%   280,378.69   100.00%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241,533.0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


                                          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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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 99,709.8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41.28%;非流动资产总额 141,823.28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 58.72%。报告期各期期末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基本持平,公
  司资产结构比较稳定。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和存货,分别占总资产的 6.74%、21.71%和 9.51%;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 50.90%和 4.27%。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下降 25.96%,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 2016 年末上升 24.07%,主要
  是由于当期用以结算货款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存货较
  2016 年末减少 42.17%,主要是库存商品存量较上期减少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716.85   36.86%     57,777.00     41.79%      49,372.27       32.85%
应付票据及应付
                  27,075.74   20.92%     27,898.48     20.18%      29,672.71       19.74%
账款
预收款项           9,456.36    7.31%      3,708.08       2.68%       2,747.25       1.83%

应付职工薪酬       1,595.47    1.23%      1,255.13       0.91%       1,317.19       0.88%

应交税费              89.28    0.07%      4,157.81       3.01%       6,041.41       4.02%

其他应付款        14,145.52   10.39%     11,627.96       8.41%     26,538.77       17.66%
一年内到期的非
                   3,742.44    2.89%      3,843.10       2.78%       3,599.04       2.39%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3,821.65   80.21%    110,267.56     79.75%     119,288.63      79.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636.69    8.22%     12,336.12       8.92%     14,715.19        9.79%

长期应付款         3,060.99    2.36%      3,406.34       2.46%       3,462.04       2.30%



                                       2-1-24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计负债               3,767.59    2.91%        3,767.59         2.72%         3,767.59      2.51%

递延收益               8,156.68    6.30%        8,491.91         6.14%         9,073.01      6.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621.95   19.79%       28,001.96       20.25%         31,017.84     20.64%

负债总计             129,443.60 100.00%       138,269.53      100.00%        150,306.47    100.00%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负债总额 129,443.6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
  额 103,821.65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80.21%;非流动负债总额 25,621.95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 19.79%。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基本持平。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其他应
  付款为主,分别占负债总额的 36.86%、20.92%和 10.93%;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
  款和递延收益为主,分别占负债总额的 8.22%和 6.30%。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7 年末上升 155.02%,主要系收到
  客户的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所致;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7 末下降 97.85%,主要
  系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公司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金额减少所致。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6 年末下降 56.18%,主要是由于偿
  还实际控制人拆借资金。
      3、偿债能力与营运能力分析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96                     1.04                   1.00

  速动比率(倍)                             0.74                     0.82                   0.67

  合并资产负债率                           53.59%                 51.29%                  53.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0                     3.28                   2.53

  存货周转率(次)                           1.65                     4.76                   3.68
      注:2018 年 1-6 月指标未年化处理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公司负债结构中,短
  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系暂借款)比重较高所致。报告期内,为了使负债
  结构更能满足中长期资金需求,公司对负债结构进行持续优化,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呈逐期改善趋势。

                                            2-1-24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比较稳定,处于相对较高水平,这是由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及所从事业务的特点决定的。光伏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建设
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线,需投入的厂房、机器设备价值较高;建设光伏电
站,初始投资金额大,均难以完全依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筹集。适度使用财务杠
杆,有利于公司迅速把握投资机会,同时还可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期减少,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应收账
款周转率持续上升,2018 年 1-6 月,由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有
所下降。总体来看,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严格,客户信用良好,应收账款
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较低。
     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存货周转天数平均
在 85 天左右,表明公司存货管理良好,存货的流动性强,资源配置合理。2018
年 1-6 月,受光伏行业产业政策影响,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略有上升,存
货周转天数也有所上升。


(二)本次交易前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050.40         153,002.10           160,280.28

二、营业总成本                   58,092.51         153,025.21           151,976.26

营业成本                         35,980.20         134,638.12           125,350.43

税金及附加                         266.65            1,597.19             1,472.50

销售费用                           489.99            2,091.74             3,123.99

管理费用                          6,948.91          12,385.80            12,158.67

研发支出                           484.45            1,383.84             1,478.90

财务费用                          3,527.57           1,509.84             4,885.31

资产减值损失                     10,394.72            -581.32             3,506.45

投资收益                            31.36             -311.75                -8.08


                                 2-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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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                                   10.85                     1.04                   2.50

   其他收益                                      417.92                 703.96                         -

   三、营业利润                              -19,581.99                 370.14                  8,298.44

   加:营业外收入                                140.95                 307.71                   925.97

   减:营业外支出                                 64.30                 139.89                  4,070.48

   四、利润总额                              -19,505.33                 537.96                  5,153.93

   减:所得税费用                                 -5.05               -1,624.53                 2,157.89

   五、净利润                                -19,500.28                2,162.49                 2,996.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363.54                2,370.20                 3,064.38

   少数股东损益                                 -136.75                 -207.71                   -68.34

           (1)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池片及组件产品生产和销售。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03 亿元、15.30 亿元和 3.81 亿元,其
   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42 亿元、14.85 亿元和 3.72 亿元。最近两年一期,公
   司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分行业

工业                    37,265.25     97.94%      148,473.35          97.04%       154,189.18       96.20%

其他                        785.16    2.06%         4,528.75          2.96%          6,091.10        3.80%

分产品

电池片及组件            34,791.63     91.44%      139,942.74          91.46%       145,730.06       90.92%

硅片                        369.94    0.97%         3,697.34          2.42%          3,909.04        2.44%

加工费                            -                          -              -            0.28              -

发电收入                   2,010.00   5.28%         4,833.28          3.16%          4,550.08        2.84%

其他(非主营)              878.83    2.31%         4,528.75          2.96%          6,090.81        3.80%

分地区



                                               2-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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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35,057.85    92.14%      118,143.18         77.22%   113,976.70       71.11%

国外                      2,992.56    7.86%        34,858.92         22.78%    46,303.58       28.89%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硅片、电池片、组件制造以及境内外电站建设运营等,涵
   盖了光伏产业中下游的各个领域。最近两年一期,公司 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
   于电池片及组件销售,2018 年 1-6 月,受光伏行业产业政策影响,公司的传统优
   势产品电池片及组件收入大幅下降;公司硅片收入和发电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2018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下降 48.07%,主要受光伏产业
   下游普通地面电站指标发放及分布式光伏规模受限、上网电价下调等因素影响,
   公司组件出货量及组件产品价格下降,综合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基本持平。
           (2)毛利额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毛利分别为 34,929.85 万元、18,363.98
   万元和 2,070.20 万元,分产品毛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分产品

电池片及组件              1,146.59    55.39%       20,055.97     109.21%       34,976.23     100.13%

硅片                         111.89   5.40%          -196.10         -1.07%      363.08        1.04%

加工费                            -   0.00%                 -        0.00%          0.02       0.00%

发电收入                     573.93   27.72%        2,810.75         15.31%     2,413.29       6.91%

其他(非主营)               237.80   11.49%       -4,306.64     -23.45%       -2,822.77       -8.08%

           (3)期间费用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51%、11.35%和 30.09%,2018 年 1-6 月,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营业
   收入下降,而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工资薪酬及水电等支出相对固定或略有增长,
   导致管理费用率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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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489.99     1.29%        2,091.74          1.37%      3,123.99          1.95%

管理费用                     6,948.91   18.26%       12,385.80          8.10%     12,158.67          7.59%

研发费用                      484.45     1.27%        1,383.84          0.90%      1,478.90          0.92%

财务费用                     3,527.57    9.27%        1,509.84          0.99%      4,885.31          3.05%

期间费用合计             11,450.93      30.09%       17,371.22         11.35%     21,646.87      13.51%

           (4)营业外收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925.97 万元、307.71
   万元和 140.95 万元,其中政府补助金额为 859.90 万元、109.98 万元和 112.27 万
   元,相关补助款主要包括奖励资金、税收减免等。
           同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4,070.48 万元、139.89 万元和 64.30 万元,2016
   年营业外支出发生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浙江荣盛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
   骏联家纺制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新联喷织有限公司、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该四家公司及反担保方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申请已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受理,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对
   外担保计提了负债,金额为 3,767.59 万元,导致当期营业外支出的增加。
           (5)净利润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064.38 万元、2,370.20 万元和-19,500.28 万元,其变动是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综合毛利率                                                    5.44%             12.00%           21.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9%            1.81%                2.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7%            1.14%                4.76%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电池片及
   组件价格呈下跌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继续下滑。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呈下滑的态势,表明公司现有主营

                                                 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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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盈利能力及盈利质量呈下降趋势。

(三)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7.94      20,546.39       36,514.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7      -6,869.00        -3,305.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0.35    -23,908.41       -24,872.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71      -9,614.17        8,762.63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超过当期实现的净利
润,表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主要系公司从事光伏电站
建设需要持续投入资金、机器设备投入及车间改造支出,公司投资活动收到的现
金主要包括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置长期资产收益等。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及实际控制人暂
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本息支付的现金。由于公司
有息负债余额持续减少,筹资活动持续呈现现金净流出。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情况和核心竞争力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公
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主要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监管主要涉及国务院下辖的六个部门,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


                                2-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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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监管部门                                 部门职责
                      我国医药制造业的行业直接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
                      其各地方派出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起草《药品生
                      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理办法》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定政策
    局(CFDA)
                      规划,制定部门规章;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
                      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
                      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推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
                      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药品、医疗器械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负
        会            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组织实施,并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拟定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制
                      定医药卫生行业发展规划,对医药卫生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药品价格政策,制定药品招标规定,监
       委员会         督上述政策、规定的执行,调控药品价格总水平。
                      人保部主要负责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策,参与编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障部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医药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其投资、生产等均须符合环保相关要
      态环境部        求,并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其下属机构等环保部门监督。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
                      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
                      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
   国家医疗保障局
                      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
                      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
                      用等。

   2、行业法律法规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
法律法规,其中主要有: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修订时间
基本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5 年 4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6 年 2 月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07 年 7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                      2015 年 12 月
    5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                        2013 年 5 月
药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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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修订时间
       6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2011 年 1 月
       7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2011 年 8 月
       8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04 年 8 月
       9     《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2009 年 9 月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2011 年 10 月
药品经营
   1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 修正)                     2016 年 6 月
   1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2003 年 4 月
   13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 年 2 月
   14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007 年 1 月
药品价格
   15        《医药价格工作守则(试行)》                              2007 年 1 月
   16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2015 年 5 月
其他
   17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2003 年 8 月
   18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2003 年 8 月
   19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2012 年 8 月
   20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 年 3 月
   21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2007 年 12 月
   22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2009 年 1 月
   23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2009 年 1 月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24                                                                  2017 年 2 月
             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
   25                                                                  2017 年 2 月
             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3、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药监局及相关监管部门制定了系统的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对医药行业
实行严格的监管。
       (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①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条的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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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
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
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
策,防止重复建设。
    ②药品 GMP 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
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公布实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
物料、卫生、药品生产验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收回、自检等方
面进行了规定。
    ③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
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第四十六条规定,多个单
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
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
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第七十三条规定,仿制
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
生产范围一致。
    (2)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①国家药品标准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所制
定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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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 2003 年 9 月 1 日由国家药监局发布。该
文件参照国际公认准则,规定了临床试验标准全过程,包括试验前的准备及必要
条件、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研究者、申办者及监查员的职责、试验方案设计、组
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与报告、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试验用药品管理、试
验质量保证和多中心试验。
    ③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
    2015 年 8 月 18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明确提出了本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
仿制药质量,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力争 2018 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
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
制药,不予再注册;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
并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首先
在 2007 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中进行。另外,
国家药典中将标注药品标准起草企业的名称,以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上市
药品的标准和质量。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其中明确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
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
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
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
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 2021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
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
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④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A、标的公司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要产品、目前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及通
过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a、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情况和收入占比
    报告期及预测期内,贝得药业销售的制剂产品有拉西地平分散片、克拉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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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辛
   伐他汀片、以及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其中,拉西地平分散片是预测期内制剂产
   品的主要收入来源。
          根据 2016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和 2016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食药监总局
   《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
   关事项的公告》(2016 年第 106 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象和实施阶段的规定
   如下:(1)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包括国产仿制药、
   进口仿制药和原研药品地产化品种,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2)凡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
   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3)上述第 2 款以外
   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
   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
   价申请。
          对照上述意见的要求,并结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关于化学药品
   注册分类的相关规定,“拉西地平分散片”因属于新药,无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贝得药业其他制剂产品均属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
   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相关仿制药均无需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但受到
   “(3)上述第 2 款以外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
   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
   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的要求约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细类
                     销售金额     收入占比       销售金额     收入占比      销售金额     收入占比
辛伐他汀片               368.44          3.02%      792.73          4.20%      691.96         3.35%
克拉霉素片               219.09          1.80%      567.36          3.01%      588.05         2.85%
注射用阿奇霉素           232.85          1.91%      303.81          1.61%      325.17         1.58%
其他产品[注]             303.36          2.49%      508.55          2.70%      807.65         3.91%
     合计              1,123.75          9.21%    2,172.44         11.51%    2,412.84        11.69%
          注:其他产品包括阿奇霉素分散片、头孢克洛胶囊、罗红霉素胶囊及注射用奥美拉唑
   钠。
          预测期各期,标的公司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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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产品名称/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7-12 月
                 收入(万元)        524.24        982.93         1,061.57      1,125.26       1,181.53
辛伐他汀片
                 占比                 3.96%         3.16%            3.06%         2.95%          2.84%
                 收入(万元)        365.36        601.99           620.05        638.65         657.81
克拉霉素片
                 占比                 2.76%         1.93%            1.79%         1.68%          1.58%
注射用阿奇       收入(万元)        117.82        378.38           401.08        417.13         429.64
霉素             占比                 0.89%         1.21%            1.16%         1.09%          1.03%
                 收入(万元)        259.54        607.94           644.42        670.20         690.31
其他产品
                 占比                 1.96%         1.95%            1.86%         1.76%          1.66%
                 收入(万元)      1,266.96     2,571.24          2,727.12      2,851.24       2,959.29
合计
                 占比                 9.57%         8.25%            7.87%         7.48%          7.11%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及预测期各期,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要产品的收入
   占比较低。
            b、目前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
            为了巩固竞争优势、抢占市场先机,贝得药业在意见发布后即为现有主要
   制剂品种制定了一致性评价的工作计划。目前,贝得药业克拉霉素片、辛伐他
   汀片 2 种制剂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克拉霉素片已完成
   BE 试验,处于申报阶段,辛伐他汀片已完成工艺验证阶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主要产品进展情况如
   下:
       序    药品通用   药品批准      目前进展情     预计获批        已通过企业     已通过企业
       号      名称       文号            况           时间            数量           名称
             克拉霉素    国药准字     已完成 BE         2019 年
       1                                                                    0              -
                 片     H20083281     试验/申报           中
             辛伐他汀    国药准字     生产工艺验        2019 年
       2                                                                    0              -
                 片     H20103498         证              末
             头孢克洛    国药准字
       3                                 小试           2021 年             0              -
               胶囊     H20083278
             罗红霉素    国药准字                       2022 年
       4                               调研立项                             0              -
               胶囊     H20083279                         后
             阿奇霉素    国药准字                       2022 年
       5                               调研立项                             0              -
               分散片   H20083280                         后
                                                                                    海南普利制
             注射用阿    国药准字                       2022 年
       6                               调研立项                             1       药股份有限
               奇霉素   H20065690                         后
                                                                                      公司
             注射用奥    国药准字                       2022 年
       7                               调研立项                             0              -
             美拉唑钠   H20084263                         后

