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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股份变动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2-1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8 日
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
       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进行了股份回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3、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最高成交价为 12.7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207.26 万元(含交易费用)。至
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5,000 万元(含)的下
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 10,000 万元(含)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
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
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完成股份回购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880,000 股(对应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2 月
1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61,712,077 股的 25%(即 40,428,019 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成交
580,000 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5,060,00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于员
工激励,并将根据员工激励相关方案实施情况进行锁定。
    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本次回购的 5,060,000
股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且全部锁定,预计公司因本次回购产
生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75,872          0.39        9,735,872            0.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351,844         99.61    1,191,291,844        99.19

   股份总数        1,201,027,716          100     1,201,027,716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
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