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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3-30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二楼 公司大会
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9,949,14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1289%。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7,449,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2%。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或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62,499,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0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数20,531,73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3,082,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数7,449,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202%。
    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人(未
重复计算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1名董事(孙进
山先生)、2名高级管理人员(黎英兵先生、来旭春先生) 因公务请假未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两名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64,6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40,10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6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8%;弃权 40,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3%。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64,6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40,10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6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8%;弃权 40,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3%。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46,3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46,3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7%。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46,3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46,34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7%。
    5.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46,3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46,3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7%。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84,5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64,6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占参加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67,0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52%;反对 6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46,3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46,3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7%。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46,3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46,3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57%。
     9.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44,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64,6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40,10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6,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99%;反对 6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48%;弃权 40,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3%。
     10.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4,226,9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24%;
反对 5,722,24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6%;弃权 0 股,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4,809,49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1298%;反对 5,722,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70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37,67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3%;
反对 111,47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1 股,占参加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20,26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71%;反对 111,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29%;弃权 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表决结果:同意 469,884,5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58,4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6,240 股,占
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467,0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52%;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4%;弃权 6,2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和刘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