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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
述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
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
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
                                                 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96,754,357.69 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708,248,983.53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    元。
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8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16,087,900.81 元,
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78,984,815.55
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元。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 调增“其他应付款”2018 年 12 月 31
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日金额 664,454.82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650,118.49 元。调增“在
                                                 建工程”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138,228.88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
                                                 额 6,324,007.56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    调 减 “ 管 理 费 用 ” 2018 年 金 额
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     10,456,874.45 元 , 2017 年 度 金 额
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     14,023,272.21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
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