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20-11-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3-3-1
                              声     明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发行人”或“公
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3 号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3 号厂
注册时间                   2001-07-17
股票简称                   长盈精密
股票代码                   300115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09,860,262 元
法定代表人                 陈奇星
董事会秘书                 胡宇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988519X9
邮政编码                   518103
互联网网址                 www.ewpt.com
电子信箱                   IR@ewpt.com
联系电话                   0755-27347334-8068
公司传真                   0755-29912057
                           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模具;精密电子连接器件、精密五
                           金件和零组件;新能源汽车零组件;射频天线模组;机器人、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和智能制造系统;消费类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及配
                           件、工业防护用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3-3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精密组件设计、
精密模具设计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竞争力,紧跟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不
断开发、设计高精密、高性能、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并拓展、完善公司的业务及
产品体系,逐步由精密制造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公司的服务领域也拓展至移动
通信终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等市场,成为一家研发、
生产、销售智能终端零组件、新能源汽车零组件、智能装备及系统集成的规模化
制造企业。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在日新月异的科技时代,电子产品更新迭代的速度不断加快。与此同时,供
应链上下游厂商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优秀的供应商通常会参与到下游客户产品
的设计当中,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而不仅仅是零部件的代工。因此,贴近
客户,能够快速响应、帮助客户及时推出产品的供应商具备竞争优势。

    1、产品设计技术

    公司拥有超过 5,000 名研发人员,其中产品设计师约 3,000 名。产品设计团
队对市场流行趋势、技术进步、公司生产能力及下游客户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和把
握,设计师均具有丰富的电子零组件产品设计经验,能娴熟地应用 pro/E、CAD
和模流分析等电脑辅助工具软件高效工作。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设计开发技术、
精密模具设计开发技术,具备与下游客户共同研究、确定设计方案,共同制定产
品技术标准,具备与下游客户同步设计能力,提高了产品设计水平。公司通过自
主创新,设计了多种精密零组件新产品。

    2、精密制造能力

    公司在生产垂直整合方面积累了较强的实力和基础,具体体现在自动化、
SMT/SIP、冲压、成型、模具、电镀及实验测试等方面。在自动化领域,近年来
公司不断加强公司自动化队伍建设,自动化团队超过 800 人,累计投入机器人
2,500 余个,自动化专机 2,000 余台。公司自主开发的智能装备,可大幅提升金
属外观件加工效率,提升良品率。公司还合作研发了车铣复合、五轴加一、纳米

                                    3-3-4
加工三类高端直线电机数控机床,将改变 3C 行业结构产品的加工模式,精度和
效率大幅提升,为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的外观结构变革提供了保障。

    3、精密模具设计开发技术

    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模具设计、模具零件加工、模具组立专业人才,拥有
3,500 余名模具加工技师,配置了包括精密磨床、光学磨床、慢走丝、精密火花
放电机、二次元、三次元、投影仪等 800 多台精密模具加工设备,拥有生产加工
+/-2μm 级加工设备和能力,具有模具 5,000 多套/年、零件 3,000,000 件/年、夹具
100,000 多套/年加工产能,所设计的加工模具结构先进、精度高、稼动率高。公
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精密模具相关技术的研究、运用,重视模具产品制作的标准
化和精确度,利用 pro/E、CAD 电脑辅助工具软件以提高模具精度、对德国、瑞
士、日本等国家的模具钢材料及热处理工艺进行分析研究,选择出适应电子精密
零组件特点所需的高性价比的模具钢材料,延长了模具寿命、提高了生产效率、
减少了调试模时间、降低了模具制造成本,在优良的技术平台上实现设计、加工、
制造的完美结合。

    4、精密冲压技术

    在冲压设备上,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进口高精密高速冲床成套设备。在冲压
方式上,采用世界先进的高速连续进料和多带进料的冲压方式,与传统冲压方式
相比,生产效率提高百倍以上,也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精密冲压五金模具采用
铝合金模座、自润化、滚动导柱及双料带输送结构,生产效率达到行业内领先水
平。在冲压精度上,可冲制产品精度达到±5μm,冲制产品达到高度的一致性和
稳定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精密射出成型技术

    精密射出成型加工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专业制造技术,掌握高水平的塑胶模
具设计技术、精密塑胶模具制造技术、先进的注塑工艺技术,配置高精度的精密
塑胶注塑机,才能保证产品所需的精度。

