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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1-12-28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过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

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

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

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五、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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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德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国祥

先生、张秋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秋凤女士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同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

    特此说明。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靖、张春林、谢利锦

                                   201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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