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
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实
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王永乐
2023 年 4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国华
2023 年 4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陈苏勤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