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4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9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 10:00 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参加本次会议,故委托董事陈小硕先
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小硕先生。因董事长陈奇星先生不能出席会议,全体
董事一致推举陈小硕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7、2019-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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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及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实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即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由 0.6 亿元增至 3.6 亿元,有效期两年。
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
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
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
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
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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