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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向日葵: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2022年5月16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曹阳先生主持,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99,116,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1,119,800,000股的17.781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2 人 , 代 表 股 份199,061,317 股 , 占公 司 总 股 本
1,119,800,000股的17.776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4人,代
表股份5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9%。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十一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
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33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61,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54,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7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9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096,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096,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61,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2%;
反对3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178%;反对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489%;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096,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4.594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25%;弃
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3.333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9,096,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19,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941%;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5%;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333%。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杨明星、李晓易律师通过视频方
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