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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3-03-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经纬电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卫华                    联系电话:1390880438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中                      联系电话:13828768660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我机构对经纬电材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时进行了审查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的执
                                          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
文件一致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6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尚有部分超募资金未投入使用。
                                          持续督导小组建议公司:建议公司对超募资
                                          金后续使用计划经详细论证后,履行必要审
                                          批程序,并对外公告超募资金使用方案。
                                          公司已按照整改建议积极寻求投资项目,待
                                          材料齐备后,将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公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完整,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12 年 7 月 12 日/2012 年 10 月 1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现场核查;
                                          2、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期间 300 余家
                                          (次)上市公司在接受证监局、交易所、财
                                          政部等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以及自查过程中的
                                          问题及整改方案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尚有部分超募    持续督导小组建议公司:建议公司对
                            资金未投入使用。    超募资金后续使用计划经详细论证
                                                后,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对外公告
                                                超募资金使用方案。
                                                公司已按照整改建议积极寻求投资项
                                                目,待材料齐备后,将提请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不适用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及其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控制的经纬兴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遵守承诺,未发现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违反承诺情况。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永信亚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不   遵守承诺,未发现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违反承诺情况。
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永信亚洲股东刘英鑫、王文慧承诺:
自经纬电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持有的永信亚洲股份,也不由永信亚洲回
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其他股东:开发中心、赵云超、李洪雪、 十二个月承诺期限       不适用
林则强、曹炳森、赵庆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已到期,承诺履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完毕。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     十二个月承诺期限   不适用
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已到期,承诺履行
并上市前,开发中心将所持本公司 196.30 万股国    完毕。
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5、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树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林、张国祥、张秋凤、赵云超、林则强、张洪旺、   遵守承诺,未发现
徐其德、张春林、王靖、张海霞、聂有理、仝凤     违反承诺情况。已
广、李建成、袁卫国、谢利锦、白皎龙、张德顺     离职承诺人履行完
还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毕。
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含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月内(含
第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及张秋凤承诺:自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遵守承诺,未发现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     违反承诺情况。
纬兴业回购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
7、经纬兴业股东中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 十二个月承诺期限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的张海霞、聂有理、袁卫国、李建成、 已到期,承诺履行
林则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完毕。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
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前述锁
定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
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和张秋凤及其关 遵守承诺,未发现
联股东经纬兴业、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 5%以上股 违反承诺情况。
份的股东永信亚洲、刘英鑫、王文慧、赵云超、
李洪雪已分别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承诺在作为本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可能减少     遵守承诺,未发现
和规范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违反承诺情况。
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将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
并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
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
10、为有效地利用好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报告期内,承诺人   不适用
防范交易风险,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遵守承诺,未发现
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在期货市场只从事套期保     违反承诺情况。
值业务,不得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
所交易的电解铜、铝锭等期货品种。公司将不断
完善期货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交易程序,
并强化事前预查、过程监督、事后稽查的监督机
制体系,杜绝投机交易行为,严格防范因投机带
来的经营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并未发生改变。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报告期内,并未发生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保荐机构或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