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的事项,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股人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12个月的审议
程序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詹伟哉                  梁   融                孔祥云


                                                    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