            如上表所示,贝得药业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的 8 个制剂产品中,除了注射用

                                              2-1-25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阿奇霉素市场上已有 1 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他产品均尚未有其他药品生
产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按照相关规定,以上 8 个品种受到“自第一家品种通
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
请”的要求约束。
    另根据国家药监局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 年第 102 号)》的相关要求,
“逾期未完成的,企业经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
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
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
    因此,结合最新的监管政策,一致性评价关于评价时限的要求有所降低,
即使贝得药业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制剂产品出现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
后三年内无法通过的情形,也可以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研究认定后延期,延期后贝得药业仍可继续生产、销售该等产品。
    同时贝得药业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市场上已实现首家通过的情况较
少,此外,贝得药业为主要制剂品种制定了一致性评价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
相关工作。
    c、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由于贝得药业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克拉霉素原料药和
拉西地平分散片的销售,根据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规定,此两种产品均不属于须
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另外,贝得药业在规定发布后即为主要制剂品种制定
了一致性评价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使得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的
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须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的一致性评
价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一致性评价未获通过风险较低。
    B、量化分析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对标的资产预测期各期经营业绩、业绩承
诺及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a、若辛伐他汀片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评估
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1-26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药品通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号       名称        7-12 月
1     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5      33,603.56    36,981.25      40,351.77     40,351.77
2     净利润          1,462.10     4,650.86       5,606.60     7,713.56       9,717.85      9,787.70
3     评估值                                             68,600.00

        b、若克拉霉素片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评估
    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药品通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号       名称         7-12 月
 1     营业收入      13,228.06     30,844.96     34,045.08    37,467.86     40,875.49     40,875.49
 2     净利润         1,462.10      4,416.81      5,949.89     8,091.94     10,125.08     10,194.93
 3     评估值                                            71,200.00

        c、若注射用阿奇霉素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
    评估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药品通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号       名称         7-12 月
 1     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5     34,665.13    38,106.51     41,533.30     41,103.66
 2     净利润         1,462.10      4,650.86      6,432.04     8,588.54     10,636.58     10,348.35
 3     评估值                                            73,200.00

        d、若其他制剂类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评估
    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药品通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永续期
号       名称         7-12 月
 1     营业收入      13,228.06     31,145.97     34,665.15    37,951.83     41,373.98     40,856.93
 2     净利润         1,462.10      4,650.87      6,432.04     8,585.02     10,632.97     10,662.20
 3     评估值                                            74,900.00

        综上,若标的公司须完成一致性评价的相关产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则对
    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及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相关
    制剂非标的公司主营利润来源,故对标的公司估值影响较小。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估的        原股东全部权益      现股东全部
                                                                         影响额        影响率(%)
          产品名称                  价值              权益价值
    辛伐他汀片                       75,100.00        68,600.00       -6,500.00             -8.66%
    克拉霉素片                       75,100.00        71,200.00       -3,900.00             -5.19%
    注射用阿奇霉素                   75,100.00        73,200.00       -1,900.00             -2.53%


                                               2-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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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估的    原股东全部权益   现股东全部
                                                            影响额       影响率(%)
      产品名称              价值           权益价值
其他                         75,100.00      74,900.00         -200.00          -0.27%

       (3)药品销售定价相关制度
       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10 号)规定,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
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
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
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根
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
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
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②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
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
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
等文件提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随后,卫生部联合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
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 号),就建立国家基
本药物制度提出意见,主要为: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结合我国用药特
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
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政府举办
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其他医疗机
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方式由各地确定;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
到 2011 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 2020 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
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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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3 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正式发布,进入该目录
的药品品种增加至 520 种。
    ③药品集中采购
    卫生部、发改委等部门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 号)、《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卫规财发[2010]64 号)等文件,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
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
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
品集中采购活动。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对纳入集中采购目
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
定价)采购等多种形式的采购方式。采购应在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
平台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
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
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 号),并出台了 15 项具体措施,建立
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规定,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
应保障体系,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
(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下同)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
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
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
生产和供应。区分基本药物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单独议价、询价采购、邀请招
标及公开招标等方式。基本药物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鼓励各
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采购应在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基
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2015 年 2 月 2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提出要坚持以省(区、
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
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
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


                                 2-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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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A、4+7 带量采购的进展情况
    带量采购是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提出的,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
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
这种明确采购量的采购方法被称为带量采购,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
取达到的目标。带量采购是以降低采购价格及保障供应为目的,由买方通过确
定商品采购数量和采购期限,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确定相应商品采购价格的
商务活动。
    根据采购文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
圳、成都、西安 11 个城市(即 4+7 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
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
见》(国办发〔2017〕13 号)的规定,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
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逐步扩大谈判品种范围,做好与医保等政策衔接。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2018 年 11 月 15 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8 年 12 月 17 日,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中选结果和
供应品种清单,多省市联合带量采购进入了全面执行的阶段。
    B、4+7 带量采购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影响有限
    a、拉西地平制剂不在 4+7 带量采购药品品种目录之中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第一批带量采购
目录共 31 个品种,不涉及拉西地平制剂产品,在 4+7 城市该批次药品的采购周
期内,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价格影响有限。
    b、根据现行政策,拉西地平不属于带量采购调整的方向
    根据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4+7 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此次带量采购药
品品种基于已批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录
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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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6 年第 51 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
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确定。
    据此,目前纳入带量采购的品种备选范围仅包括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化学药
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后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关
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相关规定,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
施前批准上市的新药,不属于带量采购调整的方向。
    综上所述,4+7 带量采购对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的影响有限。
    ④药品及医疗服务定价改革
    发改委为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
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09]2844 号),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规定如下:政府制定公布药品指导价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
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等纳入
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除国家免疫规划和计划生育药具实行政府定价外,其
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政府规
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2015 年 5 月 4 日,
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904 号),规定“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
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2016 年 7 月 1 日,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
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1431 号),
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细
化改革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部门分工、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要建立价格系统
上下联动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协同推进改革。《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
门要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
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逐步理
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4、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与医药制造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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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
号                                                                             订日期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未来
     《国务院关于加快
                         将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
1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                                           国务院         2010.10
                         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
     新兴产业的决定》
                         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
                         药产业水平。
     《关于巩固完善基    提出要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
2    药制度和基层运行    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将企业通过新 GMP       发改委       2013.02
     新机制意见》        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
                         提出要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
     于巩固完善基本药
3                        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将企业通过新版 GMP     国务院       2013.02
     物制度和基层运行
                         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新机制的意见》
                         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是大力推动
                         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的领域:发展针对重大
                         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
                         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
                         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
                         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
4    《中国制造 2025》   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提高医疗器械 国务院           2015.05
                         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影像
                         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全
                         降解血管支架等高值医用耗材,可穿戴、
                         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实现生物 3D
                         打印、诱导多能干细胞等新技术的突破和
                         应用。
                         建议中提出的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以及实行“三医”联动在内的“健康
                         中国”将是医药行业关注的重点。坚持战     中共第十
     《中共中央关于制
                         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     八届中央
     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5                        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突破     委员会第     2015.10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     五次全体
     规划的建议》
                         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     会议
                         术。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制定系统性技术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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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
号                                                                            订日期
                        提出了以下要求: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
                        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大力推进精准医
                        疗,形成新增长点。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
     《“十三五”规划   场准入,扩大医疗领域开放,清理各类歧
6                                                                国务院       2016.03
     纲要》             视性规定,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医
                        疗等领域。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
                        务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配置。加强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计划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健全医疗
                         保障体系。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疗机
                         构建设。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
                         实现医防结合。完善分工协作模式。建设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
                         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
     《“健康中国 2030” 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
7                                                             国务院          2016.10
     规划纲要》          同质化程度。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
                         制改革。落实医疗机构采购主体地位,鼓
                         励联合采购。完善国家药价谈判机制。建
                         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以
                         临床疗效为导向的药品(医疗器械)审批
                         制度。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全面加强
                         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
                         条。
                        2017 年 1 月,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
                        计生委等 8 部门联合下发的一份通知明
                        确,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
                        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推
                        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
                        行“两票制”,以期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
8    两票制                                                      国务院       2017.01
                        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两票制”是
                        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
                        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
                        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票、八票,减少流
                        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
                        经销商不得超过 2 个。


(二)行业发展状况

     1、医药制造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制造行业是医药工业的重要分支,其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其主要门类包

                                     2-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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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生化
制品的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医药制造行业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提高生活质量,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宏观经济继续平稳运行的大环境下,随着国家新医改的大力推进和相关行
业管理后续政策和标准的出台,以及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深化,政府医疗
投入的持续增加、人口的自然增长及老龄化、技术进步等众多有关因素的驱动下,
药品需求的质与量均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医药制造行业发展迅速,医药行业
是新兴市场中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同时也是未来发展前景较为确定、行
业增长空间较大的行业之一。
    从 2012 年开始,全球将有 600 余种专利药陆续到期,而由于新药的研发周
期长、投入大、高风险和技术方面的压力,仿制药品已成为我国药品制造行业的
一个主要方向。2015 年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
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随着该项工作的全面展开,
以及由此导致的仿制药质量的大幅提升,国内仿制药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这无
疑给我国化学制剂行业和企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
    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社会保
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医药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化学药品制剂的需求还将持
续增加,化学药品制剂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2、细分行业发展概况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行业的化学药行业,主要产品克拉霉素原料
药和制剂为抗感染类药物,主要产品拉西地平分散片为抗高血压药物,其他产品
类别还涉及降血脂的药物等。这里主要介绍抗感染类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的市
场发展概况:
    (1)抗感染类药物市场发展概况
    ①抗感染药物概况
    抗感染药物指具有抑制或杀灭各种病原微生物的作用,通过口服、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等方式作用于人体的药物。抗感染药物是基础性用药,是临床用药中最
主要的分支类别之一。抗感染药物品种丰富,种类众多,主要由抗生素、抗病毒
等类别的药物组成。其中,克拉霉素属于第三代大环内脂类衍生物,因其优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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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性及安全性,上市之后销量节节攀升,现已成为出口增长突出的品种。
    ②我国抗感染药物产品概况
    抗感染药物品种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β—内酰胺类:种类最多,临床应用最多、最广的一类,具体分类情况如
下:
   序号             细分类别                        常用品种
                                  青霉素钠、青霉素钾、替卡西林、阿莫西林、
        1     青霉素类
                                  哌拉西林、青霉素 V 钾等
                                  头孢氨苄、头孢替唑、头孢匹罗、头孢硫脒、
        2     头孢菌素类
                                  头孢匹按、头孢唑肟、头孢曲松等
        3     碳青霉烯类          亚胺培南、帕尼培南、美洛培南等
        4     单环 β-内酰胺类    氨曲南
        5     氧头孢烯类          拉氧头孢、氟氧头孢
        6     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克拉维酸、舒巴坦、他唑巴坦

    B.氨基糖苷类:主要品种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小诺
米星等;
       C.四环素类:主要品种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
       D.大环内酯类:主要品种有红霉素、琥乙红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
奇霉素等;
       E.氯霉素类:主要品种有氯霉素、湖泊氯霉素等;
    F.林可霉素类:主要品种有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G.其他抗感染药物:主要品种有甲万古霉素、磷霉素、卷曲霉素、利福平等。
    ③抗感染药物行业发展趋势
    抗感染药物自发现、使用以来,许多严重的细菌性感染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死亡率大大降低。然而,由于临床上超范围、大剂量、长时间使用抗生素可致耐
药菌株增加,降低现有抗生素效能。
    为了规范抗菌类药物的使用,控制细菌耐药性,我国近年来加强了对抗菌类
药物使用的规范性管理,主要包括对抗菌类药物的进行分级管理,以及对抗菌类
药物的使用品种、处方比例、使用强度进行严格控制等。监管措施有效的控制了
抗菌类药物的不当使用,也使得近期国内抗生素类药物市场增长速度有所减缓。
但抗感染药品属于临床基础性用药,在我国医药市场仍将占据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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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所说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指链霉菌产生的广谱抗生素,具有基本的内
酯环结构,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有效,尤其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
螺旋体和立克次体有较强的作用。截至目前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已经发展到了第三
代,所谓的第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是指红霉素及其酯类衍生物,产品包括红
霉素、琥乙红霉素、硬脂酸红霉素、红霉素碳酸乙酯、醋硬脂红霉素、乳糖酸红
霉素、依托红霉素等。第二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品种则包括阿奇霉素、罗红霉素、
克拉霉素、地红霉素和氟红霉素等。而第三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上市品种目前仅
有泰利霉素。
    克拉霉素是第二代大环内脂类衍生物,1982 年日本大正公司从改造 6-羟基
入手,成功合成了克拉霉素,其后将技术转让给美国雅培公司,1991 年 10 月 31
日雅培公司生产的克拉霉素获 FDA 批准上市。克拉霉素因其优越的抗菌性及安
全性,加之雅培公司良好的促销,销量节节攀升,成为大环内脂类抗生素的“重
磅产品”。
    (2)抗高血压药物市场发展概况
    ①抗高血压药物市场概况
    A.中国高血压患病率逐年升高
    中国在 1958~1959、1979~1980、1991 和 2002 年进行过 4 次全国范围内的
高血压抽样调查,15 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的患病率分别为 5.1%、7.7%、13.6%和
17.6%,总体呈上升趋势。2015 年 6 月 30 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 2012 年国民营养
与慢性病状况调查报告,中国 18 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 25.2%,根据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测算患病人数为 2.7 亿。
                             中国高血压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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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2015 年中国心血管报告

    根据《中国心血管报告 2016》,我国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流行趋势明显,导
致了心血管病的发病人数增加。总体上看,我国心血管病患病率及死亡率仍处于
上升阶段。推算心血管病现患人数 2.9 亿,其中脑卒中 1,300 万,冠心病 1,100
万,心力衰竭 450 万,肺原性心脏病 500 万,风湿性心脏病 250 万,先天性心脏
病 200 万,高血压 2.7 亿;心血管病死亡率居首位,高于肿瘤和其他疾病,占居
民疾病死亡构成的 40%以上,特别是农村,近几年来心血管病死亡率持续高于城
市水平。心脑血管病住院总费用也在快速增加,2004 年至今,其年均增速远高
于 GDP 增速。我国心血管疾病负担日渐加重,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防
治心血管病刻不容缓。
    B.药物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我国人口基数大,高血压患者多,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高血压患者还
将持续增长。根据米内网的统计,抗高血压药物在中国医院用药市场的销售规模
自 2003 年以来一直稳步增长,2011 年受到针对 162 种抗高血压药物降价的政策
影响,增幅有所放缓,但随后增长速度持续恢复。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血
压药物市场规模达到 516 亿元,年同比增长 10.92%。
           2014-2016 年抗高血压药物中国医院市场销售规模与市场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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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合并来自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中心、乡镇
卫生院终端竞争格局”销售数据,不含零售规模

