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3-1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东天机智
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机智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
按不低于公司近三个月实际融资利率支付利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
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机智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少数股东陈曦女士将为天机智能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机智
能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天机智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用
时间,按不低于公司近三个月实际融资利率支付利息,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三路 6 号 3 栋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曦
    5、成立日期:2015-05-18
    6、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系统方案开发、设计;工业智能设备集成;机器人开
发制造;工业智能设备开发制造;工业智能系统技术咨询及工程服务;产销第二
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机智能 78%股权,陈曦持有天机智能 10%股权,深
圳市中泽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泽星光”)持有天机智能
7%股权,深圳市中盈星光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盈星光”)持
有天机智能 5%股权。
    以上股东的关联关系:陈曦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奇星先生系父女关系,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中泽星光、中盈星光为包括公司关联自然人陈曦女士在内的
天机智能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机智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陈曦女士将为天机智能向公司申请的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595.52                   19,580.03
负债总额                                    7,909.84                   6,661.86
           项目名称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7,905.21                      6,656.17
净资产                                         11,685.68                     12,918.18
                                  2022年1月至9月                 2021年1月至12月
营业收入                                        8,024.89                     15,569.14
利润总额                                       -1,592.35                      -8,182.82
净利润                                         -1,232.50                      -6,181.38

   注:2022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整的风险。

    9、公司 2022 年度未向天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
    10、天机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金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2、资助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不超过 1 年
    3、资助方式:现金
    4、利息计算: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公司近三个月实际融
资利率支付利息
    5、资金用途:用于天机智能的日常生产经营
    6、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按期限归还
    7、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天机智能正式签署的借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天机智能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
管理的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天机智能签
署财务资助协议,并根据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天机智能资金需求情况安排财务资
助。同时,公司将积极跟踪天机智能的项目进度和经营状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
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35%;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为满足天机智能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为天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
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对天机智能的资产质
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天机智能经
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天机智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和
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机智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陈曦女士
将为天机智能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天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
用效率,有利于天机智能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
司能够对天机智能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财
务资助的借款利率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不低于公司近三个月实际融资利率支
付利息,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机智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
助,且陈曦女士将为天机智能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天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天机智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天机智
能提供财务资助,能帮助其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天机智能业务的快速发展,可
以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和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天机智
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