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三供一业”供暖资产分离移交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中航电测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三供一业”供暖 资产分离移交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三供一业”供暖资产分离移交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将“三供一业”供暖资产向接收方进行分离移交。 独立董事:白永秀 汪方军 赵惠英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