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发表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投 资者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借款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借款。 独立董事:徐志刚 汪方军 赵守国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