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0-4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会议议案。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
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陈杭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机智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子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
期投入工作,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
能系统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陈曦女士、深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星光”)和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盈星光”),其中陈曦女士受让 10%股权,中泽星光受让 7%股
权,中盈星光受让 3%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90,000.00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14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367,737.00 2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调整后: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90,000.00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100,000.00
合计 307,737.00 1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编制
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
稿)》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经审议: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编制
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编制
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调整,公司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的《深圳市长盈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修订稿)》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