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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盈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长
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
规定,对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 号)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90,996,168 股,发行价格每股 20.8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9,999,987.8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616,034.1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
3-108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国信证券划转至公司
指定账户中。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
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109,200.00             89,070.82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198,537.00             98,967.58
                       合计                        307,737.00            188,038.40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383,953.71 元,因
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
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925 万元。因
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
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盈精密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浩          杨家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