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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3-27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2-10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
年3月27日北京时间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159,2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7.3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树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
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中先生出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此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 2011 年的工作各自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1-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
公司)40,662,125.23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2011 年度净利润提取 10%
的企业储备基金、5%的企业发展基金、5%的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51,913,387.44 元,减去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通过现金分红
17,400,000.00 元方案,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043,087.63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
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1 年度分配预案如
下: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113,1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 元(含
税);同时,以 2011 年末总股本 113,1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
转增 5 股,共计 56,550,000 股。
    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13,100,000 股增至 169,650,000 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 48,947,087.6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
事宜。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审计机


                                   -2-
构,聘期一年。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德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同意 76,159,23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