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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1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按照上述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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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
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
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按规定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
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
异将调整计入 2021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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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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