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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3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15:00 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