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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电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2021-05-07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
司总会计师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总会计师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核,曹蓉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下列
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经审核,曹蓉女士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者行业知识,能够胜任
所聘任的职务,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运作
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同意聘任曹蓉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徐志刚、汪方军、赵守国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