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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0-4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0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
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小硕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来旭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负责公司新能源业务的运营管理工作,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来旭春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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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机智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子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
期投入工作,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
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陈曦女士、深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星光”)和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盈星光”),其中陈曦女士受让 10%股权,中泽星光受让
7%股权,中盈星光受让 3%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6)。
      董事长陈奇星先生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内容如下:
      调整前: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90,000.00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14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367,737.00         2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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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90,000.00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100,000.00
                   合计                          307,737.00         1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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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 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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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作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5
附件:

                           来旭春先生简历

    来旭春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FMBA。曾任上
海材料研究所工程师,于 2000 年加入上海材料研究所子公司上海长园维安电子
线路保护股份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 HR、行政和资本运
营等工作。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其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临港
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来旭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未被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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