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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经纬电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014-04-25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
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流程及会议
决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
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
授予与调整》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原
激励对象吴滨海先生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股份。




                                     独立董事:张春林、王靖、谢利锦


                                             2014年04月25日