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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
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沈福鑫




                                                      2019 年 4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王永乐




                                                      2019 年 4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国华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