    6、自动化设备制造能力

    公司目前拥有授权专利约 1,200 件(其中发明专利约 400 件),软件著作权
28 件,形成了 60 余项具有创新性的装备工艺技术,包括与合作伙伴共同研发出


                                   3-3-5
行业领先的立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五轴多刀库加工中心、高速高精度六轴台面
式工业机器人等。公司在设备供应商、高效合作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公
司有强大的自动化设备制造能力,包括工业机器人制造、各种专机制造,自主提
供产线自动化设备、车间自动化设备,拥有强大的自动化产线管理维护能力。

    (四)发行人研发水平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技术体系,形成了一批与精密电子零组件相关的
技术成果,拥有强大的精密模具设计能力,能够适应电子、通信和汽车行业的产
业链严格要求。公司目前建成了 6 大研发平台,包括 1 个精密技术研究院、2 个
省级研发中心、1 个市级研发中心、1 个院士工作站和 1 个特派员工作站,能够
完成专门针对电子、通信和汽车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公司目前研发技术
团队成员包括超过 2,300 人的产品、模具设计工程师,涵盖了机械设计及加工、
机电一体化、材料工程、电子设计、通信、电气、自动化控制、软件等多种学科,
其中超过 800 人为自动化开发工程师,每年研发费用投入约占营业收入的 8%。
公司目前拥有专利 120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400 余项,实用新型专利 800 余项,
外观专利 20 余项,均与精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和生产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5,897        5,849         5,007       4,767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4.11%        27.07%       20.73%      21.26%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33,683.70     83,943.88    76,552.11   62,911.2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8.41%         9.70%        8.88%       7.46%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最近三年及一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7.46%、8.88%、9.70%和 8.41%。技术研发是精密电子零组件生产企业在市场
竞争中赖以生存的根本,公司将不断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确保公司在精密零
组件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拓展公司的服务领域。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指标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3-3-6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1,008,097.74         964,668.28          981,148.17         1,008,349.21
           负债总额              534,088.55         517,237.80          525,453.22          542,923.14
        所有者权益               474,009.20         447,430.49          455,694.95          465,426.0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52,505.43         426,184.62          437,055.83          443,887.4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00,619.96         865,520.79          862,557.20          843,160.37
           营业利润               26,695.07          -10,264.50             -1,209.60        65,774.38
           利润总额               26,480.39          18,740.38               4,106.85        65,735.76
           净利润                 23,094.83          11,855.75                884.16         58,94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907.90               8,382.38           3,846.57        57,096.5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269.66          -22,695.99             -6,089.14        51,780.47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23.88          82,320.35              77,195.40        32,809.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58.08          -78,722.83         -62,737.42         -125,405.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5          -65,102.68         -20,883.00          153,332.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61.90          -59,352.19             -4,430.12        60,092.73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流动比率                                        1.15                 1.12           1.11           1.09
速动比率                                           0.65              0.63           0.67           0.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45.25             45.03             42.45          47.0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2.98             53.62             53.55          53.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53              5.50           5.54           5.81

                                           3-3-7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存货周转率(次)                        1.24           3.07        3.28        3.06
每股净资产(元)                           4.97        4.68        4.80        4.8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43        0.90        0.85        0.3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65       -0.05        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     基   本           0.25        0.09        0.04        0.63
股收益(元)             稀   释           0.25        0.09        0.04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    全面摊薄           5.06        1.97        0.88       12.86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23        1.97        0.87       1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     基   本           0.19       -0.25       -0.07        0.57
股收益(元)             稀   释           0.19       -0.25       -0.0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全面摊薄           3.82       -5.33       -1.39       11.67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94       -5.32       -1.38       12.41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和“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尽管公司在确定投资该项目之前对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
但该论证是基于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客户需
求情况等条件所作出的投资决策,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因
素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同时,随着竞争对手实力的提高及其他各项条件的成熟,
公司产品将有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该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
险。

    2、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风险

    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为公司的主要下游行业之一。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具有产品
性能更新速度快、品牌多等特点,消费者对不同品牌不同产品的偏好变化速度快,
导致不同品牌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结构变化周期相对短于其他传统行业。如果公
司下游行业的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
局将发生变化,掌握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将不断上升。
    客户的产品在技术和材料方面不断更新和升级,因此,为保证市场份额和竞
争力,公司需紧密跟随客户需求和产品技术路线,提前进行研发设计及建设厂房、
购买设备和储备人员等生产准备工作。如果公司的技术及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客户
新产品的要求或客户临时变更、延缓或暂停新产品技术路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

                                   3-3-8
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生产管理能力、产品品质不能持续满足下游
市场的要求或者公司的主要客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
求将会出现萎缩,产品价格和销售量将会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
险。

