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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8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审议的担保事
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方龙翔药业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马闯、蔡辉益、周睿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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