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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
午 10:3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
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41,289.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