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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4-24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编号:2013-12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2日。截至2013年4月22日,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北京时间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3,690,49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67.02%;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树林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嘉德恒时

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李中

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同意 113,690,49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此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就 2012 年度的工作各自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3,690,49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3,690,49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

润(母公司)21,304,633.62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2012 年度净利润

提取 10%的企业储备基金、5%的企业发展基金、5%的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67,043,087.63 元,减去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通过现金分

红 18,096,000.00 元方案,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990,794.53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

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169,65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

税),共计 16,965,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9,025,794.53 元结转以后年度


                                   -2-
分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 113,690,49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同意 113,690,49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天津瀚和洋律师事务所

    天津瀚和洋律师事务所公司为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向经纬电材股东公开征

集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权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认为:经纬电材独立董

事谢利锦先生具有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的主体资格;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涉及的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方案及《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谢利锦先生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行为合法、

有效。

    (二)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李天力律师、高振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2、《天津瀚和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法律意见书》;

   3、《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