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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2-07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
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
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
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63%;按回购总金
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2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208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
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
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