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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53、2021-5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江苏盐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长盈精
密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新能源汽车零组件、超精密连
接器、消费类电子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或自筹。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
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
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的股本发生
变化,另为了提高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法律文件,决定对原《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
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15:30。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5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85.6430 万元。                    120,102.7716 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0,085.643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20,102.771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到本章程第四
    董事会对公司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由股东大
如下:
                                       会审批的标准、但达到以下标准的对外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投资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述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资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依据;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二)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本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
 述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东大会审批;
                                       元;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         (三)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
 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
 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批;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
                                      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第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股东大会审批;
                                      1000 万元;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五)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上市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对于未达到上述
管理人员进行授权。                    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
                                      事长审批。如达到或者超过本章程第四
                                      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的由股东
                                      大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会对公司其他交易事项的决策
                                      权限如下:
                                          (一)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所述
                                      的由股东大会审批的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事项;如达到或者超过的,应由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六)项所述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交易事项;如达到或
                                      者超过的,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三) 审议批准相关标准未达到本
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的提供担保或者提
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如达到或超过的,
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第
一款第(十七)项的关联交易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批;
    (五)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
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审批权限。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
前提下,董事会可在其审批权限内基于
谨慎原则对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