    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
引导下,已实现较大的产业规模。2019 年 12 月,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
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5%左右。
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未来重要程度还将不断提升。但是,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发展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外围的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能源价格等因素都
有可能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如果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不及
预期,则将对公司新能源汽车零组件相关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乃至全球爆发,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
行了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截止目前,公司已全面复工,生产经营正常。但是,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结束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供应端及需求端都将面临挑战,对公司 2020 年经营增
加了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并采取相应措施,
减轻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或不确定因素。

    5、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竞争环境日益复杂,针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也与日俱增,
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可能影响作为公司下游客户的国产品牌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目前,公司积极
调整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提升国际客户的营收占比,加大非手机产品项目的开
发力度,分散单一市场对公司经营的风险。但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
对公司境内客户的业务开展,以及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都可能带来一定风险。


                                  3-3-9
    6、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公司为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施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满足下游消费
电子行业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产品的市场需求,扩大在全球智能终端精密制造
行业行业的领先优势;同时也为了利用公司精密加工能力的优势,实现在新能源
汽车领域的拓展,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自身综合实力,需要投入大
量资金建设新的项目。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所得现金、银行借款、再融资等方式获取建设资金。根据
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可预期,投资支出所需
资金能够合理落实,但公司仍面临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新项目产能扩充所
带来的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流动性和盈利
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7、产业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5G智能终端模组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其作为智能终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
重要组成部分,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家高度重视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加
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积极推进5G商用;《国
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5G要在2020年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2月21日,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发挥好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
备、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加快发展”。
    新能源汽车是公司积极布局的业务发展方向。作为缓解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
问题重要途径,国家产业政策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2019
年12月,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国内新
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因此,5G智能终端零组件制造与新能源汽车零组件行业在未来较长时间内,
都将得到产业政策的支持,但是若未来国家的产业支持力度减弱或支持政策取
消,将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产业发展风险。

    8、新能源汽车行业波动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相关风险

    从2009年国家开始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

                                 3-3-10
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
求逐渐提高的趋势。2019 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
改革委联合下发了财建〔2019〕138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
退坡退出的规定,决定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
坡10%、20%、30%。同时,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
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9.3万辆,同比下降36.5%和37.4%,其
中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35.5万辆和35.2万辆,同比下降38.0%和38.5%;而2020
年6月新能源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10.2万辆和10.4万辆,环比增长21.3%和26.8%,
国內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回趋势。公司本次募投资金拟以9亿元投资上海临港
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主要为临港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客户进行配套。
如果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受新冠疫情等其他不利因素综合影响,国内
新能源汽车行业未來持续下滑或较大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预期效
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发行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3-3-1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发
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
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
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
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3-12
20%,即不超过 181,972,052 股(含),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
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
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六)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募集资金用途

                                  3-3-13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90,000.00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100,000.00
                    合计                            307,737.00         19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周浩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8 年
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了长盈精密、中海达、煌上煌、歌力
思、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邦科技、和而泰、长盈精密、比亚迪非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长盈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和而泰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杨家林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7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了中南重工、中原内配、德联集团、
歌力思、威迈斯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德联集团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
与了广西丰林集团、中航惠腾、德尔惠、安井食品、苏州和氏设计、深圳星源材
质、浙江甬金科技等 IPO 项目的改制辅导工作。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3-14
    1、项目协办人

    邓辽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了三利谱、普门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三利谱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蓝光发展公司债券项目。

    2、项目组其他成员

    黄滨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经济学硕士,准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律师。2016 年加入国信证券,参与了普门科技等首发项目,长盈
精密、铁汉生态等再融资项目,蓝光发展公司债项目等。
    丰荩鸽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金融学硕士,澳洲注册会
计师 CPA 资格,2019 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参与了普门
科技、威迈斯等 IPO 项目。
    魏祎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伦敦
政治经济学院理学硕士。2019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信证券融资融券部门持有发行人股份数
为 1.8 万股,未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7%;

    (二)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
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保荐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六)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3-15
       五、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长盈
精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3-3-16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四)本保荐机构承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逐条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中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在本次发行
(一)持续督导事项              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意识,使相
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关人员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完善各项管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与发行人签
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
                                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体系。
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需经独立董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3-3-17
            事项                                      安排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行人负责信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和规定。
文件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
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行事前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严格履行保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
                               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道。
定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进行持续关注,并
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
                                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定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7 楼

    保荐代表人:周浩、杨家林

    项目协办人:邓辽

    其他项目组成员:黄滨、丰荩鸽、魏祎

    电     话:0755-82130188

    传     真:0755-82133453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长盈精密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3-3-18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盈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长盈精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3-19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邓   辽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周   浩           杨家林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