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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2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顺网科技
股 票 代 码: 300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勇
住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减少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 署 日 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
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的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2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4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章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勇
上市公司、顺网科技、公司     指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
  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姓名:华勇(顺网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证件号码:33010319640322****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网科技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2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导
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因发行新增股份导致公
司股本增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
个人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信息义务披露人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6,7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比
例 0.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
减持股份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存在相关具体计划安
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因公司实施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
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3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及相关文件。
     201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并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杭州顺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期权于2014年3月24日进入行权期;
公司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期权于2015年1月8日进入行权期,公司
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自主行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计行权15,060,161股,公司股本增加15,060,161股。
     2、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因发行新增股份导致公司股本增
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5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
案》《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杭州顺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5号)及最新交
易 进 程 对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相 应 补 充 和 完 善 , 于 2015 年 8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杭州
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4
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2015年8月24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文件。
    2016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
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78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6年1月22日,本次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产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3月24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票上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6年4月8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8,682,184股。
    3、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
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79),2014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9,099,677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82%。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05),2017年12月26日至2021年2月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1,886,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股本的1.76%。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7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5
8,763,3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28%。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3月14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9,691,23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42%。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披露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信息义务披露人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78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
例0.98%。2022年12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0.0877%。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2-080),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1,080,684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6254%。


    根据相关规定,计算上述相关股份比例时,公司股本已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43,842,662 股,占公司股本的 35.653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股)   变动后持股(股)   公司股本(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华勇            2014.11.03            -2,500,000         128,774,961      290,400,000         44.3440%        -0.8609%   减持公司股份
                                                                                                                          (1)增持公司股份;
 华勇      2015.08.24-2015.08.25         +260,000         129,034,961      292,419,328         44.1267%        -0.2173%
                                                                                                                          (2)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加 2,019,328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 8,682,184 股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华勇            2016 年度                      0         291,834,501      686,888,230         42.4865%        -1.6402%   (2)公司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616700 股,公司股本及信息披露义务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3)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加 5,641,823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减持公司股份;
 华勇      2017.12.22-2017.12.29      -11,642,774         280,191,727      694,035,436         40.3714%        -2.1151%
                                                                                                                          (2)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加 7,147,206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票期权行权,股本增加 251,804 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1
 华勇            2018 年度                      0         280,191,727      694,287,240        40.6495%         0.2781%    注 1: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689,287,200 股计算
                                                                                                                          减持公司股份;
                                                                                                         注2
 华勇            2021.02.05            -6,813,807         273,377,920      694,287,240        40.4432%         -0.2063%   注 2: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675,955,492 股计算
                                                                                                                          减持公司股份;
                                                                                                         注3
 华勇      2021.06.15–2021.06.22     -11,879,466         261,498,454      694,287,240        38.1793%         -2.2639%   注 3: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684,921,392 股计算
                                                                                                                          减持公司股份;
                                                                                                         注4
 华勇      2022.03.14-2022.03.18      -13,226,692         248,271,762      694,287,240        36.4954%         -1.6839%   注 4: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680,282,034 股计算
                                                                                                                          减持公司股份;
                                                                                                         注5
 华勇            2022.12.21            -4,429,100         243,842,662      694,287,240        35.6539%         -0.8415%   注 5:持股比例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683,916,382 股计算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7,122,926股,占当时公司股本
60,000,000股的45.20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43,842,662股,占公司股本的
35.6539%,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9.5510%。
    公司现有股本694,287,240股,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股份余额为10,370,858股,即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
本为683,916,382股,在计算目前持股比例时,以公司股本683,916,382股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 123,642,900 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联系电话:0571-87205808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勇


                                               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顺网科技                 股票代码          30011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 州 市 下 城 区
                 华勇
人名称                                    地址              ******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可多选)       涉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新增股
                 份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
                 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7,122,926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5.2049%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种类: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243,842,662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比例:35.6539%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9.5510%
的股份数量及
               (根据相关规定,计算上述相关股份比例时,公司股本已剔除对
变动比例
               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21日
               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201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在上市公司中
               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拥有权益的股
               购买资产因发行新增股份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
份变动的时间
               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主
及方式
               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数量减少,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下降

                                    13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勇


                                                 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