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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2020-03-04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经公司核查确认,
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 5 次问询函、3 次关注函、1 次监管函,相关情况及
公司的回函/整改情况如下:

    (一)问询函
    1、公司于 2015 年 04 月 23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5】第 92 号),
对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 2015 年一季报披露前的窗口期内买入本公司股票
1,000 股的事项进行问询。

    公司及当事人均在 2015 年 4 月 23 日针对该问询函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回函。
    2、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5】
第 163 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提交了相关附件。



                                    1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
第 304 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提交了相关附件。
    4、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
【2018】第 118 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进行了回函。
    5、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
第 97 号)。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问询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根据函件要求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39)。
    (二)关注函
    1、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16】第 21 号),对公司时任董事沈岗先生的近亲属在半年度报
告披露前的窗口期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6,300 股的事项表示关注。
    经自查,该减持发生在沈岗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之前。公司督促沈岗先生
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沈岗先生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
因任职期满辞职,辞职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16】第 22 号),对公司监事文乐平女士的配偶潘仕江先生在公
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窗口期内减持公司股票 12,960 股的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董事会按照函件要求,督促潘仕江先生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4、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注函(创



                                     2
业板关注函【2018】第 187 号),对公司及菲菱科思之间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
有关事项表示关注。
    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上述关注函中所提到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并于

2018 年 07 月 24 日进行了回函,同时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意见及律
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细情况已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46)。
    (三)监管函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公司违规

回购行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32 号)。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经自查发现:因交易人员工作失误,公司在 2018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累计误回购公司股份 767,200 股。公司发
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主动上报至深交所,并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违规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

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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