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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3-1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3-105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55.24 万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78.3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66,669.65 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38,601.49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
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
的利润分配。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
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考
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稳定、长效的回报。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项目、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
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
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