    另外,随着我国高血压教育的普及和用药水平的提高,多数老年人对高血压
的管理意识有所改善,同时高血压出现年青化发展趋势以及人们用于健康投入升
级等因素影响下,推动了我国高血压治疗市场的平稳增长。
    ②我国抗高血压药物产品概况
    不同类型的降压药因其作用机制、作用靶点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各有优
劣。在使用降压药时,根据患者的实际的实际情况应选择适合的药物进行治疗,
大部分患者在一种药物达不到治疗效果后,往往采取联合治疗的方式。常见各类
高血压药物的优劣势比较如下:
    分类              作用机制                       特点                  不足
             通过影响肾小球的再吸收,促     基础药物,适合轻中度     适合轻中度高尿
             进体内电解质和水分的排出,     高血压,老年人、合并     酸代谢,推荐使
   利尿剂
             产生利尿作用,降低血容量从     心力衰竭的高血压患       用小剂量,并多
             而降压                         者更适用                 与其他药物联用
             阻滞钙离子通过钙离子通道而                              子类品种间差异
             不影响其细胞内活动,主要作                              大,需注意剂量
  钙拮抗剂                                  对高血压心绞痛疗效
             用在心肌和平滑肌,降低外周                              和与其他药物联
  (CCB)                                   确切;对心梗心衰无效
             血管阻力,使动脉和小动脉扩                              用副反应,靶器
             张而降压,但不影响静脉                                  官保护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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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作用机制                         特点                  不足
               与儿茶酚胺竞争性结合心肌、
               支气管、血管平滑肌的β 受体,    WHO 最早推荐一线降       在所有抗高血压
               抑制肾上腺素刺激β 受体的反      压药,但最新防治指南     物中,预防主要
 β 受体阻滞   应,降低心率、心肌收缩和心       已不推荐作为一线降       心血管事件有效
      剂       输出量,房室结传导和窦房结       压药,转而在抗心绞       性低,易引发糖
               激发频率均降低,多重机理降       痛、心衰、心律失常等     尿病,成本疗效
               压,如降低心输出量、抑制肾       逐渐成为一线用药         比相对较差
               素分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等
           通过阻断血管紧张素转化酶,           近年广泛应用,起效平
血管紧张素 从而抑制后续反应,最终实现           稳,对轻中度、老年高
                                                                         刺激性干咳发生
转化酶抑制 利尿、扩血管、降低心负荷,           血压效果较好,靶器官
                                                                         率高达 15%左右
剂(ACEI) 最终降低血压                         保护作用佳,尤其适于
                                                糖尿病肾病患者
               特异性更强的作用于特定受         最近被推荐的一线用
血管紧张素     体,从而阻断血管紧张素 II 与     药,效果与 ACEI 相近
II 受体拮抗    受体结合,实现舒张血管而降       或更好,耐受性更优, 较少
剂(ARB)      压的目的                         尤其适用于糖尿病、肾
                                                病患者

    根据米内网统计,2014 年至 2016 年我国抗高血压化学药各类别的市场份额
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米内网

    钙拮抗剂也叫钙离子通道拮抗剂,由于这类药的药名中都有“地平”二字,
所以通俗称为地平类。钙拮抗剂类降压药降压作用强,对糖脂代谢无不良影响,
适用于绝大多数类型的高血压,且常见的高血压联合用药方案中钙拮抗剂占据主
导地位,所以从性价比和基本治疗来看,钙拮抗剂是高血压的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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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钙拮抗剂研发至今的 50 年中,已经从硝苯地平药品为代表的第一代、非洛
地平为代表的第二代,进入拉西地平、氨氯地平为代表的第三代。作为第三代钙
离子通道拮抗剂的代表,拉西地平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芳香环正位是一个大
的叔丁基,该基团具有高亲脂性,使拉西地平获得高膜分配系数,储存于膜脂质
深层,缓慢释放。研究显示,应用拉西地平降血压时,4mg 剂量下,其收缩压 t/p
比值达 98%,舒张压 t/p 比值达 89%,对老年高血压患者,拉西地平也能 24 小
时高质量平稳降压,有效控制清晨血压,有效降低“晨峰现象”,并且对心率影
响不大,最终降低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和氨氯地平的长血浆半衰期、血浆相
控制的长临床半衰期不同,拉西地平属于短血浆半衰期、组织相控制的长临床半
衰期,它通过独特的膜控动力学,使之迅速从血浆中消失,迅速转移至小动脉细
胞壁内,缓慢从细胞膜解离释放,长时间作用于钙通道,达到平缓、持久的抗高
血压作用。
    ③抗高血压药物行业发展趋势
    高血压是一种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用药控制血压。高血压药物发展经历了
几个阶段,20 世纪 60 年代推出的利尿剂,70 年代出现的 β-受体阻滞剂,80 年
代推出钙离子通道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以及随后 90 年代开发出的
更具有特异性的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拮抗剂。之后,美国 FDA 批准了多个单方和
复方制剂上市,成为高血压治疗的一线药物。
    随着我国高血压教育的普及和用药水平的提高,多数老年人对高血压的管理
意识有所改善,同时高血压出现年青化发展趋势以及人们用于健康投入升级等因
素影响下,推动了我国高血压治疗市场的平稳增长。
    3、市场供求状况、竞争格局
    全球医药行业的供给状况是生产厂商逐步从欧美等传统生产地区向中国、印
度等发展中国家转移;需求状况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上是仿制药原料药需求的上
升、区域结构上是新兴国家市场需求的上升。
    全球医药行业的供需变动原因,既包括全球医药行业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以
及疾病谱的变化,也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药品环保、成本等不同生产背景,
还包括各个国家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生活现状所导致的不同需求背景。
    ①抗感染类药物市场供求状况、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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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抗感染药物市场发展趋势看,质量稳定、工艺水平较高的抗感染药物及其
生产厂商将在市场中获得较高的份额。同时,抗感染药物虽受原卫生部《2012
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限制抗生素使用政策影响,但在
整体医药市场中依然保持了第二的市场份额,根据 IMS 预测,在完成产品结构
调整后,抗感染药物仍将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
    克拉霉素属于国家医保乙类。目前增长较快,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6 年
克拉霉素国内销售金额同比增速 12.61%,2009-2016 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速 7.92%,
销售额整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克拉霉素全球销售额 2015
年达 10.80 亿美元,自 2011 年达到 16.92 亿美元销售峰值后出现逐年下降趋势。
    截至 2017 年 8 月,国内共有 130 家药企拥有克拉霉素的制剂批准文号(共
计 190 个文号)并上市销售,有 21 家企业拥有其原料药生产文号。从市场份额
来看,以片剂为例,长期以来,克拉霉素被两家公司占据主要份额,雅培 2016
年市场份额达 47.48%,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紧随其后,市场份额达
32.66%。
    贝得药业对外销售以克拉霉素原料药为主,其中出口的比例大于内销,出口
的地区又以印度、巴基斯坦、韩国为主。国内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企业主要有浙
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
公司、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世星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贝得药业在国内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②抗高血压药物市场供求状况、竞争格局
    我国人口基数大,高血压患者多,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高血压患者还
将持续增长。根据米内网的统计,抗高血压药物在中国医院用药市场的销售规模
自 2003 年以来一直稳步增长,2011 年受到针对 162 种抗高血压药物降价的政策
影响,增幅有所放缓,但随后增长速度持续恢复。2016 年全国医院市场中高血
压药物市场规模达到 516 亿元,年同比增长 10.92%。
    我国降压药市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药品所占市场份额差距不大,竞争激
烈。根据中康 CMH 的数据显示,外企在我国降压药市场上略有优势,近两年市
场份额还有扩大的趋势,但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行,我国国产降压药在通
过一致性评价后将有进口替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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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降压药在各类销售渠道的销售情况来看,我国国产降压药的优势主要集中
在基层市场以及零售药店,尤其是在农村与县域基层市场。但在城市等级医院,
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随着我国分级诊疗政策的推行,一部分等级医院的销售份额会流向基层市
场,有利于内资企业。同时,在医保控费的大环境下,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
完成,国产降压药将更具竞争力,凭借着优质的质量疗效和性价比优势,将蚕食
外资企业的城市等级医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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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资企业在不同渠道降压药销售占比




   资料来源:中康 CMH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拉西地平产品除了贝得药业的“贝苹”拉西地平分散片
外主要有葛兰素史克集团公司生产的“乐息平”拉西地平片、哈药集团三精明水
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司乐平”拉西地平片,此外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生产有“息洛新”拉西地平分散片。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医药制造业近年来发展迅速,营业收入与行业利润总额不断增长。工信部等
六部委发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显示,“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医药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3.4%,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 2.3%提高至 3.0%。“十
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 17.4%和 14.5%,位居工业各行业前列。2016 年,规
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635.86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216.43
亿元。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
加、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口老
龄化趋势日趋严重、部分疾病的发病率不断升高和全面两孩的政策实施,预计医
药市场将保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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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支持
    2015 年 9 月 11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明确了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分别是基层首诊、双向
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2016 年 1 月 1 日,高血压等慢性病补助政策规定
了起付标准,对于满足要求的补助对象,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起付标准
为 200 元,定点专科医院中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 200 元,二级医院慢性病
起付标准为 400 元,大大缓解了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在分级诊疗稳
步推进、高端医疗服务挖掘新需求等的推动下,整个医药市场也将会健康发展。
    医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
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出
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将医药行业列为鼓励类发展行业,
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给我国医药制造业带来长期利好
    2009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
出台。我国开始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医改提出近三年的五项重点任务,
分别为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
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医改的启动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一方面政府完善和
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卫生服务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建设。另一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到 2010 年
10 月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覆盖超 90%的人口,全国城乡已经有超 12.5 亿
的公民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当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到 2020 年实现全民
医保为目标。医保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及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医保扩容带来
医药市场的需求增加,为我国医药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3)人口自然增长,社会老龄化带来的医疗需求增长
    人口老龄化必然带来医药刚需的上升。医药的刚性需求是指满足大部分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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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救治的医疗保障。未来 5 年,我国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1,242 万人,占总
人口的 15.5%,其中,65 岁以上的占总人口的 10.1%,这表明我国已经处于深度
老龄化阶段。据估计,2040 年,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比例将达到 28%,并仍有巨
大的上升空间。
    老年人是社会医疗需求的主要群体,特别是 65 岁以上的老人,他们的年均
医疗开销是青壮年的 3 倍,对医药的需求更高。人迈入老年期后,像糖尿病、心
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率就会显著升高。据世界银行预测,到 2030 年,人
口老龄化可能使得我国的慢性病负担增加 40%。因此,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
断加剧,未来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
    (4)产业基础与运行环境逐步改善
    1999 年以来,我国大力规范药品生产管理,通过严格实施 GMP、GSP 等认
证,严格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加快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科学
管理,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逐步淘汰一批不符合技术要
求的医药企业,使得医药行业“小、散、乱”的格局有所改善,促进了产业升级,
为医药产业营造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2、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加剧
    目前,我国医药生产企业超过 7,000 家,但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规
模效应的大型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较低。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和生产
能力低下,低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部分中小制药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影
响了行业的利润水平。近年来,国际大型制药企业在发达国家医药消费放缓的情
况下,无一例外的把新兴市场国家作为重点发展的地区。国际大型制药企业通过
独立建设生产基地、建立研发机构以及和国内企业合资等多种方式在国内进行市
场开拓,且在中国的国外研发机构已经开始研发专门针对国内人群的药物,区别
于之前只是把中国作为低成本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做法。可以预见,国内制药企
业将面临国际大型制药企业更为猛烈和有针对性的竞争。
    (2)药品研发实力较弱、研发投入不足
    我国医药企业普遍存在重销售、轻研发的情况。我国医药企业每年的研发投
入只占药品销售比例 2%左右,而在国外发达国家,药品研发占药品销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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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5%-20%左右,这直接导致我国医药企业创新水平低、药品成果转化率低、
产品缺乏竞争力,无法和国外先进药品展开竞争。新药创新基础薄弱,医药技术
创新和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医药科技投入不足,缺少具有
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药品价格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随着政府一系列药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出台,药品市场整体价格水平
呈下降趋势,影响了医药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国家药品价格调控政策有明显的
倾向性,对于技术含量不高的仿制药调控力度较大,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新药则
给予一定保护。因此,对于缺乏创新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生产企业来
说,药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影响将更为显著。

(四)行业的进入壁垒

   1、政策壁垒
    药品与人类生命健康休戚相关,为保证用药安全,各国在药品的生产、销售
和使用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以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管。
目前,我国对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
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并需拥有通过国家 GMP 认证的药品生产
车间;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需通过国家 GSP 认证;
药品出口企业必须取得各进口国药品监管当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或通过质量规
范认证。
    此外,随着 2015 版《中国药典》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的实施,原有药品标准得到完善或提高,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人员素质水平、药品安全保障、质量分析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为细化及严格的规
定,工艺落后、无法承受成本压力的中小企业将面临洗牌,制药行业准入门槛进
一步提升。
    2、技术壁垒
    医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工艺比较复杂。先进的技术工艺在国内原
材药产业发展历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是实现老产品规模优势的提升、生产
成本的控制,还是在药品专利过期或即将到期之时迅速实现低成本原料药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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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稳定和质量提升,均表现出对先进技术工艺的依赖特性。
    因此,原料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技术储备,并加大研发投
入,才能不断开发新的药品和新的技术工艺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随着中国原
料药生产企业加快融入全球医药产业体系,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新的技术性壁垒
也呈现多元化趋势,绿色及生态保护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壁垒、知识产权
壁垒、社会责任标准壁垒等也都已成为企业发展中新的考验。
    3、海外注册认证壁垒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出口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过
程中,必须取得各进口国药品监管当局核发的药品注册及认证。
    因此,国内原料药生产企业必须熟悉国际医药行业的法规政策,特别是欧美、
日本等药品市场的监管政策,并投入相应的人才、设备、资金等资源使用生产车
间、产品符合进口国监管机构的标准和治疗要求,并最终取得进口国的药品注册
及认证。同时,各国医药商业单位在销售渠道、汇款政策上,医疗机构在进药及
用药习惯上均存在差异,再加之地方保护主义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进一步体现了
海外市场壁垒的特征。
    4、资金壁垒
    制药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药品从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
中试放大、试生产、科研成果产业化到最终产品的销售,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
大,周期长,因此进入制药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技术壁垒。
    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与生产具有较为典型的重资产特征,生产企业在研发与
试验设备、生产用地、厂房、生产设备等方面均需投入大量资金,且由于规模效
益的影响,原料药生产企业投资规模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小型生产企业已经越来
越难以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另外,原料药企业普遍具有外销比例大的特点,相
比而言,出口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账龄较长、企业需要垫付的流动资
金较多,也对资金规模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在资金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的壁垒。
    另外,医药行业在环境保护、客户认证、质量管理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也
会对新进入行业企业形成一定壁垒。
    5、品牌壁垒
    医药产业中产品的差异通常表现在药品适应症、药品质量、药品包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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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药品疗效及售后服务上,它使同一产业内不同企业的产品减少了可替代性,
同样这种差异性使顾客对某一药品产生忠诚度,即形成品牌的基础。在顾客对现
已经产生强烈偏好的情况下,新进入者为了改变消费者的购买习惯,获取客户并
建立其对自己药品的忠诚,必须付出巨额营销费用。买方“先入为主”的观念和
现有厂商创立的“先发优势”往往使新进入企业支付高昂代价,这额外费用就构
成了该领域的品牌壁垒。
    品牌从某种程度上是企业产品品质的保证和反映,一旦建立就形成企业重要
的竞争力。医药企业的品牌需要产品研发与创新、生产质量管理、专业营销与市
场拓展等多方面、长时间发展与累计才能形成,新进入的医药企业要想从现有客
户手中争夺客户,必须在上述方面进行持续的投入,而获得客户的认同需要时间,
因此新进入的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品牌影响力。

