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浮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浮云科技”)的参股企业杭州真年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杭州真年份”)的参股公司浙江浙商至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
至樽酒业”)因自身经营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含)壹仟万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三年,浮云科技为浙商至樽酒业上述授信额度
与杭州真年份的其他合伙人以及浙商至樽酒业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即浮云科技为浙商至樽酒业所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含)捌拾万元
人民币。浙商至樽酒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为其
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浮云科技对外提供担
保事项。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陈旭虎、张美华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