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成了较
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促进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
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
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
能够得到保障。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且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
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
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陈旭虎、张美华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