(五)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模式

   1、技术特点
    (1)主要技术特点
    医药制造业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高度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新技
术的应用扩大了疑难病症的研究领域,为寻找医治危及人类健康的疾病的药物和
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医药行业革命性变化的助推剂。
    药品工序包括研究开发、临床、试生产、新药审批、科研成果产业化、最终
产品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都要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尤其是在生产设备、研发、工艺流程方面。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大
幅提升,推动了生产规模化和工艺国际化,但与国外制药装备技术水平相比仍然
存在较大差距。研发方面,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整体偏弱,新药研发技术水平
不高,由于新药产品的开发周期长,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人才、设备等,缩
短我国与国际先进研发水平的差距仍尚需时日。工艺流程方面,技术特点体现在
需要多种学科尖端技术高度融合,生产工艺精细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生产环境要
求高,产品质量控制严格以及环保标准严格等。
    (2)行业技术发展状况
    欧美、日本等医药生产强国凭借丰富的产品和工艺专利、先进的合成工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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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专注于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而我国则更多地依靠综合成本优势及仿制药研发
与工艺配套优势进行大宗原料药、少数特色药及其仿制药的生产。虽然我国多数
化学原料药尤其是抗感染药物、维生素等大宗原料药生产工艺水平已经达到世界
领先水平,并在全球原料药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特色药物与自主研发药物
仍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相当的差距。在全球医药产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国内原料
药生产企业技术和应用主要集中在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
发,而不是专利工艺技术的开发。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 CFDA 指定的药品 GMP 组
织生产。目前,我国执行的新版药品 GMP 规范是参照了 WHO 及欧盟、美国等
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药品 GMP 的标准,引入了当代国际上质量管理的新理念,
全面提高了对国内药品生产企业从硬件到人员到理念的要求,从而更好地与国际
标准接轨,为国内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随着国内医药企
业日益广泛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执行国内 GMP 标准的同时
也严格按照国际 GMP 规范组织生产。
    同时,我国医药行业正在经历从简单仿制向创新仿制过渡的战略转型期。部
分领先医药企业开始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和创新药物研制,通
过自主开发、合作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消化吸收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生产
工艺总体水平。
    2、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①创新模式
    创新模式主要是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研发针对某种疾病的新化学药,并为
化合物、制备过程、用途等申请相关专利以获得专利保护。该模式主要涉及临床
前研究、临床研究申请、临床试验、新药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等研发阶
段,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失败风险高。创新模式是国际大型制药企业的主
流研发模式,在国内仅有少数研发能力特别强的医药制造企业采用。
    ②仿制模式
    仿制相关专利保护到期的非专利药物。目前国内常用的形式包括改变药品的
给药途径、仿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改变药品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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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与创新模式相比,仿制模式的研发周期更短、所需资金规模较小,为国内大
部分企业所采用。
    (2)生产模式
    医药制药企业的生产受到较多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
产许可证》。研制新药,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
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新药证书;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通
过 GMP 认证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3)销售模式
    医药产品与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休戚相关,世界各国均采取严格的规范制度
及标准来管理医药行业。我国医药制造企业从事相关业务前,需首先获得国家及
地方医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 GMP 证书》等,对
所生产的药品还需获得《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销售主要通过代销、直销、经
销、联销及代理等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此外,根据《进一步规范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还需遵守公开
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等规定。
    由于医药产品非常特殊,涉及到人民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的销售严格
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来管理实施,所有的药品须经通过 GSP 认证的
医药商业公司进行销售。从具体销售模式来说,制药企业主要通过代销、直销等
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医院或者终端消费者。若采用代销模式,则制药企业主要
将经历集中在研发、生产,一般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均较低;若采用直销方式,
则制药企业需配备较为强大的销售队伍,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一般毛利率和销
售费用率均较高。
    3、周期性、区域性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必需产业,其产品具有明显的刚性需求特征,整体
而言行业周期性较弱。此外,医药行业的经营受到相应国家政策的限制,具有一
定的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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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药店:连锁、单
                               生物药制                            体、药店超市等
                                 造商


                 原料药制
                   造商
                                                                   医院:县级及县
                                                  经销商
    原材料供                   化学药制                              级以上医院
      应商                       造商




                               中药制造                             其他:社区诊所、
                                   商                                 中小医疗机构


    医药制造行业与上游原料行业及下游的医药流通行业存在较强关联。上游行
业主要为各种化工原料、药材等原材料的供应商。原料药制造商从原材料应商处
采购原料后,进一步加工和提取将其制成原料药,再将其供给化学药制造商。化
学药制造商对原料药进行进一步加工,再通过医药流通企业将产品卖给终端市
场。终端市场包括零售药店、医院终端、社区诊所、中小医疗机构等。
    医药制造业的下游涉及医药流通、医药商业和渠道网络商,由医药批发企业、
零售药店终端等构成。医药零售商包括医院配药处、连锁药房以及独立社区药房、
社区诊所及其他零售终端。医药品的销售大多采用分销的模式,即分销商负责向
各地销售点运送产品,由于分销商大多实行定向区域运送,批量较大,利于形成
运输规模经济,从而减少中间环节费用,给客户带来实惠;此外,分销模式下分
销商代理产品种类多样,能为零售商提供更多价格稳定的产品,以此能减少零售
商的采购成本及费用。
    我国对药品采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两种药类的销售渠道和市
场有所不同。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
药物,销售终端主要为医院;非处方药(OTC)是指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
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而且不在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下就能安全使用的药
品,销售终端还包括零售药店及其他中小医疗机构,销售渠道更广。

(七)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公司出口收入分别为 9,569.91 万元、6,6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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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4,848.0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6.36%、35.25%和 39.75%。
    克拉霉素原料药属于自由贸易产品,包括印度在内的主要进口国均未对此设
置贸易壁垒,贝得药业未因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化、贸易摩擦等问题影响产品出口
业务。但由于药品的特殊性质,多数进口国采取了进口药品注册及认证制度,进
口药品须获得监管当局核发的药品注册及认证证书,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贝得
药业已取得美国、欧盟、韩国、印度、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台湾等国家或地
区的药品注册及认证证书,不存在因产品未通过进口国药品注册及认证而影响产
品出口业务的情况。

(八)贝得药业的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
    (1)产业链优势
    标的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已形成医药中间体-克拉霉素原料药-克拉
霉素制剂、医药中间体-拉西地平原料药-拉西地平制剂一体化的业务模式。目前
已成为拥有较为完整的抗感染、抗高血压药物产业链,能够同时从事相关原料药
和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产业链集成提高了标的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产能协同效应,有效分
散单一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拓展市场空间,增加企
业盈利能力,提高标的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2)产品及品牌优势
    贝得药业最主要的产品为克拉霉素原料药及拉西地平分散片,克拉霉素成功
收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全国医保目录》,拉西地平成功收录《全国医保
目录》,保证了其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市场渗透率,市场空间显著增长。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共计取得了 20 个制剂、原料药生产批准文件,其中 2
个品种被列为甲类医保目录,3 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
    2010 年,欧美发布了 EN15823 号标准,规定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药盒上面
必须有盲文,以此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草案 ISO/DIS17351 在 2012 年 9 月份柏
林国际标准工作会议上得到批准,但截至目前我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尚未针对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提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方面的强制要求。贝得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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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品品质和客户体验的考虑,率先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了盲文,以保障盲人获
取有效药品信息、实现安全用药。
    借助于标的公司多年的专业生产和品质专注,其品牌具备了较好的形象和较
高的知名度,拥有一定客户基础。
    (3)工艺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研发和创新,历经多年发展,在抗感染、抗高血压
药物生产领域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被浙江
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同时被绍兴市科学技术
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分别认定为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高成长科技
型中小企业。
    自成立以来,贝得药业一直注重技术工艺创新,提升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和
生产效率,不断增强新产品开发力度,积极跟踪药品的生命周期,拓展产品研发
与生产的范围并延伸产品生产价值链。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设立以
来,取得药品生产批件 20 个,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16 项。
    2、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截至目前,贝得药业在克拉霉素原料药市场已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在国
内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拉西地平分散片属于贝得药业重点发
展的制剂产品,该产品目前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报告期内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分
别为 272.02 万元、1,637.81 万元、1,812.50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65.05%,该
产品是标的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点,根据米内网统计,拉西地平制剂最近三年样
本公立医院终端的年平均销售总额为 40,922 万元。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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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885.25      10.18%         6,341.38    14.14%      5,109.60    14.3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265.50      11.18%         4,219.29     9.41%      3,976.19    11.19%
预付款项                   44.20       0.12%          178.78      0.40%         49.48     0.14%
其他应收款              6,228.10      16.32%       12,080.63     26.94%      5,519.94    15.54%
存货                    9,973.44      26.13%         8,557.97    19.08%      7,136.81    20.09%
其他流动资产              110.17       0.29%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4,506.67     64.21%        31,378.04    69.96%      21,792.03    61.35%
固定资产               10,680.23      27.99%        11,066.90    24.67%     11,592.02    32.63%
在建工程                  771.52       2.02%          314.83      0.70%        194.34     0.55%
无形资产                1,307.96       3.43%         1,314.13     2.93%      1,349.44     3.80%
开发支出                  144.00       0.38%                -           -           -            -
长期待摊费用              622.61       1.63%          729.76      1.63%        544.85     1.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8     0.01%             2.45     0.01%         16.51     0.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8.10       0.34%            44.66     0.10%         32.19     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57.41     35.79%        13,472.73    30.04%      13,729.34    38.65%
资产总计               38,164.08     100.00%       44,850.76    100.00%     35,521.37   100.00%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资产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流动资产占 65%左右,主
   要包括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非流动资产占
   35%左右,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017 年末,贝得药业资产总额 44,850.76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26.26%,
   主要是贝得药业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均有所增加所致。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资产总额 38,164.08 万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14.91%,
   一方面,因贝得药业业务规模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增加,另一方面,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综合导致资产总额较上年
   末略有下降。贝得药业主要资产科目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贝得药业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组成。截至 2016 年末、
   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5,109.60 万元、6,341.38
   万元和 3,885.25 万元。2018 年 6 末货币资金余额相对较小,主要系贝得药业于 6
   月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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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得药业的应收票据均为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517.85 万元、590.65
万元和 441.91 万元,主要原因为客户通过票据结算方式结算的货款比例减少所
致。
     最近两年一期末,贝得药业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465.67 万元、3,637.94 万
元及 3,832.65 万元。2017 年度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同期增加约 1,000
余万元,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8 年 6 月末,基本与 2017 年末持平,
略有上升。
     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末,贝得药业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账龄
                          应收账款(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823.59                       -               -
其中:6个月以内                      3,823.59                       -               -
       7-12个月                               -                     -              10
1-2 年(含 2 年)                             -                     -              20
2-3 年(含 3 年)                             -                     -              50
3 年以上                                 9.06                   9.06              100
           合计                      3,832.65                   9.0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应收账款(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628.57                   0.18                -
其中:6个月以内                      3,626.81                       -               -
       7-12个月                          1.77                   0.18               10
1-2 年(含 2 年)                        0.30                   0.06               20
2-3 年(含 3 年)                             -                     -              50
3 年以上                                 9.06                   9.06              100
             合计                    3,637.94                   9.3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应收账款(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452.02                   0.52                -
其中:6个月以内                      2,446.83                       -               -


                                    2-1-28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12个月                         5.19                  0.52                10
 1-2 年(含 2 年)                      0.39                  0.08                20
 2-3 年(含 3 年)                     13.04                  6.52                50
 3 年以上                               0.22                  0.22               100
            合计                    2,465.67                  7.33

      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99%
 以上。贝得药业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要求足额计提坏账。
      ②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贝得药业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11.47                   26.39
ALEMBIC PHARMACEUTICALSLIMITED.                        539.91                    14.09
DPB ANTIBIOTICS                                        385.75                    10.06
ESSIX BIOSCIENCES LTD                                  292.78                     7.64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226.00                      5.9
                       小计                           2,455.91                   64.0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67.45                   32.09
ESSIX BIOSCIENCES LTD                                  424.72                    11.67
ALEMBIC PHARMACEUTICALSLIMITED.                        284.24                     7.81
ANM PHARMAPVTLTD                                       267.90                     7.3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80                     6.62
                     小计                             2,385.11                   65.5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70.54                    27.20
ESSIX BIOSCIENCES LTD                                  336.44                    13.65
ALEMBIC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295.52                    11.99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270.00                    10.95
ANM PHARMA PVT LTD                                     190.77                     7.74
                       小计                           1,763.27                   71.53


                                   2-1-29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上表可见,贝得药业应收账款构成与客户构成基本一致,应收款项质量较
 高。
        (4)其他应收款
        贝得药业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往来款、出口退税、保证金、房租等,报告
 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 5,519.94 万元、12,080.63 万元及
 6,228.1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5.54%、26.94%及 16.32%。
        ①其他应收款的变动情况分析
        贝得药业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主
 要系应收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大幅增加所致;2018 年 6 月末其
 他应收款账面较 2017 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贝得药业收到关联方偿还的部分往
 来款。
        ②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是否系关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余额         比例              性质
                             联方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    关联方              3,628.31       58.16%        暂借款
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2,482.72       39.80%        暂借款
        出口退税款         非关联方               73.29         1.17%      出口退税款
袍江工业区土地出让保证金   非关联方               40.30         0.65%        保证金
中海油销售(北京)股份有
                           非关联方                4.34         0.07%          其他
          限公司
           合计                                 6,228.95       99.85%


        上述关联方暂借款项已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全部收回。

        (5)存货
      贝得药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医药产品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存货余额分别为 7,136.81
 万元、8,557.97 万元和 9,973.44 万元,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受贝得药业
 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原材料涨价所致。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按分类列示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29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239.65                              -              1,239.65
在产品                             3,985.83                              -              3,985.83
库存商品                           4,200.54                              -              4,200.54
发出商品                                547.42                           -                  547.42
            小计                   9,973.44                              -              9,973.44


         (6)固定资产
         贝得药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厂房及专用机械设备等。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592.02 万元、11,066.90 万元和 10,680.23 万元,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7)无形资产
         贝得药业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排污许可权。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49.44 万元、
 1,314.13 万元和 1,307.96 万元,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2012 年 1 月 9 日,贝得药业与向日葵签订排污权转让协议,购入废水排放
 指标,转让价格为 460.80 万元,并办理了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贝得药业根据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 460.80
 万元作为无形资产—排污许可权的入账依据,摊销期限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39
 个月。截至报告期期初,该排污许可权已摊销完毕,账面价值为 0 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将排污许可权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核算科目
 钱江生物                                                  无形资产
 永安药业                                                  无形资产
 昂利康                                                    无形资产
 圣达生物                                                  无形资产

         因此,贝得药业将排污许可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符合行业惯例。
         (8)长期待摊费用
         贝得药业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厂区改造工程及车间改造工程等。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贝得药业的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

                                           2-1-29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544.85 万元、729.76 万元和 622.61 万元,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2、负债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500.00      15.90%        9,942.00       56.40%      4,370.00      40.3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073.45      75.00%        6,250.88       35.40%      5,379.51      49.67%

   预收款项                134.15       1.42%           320.97       1.82%           36.38     0.34%

   应付职工薪酬            241.24       2.56%           339.59       1.93%          316.86     2.93%

   应交税费                230.08       2.44%           512.34       2.91%          377.81     3.49%

   其他应付款              252.77       2.68%           260.47       1.48%          349.86     3.23%

   流动负债合计          9,431.70     100.00%       17,626.24      100.00%     10,830.40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9,431.70     100.00%       17,626.24      100.00%     10,830.40     100.00%

         最近两年一期末,贝得药业的负债均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等。负债总额变动趋势与资产总额一致。贝得药业主要负债科目情况
     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短期借款余额 1,500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表所示:
      借款银行              借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借款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6-5                2019-4-25               5.67%              1,500
柯桥支行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最近两年一期末,贝得药业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主要为
     原材料采购款。贝得药业在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满后,根据在交易中的议价能力
     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通过银行转账付款。报告期内各期末,贝得药业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379.51 万元、6,250.88 万元及 7,073.45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 49.67%、35.46%及 75.00%,是负债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3、财务指标分析

                                              2-1-29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60                   1.78                  2.01

速动比率(倍)                              1.54                   1.29                  1.35

资产负债率(%)                            24.71                  39.30                 30.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26,833,652.13          45,181,006.16         45,883,81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22,352,174.18           9,130,341.01         32,756,704.02

利息保障倍数                                8.85                   7.39                 10.17

