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二○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0-8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
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公司大
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90,749,71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0415%。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4,032,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29%。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或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86,71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3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16,857,96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825,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4,032,2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公司章程(修订稿)》及《长盈精密: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390,699,870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82,4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808,111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
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3%。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10%。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10%。

    4.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独立董事制度(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10%。

    5.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10%。

    6.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7.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长盈精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0 年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90,609,970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73,044 股,反对 49,849 股,弃权 9,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718,211 股,反对 130,349 股,弃权 9,40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和蔡颖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