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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12)2022-03-02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1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进行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1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280,590.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了前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58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