  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净

  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 2016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基
  本稳定,2017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余额较大,流动负债有所提
  升所致。
       ②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在较低水平,不存在较大的财务
  风险。
       ③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75.67 万元、913.03
  万元和 2,235.22 万元,当期净利润分别为 2,792.76 万元、2,533.55 万元和 1,507.86
  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4,588.38 万元、4,518.10 万元和 2,683.37 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贝得药业信用记录良好,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逾期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况,报
  告期后到期的银行借款也均已按时偿还。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资产负债率及流动比率保持基本稳定,资本结构较为稳
  健,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整体呈现上升态势,足以覆盖
  各期的利息支出。
       贝得药业主要为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及心血管制剂产品生产及销售,但报告

                                          2-1-294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内主营业务主要以原料药为主,因此选择与生产抗感染类原料药的主要上市公
  司的偿债能力指标进行比较,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海翔药业                    2.35                      2.08                    2.31
                福安药业                    3.42                      3.25                    3.15
                鲁抗医药                    1.57                      1.27                    1.14
流动比率        浙江震元                    1.86                      1.78                    1.61
                普洛药业                    1.27                      1.18                    1.00
                    平均数                  2.09                      1.91                    1.84
                贝得药业                    2.60                      1.78                    2.01
                海翔药业                    1.86                      1.71                    1.95
                福安药业                    2.40                      2.34                    2.06
                鲁抗医药                    1.14                      0.85                    0.79
速动比率        浙江震元                    1.18                      1.22                    1.11
                普洛药业                    0.97                      0.88                    0.74
                    平均数                  1.51                      1.40                    1.33
                贝得药业                    1.54                      1.29                    1.35
                海翔药业                   25.44                     31.14                   30.92
                福安药业                   10.55                     11.05                    9.87
                鲁抗医药                   53.18                     59.65                   52.56
资产负债
                浙江震元                   31.58                     32.26                   24.87
率(%)
                普洛药业                   44.55                     46.41                   53.43
                    平均数                 33.06                     36.10                   34.33
                贝得药业                   24.71                     39.30                   30.49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偿债能力指标基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持
  平。本次交易完成后,贝得药业将成为向日葵子公司,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偿
  债能力指标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2)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7                      6.20                    8.28
存货周转率                                  0.97                      1.68                    2.0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存货周转率=


                                          2-1-295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当期营业成本×2/(存货期初数+存货期末数);2018 年 1-6 月指标未年化处理

       贝得药业 2017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较 2016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
  2017 年度销售规模较 2016 年度略有下降所致。
       贝得药业主要为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及心血管制剂产品生产及销售,但报告
  期内主营业务主要以原料药为主,因此选择与生产抗感染类原料药的主要上市公
  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进行比较,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海翔药业                     2.79                       5.06                  6.25
              福安药业                     5.88                      10.53                  7.91
              鲁抗医药                     3.37                       5.93                  5.65
应收账款
              浙江震元                     3.06                       5.89                  5.89
周转率
              普洛药业                     2.67                       5.21                  4.54
                  平均数                   3.55                       6.52                  6.05
              贝得药业                     3.27                       6.20                  8.28
              海翔药业                     0.97                       1.83                  2.07
              福安药业                     1.22                       2.29                  2.11
              鲁抗医药                     1.33                       2.94                  3.60
存货周转
              浙江震元                     2.78                       6.12                  5.84
  率
              普洛药业                     2.97                       5.41                  4.87
                  平均数                   1.85                       3.72                  3.70
              贝得药业                     0.97                       1.68                  2.02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明显差异。贝得药业积极控制应收账款规模,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应
  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大相径庭,由于产品构成不同、销售策略不
  同、面对的客户不同,存货周转率分化。目前,贝得药业处于发展期,业务规模
  相对较小,存货储备的增加造成了存货周转率的下降,但是,较大规模的存货储
  备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

                                         2-1-296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级分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料药         9,164.96      75.15%      14,948.50        79.23%    17,837.29     86.41%

      制剂          2,936.25      24.08%       3,810.26        20.19%     2,684.86     13.01%

  其他业务收入         94.40       0.77%           109.33       0.58%      119.95       0.58%

      合计         12,195.61     100.00%      18,868.09       100.00%    20,642.09    100.00%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营业收入中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占比保持在 99%以
上,主营业务突出。制剂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增加,是目前研发、生产、销
售的明星产品,也是以后主要利润增长点。
    2017 年度,贝得药业实现营业收入 18,868.09 万元,较 2016 年度下降 8.59%,
主要系贝得药业因重新办理印度资质认证证书,导致外销原料药略有下降所致;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原料药产品收入 9,164.96 万元,已经达 2017 年度的 60%,
制剂产品收入为 2,936.25 万元,已接近 2017 年度全年金额,贝得药业营业收入
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主要原因为得益于中国医药行业保持稳健增长,贝得药业的
主要产品抗感染类原料药和心血管类制剂产品,发展潜力巨大。
    贝得药业具有冻干粉针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
原料药等多剂型生产许可,产品产业链完整,能够同时从事原料药、口服制剂、
注射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上、下游的产品线,具备更加完整的产业
结构,贝得药业凭借制剂产品的独特优势占领市场,同时营业收入也大幅上升。
    2、毛利及毛利率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料药          1,238.87     39.42%          3,651.63     65.60%     5,149.59      88.61%
       制剂           1,904.01     60.58%          1,914.69     34.40%       661.87       11.39%
       合计           3,142.88    100.00%          5,566.32    100.00%     5,811.46    100.00%

    贝得药业的毛利构成与营业收入构成基本一致,原料药及制剂类产品贡献了
绝大多数毛利,各业务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2-1-297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原料药                            13.52%              24.43%               28.87%
            制剂                             64.84%              50.25%               24.65%
           综合                              26.54%              30.08%               28.64%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综合毛利为 28.64%、30.08%及 26.54%,主要是
制剂产品毛利率较高且占营业收入比重快速上升及原料药产品毛利率下降且占
营业收入比例下降综合所致。
    最近两年一期,原料药毛利率分别为 28.87%、24.43%及 13.52%,呈逐年下
降趋势,主要受供给趋紧影响,贝得药业生产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硫氰酸红霉素
涨价,且贝得药业销售原料药售价调整存在滞后性,综合导致原料药毛利率逐年
下降。
    最近两年一期,制剂毛利率分别为 24.65%、50.25%及 64.84%,呈逐年上升
趋势。主要系贝得药业主要制剂产品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占比和毛利率迅速上升
带动制剂产品整体毛利率上升。2016 年度贝得药业采用代理模式销售拉西地平
分散片,因此单价较低,导致当年毛利率相对较低;2017 年度开始,随着福建、
江西、山西等省全面执行“两票制”,贝得药业将投标模式作为拉西地平分散片
的主要销售模式,单价出现大幅上升,毛利率也随之大幅上升。另一方面,贝得
药业主要制剂产品拉西地平分散片拥有上、下游的产品线,具备更加完整的产业
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制剂产品的毛利率。
    与贝得药业主营业务类似、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及心血管制剂产品生产的主
要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1)原料药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海翔药业            原料药                            29.28%           34.71%          26.43%
福安药业            原料药和中间体                    35.21%           39.65%          41.69%
鲁抗医药            抗生素原料药                          注           13.47%          29.24%
浙江震元            原料药                             3.36%           22.42%          19.51%
普洛药业            原料药、中间体                    23.24%           25.62%          23.56%
               平均数                                22.77%            27.17%         28.09 %
  贝得药业               原料药                      13.52%            24.48%          28.83%
    注:鲁抗医药 2018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抗生素原料药相关分部报告信息。

                                             2-1-298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的具体产品虽都属抗感染类原料药,但也各有不同。总
体来看,贝得药业原料药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18 年 1-6
月毛利率明显低于行业水平主要系克拉霉素原料硫氰酸红霉素价格大幅上涨,而
未及时传导至克拉霉素价格上所致。
    (2)制剂产品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赛升药业                 医药制造业                  85.78%               76.54%         67.01%
恒瑞医药                 医药制造业                  86.63%               86.66%         87.18%
方盛制药                 医药制造                    73.92%               64.24%         55.70%
现代制药                 制剂                            注               54.30%         47.94%
誉衡药业                 医药制造                    84.67%               75.64%         62.59%
昆药集团                 口服剂                      66.77%               63.15%         61.41%
以岭药业                 医药制造                    66.62%               68.07%         66.81%
                平均数                               77.40%           69.80%             64.09%
  贝得药业                 制剂                      64.84%           50.03%             25.01%
    注:现代制药 2018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制剂产品相关分部报告信息。
    由于上述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非单一产品业务公司且上市公告中无具体某
单一产品的收入及成本信息披露,故仅选取同类型产品或产品线的毛利率进行比
较。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医药工业企业由于承担了较高的研发
费用支出,毛利率水平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 年度,贝得药业制剂产品主要
采用代理模式销售,毛利率较低;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聚焦执
行“两票制”较好的地区,制剂产品主要采用投标模式销售,制剂产品毛利率逐
年上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逐年接近。医药制造企业因产品结构、产品种类的不
同,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贝得药业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均值逐年接近,符合行业的特点。
    综上,贝得药业的毛利率并未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处于合理水平。
    3、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职工薪酬                          149.84                  269.08               265.21
             佣金                              26.15                  86.38                91.90



                                            2-1-29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运输费                           41.82                69.39               69.50
          差旅费                           24.98                53.25               40.31
     出口信用保险                          23.75                23.25               23.00
           其他                            26.10                63.44               49.86
          合计                            292.63               564.79              539.78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2.40%                2.99%               2.61%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薪酬、佣金、运输费、差
旅费、出口信用保险等,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销售费用的构成合理、金额完整,不存在标的资产体
外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1)重点产品上市时间较短,尚未进入大规模推广阶段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销售的制剂产品包括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及
抗生素药(主要为阿奇霉素分散片、克拉霉素片、罗红霉素胶囊等)等,其中
拉西地平分散片为新药,其他均为仿制药。各类产品的上市时间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剂型              首次注册时间
     1                 拉西地平分散片                   片剂               2014.02.19
     2                  克拉霉素片                      片剂               2008.05.04
     3                  辛伐他汀片                      片剂               2010.08.31
     4                 罗红霉素胶囊                    胶囊剂              2008.05.04
     5                 头孢克洛胶囊                    胶囊剂              2008.05.04
     6                 阿奇霉素分散片                   片剂               2008.05.04
     7             注射用阿奇霉素 0.25g                注射剂              2006.06.18
     8             注射用阿奇霉素 0.125g               注射剂              2007.10.30
     9              注射用阿奇霉素 0.5g                注射剂              2007.10.30
    10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注射剂              2008.09.22
    拉西地平分散片作为标的公司重点产品,于 2004 年开始启动研发工作,2014
年取得取得药品注册证书,2015 年底产品投放市场。报告期内拉西地平分散片
处于市场开拓阶段,由于拉西地平作为第三代钙离子通道拮抗剂产品,本身已
具备一定的医院市场销售基础,且国内竞争对手相对较少,在产品销售初期尚
不需要开展专门的销售推广工作。因此标的公司主要集中精力于参与各省份的
药品采购招标,尚未开展大规模推广。

                                        2-1-30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除拉西地平分散片外的其他产品为标的公司普通产品,取得上市许可时间
较早,该等产品均属于在临床上已经广泛使用或使用多年的常规药品,具有较
高的市场接受度,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标的公司未做大规模推广。

    (2)现有销售模式导致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低

    贝得药业制剂产品的销售模式包括投标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拉西地平分
散片主要采用投标模式,除拉西地平分散片外的其他产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
主要制剂产品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万元)
      产品              销售模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投标模式                        1,730.13      1,321.17        9.17
拉西地平分散片
                 经销商代理模式                      82.36       316.64      262.85
                 投标模式                                -            -            -
辛伐他汀片
                 经销商代理模式                    368.44        792.73      691.96
                 投标模式                                -            -            -
抗生素药
                 经销商代理模式                    755.31      1,379.72    1,720.88
      合计                                       2,936.25      3,810.26    2,684.86

    拉西地平分散片上市初期主要通过经销商代理模式进行销售,以让利于经
销商的方式打开市场。2017 年以来,随着医药销售流通体制改革和“两票制”
的推行,标的公司聚焦于“两票制”执行较好的地区,以投标模式为主开展产
品销售,通过经销商代理模式销售占比降低,取得了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的上
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着力于尽快完成在各省份的药品采购招投标工作,
未在产品销售推广方面进行大量资源投入,目前标的公司已中标省份 27 个,实
现销售省份 18 个。后续标的公司会将资源投入到已中标省份的扩大销售工作中,
销售推广费用预计会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长。
    除拉西地平分散片以外,贝得药业其他制剂产品均属于在临床上已经广泛
使用或使用多年的常规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标的公司凭借自
身的品牌知名度和推广能力,很难通过投标模式进入公立医院市场,因此主要
通过经销商代理模式进行销售,贝得药业不对该等产品进行专门推广,通过对
经销商的让利来促进销售。

    (3)报告期内制剂产品销售规模较小,尚未具备大规模推广的实力

                                   2-1-30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6 年-2018 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制剂销售金额分别为 2,684.86 万元、
3,810.25 万元、2,936.2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3.09%、20.31%、
24.2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制剂整体销售规模较小,一方面由于产品种类较
多,为各类产品进行单独推广的经济效用较低;另一方面由于各类药品最终去
向的终端医院和药品经营机构十分分散,单位机构平均销售金额较低,针对其
进行专门推广的效果并不理想。此外,标的公司重点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在
研发完成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于 2017 年度方才弥补了累计亏损。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尚未充分释放,尚未具备进行大规模推广的经济实力。
    随着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市场地位日益巩固和销售模式的日渐成熟,以及重
点产品拉西地平分散片销售取得突破,标的公司已逐步具备了针对拉西地平分
散片进行大规模市场推广的经济实力并制订了相应的推广计划,未来随着拉西
地平分散片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销售推广费用也将相应增加。

    (4)与同类上市公司相比,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率合理
    ①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模式
    可比上市公司原料药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制剂
药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经销分销模式、驻地招商代理模式、招投标模式以及专门
的学术推广模式(即主要通过合作的医药流通企业对外推广销售)等,标的公
司与之相比没有特殊之处。
    ②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主营业务主要以原料药为主,因此选择生产原料药为
主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销售费用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销售费用构成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原料药为主,制   职工薪酬、差旅费、运
广济药业                                                     3.23%     3.45%     3.25%
           剂药为辅         输费等
           原料药及中间体
                            工薪酬、差旅费、运费
海翔药业   与染料及中间体                                    1.11%     1.71%     1.57%
                            及佣金等
           并重
           原料药为主,制   职工薪酬、市场营销服
普洛药业                                                    11.18%     9.32%     6.66%
           剂药为辅         务费及运费等
           原料药和制剂药   职工薪酬、终端销售费、
新华制药                                                    12.51%    11.42%    10.16%
           并重             市场开发及促销费等



