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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3年6月)2013-06-07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材”或“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
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
对象进行评价,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紧密
结合。

   (二)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职责权限

   (一)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二)董事会负责考核事项的管理。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2-3-1
    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次激励计划分三个会计年度解锁,逐年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
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以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基 数 , 2013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第一次解锁                                                                             40%
             60%;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

             以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基 数 , 2014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第二次解锁                                                                             30%
             75%;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3%。

             以201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三次解锁                                                                             30%
             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6%。


    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前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
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相关净资产变
化引起的净损益纳入指标计算。

    如在解锁期内任何一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本激励计划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如公司业绩未达到该条件,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
不得解锁,且本股权激励计划同时终止,由公司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
并注销。

    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若公司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而对外收购
相关公司,则该公司在被收购当年以及以后年度为公司带来的净利润不应计算在
考核利润之中。

    (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1、考核对象

                                           2-3-2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张德顺                       董事、总经理

  2                   吴滨海                            副总经理

  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人

                               合计     (18 人)

      2、考核内容

      (1)职业素质、道德、心态和影响力(满分 20 分)

      考核期内被考核对象在工作过程中所体现出的职业素质、道德、心态和对其
他员工及利益相关者所展现出的工作热情和感染力。

      (2)团队精神和领导力(满分 20 分)

      被考核对象是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在团队工作中的积极性、团结性,
为公司总体业绩目标或本部门业绩达标的实现作出的贡献;是否具有良好的领导
能力,能否有效引导激励下属完成分管的工作,考核被激励对象分管部门的团队
精神、实力和业务发展态势。

      (3)工作业绩(满分 60 分)

      针对不同激励对象的管理层级、职位类别、岗位职责和主要贡献方式,考核
其工作绩效实际完成情况。

   考核期间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超额工作,经人力资源
部提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数值不超过 5 分。

      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等
重大违纪行为,经人力资源部提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应予减分 5
分以上,直至取消业绩分数。

      3、考核期间和次数


                                      2-3-3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一会计年度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每年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程序与考核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其他部门予以相应的支持。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
考核报告上报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对其进行备案。人力资源部应在
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统一反馈至被考核人员。如被考核人员对考
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诉
表》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立调查小组并会同有
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做好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决定做出最终决定,该决定即为被考核对象的最终考核结果。整个申诉
程序应在考核完成十日内结束。

    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员出现违法违规、重大内部违纪、重大工作失职等对公
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害企业的公众形象的,相关被考核人员的当
年考核结果将一次被定为“不达标”。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分数段                   等级                  基本情况
                                                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
     90 分(含)以上              优秀
                                                求
  80 分(含)-90 分之间           良好          达到或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基本达到岗位标准要求,仍需
  70 分(含)-80 分之间           合格
                                                努力
        70 分以下                不合格         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个人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为达标;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为不


                                 2-3-4
达标。

   2、考核结果的应用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达标的,才具备获授限制性解锁资格。

   六、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档案保存。为保证考核结果的有效性,
考核结果不允许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七、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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