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6-27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华勇先生、李德宏先生、吴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德宏先生、公司
副总经理吴建华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以上三位股东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华勇、李德宏、吴建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计划出售的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实际控制人、
华勇 248,271,762 35.76% 6,780,000 0.98%
控股股东
董事、副总经
李德宏 理兼财务总 288,100 0.04% 72,000 0.01%
监
吴建华 副总经理 106,575 0.02% 26,000 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华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李德宏先生减持股份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行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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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吴建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行
权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华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98%;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
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李德
宏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7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吴建华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2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勇先生严格遵守《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作为公司前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华勇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在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德宏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
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吴建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
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华勇先生、李德宏先生及吴建华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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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华勇先生、李德宏先生及吴建华先生将
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华勇先生、李德宏先生及吴建华先生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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