                                     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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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费用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销售费用构成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原料药和制剂药   职工薪酬、市场开发费
千红制药                                                  15.69%    23.34%    27.86%
           并重             等
           原料药和制剂药   职工薪酬及销售服务费
现代制药                                                  26.83%    17.87%    11.57%
           并重             等
           原料药为主,制   职工薪酬、差旅费、运
贝得药业                                                   2.42%     3.01%      2.63%
           剂药为辅         费及佣金等
    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销售费用无法单独区分各业务单独的销售费用
金额,故统一列示销售费用构成及按照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计算销
售费用率。
    销售费用构成方面,由于原料药销售面对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医药生产型企
业,无需进行专门的市场推广,因此以原料药销售为主的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
主要由职工薪酬、运费、差旅费等构成,与贝得药业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一致。
    销售费用率方面,以原料药销售为主的上市公司通常不需要推广或推广费
较少,其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如广济药业、海翔药业,其销售费用率与贝得
药业均较接近;制剂销售比重较高的上市公司其销售费用率相应较高,如新华
制药、千红制药、现代制药,其销售费用率均超过制剂销售比重较低的广济药
业、海翔药业。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主要以原料药为主,制剂产品销售收入虽然逐年增加,
但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占比较低,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率与广济药业、海
翔药业基本一致,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5)标的公司不存在体外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标的公司不存在体外支付销售费用执行了如下程
序,主要包括:
    ①向贝得药业管理层及销售主管访谈了解标的公司销售模式、销售业务流
程及销售相关费用报销流程;取得并检查贝得药业销售费用报销相关内部控制
文件,评价标的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并对其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测
试结果显示内控制度运行有效;
    ②取得并检查贝得药业药品招投标文件、中标协议、药品销售合同等业务
资料,了解标的公司药品中标情况,确认销售业务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③取得人事部提供的销售人员名单并与财务的薪酬发放记录核对,核对结

                                     2-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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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相符;对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销售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销售人员工作
内容主要为接单、产品售后质量服务、跟踪各地招投标信息及制作标书投标,
不存在成品药推广维护终端市场的内容;
    ④取得并检查报告期销售人员的银行流水清单,未发现有异常收入及支出
情况;
    ⑤对制剂药主要配送商进行访谈,了解其采购贝得产品的情况,包括销售
给终端医院情况、贝得药业针对拉西地平分散片对医院进行的专门推广情况,
拉西地平产品在医院的普及程度及贝得药业产品的占有率;
    配送商访谈确认拉西地平分散片为降血压药中的新药,且市场已有一定普
及和认知度;贝得药业也未通过其针对拉西地平分散片对终端医院进行专门推
广活动。
    ⑥登录主要省份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查询报告期拉西地平分散片在
终端医院的销售情况,查看每家医院的销售金额,分析判断对各终端医院进行
专门推广的可能性。
    报告期贝得药业拉西地平分散片总体销售金额较小,且销售终端较为分散,
主要省份平均每家医院销售金额较小,不适合对终端医院进行大规模专门的市
场推广。
    ⑦取得关联方公司报告期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没有发现未披露的关联交
易及为标的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情况;
    ⑧取得贝得药业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声明,确认
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贝得药业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经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贝得药业不存在体外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贝得药业销售费用的构成合理、金额完整,不存在标的资产体
外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4、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折旧费                  250.96              529.61               519.58
         职工薪酬                  370.67              680.37               490.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7.15              205.49               136.21


                                 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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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费                      29.78               73.78                82.73
        咨询费                      11.48               28.83                70.71
     无形资产摊销                   17.75               35.30                35.30
         其他                       94.92              193.47               170.39
         合计                     882.70             1,746.85             1,505.80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7.24%               9.26%                7.29%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及
管理人员薪酬。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在 7%至 10%左右。
2017 年度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及管理人员薪酬等主要固定性支
出费用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人员人工费用                  195.51              317.95              401.77
      直接投入费用                  229.75              458.15              487.54
        折旧费用                     37.91                  74.39           100.64
      产品开发费用                          -               98.00            98.00
          其他                       33.67                  67.42            75.93
          合计                      496.83            1,015.90            1,163.88


    6、财务费用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主要系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226.03               421.94               305.08
     减:利息收入                 437.83               639.35               433.83
       汇兑损益                    -45.19               95.67              -139.51
         其他                       20.42               25.65                19.52
         合计                     -236.57              -96.08              -248.74


    7、非经常性损益

                                 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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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30       -1.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81.58      455.77       66.59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408.09       606.45      376.0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11.16       51.17       37.86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68        0.32      -24.28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75.02     -166.86      -68.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25.12       945.55      386.65


      最近两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占贝得药业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3.84%、37.32%
  及 28.19%,该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关联方往来款资金占用费
  占当期净利润比例较大所致,随着关联方占用的往来款的逐渐收回,及贝得药业
  后续盈利能力的增加,非经常性损益占贝得药业净利润比例的整体占将有所下
  降,非经常性损益对贝得药业盈利的稳定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8、单一产品依赖对贝得药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已形成医药中间体-克拉霉素原料药-
  克拉霉素制剂、医药中间体-拉西地平原料药-拉西地平制剂一体化的业务模式。
  已成为拥有较为完整的抗感染、抗高血压药物产业链,能够同时从事相关原料药
  和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自成立以来,贝得药业一直注重技术工艺创新,提升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和
  生产效率,不断增强新产品开发力度,积极跟踪药品的生命周期,拓展产品研发
  与生产的范围并延伸产品生产价值链。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设立以
  来,取得药品生产批件 20 个,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16 项。
       报告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销售占标的公司总销售收入比重分为别 86.17%、
  78.55%、71.84%。从收入占比来看,报告期内尽管克拉霉素收入占比较高,但


                                       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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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标的公司对单一产品的销售依赖逐步下降。
          从盈利结构角度分析,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毛利占比分别为 87.72%、
     65.01%、38.62%,拉西地平分散片毛利占比分别为 2.97%、25.51%、53.16%。
     拉西地平分散片已成为标的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丰富了标的公司的产品
     结构。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日益降低,标的公
     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风险。
          9、克拉霉素原料药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原料药                     9,164.96       8,126.09         13.52%       14,948.50     11,596.88      24.43%
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       8,693.21       7,479.37         13.96%       14,735.00     11,116.10      24.56%
          (续上表)
                                                              2016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原料药                           17,837.29          12,987.70       28.87%
                其中:克拉霉素原料药             17,684.32          12,586.60       28.83%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的平均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与主要原材
     料硫氰酸红霉素的采购单价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




                                                 2-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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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受供给趋紧影响,贝得药业生产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硫
氰酸红霉素涨价,使得克拉霉素原料药的单位成本随着硫氰酸红霉素价格上涨而
大幅上涨,但未能及时传导至克拉霉素的销售价格,且贝得药业销售原料药售价
调整存在一定滞后性,因此克拉霉素的单位毛利金额下降,毛利率也随之呈下降
趋势。
    由于同行业公司均未披露克拉霉素原料药产品的相关财务指标,因此选择主
要从事抗感染类原料药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数据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海翔药业        原料药                     29.28%           34.71%            26.43%
福安药业        原料药和中间体             35.21%           39.65%            41.69%
鲁抗医药        抗生素原料药                     注         13.47%            29.24%
浙江震元        原料药                        3.36%         22.42%            19.51%
普洛药业        原料药、中间体             23.24%           25.62%            23.56%
              平均数                       22.77%           27.17%            28.09 %
  贝得药业             原料药              13.52%           24.48%            28.83%
    注:鲁抗医药 2018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抗生素原料药相关分部报告信息。
    由于具体产品构成的不同,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存在较大差
异。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受供给趋紧影响,贝得药业主要原料药产品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
要原材料硫氰酸红霉素涨价,由于贝得药业销售原料药售价调整存在一定滞后
性,因此克拉霉素原料药毛利率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呈下降趋势。贝得药业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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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素原料药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为原料硫氰酸红霉素
价格大幅上涨,而未及时传导至克拉霉素价格上所致,贝得药业克拉霉素原料药
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10、贝得药业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原因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贝得药业经营业绩情况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284.94                18,868.09         20,642.09
营业成本                                  17,271.61                13,192.44         14,730.54
营业利润                                   3,841.07                 2,252.41          2,769.77

利润总额                                   4,092.58                 2,695.77          2,797.78

净利润                                     3,596.74                 2,533.55          2,792.7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股东
                                           2,974.59                 1,588.00          2,406.10
净利润

    其中,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料药          17,887.02     73.65%     14,948.50        79.23%      17,837.29      86.41%
    制剂            6,233.02     25.67%      3,810.26        20.19%       2,684.86      13.01%
其他业务收入          164.90      0.68%         109.33           0.58%      119.95         0.58%
    合计           24,284.94    100.00%     18,868.09       100.00%      20,642.09     100.00%


    贝得药业 2017 年度经营业绩较 2016 年度有所下滑,主要是克拉霉素原料
药的收入及毛利率出现暂时性波动所致。2018 年度,贝得药业未经审计的营业
收入为 24,284.94 万元,较 2017 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经营业绩良好。
    贝得药业 2017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度有所下滑,一方面系部分外销国
家受短期因素影响销量有所下降。其中,贝得药业原持有的印度克拉霉素原料
药注册证书于 2017 年年初到期,贝得药业已按规定通过代理机构递交了续期申
请资料,但印度有关部门迟至 2017 年一季度末才向贝得药业颁发了再注册证书。
由于再注册证书延期,导致 2017 年度出口至印度市场的克拉霉素原料药数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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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下降;韩国市场因竞争加剧,贝得药业 2017 年度通过贸易公司出口至韩国市
   场的克拉霉素的数量有所下降。目前贝得药业已取得更新后的印度克拉霉素原
   料药注册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印度市场的销售开展正常,韩
   国市场 2018 年度的销量已有所回升,同时贝得药业积极拓展其他海外市场客户,
   2018 年度克拉霉素原料药的整体销售收入已大幅上升。
        另一方面,2017 年度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硫氰酸红霉素持续涨价,
   导致贝得药业营业成本增加,但从原材料到公司产品的价格传导存在滞后性,
   克拉霉素原料药的销售价格未能及时同步上升,导致贝得药业原料药的毛利率
   从 2016 年度的 28.83%下降至 24.48%,从而影响了当年的毛利金额。
        2018 年以来,贝得药业对印度、韩国等市场的销售正常开展,克拉霉素原
   料药的价格逐渐上涨,毛利率已逐渐恢复。2018 年度,贝得药业实现营业收入
   24,284.9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 2,974.59 万元,均超
   过 2016 年及 2017 年水平,贝得药业已克服市场短期波动的不利影响,经营业
   绩良好,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5.22                913.03                3,275.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1.44              -6,944.52              -6,330.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6.17              5,194.92                3,667.5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26                   35.43                  47.06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0.25               -801.13                 660.09


        最近两年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与净利润金额基本匹配。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投入规模相对较小,最近两
   年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由支付及收到资金往来款引起的。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包括取得、偿还借款产生的
   现金及资金往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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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

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拓展到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
上市公司的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1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03.75 万元,较重组前分别增长 12.33%和 106.89%;2018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
为 5.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55.68 万元,较重组前分别增
长 32.05%和增加 1,507.8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将改善,
盈利能力将提升,医药制造业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医药制造业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发展可期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该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不
仅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中国制造 2025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
域。医药工业已经在“十二五”期间迅速发展,年均增速位居工业各行业前列。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
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人口老龄化
趋势日趋严重、部分疾病的发病率不断升高和全面两孩的政策实施,预计医药市
场将保持较快增长。
    3、本次交易可推动上市公司拓展产业布局,提高抗风险能力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以生产、销售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太
阳能电站投资运行等为主。近年来,受国内补贴政策、国外双反政策、市场过度
竞争等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受周期影响波动较大。考虑到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
长期发展空间较为有限,上市公司无法单纯依靠现有产业提升盈利能力,不断提
升核心竞争力。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上市公司亟待拓展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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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机遇,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升级。近年来,公司实际控
制人积极培育符合国家战略发展且具有良好行业前景的新兴产业,为公司寻找新
的利润增长点提供契机,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所有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1、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现有主营业务尚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前,向日葵的主营业务为光伏能源产品等电力产品设施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贝得药业的主营业务为抗感染、抗高血压等药物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双方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上下游关系,亦不存在共同客户及供应商,
因此双方在主营业务层面尚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为降低现有光伏主业波动的不利影响、发展具有广阔
前景的新兴产业、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而实施的战略转型升级,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由原来的光伏产业链拓展到医药制造业,有助于公司培育
新的盈利增长点。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1)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备考审阅报告》和上市公司 2017 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池片及组件                  34,791.63         69.24%     139,942.74            81.42%

硅片                             369.94           0.74%       3,697.34           2.15%

发电收入                       2,010.00           4.00%       4,833.28           2.81%

其他(非主营)                   878.83           1.75%       4,528.75           2.63%

医药制造                      12,195.61         24.27%      18,868.09            10.98%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医药制造业板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收入
来源。本次重组完成后,贝得药业将成为向日葵的全资子公司,向日葵将进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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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工业行业,拓宽上市公司的产业布局。借助医药工业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及贝得
药业快速增长的制剂业务,向日葵实现产业布局的优化,为日后持续提升核心竞
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
    (2)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管理模式
    近年来,受国内补贴政策、国外双反政策、市场过度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向
日葵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发展空间持续受到限制,经营业绩受政策影响波动较
大。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向日葵
亟待拓展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升级。
    医药行业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发展迅猛,市场潜力巨大。标的公司是实际控制人旗下优质的医药行业资产,向
日葵基于对医药行业发展前景的青睐,计划通过本次交易将公司的主营业务拓展
至医药制造业,实现光伏产业链和医药制造业双主业发展的格局,促进公司战略
升级。
    结合上述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业务管理模式如下:
    ①发挥母公司作为规划、服务、监控的平台作用
    母公司的职能定位为战略规划中心、协调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致力于为下
属子公司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和管理服务,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运行效率。针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尤其要协助标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以遵守和满足上市公司管理规范和监管要求。
    ②促进各业务主体资源优化配置和协调发展
    向日葵与标的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两家公司,因此在企业文化、
管理体制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共同渊源。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指导下,进一步实现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其他业务主体的文化融合和资
源有效配置,实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业务主体的协调共同发展。同时对于
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业务经营上的充分授权,发挥决策的灵活性,调动
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3)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资产相关业务的定位及实施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致力于做精光伏业务,做大医药业务,并已
经或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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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光伏业务
    向日葵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生产、销售、研发大规格高效晶体硅太阳
能电池及组件,其中主要系多晶硅电池及组件。上市以后,公司围绕产业链进
行整合,在光伏产业链的众多业务环节中择精取优,以期实现光伏主业的持续
发展。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以下简称“531
新政”),暂不安排 2018 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降低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
上网电价。受此影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 年国内新增装机
规模将降至 30-45GW 水平,较 2017 年的 53.06GW 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下游装
机需求下滑,导致中上游各制造环节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降。531 新政后,
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的价格均出现了大幅下跌。其中,受光伏发电“领跑者”
计划等政策影响,单晶产品抢占了多晶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主流品种已经由
多晶逐渐切换为单晶,因此包括公司在内的多晶产品生产商出现了量价齐跌的
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光伏业务的定位调整为“单多晶齐头并进、做精电
池及组件环节”,并已经或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
    做精电池及组件环节方面,公司将逐渐退出硅片及光伏电站环节,聚焦公
司具备传统优势的电池及组件环节。2018 年度,公司已经出售了子公司优创光
能,以及铸锭炉、切片机等设备。
    单多晶齐头并进方面,2019 年公司计划新建单晶 PERC 电池项目。同时,还
计划淘汰部分落后的多晶电池生产设备,并正在开发或引进提升多晶电池功率
的新技术。
    公司计划在产能升级工作完成后,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多元化
销售渠道,加大国内外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份额;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市
场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适时对现
有部分车间进行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②医药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向日葵的全资子公司,使得上市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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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医药工业行业领域,从而拓宽公司的产业布局。标的公司是从事医药原料药、
制剂开发、生产及销售的制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克拉霉素原料药及制剂、拉
西地平制剂等,标的公司将致力于做大医药业务。
    克拉霉素原料药方面,标的公司计划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不断提高国际
化水平及生产标准,争取进入日本、美国等高端市场,提高产品毛利率,在不
新增产能的情况下提高产品的利润。
    拉西地平分散片方面,标的公司计划提高其市场地位,加强市场对标的公
司在抗高血压领域优势的认知,继续扩大标的公司对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覆
盖范围,并通过有效销售及市场推广深化市场渗透率。
    (4)在商业资源和资金配置方面的侧重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和发展战略规划的稳
定性,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下,标的公司由原管理团队继续经
营,除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上市公
司审议和披露的事项以外,标的公司在经营决策上具有自主权和灵活性。上市
公司目前没有在商业资源和资金配置方面的侧重安排。
    (5)相关资产置出计划
    2018 年度,上市公司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情况,调整了
光伏业务的发展规划,一方面缩短在产业链各业务环节的介入深度,逐渐退出
硅片及光伏电站环节,聚焦公司具备传统优势的电池及组件环节;而在电池及
组件环节提高单晶产品比重,淘汰部分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晶产能。在这一
规划的指导下,上市公司已经先后出售了子公司优创光能,以及铸锭炉、切片
机等设备,同时,还将择机出售部分落后淘汰的多晶硅电池生产设备和低效益
的光伏电站资产。未来上市公司将保留现有组件资产及部分多晶硅电池资产,
新增单晶硅电池资产,形成光伏业务单多晶齐头并进、做精电池及组件环节的
局面。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现有业务相关资产
置出计划。
    3、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
    (1)整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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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以减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合风险。由于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上存在共同渊
源,因此在整合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充分尊重标的公
司原有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认真分析双方管理体系差异,完善各项管理流程,
统一内控制度,力争做到既能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又能充分协调两个主
业的共同发展。
    上市公司拟将采取的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①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上市公司将形成光伏产业链和医药制造业双主业发展
的战略格局,但是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与标的公司业务在经营管理上保持相对独
立。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下,标的公司由原管理团队继续经营,
除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上市公司审议
和披露的事项以外,标的公司在经营决策上具有自主权和灵活性。
    ②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仍将保留独立的
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利,资产仍将保持独立。但未来标的公司重要
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须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治理制度
履行相应程序。同时上市公司依托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本运作能力,结合标的公司
市场发展前景及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强上市公
司和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③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维持其原有的财务管理结构,但在整体上纳入上
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受上市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上市公司报送财
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进行整体财务管控,控制
标的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重组后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
    ④人员与机构整合
    标的公司根据《公司法》、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体系,
下设部门各司其职,行使相关职能。本次交易完成后,基于标的公司行业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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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维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标的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发生重大
调整。未来如对标的公司董事会人员有建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程序进行。
    (2)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根据
实际情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加强完善各项管
理流程,统一内控制度,财务体系在整体上纳入上市公司管理,接受上市公司的
监督。由于全新产业的注入将对上市公司原有治理格局产生一定冲击,对上市公
司合理管控多产业的能力提出挑战。上市公司已为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整合计
划,但是整合计划的实施程度及效果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的整合风险。
    (3)管理控制措施
    ①加强统一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上市公司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基础上,将强化对标的公司在重大方面的
统一管理与控制,包括重大业务经营、财务和资本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
资产处置等,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监督、业务监督和管理监督,使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健全和完
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推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融合,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和防范财务风险,以适应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②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实现产业融合
    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产业属于不同领域,为保证标的公司能够保持专
业化管理,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人员和结构不做重大调整,尤其保持标的公司
现有管理团队,减少因人员和机构变动而对日常经营产生消极影响,实现平稳过
渡。同时为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上市公司将设置合理的激励措施,建立适合人
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和平台,强化团队人文关怀,鼓励标的公司员工积极融入上
市公司体系,保障团队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③强化信息建设,完善沟通机制
    上市公司将标的公司纳入公司信息系统中,强化信息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
消除因地域、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原因导致的信息、数据管理方面口径不一致
等问题。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强沟通融合,促进不同业务之间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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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流,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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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


