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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3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公告编号:2014-07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天津监管局的通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
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主要股东永信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亚洲”)作出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 2014 年 6 月 30 前,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9.17 - 2014.6.30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反承
诺的事项发生。
    (二)经纬兴业股东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树林、张
国祥、张秋凤、林则强、聂有理作出了《关于天津市经纬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
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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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
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树林、张德顺、张国祥、张秋凤、
赵云超、林则强、张春林、王靖、谢利锦、仝凤广、聂有理、白皎龙、吴滨海
做出承诺:
    “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注: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赵云超、林则强、张春林、王靖、仝凤广、
聂有理在公司上市前已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德顺于 2012
年 1 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并做出承诺、谢利锦于 2011 年 4 月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并
做出承诺、白皎龙于 2012 年 1 月出任公司监事并做出承诺、吴滨海于 2012 年 2
月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做出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
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主要股东永信亚洲及其股东刘英
鑫和王文慧、经纬兴业、赵云超、李洪雪作出《关于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
公司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
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
展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
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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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由本人(或本公司)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
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均有优先受让、
生产的权利。
    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将不与股
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或本公司)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
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股份公司;(4)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股份公司权益有利
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
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主要股东永信亚洲及其股东刘英
鑫和王文慧,经纬兴业、赵云超、李洪雪作出《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书》,承诺:
    “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或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务。
    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
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
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公司)与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地
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
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


                                   -3-
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关于期货交易的承诺事项
    为有效地利用好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防范交易风险,公司全体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在期货市场只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进行期货
交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电解铜、铝锭等
期货品种。公司将不断完善期货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交易程序,并强化
事前预查、过程监督、事后稽查的监督机制体系,杜绝投机交易行为,严格防范
因投机带来的经营风险。”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自 2010 年作出此项承诺,公司严格履行承诺,制定并严格
履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从未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
降低了经营风险。
    五、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于 2009 年 12 月出具《关
于公司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公司住所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
公司对 2006 年(含)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
部门核定的金额代公司补缴;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代公司承担。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没有任何违
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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