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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完成股份回购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2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2018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的预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64)。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2019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对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3、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000,000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43%,最高成交价为
13.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1,177,801.69 元(含
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13,000,00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
于员工激励,并将根据员工激励相关方案实施情况进行锁定。本次回购未造成公
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动。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
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其他
    除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违规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中列明的情况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
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为 4,250,000 股(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1 月 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的
25%(即 9,996,025 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适时作出
安排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