       立信所对贝得药业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15号)。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852,486.76         63,413,771.88          51,096,034.5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2,655,014.34         42,192,863.24          39,761,853.46
预付款项                         442,019.83           1,787,750.91            494,822.40
其他应收款                    62,281,039.35        120,806,254.42          55,199,436.17
存货                          99,734,413.10         85,579,721.99          71,368,112.85
其他流动资产                   1,101,715.46                      -                       -
流动资产合计                 245,066,688.84        313,780,362.44         217,920,259.3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6,802,336.35        110,668,956.85         115,920,239.76
在建工程                       7,715,221.79           3,148,280.51          1,943,364.56
无形资产                      13,079,624.08         13,141,321.23          13,494,350.79
开发支出                       1,44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6,226,110.93           7,297,567.23          5,448,50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76.20             24,512.81             165,075.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81,000.00            446,612.35             321,91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574,069.35        134,727,250.98         137,293,445.68
资产总计                     381,640,758.19        448,507,613.42         355,213,705.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99,420,000.00          43,7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0,734,465.70         62,508,789.39          53,795,0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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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1,341,537.35            3,209,664.17              363,757.98
应付职工薪酬                  2,412,392.32            3,395,940.19            3,168,583.80
应交税费                      2,300,837.05            5,123,362.50            3,778,052.47
其他应付款                    2,527,748.90            2,604,676.84            3,498,561.30
流动负债合计                 94,316,981.32         176,262,433.09           108,304,047.27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94,316,981.32         176,262,433.09           108,304,047.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255,635,685.30         255,635,685.30           391,803,437.30
盈余公积                      1,660,949.50            1,660,949.50                         -
未分配利润                   30,027,142.07          14,948,545.53          -144,893,779.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7,323,776.87         272,245,180.33           246,909,65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1,640,758.19         448,507,613.42           355,213,705.07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1,956,105.59       188,680,904.55          206,420,916.84
  减:营业成本               89,583,238.35       131,924,387.25          147,305,412.74
  税金及附加                  1,155,184.81          3,341,369.90           1,235,220.24
  销售费用                    2,926,286.83          5,647,938.24           5,397,787.00
  管理费用                    8,827,007.39        17,468,478.91           15,057,952.45
  研发费用                    4,968,330.60        10,159,028.11           11,638,757.86
  财务费用                   -2,365,660.45           -960,781.36           -2,487,405.55
  其中:利息费用              2,260,334.20          4,219,439.73           3,050,807.18
  利息收入                    4,378,287.49          6,393,476.92           4,338,338.04
  资产减值损失                   35,089.28           -797,535.86             940,558.17
  加:其他收益                  524,145.20           127,300.00                        -
  投资收益                      111,557.20           511,731.76              378,587.05

  资产处置收益                             -          -12,983.01             -13,500.38

  二、营业利润               17,462,331.18         22,524,068.11          27,697,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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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291,980.01          4,447,666.45          671,565.82
减:营业外支出                       7,085.44            14,083.08          391,518.75
三、利润总额                   17,747,225.75         26,957,651.48        27,977,767.67
减:所得税费用                   2,668,629.21         1,622,128.95           50,213.67
四、净利润                     15,078,596.54         25,335,522.53        27,927,554.0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5,078,596.54         25,335,522.53        27,927,554.0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078,596.54         25,335,522.53        27,927,554.0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035,584.55      148,949,321.29   165,667,523.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12,665.09        3,398,002.71     8,360,549.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4,969.14        5,108,682.12     1,427,855.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643,218.78      157,456,006.12   175,455,928.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138,213.31      110,194,799.72   111,786,441.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66,819.57       19,780,265.09    18,151,698.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8,637,448.65        8,745,839.41     5,101,425.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8,563.07        9,604,760.89     7,659,65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291,044.60      148,325,665.11   142,699,22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52,174.18        9,130,341.01    32,756,704.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2,511,557.20      134,011,731.76   103,378,587.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766.99        21,362.4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500,000.00      146,009,471.00   317,773,349.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011,557.20      280,032,969.75   421,173,299.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758,082.91       12,058,142.34    12,525,100.55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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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400,000.00       133,500,000.00   103,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139,063.01       203,920,000.00   368,9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297,145.92       349,478,142.34   484,475,100.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14,411.28      -69,445,172.59   -63,301,801.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7,500,000.00        99,420,000.00   334,9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7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500,000.00       143,120,000.00   334,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1,920,000.00        43,700,000.00   291,2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380,728.02        3,770,783.81     2,994,507.29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936.99        43,700,000.00     4,030,107.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661,665.01        91,170,783.81   298,274,61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61,665.01       51,949,216.19    36,675,385.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2,628.93          354,288.76       470,591.3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02,450.62       -8,011,326.63     6,600,879.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913,771.88        36,925,098.51    30,324,219.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11,321.26       28,913,771.88    36,925,098.51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


    本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规定,依据交易完成
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
将贝得药业2017年1月1日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1月
1日的合并成本。
    2、贝得药业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合并日(2017年1月1日)的初始计量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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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计量。
       3、基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和特殊用途,未编制备考母公司财
务报表及附注和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
       4、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中反映。
       立信所对向日葵2017年12月31日、2018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2018年1-6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
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67号)。
       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1,576,037.24         231,020,130.2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67,024,235.71         750,441,846.77
预付款项                                       27,809,182.94           24,111,103.48
其他应收款                                     90,296,070.96         148,483,483.43
存货                                          329,411,207.30         292,768,640.50
其他流动资产                                   26,048,074.90           17,561,085.80
流动资产合计                              1,242,164,809.05          1,464,386,290.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8,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8,384,351.00            8,070,773.07
投资性房地产                                   20,593,215.93           18,623,664.64
固定资产                                  1,336,112,844.10          1,457,971,280.82
在建工程                                       14,813,901.06           10,041,964.46
无形资产                                      116,273,593.92         123,083,134.39
开发支出                                        1,440,000.00                         -
商誉                                            4,176,580.46            4,176,580.46
长期待摊费用                                   10,996,039.72           12,662,62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36,073.95           23,030,8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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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10,980,279.72           14,141,457.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54,806,879.86          1,679,802,286.94
资产总计                           2,796,971,688.91          3,144,188,577.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92,168,468.81          677,19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41,491,837.64          341,493,604.94
预收款项                                95,905,122.12           40,290,425.66
应付职工薪酬                            18,367,138.78           15,947,285.24
应交税费                                  3,193,589.53          46,701,420.31
其他应付款                             143,982,925.52          118,884,305.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24,365.65           38,431,038.37
流动负债合计                       1,132,533,448.05          1,278,938,079.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6,366,870.00          123,361,213.26
长期应付款                              30,609,926.14           34,063,357.80
预计负债                                37,675,942.53           37,675,942.53
递延收益                                81,566,786.74           84,919,121.2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6,219,525.41          280,019,634.81
负债合计                           1,388,752,973.46          1,558,957,714.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02,818,867.00          1,402,818,867.00
资本公积                               186,196,437.36          186,196,437.36
其他综合收益                              1,178,788.67           -1,689,872.73
盈余公积                                71,688,682.29           71,688,682.29
未分配利润                             -251,317,860.84          -72,761,085.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0,564,914.48          1,586,253,027.97
少数股东权益                             -2,346,199.03           -1,022,165.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8,218,715.45          1,585,230,86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96,971,688.91          3,144,188,577.14


(二)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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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2,460,136.26         1,718,701,913.46
减:营业成本                                     449,385,238.73         1,478,305,628.46
税金及附加                                          3,821,732.54          19,313,289.45
销售费用                                            7,826,222.80          26,565,339.85
管理费用                                          78,316,134.80          141,326,526.66
研发费用                                            9,812,877.89          23,997,382.32
财务费用                                          32,910,075.07           14,137,597.98
其中:利息费用                                    27,600,584.38           47,018,108.14
    利息收入                                        5,440,939.11            9,116,569.63
资产减值损失                                     103,982,312.86            -6,610,743.05
加:其他收益                                        4,703,319.68            7,166,871.16
投资收益                                             425,135.13            -2,605,755.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13,577.93                70,773.07
资产处置收益                                         108,453.16                -2,555.66
二、营业利润                                     -178,357,550.46          26,225,451.32
加:营业外收入                                      1,701,523.10            7,524,752.82
减:营业外支出                                       650,077.86             1,412,960.18
三、利润总额                                     -177,306,105.22          32,337,243.96
减:所得税费用                                      2,618,121.85          -14,623,197.54
四、净利润                                       -179,924,227.07          46,960,441.5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79,924,227.07          46,960,441.50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                       -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少数股东损益                                       -1,367,452.18           -2,077,10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8,556,774.89          49,037,548.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12,079.97          -10,341,456.6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868,661.40          -10,301,591.68
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43,418.57               -39,864.96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
                                                 -177,012,147.10          36,618,984.86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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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5,688,113.49          38,735,956.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4,033.61           -2,116,9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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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

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建龙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贝得药
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向日葵投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与公司产生
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贝得药业之外,交易对方未持有
其他与贝得药业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其他对外投资。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除持有贝得药业股权外,本公司及关联方没有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借用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义从事与贝得药业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贝得药业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投
资、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他任何与贝得药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后,本公司及关联方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
从事其他任何与贝得药业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竞争业务”),亦
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与贝得药业构成竞争的竞争业务,亦不谋求通过
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贝得药业构成竞争的竞争业务;
    三、若本公司及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贝得药业从
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在实质性竞争的,则本公司及关联方将立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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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贝得药业,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将该商业机会让渡给贝得药业;
    四、若因本公司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贝得药业权益受到损害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向日葵投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的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姓名)                          关联关系
 向日葵投资                              贝得药业的控股股东

 胡爱                                    向日葵投资的控股股东
 吴建龙                                  胡爱之配偶
 向日葵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香港德创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浙江龙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                吴建龙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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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钱门置业有限公司                     吴建龙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香港优创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绍兴市柯桥区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昆山飞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盈凖投资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杭州优瑞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吴建龙控制的企业
    吴建军                                     吴建龙之兄弟
    何兰琴                                     吴建军之配偶
    吴才苗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
    吴桂平                                     吴才苗之配偶

      除此之外,贝得药业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也为贝得药业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交易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与关联方之间无经常性关联交易。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①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100,000,000.00     2018/6/25        2023/6/24             否
                              95,000,000.00     2018/3/13        2020/3/13             否
        向日葵                50,000,000.00     2017/3/14        2019/3/13             否
                              50,000,000.00     2017/10/13      2019/10/12             否
                              72,000,000.00      2017/8/8         2018/8/7             否


      ②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贝得药业作为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10,000,000.00     2016/11/7        2018/11/6             否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12,920,000.00     2016/11/7        2019/11/6             否
浙江大钱门置业有限公司        20,716,500.00     2015/7/15        2020/7/15             否
    吴建军、何兰琴            12,450,000.00     2015/10/8        2018/10/8             否
    吴才苗、吴桂平            11,850,000.00     2015/10/8        2018/10/8             否


                                        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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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       50,000,000.00      2015/7/13         2018/7/13             否
        有限公司                 9,500,000.00     2016/11/14       2018/11/13             否
                               50,000,000.00      2015/7/10         2018/7/10             否
      吴建龙、胡爱             37,800,000.00      2018/2/28         2020/2/28             否
                               80,000,000.00      2018/6/25         2023/6/24             否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最近两年一期,贝得药业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 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与贝得药业存在资金拆借的关联企业为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
   公司、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绍兴龙华贸易有
   限公司和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绍兴柯
   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报告期内发生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均为关联企业集团化运营的资金调配。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年度         期初本金余额       累计拆出发生额    累计拆入发生额        期末本金余额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     25,000,000.00        25,000,000.00                   -
      2017 年度                     -     43,700,000.00        43,700,000.00                   -
    2018 年 1-6 月                  -     10,000,000.00        10,000,000.00                   -
   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    114,000,000.00                    -    114,000,000.00

    2018 年 1-6 月   114,000,000.00       22,639,063.01       116,000,000.00     20,639,063.01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    343,950,000.00       291,250,000.00     52,700,000.00

      2017 年度       52,700,000.00       89,920,000.00       142,620,000.00                   -

