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2017-04-14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3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
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同意公司向广东方振新材
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方振”)增资 4,500 万元以取得其 15%的股
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签订了增资协议;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及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广东方振控
股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9,699.86 万元人民币以增资及股权收购
的方式取得广东方振 36%的股权,并签订了《广东方振新材料精密组件有限公司股
权收购与增资协议》。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增资及股权收购方
式取得广东方振控股股权的进展公告》,广东方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已持有广东方振 51%股权。
2、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债权结构,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广东方振的 51%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福永支行”),向工行福永支
行申请并购贷款人民币 18,000 万元,期限为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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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确定最终贷款银
行及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
件。
4、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已包含本次 18,000 万元并购贷款
的额度。《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待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2、负责人:肖东良
3、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外汇存
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通过上级行
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办理分行在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4、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福永大道汉永酒店一楼
5、关联关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跟本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人民币 18,000 万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公司可根据合
同约定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5 年
3、借款条件: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方振 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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