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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0-06-11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拟聘任
徐钧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聘任徐钧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及任
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审阅徐钧先生的简历等资料,其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我们认为,徐钧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综合素养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徐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英涛、杨金国、张美华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