    2018 年 1-6 月                  -     97,500,000.00        67,500,000.00     30,000,000.00

       截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贝得药业已于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交易
   方案前收回与上述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款及利息,不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
   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有关各方应当在


                                           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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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前,解决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问题”的规定。

    ②应收资金占用费
    贝得药业与上述关联方按照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占用资金天数及按年利率
6.5%计算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金额(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38,001.07                  -                   -
  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97,869.95         690,246.58                   -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        544,994.72       5,738,083.24       3,986,387.67


    ③应付资金占用费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     360,936.99-                   -


    ④贝得药业不存在主要依靠关联方借款取得收益的情形,上述收益亦不会
对贝得药业的盈利能力稳定性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贝得药业的主营业务为抗感染、抗高血压等药物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报告期内各期,贝得药业取得的关联方借款收益占比较低,不存在收
益主要依靠关联方借款收益的情形。而且,若将借予关联方的资金进行其他投
资理财活动,贝得药业亦有一定的收益。
    另一方面,贝得药业的盈利能力主要体现为克拉霉素原料药及拉西地平分
散片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克拉霉素原料药产品销售稳定,拉西地平分散片
产品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沉淀,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的成长期,未
来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增长潜力较大。2016-2018 年,贝得药业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2,406.10 万元、1,588.00 万元、2,974.59 万元,
盈利能力稳定增强。
    同时,贝得药业已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收回关联方的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款项及利息金额,此后已不存在关联方借款收益。
    因此,贝得药业不存在主要依靠关联方借款取得收益的情形,上述收益亦
不会对贝得药业的盈利能力稳定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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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避免后续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应对措施
    贝得药业 2018 年 8 月 1 日由股东决定通过了《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
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以下简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制度严格执行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标
准,关联方资金占用均须履行相应的内控程序,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
    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回后,贝得药业严格执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综上,贝得药业已制订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目前
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完善的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及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制定并实施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将同时适用于贝得药业,上市公司将利
用自身规范运作经验,参照上市公司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标的
公司的管控,杜绝标的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827,179.54        114,690,246.58                      -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38,001.07                      -                     -

绍兴柯桥旺盈贸易有限公司       36,283,077.96          5,738,083.24         56,089,471.00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贝得药业已于2018年8月21日全部收回。
    ②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绍兴龙华贸易有限公司                      -           360,936.99                      -

       香港德创                   515,551.41            515,551.41            515,551.41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2-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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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向日葵投资出具了《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承诺人持有向日葵股权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
规范与向日葵及其子公司、贝得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
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向日葵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向日葵、贝得药业及其控制的企
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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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
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
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本次
交易的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
取消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
中,如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交易各方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
要求和相关政策指导进一步完善交易方案,但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的,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如果本次交
易需重新进行,则本次交易将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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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向日葵投资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向日葵投资承诺标的公
司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各年度净利润数(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2,600 万元、4,650 万元、
6,450 万元、8,600 万元和 10,650 万元。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贝得药业目前的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
断。若盈利预测补偿期内,贝得药业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
变化,经营业绩受到影响,则贝得药业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利润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虽然上市公司和向日葵投资已经在《利润补偿协议》中,就贝得药业的利润
补偿义务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并就股份锁定期进行了严格安排,但如果向
日葵投资届时无法履行利润补偿义务,则存在利润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
资者注意。

(五)交易标的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贝得药业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100.00 万元,较净资产账
面价值增值 161.38%,增值幅度较大。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值与交易价格较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增
值较高,主要是标的公司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未来较高的业绩增长预期等
因素所致。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
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系基于一系列假设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
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估值
定价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较高的风险。

(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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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整合,加强完善各项管
理流程,统一内控制度,财务体系在整体上纳入上市公司管理,接受上市公司的
监督。由于全新产业的注入将对上市公司原有治理格局产生一定冲击,对上市公
司合理管控多产业的能力提出挑战。上市公司已为此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整合计
划,但是整合计划的实施程度及效果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的整合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自设立以来,在产品布局、研发和生产管理上,通过持续创新不断
构建产品竞争优势。贝得药业产品应用范围主要涵盖抗感染药物、抗高血压等多
个领域,并在各细分市场占有领先或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所涉及的原料药及制
剂两大业务板块未来均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1、原料药产品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克拉霉素原料药,行业规模较大,且集中度较高,
以贝得药业为代表的少数几家企业占据了上述产品国内主要的市场份额。尽管贝
得药业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但由于传统化学法合成工艺的低门槛导致许多小厂
商加入生产行列,部分企业依赖价格手段,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如果市场竞
争进一步加剧,将对标的公司在国内市场的产品销售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制剂产品市场竞争风险
    贝得药业的制剂产品主要包括拉西地平分散片、辛伐他汀片等抗高血压及血
脂调节类制剂;克拉霉素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等抗感染类制剂;注射用奥美拉唑
钠等消化系统类制剂。
    尽管贝得药业在拉西地平分散片等产品上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占据了一定
的市场份额,但如果行业内竞争对手未来推出更具疗效优势或性价比优势的产
品,甚至是升级换代的新产品,将削弱贝得药业的现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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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为 83.53%、82.08%和 85.54%,占比较高。克拉霉素原料药的主要原材料为硫氰
酸红霉素,未来如果主要的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贝得药业将面临生产成本上升
的风险,会对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
发[2016]8 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
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
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予再注册。
    标的公司的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等制剂产品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如其
生产的产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或逾期未完成一致性评价,则该产品不再准予注
册。如出现此等情况,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2016 年 11 月 21 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
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向贝得药业核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3000044),有效期为三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贝得药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优惠企业所得
税税率。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标的公司将无法
享受现有的税收优惠,标的公司的利润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质量风险

    贝得药业质量控制的标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办法》、《药品生产治疗管理规
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 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循
上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贝得药业同时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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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质量放行拒收管理程序》《生产日期、批号与有效期管理》等相关的内
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公司对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不排除未来可
能存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采购环节,如果采购的原材料无法满足标的公司的
质量标准,或是未能检测出含有缺损、杂质或是其他有害物质,则可能会严重影
响产品的质量。在生产及销售环节,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不当处理,如药
品被污染或变质,均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并直接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
重大不利影响。

(六)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制造行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标的公司接受多个政府部门及机关(尤
其是与 GMP 批准有关的部门)的检验、审查或审核。若标的公司无法通过有关
检验、审查或审核,可能产生额外成本以纠正检验、审查或审核中发现的任何问
题,甚至会暂停或终止部分制造及生产流程。发生任何该等情况均可能对标的公
司的声誉、业务、盈利能力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药品作为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其价格受国家政策影响较
大,随着药价形成机制、医药体制、药品采购招标机制等改革的推行,价格的变
化可能对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新政策的实施,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及时、较
好地适应政策调整变化,则现有的业务可能遭到限制或会失去潜在的业务机会,
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汇率波动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贝得药业以外币结算的出口销售额
分别为 9,572.85 万元、6,651.54 万元、4,848.06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46.38%、35.25%及 39.75%。因汇率波动贝得药业 2016 年度、2017 年
度及 2018 年 1-6 月产生的汇兑收益分别为-139.51 万元、95.67 万元及-45.19 万元。
贝得药业出口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业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民币汇
率波动的影响。
    自 2005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改革政策以来,人民币汇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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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制更加市场化,汇率波动幅度有所加大。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保持持续上
升趋势,将有可能削弱贝得药业出口产品的价格吸引力,影响贝得药业进一步开
拓国际市场,进而影响出口销售收入增长。



三、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贝得药业及向日葵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医药行业相关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向日葵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
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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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为向日葵投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亦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

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53.59%。本次交易完
成后,根据立信所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2018年6月30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率
为49.65%,资产负债率略有降低,公司整体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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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债务融资空间较大,财务风险较低,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
情况。


四、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事项如下: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54,44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该次交
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多晶铸锭炉和多线切片机、焊接机、层压机等
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落后淘汰的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出售给袁超等10名交易对
方。
   出售两项资产前,上市公司介入了光伏产业链中从上游铸锭、切片到中游电
池、组件再到下游光伏电站各个环节,以多晶产品为主。长期以来,多晶产品
是市场的主流产品,但受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等政策影响,单晶产品抢占
了多晶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主流品种已经由多晶逐渐切换为单晶。2018年“531
新政”后,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的价格均出现了大幅下跌,其中包括公司在
内的多晶产品生产商更是出现了量价齐跌的局面。
   硅片及电池环节具有技术密集型特点,技术进步使得相同性能的产品价格持
续下跌,且下跌趋势是不可逆的。同时,还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点,项目前期
投资大,退出沉没成本较高,有的市场参与者选择留在市场中亏损生产,进一
步加剧了行业的价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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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Wind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将光伏业务的经营战略调整为“单多晶齐头并进、
做精电池及组件环节”,逐渐退出硅片及光伏电站环节,聚焦公司具备传统优
势的电池及组件环节。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公司出售从事硅片生产的子公司优创光能。由于部分硅片生产设备(铸锭
炉、切片机等)系由公司采购后出租给优创光能使用,优创光能出售后,公司
继续持有该等设备不符合退出硅片环节的经营战略,2018年12月13日,公司公
告出售该等设备,且已于2018年12月28日获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531新政”后,除公司外,还有部分上市公司也宣布了出售硅片资产的安
排。2018年12月28日,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片制造商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宣布出售从事硅片生产的苏州客淮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2月11日,天龙光电也
宣布出售23台线切割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出售两项资产,符合上市公司对光伏业务单多晶齐头并
进、做精电池及组件环节战略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光伏产业链和医药制造业双主业发展的格
局,上市公司将致力于做精光伏业务,做大医药业务。
   除此之外,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12个月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
产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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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证了公司股东可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
能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方式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严格履行通知、登记、提案审议、投票、记票、
会议决议等各项程序,确保股东权利的有效行使。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向日葵投资。控股股东将严格规范自己
的行为,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
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上独立于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司董事选举公开、公平、公
正、独立;各位董事亦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负责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列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向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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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选聘
程序;各位监事亦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绩效评价与约束机制

    公司将继续完善和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将继续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
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
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
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
息。公司将继续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信息的流转、汇报,加强
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主动地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业务、
机构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一)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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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
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为专职人员,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
行政职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

(二)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业务体系,公司股东与公司的资产
产权界定明确。公司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存在公司的资产或资源被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自身
情况做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与公司股东不存在业务上的指导
关系。

(四)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
治理机构,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股东单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拥有
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机构,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运作体系,不存在依赖公司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情况。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拥有独立于公司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的研发部门和研发团队,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渠道,可独立对外签
订合同,开展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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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的独立性,
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七、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
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达到或者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现金
分红应满足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六)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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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的同时,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七)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八)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
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一)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
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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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
 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十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各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最近三年没达到《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故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履行上述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信息知情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成交均价
姓名      关联关系        时间          买入/卖出                          数量(股)
                                                        (元/股)

                      2018年2月5日        买入                      3.19         1,386,930
                      2018年2月6日        买入                      3.21         2,475,005
                      2018年2月7日        买入                      3.22          904,201
                      2018年2月9日        买入                      3.19         1,394,340
吴建龙   实际控制人   2018年2月13日       买入                      3.21           37,401
                      2018年2月14日       买入                      3.21          128,900
                      2018年3月14日       买入                      3.35         2,359,928
                      2018年3月15日       买入                      3.31          950,000
                      2018年3月16日       买入                      3.27           98,700

                                      2-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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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1,198,005

    在自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买入公司股票主要基于对向日葵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
心,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向日葵股票的情形。
    上述买入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的规定。
    除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外,上市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交易对方及其直属亲属 、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交易对方及其直系亲属、
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核查期间不曾买卖过向日葵股票。


(三)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涨幅是否超过 20%的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因此本次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的区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 日,该区间内向日葵(股票代码:
300111)、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申万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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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指数(857333)的收盘价格以及涨跌幅情况如下:
                                2018 年 5 月 7 日前一
                                                        2018 年 6 月 1
             项目               交易日(即 2018 年 5                       涨跌幅
                                                           日收盘
                                    月 4 日)收盘
向日葵(300111)股价(元/股)                    2.93             2.74       -6.49%
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                     2,200.02         2,085.66       -5.20%
深证制造业指数(399233)                     1,974.03         1,929.16       -2.27%
申万光伏设备指数(857333)                   8,109.68         7,337.11       -9.53%

    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累计跌幅为 6.49%,扣除创业板综合指数
同期累计跌幅因素外,下跌幅度为 1.29%;扣除深证制造业指数同期累计跌幅因
素外,下跌幅度为 4.22%;扣除申万光伏设备指数同期累计跌幅因素外,上涨幅
度为 3.04%。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
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十、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
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新增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约定,具体安排请详见本
报告书“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五)本次发行股份
锁定期”。


(二)盈利补偿及减值测试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收购资产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对方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向日葵投资签署《利润
补偿协议》,约定向日葵投资对贝得药业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净利润预测数进行承诺。若贝得药业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相关年度的净
利润承诺数,则采取股份回购或将应补偿股份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补偿。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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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还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承诺年度期限内已补金额,向
日葵投资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及减值测试的具体安排请详
见本报告书“第六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二、利润补偿协议”。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公告停牌事项
的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
的进展情况。

(四)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
会会议所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五)网络投票安排

    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
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认真浏览本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十一、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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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
审阅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及交易定价情况,经认真审慎分析,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先提交我
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操
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
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3、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向日葵投资,向日葵投资的
股东胡爱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龙为夫妻关系,股东吴灵珂与吴建龙为父子关
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动,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具备可操作性。同意公司董事
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6、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选聘
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
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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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8、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平、公开、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9、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10、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了浙商证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浙商
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向日葵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资产均已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且资产评估方法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到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5、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
司治理机制健全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
在伤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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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8、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于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补偿安排切实可行、
合理;
    9、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拟购买
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10、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向日葵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了国浩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浩所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
见如下:
    (一)向日葵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向日葵《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向日葵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且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出售资产及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依法具有作
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四)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取得向
日葵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利润补偿协议》已经
向日葵和交易对方真实签署,协议形式与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即可
生效;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侵害向日葵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
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
制其转让的情形,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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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交易涉及向向日葵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
联交易,向日葵已依法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批准程
序;
       (九)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向日葵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
息披露和报告义务,根据向日葵及交易对方的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
议、事项或安排;
       (十一)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十二)在获得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授权及核准并履行全部必要的
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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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3381
传真:0571-87903737
项目主办人:罗云翔、赵华
项目协办人:黄杰、杨毅
项目组其他人员:刘裕俊、张媖


二、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15号国浩律师楼
负责人:沈田丰
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经办律师:施学渊、代其云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浦东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电话:0571-858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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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6949133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建新、杨金晓、郑芳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龚波
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经办注册评估机构:程永海、潘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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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声明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以上声明均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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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俞相明                   吴    峰                          刘国华


王永乐                   沈福鑫                            林丹萍


施华新


全体监事:


薛 琨                    王秀君                            陈一科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 强                 孙建刚                          段明华




王晓红                   李    岚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2-1-359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浙江向日
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黄杰                       杨毅


财务顾问主办人:
                       罗云翔                         赵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2-1-360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田丰


经办律师:
                   施学渊




                   代其云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018 年    月     日




                                     2-1-361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备考财
务报表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
认《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本次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用,
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建新




                       杨金晓                         郑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月     日




                                  2-1-362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机构同意《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的相关资产评估内容
已经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机构审阅,确认《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机构:
                             程永海                         潘栋栋




评估机构负责人:
                      龚波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月     日




                                 2-1-363
                                    向日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向日葵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四次、第六次、第八次会议决议
   向日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向日葵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
   浙商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浩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立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天津中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地点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
   联系人:李岚
   电话:0575-88919159




                                2-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