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2019-02-1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现就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汉威”)少数股东权益(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收购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该等审计、评估
机构与公司及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2、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系基于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认的评估值,
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3、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靳海涛、杨金国、周立
2019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