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于英涛、杨金国、张美华
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