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8-07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在2013年半年度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 月
30日)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
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3、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春林 王 靖 谢利锦
2013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