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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3-24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2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9,759,03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89,999,996.40 元,
坐 扣 承 销 费 29,699,999.90 元 、 保 荐 费 1,0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959,299,996.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预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2,489,759.04 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956,810,237.46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5〕3-2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586.2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7.05 万元;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399,85 万
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7.7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三个募投项目“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金属 CNC 结构组件
扩产项目”及“增资广东天机”已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 93,986.05 万元,节余
的募集资金为 1,694.9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4.75 万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占计划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号                                                              投入比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68,966.88   67,855.79     98.39%        1,111.09

2    金属 CNC 结构组件扩产项目          16,714.14   16,130.26     96.51%         583.88

3    增资广东天机                       10,000.00   10,000.00       100%              0

                             募集资金节余小计                                   1,694.97

加   净利息收入                                                                  784.75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                                                            2,479.72

三、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为 784.75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为
2,479.72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694.97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净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784.75 万元共计 2,479.72 万
元(此金额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479.7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查阅 2017 年 3 月 23 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长盈精密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且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人同意
长盈精密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