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 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借款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审阅并与 公司沟通,我们认为公司与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 条款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守国 汪方军 徐志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